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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轉讓合同

礦山轉讓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礦山轉讓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礦山轉讓合同1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於xx年8月14日在瀋陽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鑑於:

  1.______公司是一家於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註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佔 註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並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於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字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於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佈並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佈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範性檔案。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註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___ 元(大寫: 整)。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註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後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並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 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稅費由 方承擔。(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宣告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宣告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並願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 本合同簽署之後,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讓渡附屬於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後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採取凍結措施等。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徵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承諾書或宣告,並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7.5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並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如屬於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並取代雙方於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於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並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絡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傳送,以郵寄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資訊後,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檔案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於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公司的採礦權許可證影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2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證號:

  住 址: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合同後生效。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 ,面積為 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 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在正常開採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 乙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 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合同約定外費用;

  第4.5條 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 道路、電路、裝置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 現有裝置、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 第5.3條 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稅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此合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合同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以後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3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xx)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出資人設立了 公司, 持有公司100%股權,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股東會決議因無力經營,自願將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財產和資產摺合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轉讓財產定金 元,甲方負責辦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過戶移交的一切手續變更後,公司名稱為 公司股東為 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款項(定金抵頂轉讓款項)法人代表變更後甲方不負責公司以後的任何責任。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過戶,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產移交等一切手續。

  2、甲方應保證轉讓財產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權並無任何爭議。

  3、股權轉讓完畢後,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地方關係。

  4、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將公司公章,採礦許可證安全許可證財務賬冊及企業機構程式碼證等手續一切證件全部移交給乙方。

  5、在生產前,甲方應協助乙方就有關部門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6、股權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前原公司債權債物由原公司股東承擔變更登記過程中發生的一 切費用由願公司股東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所需手續。

  2、乙方按約定及時付清轉讓款項。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雙方簽訂生效後,雙方嚴格按協議條款執行,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造成的全部責任,並負責經濟賠償。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5

  甲方: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法人代表、股東及全權代理委託人: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著公平、自願、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願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範圍座標及面積以採礦證上為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為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藉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後,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從此之後乙方佔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

  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後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採、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於過年前交給乙方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採礦證上的法人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後,乙方把剩餘的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戶、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係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佔地、佔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裝置、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託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後,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裝置、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週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託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之後,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採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後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

  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並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及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證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礦山轉讓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公平自願原則,就甲方轉讓位於赤峰市喀喇沁旗鑫山礦業有限公司的股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情況。

  1、礦山名稱:喀喇沁旗鑫山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

  2、礦山實際情況,採礦權正在延續,內容以採礦許可證內容為準,辦證時間以行政部門為準。

  3、該礦山開採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徵用完善,甲方並將相關資料原件交予乙方。

  二、轉讓價格及內容。

  1、甲方現對該礦作價為人民幣20xx萬元。(礦山全部資源,礦山工作面包括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築物、地面附著物,礦山的所有機械、機電裝置、供電線路、道路、辦公、生活設施等)(具體詳見清單)。

  2、甲方現將所擁有的該礦山的100%的股份轉讓給乙方,轉讓價為(大寫小寫)

  貳仟萬元整(20xx萬元)萬元,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轉讓完成後甲方不再享有該礦山所佔股份的權利和義務。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轉讓後礦山名稱仍為喀喇沁旗鑫山礦業有限公司。

  三、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1、本協議簽訂後,由甲方負責辦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等證件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已包括在甲方轉讓給乙方的100%股權內,乙方對此概不負責。

  四、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股款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在辦完營業執照變更手續之日起的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陸佰萬元,在變更完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等礦山所需證件之日起的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20xx年10月31日前乙方付清所欠甲方股權轉讓款貳佰萬元。

  五、產權交接方式

  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20xx年10月30日前、地點喀喇沁旗美林鎮大頭山。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所轉讓給乙方的礦山必須真實可靠。

  2、甲方不再享有股權變更後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負責辦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相關手續的變更。

  4、甲方不再參與該礦山的經營管理。

  5、甲方應將礦山的生產、經營、管理、銷售、財務、人事等所有權利移交乙方,乙方全權負責經營管理,乙方享有法人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轉讓的股份真實、可靠等情況要求甲方誠信告知。

  2、乙方依法享有其所佔該礦山100%股份的權利、義務。

  3、乙方依法按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擔經營利潤及風險。

  4、乙方全權負責該礦山的生產經營等各項工作,不受任何股東的管理。

  5、乙方取得100%股權後,一切安全生產等責任及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礦山轉讓合同7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村方解石礦。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鳳凰縣國土資源局。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見採礦證(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0.0714平方公里、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方解石礦0.0211平方公里。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叄年。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私營獨資企業。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鳳凰縣國土資源局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採礦權轉讓金總價款為: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叄日內,乙方以轉帳方式向甲方繳付壹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甲方的採礦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在全部完成與乙方的過戶手續交接後當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採礦權轉讓金壹佰零伍萬元。由乙方承擔採礦權轉讓及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相關費用。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慈利縣分行,帳號為43406 。

  第2.5條 礦山及採礦權轉讓給乙方後,因甲方以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違約金 50萬元。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4.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4.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第5.1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5.2條 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鳳凰縣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轉讓合同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面積是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採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___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該採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____元人民幣,總價款為____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經審批部門批准後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採礦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准後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採礦權轉讓金。

  第2.4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銀行分行,帳號為____。

  第2.5條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 因本合同採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第3.1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4.1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4.2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通知

  第5.1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6.1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6.2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附則

  第7.1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第7.2條 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7.3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7.4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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