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租賃合同

有關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捌 臺,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裝置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裝置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臺裝置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裝置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裝置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裝置《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裝置,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裝置租金。

  3.3 逾期交納裝置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裝置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臺裝置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裝置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臺裝置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裝置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裝置的執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裝置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裝置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裝置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效能的裝置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裝置保修期內裝置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裝置。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裝置。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裝置,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裝置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裝置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裝置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裝置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絡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著“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裝置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裝置或提供的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裝置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及聯絡人、電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物件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檔案)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稅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根據生產需要臨時租用甲方機械。

  二、 租賃期限及租金計算、支付方式

  1. 裝置租賃期限:乙方根據工作實際臨時租賃。

  2. 租金計算:

  本裝置按月計租金,租賃價格為每月 元。(不含加油費及修理費)稅金:租賃價含稅費。

  3. 支付方式:按月結算。

  三、 租賃裝置使用、維修、燃油費用、人工工資等

  1、 租賃裝置經乙方承租後由乙方指揮使用,甲方租賃裝置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的現場管理。

  2、 租賃裝置的保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裝置故障造成的誤時由甲方自行承擔,租賃時間相應扣除。

  3、 租賃裝置的燃油由乙方統一安排、租賃裝置操作手人工工資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為乙方提供效能良好的裝置,各類安全防護裝置齊全。

  2、 每臺裝置上必須配備一名具有機械操作證、水平熟練的操作機手,嚴禁派遣學員、學徒上機。一旦發現,乙方有權以200元/次作為處罰在租賃費用結算時扣除。

  3、 甲方裝置根據乙方的指令進場後,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排程、指揮。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及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若甲方操作機手不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指揮,違章操作,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臨時更換租賃裝置或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含第三方損失)。

  五、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甲方租賃裝置的停放位置,甲方需聽從乙方安排。

  2、 乙方在租賃裝置使用完畢後,不得無故滯留甲方裝置。

  3、 乙方應及時支付甲方租賃費用。

  六、 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解決未果,雙方約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裝置,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裝置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 %賠償。

  2、機械裝置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賃裝置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裝置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裝置租憑期間,裝置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負責。

  (3)裝置租憑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 年 月 簽訂日期: 年 月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聯絡地址:

  負責人:

  專案承包人(丙方):

  聯絡地址:

  負責人:

  根據《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就有關建築施工機械租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

  (注:以上表格僅供參考,可以另行製作附表或者以詳細文字說明。本合同所稱的施工機械是指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械,如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各種移動式起重機、打樁機、挖掘機、混凝土攪拌機械等)。

  第二條.租賃機械的交付使用、使用地點、使用方式或工作內容、以及進出場費用承擔。

  1.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者乙方明確通知的時間,向乙方移交租賃機械,三方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2.如有關法律法規或技術性規範要求須安裝除錯並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除錯合格之日為移交日。

  3.租賃機械交付地點及使用地點為:

  4.租賃機械的使用方式或者工作內容:

  5.有關租賃機械的進出場費用的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

  2.如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三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視為不定期。

  第四條.租金計算及支付

  1.三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月計算:機械名稱: ,每臺租金人民幣 元每月,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可另列附件)。

  (2)按臺班計算:機械每天工作 小時,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臺班租金為 元,每月 日前由三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預計租金總額: 元,大寫: 。

  3.支付期限: 。

  4.結算方式: 。

  5.租金計算起止時間: 。

  6.若因為建設單位未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資金週轉困難,從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約定正常支付租賃費,甲方須給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據此向乙方提出停工和索賠,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生產。

  7.在乙方付款的同時,甲方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的稅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或者扣除與國家稅金等額以上的費用。

  第五條.三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機械裝置,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供出租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檔案;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2)租賃機械由甲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操作維護方應按機械運營、操作的規定,並需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維護人員;甲方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有關操作人員的工作報酬已經計算在租金內。

  (3)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甲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甲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運營日止。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及相關費用全部由出租人承擔。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

  (2)乙方應協助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員負責承租機械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及保證裝置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毀損滅失的,應向甲方賠償。

  3.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義務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規格和質量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乙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臺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滿 日的,視為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就造成的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4)甲方維修機械,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小時的維修時間,如有超過的,超過的時間按時扣除租賃費,如影響乙方專案正常施工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由於甲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在租賃機械進出場、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等事故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6)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機械操作人員、維修維護人員)偷盜乙方工地財物的,除作價賠償外,發現一次處罰5000元以上,由乙方直接從結算租金中扣除。

  (7)其他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逾期支付價款乘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的除外。

  (2)因乙方原因致使機械受到損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承租機械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甲方知曉,丙方和乙方已經簽訂了內部承包協議,由丙方對本合同涉及的工程專案實行內部承包責任制,丙方在乙方委託授權的範圍內行使乙方權力。為此,甲方承認,本合同中屬於乙方應承擔的各項責任和義務實際應當由丙方承擔,丙方自願承擔本合同中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5)其他 。

  第七條.其他事項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將租賃機械轉讓或者抵押給第三人的,應當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對租賃機械的轉讓或者抵押等行為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施工。

  2.在租賃期間,因不可知因素導致租賃機械停止使用的,則此期間的租賃費用為零,具體期限由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3.甲乙丙三方可以就租賃機械的安裝、拆卸操作、升節等技術服務內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或另行訂立合同。

  4.本合同文字未盡事項,三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三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三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三方約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經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使用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 裝置資訊:

  裝置型別: 塔式起重機 型號: 生產廠家: 產權備案號: 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裝置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為 元/月,(大寫: );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 進出場費每臺 元( );

  (三) 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裝置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裝置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裝置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裝置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裝置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裝置驗收資料、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裝置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裝置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裝置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裝置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執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執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影印加蓋公章後交專案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 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 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 設定相應的裝置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裝置管理人員;

  (5) 制定專職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 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4、維護保養方面的責任:

  (1)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當對在用的裝置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3)乙方在裝置租期結束後,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給出租單位。

  5、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責任:

  (1)特種作業人員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支付操作2名司機工資。

  (2)特種作業員現場勞動紀律、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責任由甲方負責。

  (3)租憑合同必須是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雙方簽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該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憑費用後本合同自動失效。如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雙方自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規定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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