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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轉讓合同

工程轉讓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轉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轉讓合同1

  發包人:重慶美心防盜門集團防火門分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重慶奧林匹克花園工程內容:重慶奧林匹克花園建築工程防火門安裝,報檢,驗收及相關合同協議

  二、工程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xx年5月30日

  三、質量標準

  本標準以國家消防部門防燒火門安裝除錯及標準執行

  四、合同價款

  工程總造價(金額): 肆佰萬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後,甲方付乙方工程造價的 30 %,中期 50 %,完工後付 20 %,甲方扣留工程造價款的5%,作為保證金, 駿工一年後付清。

  2、乙方必須付給甲方工程造價款的20%作為工程轉讓費。

  六、施工要求

  將原場地的垃圾全部清理乾淨,並將垃圾全部運出。所有防火門安裝及驗收合格

  七、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員工資,與發生經濟糾紛及其他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及傷殘事件,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地點內嚴禁發生打架鬥毆及酗酒事件及偷竊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發生交與公安機關處理,並賠償一切損失。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乙方必須保證施工質量及要求,如給甲方造成建築材料浪費和損失,乙方加倍賠償。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權拒付餘額,並將乙方清理出場,且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如本合同與原合同不符時,以原合同要求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慶美心防盜門集團防火門分公司

  乙方:

  年 月日

工程轉讓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依據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轉讓給丙方事項協商一致,特定立本協議,其約定如下:

  一、甲方與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經協商甲方、乙方同意轉讓給丙方,由內方履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的各項條款。

  二、乙方、丙方協商乙方已經施工建設的全部工程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_________萬元,剩餘_________萬元由內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內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三、該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涉及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糾紛與乙方與關。合同鑑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債務由乙方承擔與丙方無關,因乙方債務發生的糾紛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賠償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並賠償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樓東至西兩套房子調換甲方一樓北邊西至東八間車庫,雙方同意互不找錢,甲方必須保證丙方轎車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棗陽市神龍物資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後附:

  1、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是(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3

  甲方:

  營業執照: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專案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專案。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專案的工作內容,具體為 工程,工程合同價為(大寫)萬元,工程施工內容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⑴甲方一次性項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責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⑵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設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⑶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⑸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⑵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裝置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專案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⑷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⑹乙方經營專案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的專案,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專案,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月日期至日止,掛靠期有效期滿後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專案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4

  轉讓方: (甲方)

  受讓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以上協議當事人就甲方名下的 網球中心工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況

  1 建設用地情況:專案用地位於北京市 。總建設用地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 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 平方米,容積率。詳見規劃審批檔案。

  2 政府審批檔案:

  取得規劃意見書、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已經簽訂《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工程現狀為:

  二、轉讓方式

  1. 甲方按在建工程轉讓的方式將專案整體轉讓給乙方,所轉讓專案符合《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2 .轉讓手續的辦理:按照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規定,按土地使用權轉讓(有在建工程)的程式進行。

  甲乙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完成專案轉讓,即將本專案國有土地使

  用權手續辦理至乙方名下,並且將規劃、施工許可等政府審批檔案相應變更至乙方名下。

  3 .轉讓價款的支付:

  3.1總轉讓價款為 人民幣6000萬元。

  3.2本協議簽訂後10日內,乙方支付20xx萬元作為首付款,

  3.3甲方按現狀工業用地性質辦理過戶手續。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檔案、手續準備完成,提交給國土資源局,取得受理通知單後10內,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4000萬元的履約保函,作為後續4000萬轉讓款的擔保。

  3.4乙方將在 (位置)甲方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具體詳見附件圖)為甲方建設施工造價約4000萬元的寫字樓一棟(約一萬平方米,該建築要求達到的標準為包括但不限於內外裝修齊備,各項設施齊備,達到可用於出租的標準,建設標準雙方將制定具體細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將全程委派人員監督該工程的建設。雙方同意以該建築的施工造價折抵乙方應當支付的轉讓款。最終該寫字樓的施工造價由雙方按該建築工程的成本價進行核算,高於4000萬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按實際補償;如工程造價低於4000萬的,乙方對甲方按實際補償。

  3.5乙方負責為甲方建設的寫字樓工程,應當保證在甲方轉讓的該土地招拍掛上市後1年內(最遲 天)完成建設並交付甲方驗收。如乙方延遲竣工或延遲向甲方交付的,乙方應當按4000萬元 的萬分之3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繼續交付寫字樓或者要求乙方按4000萬現金支付甲方。

  3.6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土地、建築物轉讓過戶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將協助乙方將本專案用地規劃性質變更為非工業用地,完成時間力爭於20xx年6月30日前(因須由規委審批,故不做確切保證,時間可以延後)。 如本專案涉及的土地性質不能變更為規劃非工業用地的。乙方可以退還該土地,甲方退還乙方首付款20xx萬及利息(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合同解除。 另外,甲方將協助乙方將南海兩地塊用地性質變更為非工業用地,完成時間力爭於在20xx年6月30日前。

  三、階段性共管

  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支付第一筆款項後,乙方即可以向甲方派出管理人員,協調和促進雙方的專案轉讓工作。

  在完成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前,甲乙雙方可以成立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專案。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協議。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採取對甲方進行階段性共管的方式完成本專案的運作。

  四、移交

  在甲方將工程移交給乙方時,應相應地做好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移交,確保乙方順利接收在建工程。移交時,甲方應將所有專案檔案、資料的原件移交給乙方。

  五、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視為違約。逾期完成合同義務或逾期付款的,違約方應按照應付款(或已收款)總額的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在進行房地產專案轉讓、過戶時,對本專案進行的土地(房地產)評估價,對甲乙雙方和專案公司沒有約束力;評估工作及評估結果僅作為辦理專案轉讓手續的檔案使用和作為計稅(費)的依據。

  3、甲乙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

  六、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2.合同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3.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對本合同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合同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自承擔所受到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1.合同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雙方同意在本專案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訴訟期間,除了必須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八、合同的補充、修改和變更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

  2.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以及修改或變更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協議的生效時間、文字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對本合同,各方必須親自履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或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地: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地:

  鑑於:

  1、甲方系【 】專案(以下簡稱目標專案,該專案系在建工程)的合法所有權人。

  2、現甲方擬轉讓目標專案,乙方同意受讓。

  據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轉讓目標專案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於年 月 日(以下簡稱協議簽訂日)在青島市市南區(以下簡稱協議簽訂地)訂立本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目標專案概況

  1.1專案名稱:

  1.2專案地點:

  1.3專案面積: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駿工驗收後實測面積為準),總投資金額為。

  1.4專案範圍:

  本專案用地的土地性質為,其四至範圍為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 。目標專案的具體範圍見合同附件一所附的圖紙。

  1.5專案現狀:

  1.5.1開發現狀:

  1.5.2投資現狀:

  第二條 目標專案已取得的合法批准檔案或證書

  2.1規劃意見書,編號:

  2.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

  2.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

  2.4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2.5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2.6其他批准檔案或證書:

  第三條 甲方已簽訂的與目標專案有關的合同與協議處理

  甲方就本目標專案已簽訂的合同與協議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條 目標專案相關變更手續的辦理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目標專案的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及目標專案的建設手續。

  第五條 目標專案有關資料的交接

  5.1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甲乙雙方就

  目標專案有關資料進行交接。

  5.2上述交接完成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資料交接清單。

  第六條 目標專案的轉讓對價

  鑑於乙方系甲方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甲方轉讓目標專案作為甲方向乙方的投資,乙方無須就目標專案的轉讓向甲方支付任何對價。

  第七條 稅費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確認因目標專案的轉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手續費、登記費及相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8.1甲方確保對目標專案擁有合法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

  8.2甲方確保目標專案的現狀完全符合本協議約定;

  8.3甲方確保目標專案上不存在任何甲方已向乙方披露以外的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物權;

  8.4甲方承諾,此次目標專案的轉讓符合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各項條件;

  8.5在本次目標專案轉讓過程中,甲方將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目標專案轉讓的相關工作;

  8.6如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索賠)。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9.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的能力;

  9.2乙方確保正確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履行約定不符合協議的,違約方應當據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保密

  協議各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各方因透過本次合作而從協議他方取得的商業秘密採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秘密被洩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第十二條 通知

  甲方聯絡地址:

  乙方聯絡地址:

  協議各方均保證上述聯絡地址真實有效,保證其他方按該地址郵寄或送達的郵件或物品均能送達本方。若出現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視為已送達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三條 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一式 份,轉受讓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各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如各方針對本協議有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工程轉讓合同6

  轉讓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專案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專案,然後將該專案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專案(下稱“專案”)。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專案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專案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專案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專案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專案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專案之實際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住宅專案,又稱住宅專案。

  2.專案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專案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專案範圍

  本專案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專案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專案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專案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專案現狀

  建設專案已建至,專案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專案聯建主體與專案實際投資人

  1.專案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專案聯建主體。專案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專案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專案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專案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專案的全部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專案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專案立項,專案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專案轉開發情況與專案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專案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專案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專案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專案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專案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專案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專案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介面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專案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專案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專案轉讓之實現方式

  1.專案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透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專案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專案之土地使用權、專案建設開發權及對專案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專案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專案公司的股東辦理專案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專案轉開發手續,並將專案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專案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專案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專案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專案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專案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專案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專案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專案所有正本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專案公司(專案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專案轉開發並轉項於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專案公司辦妥專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專案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專案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專案公司成立後,則該專案公司應成為專案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專案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專案公司即享有專案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檔案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專案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透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專案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專案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專案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專案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專案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專案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專案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專案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專案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專案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專案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專案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工程轉讓合同7

  甲方:泰安市頤盛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山東傳旺置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岱嶽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建設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轉讓專案名稱、位置

  轉讓專案:岱嶽區徂徠鎮寬店村秀水山莊小區

  二、轉讓專案的土地面積及基本狀況

  (一)、該小區建設總土地面積41.6畝(扣除本協議第二項第五條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狀況

  1、已由甲方與寬店村委簽訂了合作開發建設協議書,並建設一階段;

  2、甲方向村委交納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舊村住戶搬遷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屬物補償款,現基本清理。尚有個別住戶已支付補償款待搬遷。

  4、甲方向泰安市國土資源局交納土地罰款16萬元,佔地約16畝。

  5、前期已由甲方開工建設住宅樓一棟,面積4200平方米,建設別墅樓2排12套,計1944平方米,合計6144平方米,佔地約5畝左右,所建工程由於種種因素制約均未竣工(注:該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轉讓專案之內)。

  三、前期事宜約定

  1、甲方現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繼續建設完成,不在本協議約定的轉讓範圍之內。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並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專案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並保證,按甲方與寬店村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諾並保證,本協議簽訂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費叄佰萬元人民幣。

  五、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寬店村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轉讓合同8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甲方將天安慧馨園外牆真石漆轉包給。

  工程名稱:天安慧馨園1#樓,8#樓。工程地址:寒亭區祥亭街以南,卉香路以西。

  二、工程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需按濰坊市瑞昌建築有限公司要求施工。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濰坊市瑞昌建築有限公司要求為準。

  四、合同轉讓:

  乙方付甲方30000元,(大寫:叄萬元整)轉讓費。(含前期增設的電纜,配電箱等物品)

  五、原材料:

  (1)乙方必須用寒亭大江塗料廠的材料,如違約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2)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的工作,理順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3)甲方供的原材料須達到國家質量要求,如因材料出的質量問題,甲方責任自負。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定本合同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9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合作建房合同《編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由甲方以總價萬元包乾價將自動化科學技術大樓整體專案及現狀(已完成基礎工程、主體框架一層和二層框架柱),建築面積約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含現施工現場鋼筋、模板、機械裝置等),乙方不再支付下述費用(原有班組工人工資發放、退場及工地已施工所剩餘模板、木方、鋼筋和其它現有原材料所欠的貨款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時將該專案原來所有的60%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1 總價及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費用按總價比例支付(簽訂協議後7日內支付總價的40%計350萬元、竣工後待廣東省科學院自動化工程研製中心支付700萬工程款時再支付餘款的30%計120萬元、竣工驗收後收回廣東省科學院自動化工程研製中心支付全部工程款後付清餘款計90萬元),以上款相均不計息。

  2 工期

  甲方應辦理工期順延手續180天,按原合作建房合同《編號: 》中工期順延(如果因為亞運延期則相應推遲)。

  3 責權

  1)乙方應保證充足開發資金、負責本專案±00以上部分的建築工程款的投入資金,負責指派工程部專案負責人三名(工程部經理一人、財務會計一人、工程部副經理一人)參與專案公司開發建設,所有專案受益歸乙方。

  2)甲方對上述專案沒有向乙方交底的外債負有永久責任,如果發現在甲方清單外還有欠債,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絕不在乙方轉包的總金額內支出。

  3)甲方在乙方支付350萬元時將工地場地、材料及四證檔案、施工許可證、技術資料、圖紙、裝置設施移交乙方,清退現場工人及材料商,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但甲方自始至終有協助乙方收回工程款的義務。乙方也有向甲方提供工程相關進展情況的義務。

  4 免責

  1)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收回投資,則乙方給甲方的還款順延。

  2)甲方退場後,如果有任何原來該專案的管理人員或者工人在工地鬧事,全部責任歸甲方。

  5 其它

  本協議書違約金 元。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首筆資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約人:

  簽約人:

  身份證:

  身份證:

  電 話:

  電 話:

  日 期:20_年8月2日

  日 期:20_年8月2日

工程轉讓合同10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新鄭市黃水河景觀綠化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圖內容。

  4、已由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了工程建設協議書。

  5、甲方已向原建設單位交納了工程履約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專案整體轉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履行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建設施工任務;甲方仍舊以原來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負責配合乙方履行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支付給原建設單位伍萬元的工程履約保證金以及甲方前期本工程所用費用伍萬元(共計壹拾萬元)在轉讓協議簽訂前由乙方交於甲方。工程轉讓費按工程最終決算價的5%結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賬時扣除。甲方不負責稅務問題。

  3、乙方接受該專案後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及轉讓合同的約定和國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承擔質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嚴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轉讓後,繼續以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的相關事務(如:_________________結算、驗收、工程款手續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務)。

  5、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6、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不得把本專案轉讓給第三方,如單方違規,則向對方賠償工程總造價的作為違約金。

  7、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因洩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相關資料。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4、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四、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4、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裝置自主解決。

  5、認真負責進行施工專案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6、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11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裝置為20xx年6月出產的遼寧撫順QUV50A型(產品編號:1460)履帶式強夯機壹臺,經雙方約定價格為人民幣 。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後2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的定金,其餘轉讓款人民幣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幣 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所轉讓機器裝置移交給乙方。

  第四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裝置現況已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

  4.甲方為裝置在轉讓乙方前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乙方無關。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對甲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3.乙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義務;

  4.乙方保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五條 移交驗收

  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裝置的移交手續,移交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視為甲方已將裝置移交乙方。

  第六條 費用負擔

  轉讓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裝置定金人民幣 後,未依期交付轉讓裝置,按每天人民幣500元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交付轉讓裝置,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期限支付定金人民幣 ,按每天人民幣500元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10天,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4.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保證在5個工作日內將裝置按甲方移交前狀態歸還甲方,如有損毀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乙方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九條 保密條款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絡及提供的檔案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裝置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洩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單位註冊地:_________

  現單位辦公地:郵編:_________

  轉讓業務承辦機構: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__]14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轉讓礦業權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轉讓採礦權許可證載明:

  採礦權人:_________,許可證號:_________,礦山名稱:_________,經濟型別:_________,開採礦種:_________,開採方式:_________,生產規模:_________,礦區面積:_________km2,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轉讓採礦權屬所有,該礦權無權屬爭議,其中佔股份_________%,佔股份%,佔股份__________________%,佔股份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採礦權位於,礦區座標為:拐點號___________座標y座標

  第四條轉讓採礦權的開發利用情況(由轉讓雙方說明):

  其它。

  第二章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權益實現

  第五條甲方將採礦權以方式於年月日在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給乙方,轉讓(整體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成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合作:甲方佔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重組改制:甲方佔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等等)

  第六條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1、本合同簽訂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金額。

  2、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採礦權轉讓成交價款:

  其它。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

  甲方賬戶名稱:_________。

  甲方賬號: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成交金額後,甲方應當按時提供規定的全部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根據以下約定繼續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採礦權價款繳納等義務:

  1、礦山環境保護綜合治理,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繳納保證金、治理等義務;

  2、地質災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履行地質災害治理等義務;

  3、土地復墾方案,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照已經編制的土地復墾方案履行土地復墾等義務。

  4、採礦權價款共計礦權總價款為萬_________元,年已繳納萬_________元,剩餘價款_________萬元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交納:_________年繳納___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___萬元,年繳納_________萬元。

  5、其它法定履行義務轉讓後乙方(或股份發生變化後的企業)繼續按規定履行。

  第三章違約責任

  第九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第四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補充合同的形式確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執份,礦業權轉讓交易業務承辦機構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轉讓合同13

  甲方:

  乙方:

  就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建設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託乙方負責建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

  1.2工程地點及規模

  響螺灣商務區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南岸,與塘沽外灘公園隔河相望,佔地面積3.2平方公里;大沽地區位於海河以南,與于家堡金融區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汙河,東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線,佔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藍鯨島位於于家堡金融區東側海河出海口處,四面環水,佔地面積1.28平方公里。

  1.3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以上區域內的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碼頭廣場工程、堤岸填築工程、供熱站工程、雨汙水泵站工程、綜合管網工程及專案範圍內的拆遷補償等。

  1.4工程建設期

  本協議項下工程建設期為8年7個月,開工日期為年20xx年5月,竣工日期為20xx年12月。

  1.5工程質量

  本協議項下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第二條 工程實施 2.1工程實施方式

  本工程採用本合同約定的BT模式實施:乙方作為本專案的BT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籌集本工程所需資金(包括徵地拆遷、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裝置材料採購、施工及相關諮詢所需費用),負責建成後的交付及委託物業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回購款項。

  2.2乙方應設立與本專案建設管理相適應的專案管理部,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員,確保實現本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標。

  第三條 回購價款 3.1回購價款

  本合同的回購價款暫定為45.5292億元。 3.2乙方最終回購款的確定:

  3.2.1乙方最終回購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資收益的原則確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審計部門最終認定的數額為準,對於乙方委託的造價諮詢公司出具的造價稽核報告,經審計部門審查後,可直接作為成本計算依據。程成本由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融資費用等部分組成。

  3.2.3融資費用

  利息:以乙方每筆資金實際投入的數額為基數,以投入時間至支付回購款的時間差計算佔用時間,以約定的利率來計算利息。利率標準: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算,或由雙方對每筆投入資金單獨約定利率。

  3.2.4乙方的投資收益,按投資額的 3%計取,列入回購款中。

  3.2.5回購款總額計算回購款總額計算表(本次測算相關費用參考發改委的立項批覆以及專案可研報告,最終回購款計算將以實際發生並經審計額為準,現資料只作為測算參考):

  第四條 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甲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1.1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有權按工程進度要求檢查、監督本工程進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質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單位和監理部門的有關資料。

  4.1.2有權委託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專案進行跟蹤監督和專案決算審計。 4.1.3按約定的回購期限和進度向乙方支付本專案回購款,接收本專案工程資產,並協調資產轉讓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4.2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4.2.1履行專案建設管理單位的職責,按本合同籌集負責工程部分的投融資、以及工程的組織、協調等專案管理工作。

  4.2.2按照法定程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根據相關合同約定向本工程相關單位支付合同款。

  4.2.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規範、標準、法律、法規等完成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負責。本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天津市、行業現行有關標準、規範和規程,符合我國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設計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4.2.4以資產轉讓的方式向甲方移交本專案工程資產。 第五條 工程驗收決算及使用權移交

  5.1在專案施工完畢自檢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驗收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2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6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決算檔案,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檔案後10日內指定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機構應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檔案之日起60天內提交財務審計的決算意見,並以此作為稽核意見提交乙方。

  5.3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整個工程的移交手續,簽訂竣工質量驗收證書。若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移交,由甲方承擔乙方對建成設施臨時養管發生的費用,具體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結算。 5.4在工程移交前,專案的所有的建築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乙方負責;自移交之日起,專案的所有的建築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甲方負責,但是,在工程質量保證範圍內的維護和維修,仍由乙方負責,保修期為一年。

  第六條 甲方回購

  6.1甲方承諾無條件以財政支付方式回購專案的所有權,並按工程進度及子專案完工情況進行區域性回購,直至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因該支付方式而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6.2回購期的結束日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3個月以內,即20xx年3月前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回購款支付時間約定見附件一。

  6.3 回購款收款帳戶

  戶名:天津濱海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號:

  第七條 專案所有權轉移

  7.1在甲方付清全部專案回購款之前,乙方擁有本專案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專案回購款之日起,甲方擁有本專案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3在甲方取得本專案所有工程的所有權後,甲方有權辦理本專案範圍內所有建築物的產權證書,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乙方違約

  如果因乙方質量原因造成修理後仍無法滿足國家或行業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修理後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8.2 甲方違約

  如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回購款,按逾期支付回購的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利息,逾期支付回購款的利息利率依照乙方與金融機構貸款合同規定,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同時甲方需按照投資額以每年3%給予乙方投資回報,按年計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取),直至回購款支付完畢。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變動應有雙方書面同意。修改或變更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若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裁決。

  9.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工程轉讓合同1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並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臺,機身號為 ,發動機編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 已工作時間為 小時,價格為 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 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後,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 %計 元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 ,發動機編號為 ,機身編號為 的工程機械一臺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說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 方負責聯絡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 ,運輸費用 元由 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於 日內將 一餘下的 %購機款 元支付給甲方。

  四、五、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於合法擁有,如屬於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並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電話:

工程轉讓合同15

  轉讓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於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戶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稅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稅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戶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合同: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A.甲方未於本合同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於本合同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於: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合同即告解除。

  五、本合同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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