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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集合14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 (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生產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淮安市榮華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起用時間: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裝置及租賃期限

  1.1 裝置概況

  1.2 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二、 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裝置進退場費合計按人民幣 元整,包含以下費用: □安裝拆卸費 □檢測費 □運輸費 □基礎預埋螺桿。

  乙方在機械進場前先向甲方預付 元,餘款待裝置退場前付清。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租賃裝置運到乙方指定地點。

  2.2 機械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不含操作工工資)

  ① 按臺班計算,每臺班租賃費 元/臺。

  ② 按月計算,每月租賃費 元/臺。

  計算期限從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場並具備退場條件為止,不足一個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機械租賃費按月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租賃費。

  2.4 超過首次約定安裝高度,如需要頂升或加高及製作附著架,每頂升或加高一次(高度為 米)收取乙方費用 元整。

  2.5 機械押金 萬元,在裝置進場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款項不能作為租金衝抵款,於機械退場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2.6 電費由乙方承擔。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間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租金計算按2.2條約定。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並將相關資料如隱蔽記錄、砼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交付安裝單位驗收。

  3.2 乙方負責平整清理安裝拆除場地,架好輸電線路,按甲方要求及用電規範安裝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保證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3 乙方負責派有證指揮人員、司索工指揮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裝置安裝完畢,由乙方會同甲方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在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3.5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

  3.6 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乙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要求。

  3.7 乙方的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權對現場機械的使用監督檢查,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3.8 在租賃期間,裝置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裝置損壞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裝置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在2.1條約定的交付時間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做好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裝置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保證提供的租賃裝置經檢測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稽核。

  4.4 甲方負責派 名有證操作工隨機操作,操作工應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證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資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負責租賃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若無安裝維修資質,甲方可委託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履行維修保養義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 甲方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現故障及時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過則按 元/天從臺班費中扣除。

  4.7 甲方應保證裝置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對在用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檢查維修,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做好裝置的日常檢查和月檢,並將檢查和維修記錄送乙方存檔。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違章指揮等原因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或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將租賃裝置檢測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乙方有權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已預付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租賃裝置作業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賃裝置停止作業的(正常維修保養除外),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相關損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條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天,甲方則有權停止裝置作業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導致裝置損失和機租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5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則向當地法院起訴。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期

  滿結清帳務自然失效。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年 月 日

  賬號:

  年 月 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捌 臺,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裝置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裝置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臺裝置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裝置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裝置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裝置《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裝置,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裝置租金。

  3.3 逾期交納裝置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裝置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臺裝置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裝置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臺裝置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裝置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裝置的執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裝置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裝置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裝置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效能的裝置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裝置保修期內裝置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裝置。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裝置。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裝置,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裝置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裝置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裝置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裝置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絡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著“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裝置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裝置或提供的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裝置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及聯絡人、電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物件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檔案)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稅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捌 臺,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裝置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__年 _ 月 _ 日起,至__年 _ 月 _ 日止。

  三、裝置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

  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臺裝置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2.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裝置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__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 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裝置在__年7月 5日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裝置《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裝置,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 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裝置租金。

  3.3 逾期交納裝置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裝置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臺裝置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裝置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臺裝置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裝置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裝置的執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2.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裝置檢測、年檢等。

  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裝置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裝置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4. 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5. 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效能的裝置或賠償損失。

  6.負責裝置保修期內裝置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裝置。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裝置。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裝置,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裝置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裝置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 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裝置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 負責質保期內裝置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 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 負責聯絡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 乙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著“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 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經催告之日起 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裝置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裝置或提供的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__年 __ 月 __ 日仍未將裝置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八、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及聯絡人、電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物件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檔案)即視為合法送達。

  2、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稅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7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8

  使用單位甲方:出租單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裝置資訊:

  裝置型別: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產權備案號: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裝置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為元/月,(大寫:);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進出場費每臺元();

  (三)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裝置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裝置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裝置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裝置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裝置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裝置驗收資料、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裝置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裝置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裝置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裝置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執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執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影印加蓋公章後交專案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設定相應的裝置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裝置管理人員;

  (5)制定專職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岀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

  的原貝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租用乙方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用的建築起重機械情況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型

  生產廠家岀廠______年______月備案編號最大高度

  建築起重機裝置按建築起重機裝置說明書標準安裝附牆,根據現場佈置圖及甲方工地實際需要,如因施工需要增加附牆或非標準附牆,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雙方根據現場情況協商處理。

  第二條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每臺建築起重機裝置租賃期限為個______月。實際租賃期限超過個______月,超過時間按照實際租期支付租金。使用時間自裝置安裝驗收合格並實際交付使用開始(以現場簽單為準),到實際停止使用為止。第一個______月與最後一個______月如實際使用不足______月,當______月租金按照______月租費+30天__計租天數計算。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半個______月書面通知甲方,並續簽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進退場費

  1、每臺建築起重機裝置租金及進退場費:_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______元/______月/臺;每臺建築起重機裝置進退場費___________元(含運輸、安裝、檢測、拆卸),租金和進退場費均為含稅價。

  2、租金及進退場費支付方式

  (1)裝置安裝完畢驗收合格開始使用時,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的進退場費,裝置退場後再支付另外一半。

  (2)租金採用______月結方式,不足______月的按天計算,租費每個______月一支付,在支付段下個______月 號前付清上一支付段內的租金。乙方應向甲方岀具稅務發票。

  (3)使用時間自裝置安裝驗收合格並實際交付使用開始(以現場簽證單為準),到實際停止使用為止。

  (4)春節停工期間,乙方不收塔吊使用費。具體時間由甲方提供簽證乙方簽字認可。

  (5)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機,乙方不收取此停機時的租賃費用。

  第五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________________本裝置的租賃由配備操作人員。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_合同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要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提供符合要求、效能良好的裝置。乙方提供建築起重機裝置的基礎圖、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等影印件(蓋乙方公章)交給甲方留存。

  2、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建築起重機裝置進場之前,應提供建築起重機裝置的基礎腳預埋件及相關零配件給甲方製作建築起重機裝置基礎。

  4、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事故,乙方賠償相應造成的人和物的直接損失。

  5、接到甲方的故障報告後小時內排除故障,若小時內未排除故障,甲方扣除乙方雙倍當______日租金。

  6、起重裝置實際停止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拆除裝置通知後,天內拆除裝置出場。

  7、由於裝置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導致的安拆事故由產權單位和安拆單位共同承擔經濟和安全責任。

  由於裝置的質量安全隱患而在使用中發生的事故由產權單位承擔安全和經濟責任。

  8、進退場安全責任及裝卸車費用、場外運輸費用由產權單位自行負責承擔。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出租裝置貨到工地,甲方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進場驗收(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工地),同時將簽收的租賃裝置交接單據交給乙方。

  2、乙方建築起重機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之______日起天內,甲方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共同完善驗收資料。

  3、建築起重機裝置由甲方負責定位,嚴格按乙方提供該裝置說明書基礎圖施工和編制基礎施工方案。如施工升降機基礎特別是設定在地下室頂板上或天然基礎上,要進行基礎承載力驗算,加固基礎並提供基礎驗收表給乙方。甲方負責預埋建築起重機裝置避雷裝置,保證建築起重機裝置基礎不積水。

  4、甲方應提供現場佈置圖給應乙方留存,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該裝置使用說明書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如因實際施工情況與使用說明書技術要求出現重大誤差,影響到乙方機械裝置的常規安裝和拆卸,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在乙方建築起重機裝置基礎2m範圍內設定兩個專用開關箱和電源,各配備一個100A的漏電開關(三相五線)和隔離開關,電源供電線截面面積不少於平方毫米,並負責聯接至起重機械電源接線端處。甲方要保證專用電源穩定,滿足使用條件,如因配置的電源不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乙方有權停機,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甲方負責搭設地面吊籠出入口防護棚、卸料平臺、樓層呼叫器按鈕的連線線及各個停層站防護門,並承擔費用,要符合國家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7、乙方負責建築起重機裝置驗收手續及費用,甲方配合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如因甲方提供資料、蓋章不及時,造成建築起重機裝置不能如期申報檢測,導致有關部門不準使用建築起重機裝置,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8、非乙方原因,導致建築起重機裝置基礎傾斜而重新安裝,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

  9、若建築起重機裝置的安裝高度超過其獨立高度,由甲方負責製作建築起重機裝置的附牆預埋件,由乙方提供附牆框架。樓面附牆預埋件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提供預埋尺寸。附牆杆安裝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搭設拉桿處的上人腳手架。甲方負責搭設拆卸建築起重機裝置的鋼管腳手架。

  10、甲方必須保證建築起重機裝置進退場道路通暢(米板車正常進入運輸),提供足夠的場地和空間給甲乙方進行裝卸。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約定條款,如雙方的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

  第八條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為本合同的自然岀租人。

  2、在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______日起生效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裝置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機 貳 臺。

  二、本裝置僅限於在中山市宏宇大廈工程作垂直和水平運輸之用。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裝置配備操作手貳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裝置的租賃費按每臺/月(每臺15000元/月)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裝置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伍萬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工程,租用乙方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安裝高度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

  暫定個____月,甲方要求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大寫:_____)(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大寫:______)(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3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x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村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中聯280旋挖機械裝置一臺,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

  三、裝置清單:

  中聯280旋挖機主機一臺,機鎖杆一個,鑽頭護筒等附屬配件詳見清單。

  四、租金結算方式:

  1、甲方每月及時支付該機廠家還貸款_____萬元,否則廠家停機與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交納租賃保證金_____元,該款自提機日前一次性繳清。

  3、甲方在工程結款後需向乙方上交十一萬/月的利潤。

  4、裝置進場後若需新增工具由甲方自行安排。

  五、有關約定:

  1、甲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3、裝置租賃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維修費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配合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九、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下合同,內容如下:

  一、權責區分。

  1、甲方租給乙方福彩機,乙方只有使用權,在租用期間不得轉賣和轉借,租用期間不得利用彩票機做任何違法行為。

  2、在使用期間福彩機正常使用損壞的,甲方負責,如果使用不當或遇到外界暴力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全責。

  二、租用方式。

  1、甲方租給乙方後,房租和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管。

  2、福彩機的____%中的____%由甲方收取,福彩機的____%中的____%由乙方收取,每半月結算點錢。

  3、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租用期間,時間為一年,在這一年中乙方如果超出三天不營業或長時間停業,乙方要以每天____元的金額賠償甲方。

  4、為了避免乙方弄壞機器或停業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先收取乙方____元的抵押金,一年後如果沒有任何事情,甲方將還給乙方____元的抵押金。

  三、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四、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年之內不得出售。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裝置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日)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六、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七、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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