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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交通安全責任書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

  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xx、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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