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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管理補充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管理補充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管理補充規定1

  隨著高職教育改革的深化以及院系兩級管理的逐步推進,教學質量將越來越成為我係能否做強做大決定因素,而教學管理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為此,根據學院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結合系部實際情況,制訂系部教學管理補充規定如下,請各科室及全體教職工認真執行。

  學期授課計劃與實踐教學授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1、學期授課計劃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標準、教學任務書和教學程序表逐項認真填寫,考慮節、假日及全院性活動,注意掌握機動課時。課程標準正在修改或教學內容變動較大的,教師可以結合原大綱、專業知識與能力要求以及教材內容,妥善安排學期授課計劃。

  2、授課計劃中各教學環節(理論課、習題課、大作、課設、實習、實訓)要與課程標準與教學任務書一致,總學時數要與教學任務書中的總學時數相同,原則上教師不得另外增加教學環節或安排補課(包括理論課與習題課)。自行增加教學環節或安排補課的,其相應工作量不予以計算。

  3、學期授課計劃應包含實踐性教學環節的進度安排。

  4、實踐教學授課計劃分兩類,與理論課程相配套的課程實驗填寫在教務處制定的《實踐教學學期授課計劃》表中。獨立開設的實踐課包括課程設計、大型作業、拆裝、實習、實訓實施計劃要分課程填寫在本系制定的《教學實習或實訓實施計劃》表中。

  5、《學期授課計劃》與《實踐教學授課計劃》要於第二週週五前上交各專業教研室審批簽字。教研室主任要催收並對計劃上交時間進行記錄,及時審批後第三週週一前送交系教學副主任審批,教學副主任及時審批簽字後交系辦影印一式四份,教師、教研室、系辦、教務處各執一份。

  6、教學過程中要認真執行授課計劃,規定開出的實驗課必須開出,教學進度應保持與授課計劃大致相當。若計劃需作較大調整的,報專業教研室、系教學副主任審批後方可實施。

  7、《學期授課計劃》與《實踐教學授課計劃》儘量採用列印稿。

  聽課管理

  1、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於6節,教師聽課節數不少於4節。教研室主任一般要在每學期中聽遍本教研室中每一位教師的課,系主任、副主任一般要在一年內聽遍系每一位教師的課。在聽課節數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抄襲其他教師教案作為聽課記錄充抵聽課次數。

  2、各教研室每學期要至少組織公開課一次,並積極組織教師進行互相聽課、評課活動,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

  3、聽課要有記錄,對課堂質量進行客觀公正評價,學期結束前要上交教研室,然後彙總系辦歸檔。

  實踐教學環節管理

  1、安全教育:必須重視安全教育,實習(實訓)開始周的第一天上午進行安全教育要制度化,實訓科長要到場對學生進行安全與勞動紀律教育。實習、實訓車間現場要在明顯地方張貼安全警戒標記和標語,安全和勞動紀律要印製成冊,學生人手一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2、到位率:各實踐教學環節(包括大作、課設、實習、實訓、畢業設計等環節)指導教師原則上必須堅守崗位,系部將實行學生對實習指導教師進行考勤制度。大作、課設等環節的指導教師必須保證規定的到位時間到校進行現場指導,指導周實行簽到制。

  3、指導工作規範:各實踐環節必須有任務書、指導書。實驗要上交實驗報告,課設與大作要上交設計說明書、圖紙,實習和實訓要有相應的成績記錄表。實驗報告、課設與大作的設計說明書、圖紙要及時批改後上交各教研室,實習和實訓成績記錄表上交實訓科。實踐環節成績及時透過網路輸入“學院成績管理系統”,成績底稿交系辦備案。各教研室主任和實訓科要做好相應資料的催收、歸檔工作。

  4、指導教師在實踐教學開始前要有充分的準備,既要有集中講解,又要有個別答疑,更要有動手演示,不能敷衍了事。

  5、指導教師要及時填寫當天的實驗記錄《實驗實訓室使用記錄表》,實訓科要每週進行實踐環節情況統計,彙總後上報院教務處實訓裝置科。

  調停課管理

  教師因病、因事需要調停課或停課後補課的,原則上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只要條件允許,調停課應自行聯絡相近課程任課教師代課。未經批准擅自調、停、代課的按教學事故論。

  畢業設計管理

  1、教師申報畢業設計課題時要填寫《畢業設計課題申報表》,與《畢業設計任務書》一起報教研室、系部審批後確定。《畢業設計申報表》與《畢業設計任務書》要反應畢業設計課題的主要內容、課題難度及課題工作量大小,教研室要對課題的內容、難度與工作量大小把關。

  2、課題要經教研室主任與系部簽字後方可作實施。

  3、畢業設計期間,指導教師要定期定時保質保量對學生進行指導,系部進行考勤,實行簽到與學生考勤相結合的制度。

  4、青年教師原則上要根據自身專業特長與專業方向配合主導教師參加課題指導工作,同時加強實踐教學指導工作的學習和鍛鍊。

  考試與成績管理

  1、考試(考核)是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途徑,教師要積極進行考試(核)方式、考試內容、考試形式的改革,突出實用性知識與對專業技能的考核,儘量減少死記硬背的內容。

  2、各教師要認真出好每一份試卷,試卷要反映所學課程的主要內容,同時兼顧高職學生的實際情況,把握好試卷的深度、廣度和知識點分佈的合理性。A、B卷的相同題量分不能超過25分。成績分佈要合理,避免大面積不及格情況的出現。

  3、試卷(卷面、參考答案、評分標準)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專業教研室審批,教研室主任與系部教學副主任要對教師的試卷認真審批、把關。

  4、教研室要積極組織教師進行考核內容與考試方式的改革,打破傳統的閉卷考試的束縛,推動我係教學改革的深化。

  5、教師要及時批改試卷,透過網路錄入成績,成績底稿要與試卷、試卷分析表一起交系辦備案,系辦要對這些資料的上交時間、是否齊全進行統計登記。

  教學檢查

  教學檢查是對教學質量進行監控,從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系部根據學院教務處的要求每學期進行的期初、期中與期末三次教學常規檢查要制度化。

  期初主要檢查學期授課計劃與實踐教學授課計劃的制訂,期中與期末主要檢查授課計劃的實施、教學進度的把握、聽課次數、作業佈置與批改、教案以及實踐教學環節是否按規定、實踐環節的相應資料是否齊全等方面等情況。

  教研室主任與實訓科科長要對理論教學與實踐環節填報有關教學檢查統計表,檢查時教研室、教學副主任要嚴格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意見。

  教研室工作

  1、教研室每學期初要有工作計劃,期末要有工作總結,並認真按計劃實施。教研活動要有記錄並於期末上交系辦備案。

  積極做好重點課程建設、教改專案的實施工作,組織教師申報科研課題。

  職業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

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管理補充規定2

  為鼓勵廣大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和教學管理幹部從事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根據《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國務院令第151號)、《廣東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粵府〔1995〕64號)和《廣東省教學成果獎勵實施細則》(粵府函〔1997〕3l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範圍

  學校教學成果獎獎勵的範圍是我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並且在教學改革、教學建設、教書育人、教學管理方面取得成果的個人或集體(含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重點是在教育教學第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

  二、評獎內容

  本辦法所稱教學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方案。包括:

  (一)在整體最佳化專業教學計劃,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在加強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三)在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考試方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四)在加強實踐性教學、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五)在產學研工作、實習基地建設,提高實踐教學水平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六)我校教師在職期間主編並出版的高質量、影響面大、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七)在學風、校風建設及素質教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八)在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質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九)其它突出的教學成果。

  三、申報條件

  (一)在教書育人、教學改革、課程建設、專業建設、學生素質教育和實踐能力培養等某一方面或幾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形成學校特色,促進應用型本科教育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的專案。

  (二)申報的專案必須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在教育教學思想及其實現手段、方法等方面具有創新的突破;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在學校產生一定的影響;經過實踐檢驗證明有顯著的實效,並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

  (三)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人。申報人員必須模範遵守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教師必須在教學崗位連續工作2年以上並完成學院規定的教學、科研工作量。教學態度端正,治學嚴謹;更新傳統教育思想,改革教學內容,教育教學方法有重大改進;注意教書育人,注重學生能力培養,教學效果好。

  2.教學輔助人員和教學管理幹部必須在本崗位連續工作2年以上,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刻苦鑽研管理業務,積極改革,勇於創新;在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建設實訓基地或組織教學改革等方面成果顯著;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提出提高辦學效益或教學管理水平的改革方案,經實踐驗證,取得了顯著效果。

  (四)具有較高水平並公開發表的、反映該項成果的總結報告或論文、專著、教材等。

  (五)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和實訓教學工作的教師或青年教師取得的教學成果,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評定。

  四、評審辦法

  (一)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校級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和省級(含)以上教學成果獎申報的推薦工作。

  (二)教學成果獎每二年評選1次。

  (三)個人或集體專案的負責人負責填寫《z理工大學z學院教學成果獎申報書》,同時提交有關反映該項成果的總結報告和正式發表的出版物及其它成果佐證材料,報所在單位。

  (四)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徵求教師和學生意見的基礎上,對申報專案給出推薦或不推薦的意見,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

  (五)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推薦參評專案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並根據章程規定,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名單,同時提出申報上一級教學成果獎的推薦名單,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六)經院長辦公會批准的獲獎專案,在授獎前須對外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受理異議投訴並負責為投訴者保密,異議投訴必須要有證據材料,投訴人必須具實名。接受異議投訴後,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將進行復議,如異議投訴屬實,則取消被投訴專案的獲獎資格,對公示無異議和複議後透過的專案即獲校級教學成果獎。

  五、獎勵辦法

  (一)校級教學成果獎共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3個級別,具體名額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確定。

  (二)學校向獲獎人員頒發獎勵證書和獎金,並記入本人業務檔案,作為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六、其他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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