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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代理合同

房屋代理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物件的審查,有助於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瞭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影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瞭解這些資訊有利於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於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風險提示:

  一般貨物毀損、滅失風險隨貨物所有權轉移面轉移,屬於動產的貨物在所有權交付時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供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需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於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係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儘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

  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簽名樣本)。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後,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程序、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本專案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宣告及保證

  出賣人宣告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宣告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對於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並妥善保管。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2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或平房間,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狀況,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許可權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

  1、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4、依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共計年零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第六條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當年預留出天不計算租金,作為給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預留工作期滿,自年月日開始計算租金,即委託之日起,乙方給甲方個月零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房租按繳付。具體付款日期:

  第一次年月日(¥元整);

  第二次年月日(¥元整);

  第三次年月日(¥元整);

  第四次年月日(¥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為收取。

  甲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託期內為了便於房屋出租或應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資對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添置裝置,甲方應允許乙方適當浮動出租價格,多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該房屋發生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供暖費、衛生費等。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代理期限內,甲方只承擔物業費。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乙方有義務保證房屋設施完好,不影響承租人使用。若設施自然損壞,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內修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除在該房屋客廳內打三個隔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保持屋內牆面、地面及附屬設施與出租前一樣。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委託期內甲方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因水、電、燃氣等管道或線路及房屋防水層、房屋主體、屋內裝修老化,非人為損壞,影響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3、委託期前所發生的費用。

  4、房屋的水、氣管道因質量問題滲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因承租人更換或使用不當造成以上後果的,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聯絡相關部門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二)委託期內乙方及承租人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房內的門窗玻璃、燈具、電源開關、水龍頭等因使用不當發生的費用。

  2、合同期內發生的水、電、氣、電話、衛生等費用。

  3、水管道堵塞而產生的疏通費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三)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四)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告知甲方。

  (五)委託期內及委託終止後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戶自行交易,否則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貳倍為違約賠償。

  (六)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私自進入該房屋,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聯絡承租人共同進入,以保證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間,有義務監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間內設施,造成設施人為損壞的,監督其修復或要求其賠償。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發生的電視費、水費、燃氣費,不得拖欠各項應承擔的費用。合同到期後一併退還甲方。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擾民超過三次,鄰居投訴、高跟鞋走路等擾民現象超過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違法活動,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委託期內,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甲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委託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乙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約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交付時間為年月日。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下,在該房屋的客廳內打三個隔斷,隔斷在安裝或拆除時,必須儘可能將對牆面、地面的損壞減到最小,在此基礎上打隔斷造成的痕跡不在賠償範圍內,除此之外,牆面、地面等有所損壞及牆面塗鴉,乙方及承租人負責賠償。出租代理期限屆滿後,乙方負責把房屋恢復原樣。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君安物業留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資質證書編號:

  經紀持證人員: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代理合同3

  客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委託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住房的第一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租賃的用途

  租賃目的:___________;租賃為住宅的,居民人數不得超過________。

  第三條租賃代理人的許可權和期限

  (1)乙方租賃代理機構的許可權為:□代表甲方租賃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的談判、聯絡及合同簽訂;□代表甲方辦理房屋租賃相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表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表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

  (2)租賃代理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租賃代理期限可延長(□天/□個月)

  (3)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4)租賃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

  第四條租金

  (1)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開立賬號為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專用租賃賬戶______________

  (3)乙方將每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標準和計算方法及與裝修、傢俱、電器相關費用的約定見附件3。

  第六條存款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預付定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其他費用

  在租賃代理期間,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相關的下列費用: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取暖費

  (6)煤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

  (9)環衛費

  (10)上網費

  (11)停車費

  (12)室內設施維護費

  (13)其他費用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甲方應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支付憑證退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維護

  (1)租賃代理期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護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或新增新的東西。房屋裝修、裝飾或增加新東西的細節見附件三。

  第九條分包

  在租賃代理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項全部或部分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終止。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延遲交付房屋。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乙方因未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而無法出租該房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超過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除、改變或者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儲存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和設施損壞,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讓承租人做上述行為。

  (5)合同終止的其他法定條件。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在租賃代理期間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通知對方每月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

  (2)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如甲方因乙方上述行為受到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罰,甲方可向乙方索賠..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根據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者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機構(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代理租賃合同。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透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透過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合同範本《房屋代理租賃合同》。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_____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房屋代理合同5

  委託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證件型別及編號:XXXXXXXXXXXXXXXXXX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XXXXXXXXXXXXXXXX備案證明編號:XXXXXXXXXXXXXXXXXX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XXXXXXXX區(縣)XXXXXXXX街道辦事處(鄉鎮)XXXXXXXXXXXXX,建築面積XXXXXXXXXXX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XXXXXXXXXXXXXXXX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XXXXXXXXXXXXX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XXXXXXXXXXX;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XXXXXXXXXXX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共計XXXXX年XXXXX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XXXX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XXXXX元整(¥:XXXXXXXXXXXXXXX)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XXXXXXXXXXXX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在XXXXXXXXXXXX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為: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透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XXXXXXXXXXXXXXX元整(¥:XXXXXXXXXXXXXXX)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XXXXXXXXXXXXXXXXXX.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XXXXXXXXXXXXXXXXXX;乙方負責XXXXXXXXXXXXXXXXX.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XXXXXX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XXXXXXXX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XXXXXXXX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XXXXXXXX%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XXXX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XXXX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XXXXXXXX.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XXXX份,其中甲方執XXXXXX份,乙方執XXXXXX份,XXXXXXXXXXXX執XXXXX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託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XXXXX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備案證明編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經紀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年XXXXXXXXXXX月XXXXXXXXXXX日

  簡單的房屋租賃代理合同樣本

房屋代理合同6

尊敬的審判員:

  雲南南廣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原告委託,指派我作為原告代理人參加原告訴被告房屋租賃糾紛一案。現根據本案事實、法律及庭審情況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原被告雙方對其於20xx年XX月所簽訂的門面租賃合同書之真實性、合法性均不持異議,故該門面租賃合同書合法有效,應對原被告產生約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後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電費,並交納了保證金8000元。

  二、被告確認,其已經於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門面房另租給他人,以實際行為違約,應承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為由,徑自單方面解除合同,既與事實不符也無法律依據。

  1、在20xx年3月,原告與被告商談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確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給原告,並要求原告及時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佔用了門面房一定時間,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長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與被告協商承租事宜,被告稱房子已經另租給隔壁賣服裝的老闆,不可能租給原告。因被告實際的不履約行為,4月6日,原告被迫搬離承租門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違約所致,不能成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說,根據《合同法》第227條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 也就是說,做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況下,也必須給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說原告未按時支付租金,在未給原告確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況下,於20xx年4月7日就把門面房另租他人,悍然違約,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納租金是因被告不收,顯然不屬“無正當理由”。並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雙方都達成了可緩繳的口頭補充協議。

  3、被告稱擔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測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為其違約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被告以想當然的不安抗辯且沒有通知原告就毀約,不符合適用不安抗辯權的情形。

  4、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訴訟原則,原告應舉證證明其在把門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應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義務。事實上,被告是因門面租金上漲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門面的賣服裝老闆願意出遠遠高於原租金價承租房屋,才找藉口違約,有意損害原告的權益的。

  5、“鼓勵交易原則”為合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嚴格限制瞭解除合同的條件,根據該原則,並不意味著一旦違約都可導致合同解除,解除從實質上來說是消滅一項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於保護非違約方的利益,也不能體現合同的鼓勵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規定,只有在一方根本違約時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動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義務而原告對此不聞不問,一味迴避不理,其行為與合同法規定的“誠信原則”背道而馳。

  三、原告訴求被告返還保證金8000元並賠償裝修折舊損失25000元,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1、因被告違約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與被告的租賃合同實際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毀原裝修裝飾,致使原告裝修全部喪失。按雙方《門面租賃合同書》第六條、第九條“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乙方門面的正常經營活動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門面另租給他(她)人。如有,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損失”的約定,被告應承擔返還及賠償責任。

  2、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援”,本案中,被告應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費32050元的殘值損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說,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過錯,因被告毀約另租房給他人是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根本原因, 據上述第(三)款“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

  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被告也要承擔退還保證金和賠償裝修損失的責任。

  綜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實際行為違約,造成了原告繼續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應承擔違約責任。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並採納。

  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代理合同7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 元/m2,總價(小寫)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

  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 成 年即人民

  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

  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

  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房屋代理合同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房屋用途為住宅。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三、乙方於20xx年3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款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於20xx年12月31日前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衡陽市衡南縣。 該房位於該樓第層(車庫門面為第一層),共 (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國土使用證號: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稅費均由方負責交納,銷售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該定價銷售。若銷售價低於甲方該定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或簡訊通知。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購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以_____種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方式:甲方委託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收取適當購房押金,餘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產權共有人到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購房客戶核實本合同指定的房屋產權合法,並做好面籤及交房後,由購房客戶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按揭貸款的支付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定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代甲方收取購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同時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客戶私下聯絡,包括互留聯絡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擁金行為。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產銷售底價為總價 元人民幣,高於底價部分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①《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②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該代理合同上簽字所引起的交易糾紛,造成相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③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④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⑤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則乙方在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面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條之規定委託乙方代理銷售上述房產,則甲方只按底價收取房款,整個交易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在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同並將收取的購房押金轉交甲方後,甲方應按乙方和購房客戶約定的交款日期及時配合購房客戶完成交易。否則,視甲方為違約

  5、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6、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7、甲方應在購房客戶房款付清後,即將上述房產交付給購房客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8、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購房客戶未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房屋買賣合同,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九、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共3頁,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房屋代理合同10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

  地址:際商會大廈703室

  法定代表人:

  電話:027-854x06-9

  傳真:027-8548xx10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所有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單位,策劃並銷售產權屬於甲方的位於 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委託銷售面積共 平方米。

  專案詳細指標及相關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的 天內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和代理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銷售代理期限及進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個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本專案開盤銷售的條件為:

  A. 甲方就所委託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等開盤所需的全部合法證件;

  B. 銷售中心完成並具備銷售條件:大堂、電梯廳、樣板樓層裝修完成;

  C. 在開盤後的3個月的銷售期內確保一個秋季或春季的銷售黃金季節;

  D. 至少一部電梯到位;

  E. 宣傳物料到位;

  F. 距離入夥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

  G. 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廣告等)不低於銷售總金額的 %。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 %。

  2、銷售代理進度

  A. 第一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B. 第二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C. 第三階段:從專案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 %,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嚴重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滿後雙方視銷售合作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 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 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條 策劃費、代理費及支付

  1、策劃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營銷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 );

  (2)合同簽訂後的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計人民幣 元(¥ );餘款 元(¥ )於乙方所提交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的三日內付清。

  2、代理費計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率:

  備註: ① 銷售率:實際售出面積和可銷售面積的百分比;實際售出面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累計面積為準,當期計算的代理費率根據此銷售率確定。

  ② 代理費率:當期代理費率根據同期銷售率確定;代理費的結算時間以客戶合同簽約後的實際到款時間為準。

  ③ 根據實現的銷售金額按照以上約定費率計取代理費,代理費率隨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率遞增而遞增,並在執行較高消費率進行結算時,其超過上檔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對應的代理費收取。

  (2)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當期應收代理費=當期合同簽署累計到帳金額(以市場公開的價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為準)×當期代理費率;

  (3)雙方商定每月 日為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甲方應在結算認定後的三日內支付當期代理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銷售代理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委託銷售物業。

  2、在開盤發售前配合乙方處理有關銷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託物業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商品房銷售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及關於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裝置、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保證本專案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與有關部門申辦該專案有關售樓、按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在專案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製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各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銷售資料及銷售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銷售推廣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6、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銷售現場清理、銷售中心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裝置(如電腦、檔案櫃)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應在本專案所有甲乙雙方確認的推廣宣傳品(樓書、摺頁、媒體及各種形式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代理商: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字樣。

  8、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及時支付。如有拖欠,則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的計付滯納金,按天累計計算。

  9、負責收取客戶購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稅費,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辦理各種購樓手續。

  10、非乙方之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承接甲方專案策劃、銷售代理業務,成立專案專案工作小組,按照銷售代理進度要求盡責盡職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乙方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3、在簽署本合同書及甲方支付策劃費之首期款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銷售執行報告》(見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認可後收取策劃費末期款。同時制定銷售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如果乙方代收款項,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指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專案相關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7、依據確認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方案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可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資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計劃,不得任意放盤和調價銷售;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個案協調處理。

  8、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書面報告銷售進度,供雙方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9、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10、對每個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簽訂商品房擔保按揭合同後即告結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雙方另行商議決定。

  11、注重職業道德、樹立企業和個人的良好形象,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時,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向新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給債權、債務事宜簽訂新的協議。如新產權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代理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應向對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另有規定,按該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1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透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2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BB機/手機: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總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專案: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____市

  (即:)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________㎡,非住宅面積________㎡。

  第二條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b、傢俬c、家電d、

  第三條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b、買方包稅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檔案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影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個月,即至200

  年月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資訊)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迴圈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

  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顧客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裝置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顧客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顧客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路、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顧客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顧客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顧客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顧客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顧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顧客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顧客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顧客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座落於的房屋

  (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乙方出售,並保證提供的資訊真實有效。

  2、該房屋基本情況:房屋性質所有權人房型

  朝向 ________樓層______ 總層數______ 結構 ______單雙氣______ 房齡約______

  總面積(建築/計租):______ 各部分面積:______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叄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7日

  內,如甲方不辦理終止手續,視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動延期叄個月,

  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條:銷售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______人民幣 ______(大寫)。

  此價格下,該房屋辦理產權或租賃權及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

  屋包含的裝修、配套、附屬設施有:______ 。

  第四條:支付中介服務費

  該房屋售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成交價格的1%作為

  中介服務費,如中介服務費低於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

  (1) 該房屋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其它權屬證明)原件及其相關證件。

  (2) 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滿足下列情況,造成房屋買賣行為不能完全履行,視同違約,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該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產權證(租賃合同) 所標內容相符。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應屬實。

  (3)“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糾紛。

  (4)“該房屋”同時轉讓的設施裝置等齊全完好,並能正常使用。

  (5)“該房屋”沒有拆改現象,如已拆改,應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6) 甲方應積極辦理過戶手續。

  (7)“該房屋”不屬於行政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或決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該房屋”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

  3、房屋委託代理銷售期間,如出現買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與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簽訂,視同違約。

  4、甲方向乙方承諾在該房屋售出後售出日期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準。《房屋買賣合同》對騰房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如實將甲方所提供的資訊免費網上釋出(如因網路技術故障,造成資訊有誤、丟失,乙方應儘快修復故障),並積極向客戶推薦。

  2、該房屋售出後,待過戶手續完畢,且買賣雙方確認該房屋相關事宜全部交接清楚三日後,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到期,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時,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2、 如合同期內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發生變化,甲方需持本協議到乙方處更改釋出資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須支付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的2%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低於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與乙方客戶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價總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十條:

  1、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認真履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中心

  經手人: ______

  經手人: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已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現決定租賃乙方介紹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政策及法律諮詢。

  2.尋找交易物件。

  3.撮合成交。

  4.協助交易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5.負責協調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發生的矛盾。

  6.為交易雙方提供後續服務。

  3.代理服務費的收取:

  乙方為甲方尋找到交易物件,簽訂租賃合同並完成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物業交驗結束並收到乙方發票後7個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費用:

  4.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的服務,須甲方需求的委託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

  5.本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與乙方介紹之業主私下成交,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雙倍支付乙方中介費,即月租金的兩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向客戶公司申請從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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