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合同

機械裝置合同範文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裝置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械裝置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人:濟寧市吉安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裝置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裝置,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裝置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 格

  單 位

  價 格

  備 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裝置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裝置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裝置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裝置,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裝置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2

  租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明確租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借方將租借給承租方使用,以滿足承租方關州水電站工程需要。超出範圍使用需徵得租借方同意。

  第二條 租用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個月,租借方從 年月

  日起將機械租借給承租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式、交納辦法和結算方式

  一、租金計算方式:

  按月租計算:每月每臺租金 元(大寫 ),在月租期內,機械工作時間在小時之內屬於正常行為,承租方應交納全月租金;若超過小時,則超出的時間應另行計算計費為元/小時。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機械時間工作不夠小時,均按全月租金收取。工作時間以雙方簽字或機械計時為準。

  二、租金交納方法

  承租方在機械進場前應先交納預付租金(大寫 ),其餘租金和租賃款按月支付(從上月22日到當月23日為統計結算期)。否則視為承租方下期不在租用,租借方可隨時停機退場,機械出場費由租借方負責,承租方不得干涉。

  三、結算方式實行現金結算,不含稅金,以收據為準。租借方簽字人或租借方的書面委託人為唯一的收款人。

  第四條 租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以本合同的收款標準為依據,租借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二、在租賃期內,租借方應儘量滿足承租方的工作需要,租借方應協助承租方做好機手的管理工作。機手必須服從承租方的排程和安排,聽從承租方的指揮、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但承租方如指揮不當或交代不清,機手有權拒絕作業,若承租方強行作業,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機械或地下設施等一切損失,均由承租方負責。

  三、租期內,租借方應注意機械維修保養,若機械發生故障,則租借方應及時派人修理,承租方應給予租借方三天的修理時間,超過三天,承租方有權扣除所誤時間。如因機械故障導致較長停機而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承租方可通知租借方機械提前退場,但租借方不承擔一切的連帶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租賃期內,租借方人員不聽從承租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借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租期內,機械及機手全權由承租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工作內容合理指揮使用(但不違反國家勞動法及有關規定)。

  二、租期內,承租方必須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地下設施進行準確的勘測、檢查,並在施工前如實告訴機手,保證機手和機械在安全環境條件下進行施工作業,若發生承租方對上述情況交代不清或承租方指揮不當強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三、租期內承租方負責安全生產,保證機手和機械安全,承租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租期內,應保證機械停放安全並派專人看守管理,如發生機械人為破壞、被盜等不安全

  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五、承租方如開車礦業,挖取煤、炭,挖土取石,山、河道開採石等,承租方必須具備有關管理部門的證件和開採證,合法開採,否則造成的糾紛由承租方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六、承租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七、機械進出場事宜:機械進場費由租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保證至少 個月的租賃時間,機械出場費由租借方負責。

  八、租用期內租借方提供持有特種資格操作證的機手,確保承租方施工需要,由承租方無償提供機手的食宿等生活事宜。

  九、租用期內承租方承擔供應本機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柴油)。

  第六條 本合同在約定的租賃期屆滿前5日內,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由雙方協商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七條 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若單方違反上述條款或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若解決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八條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第九條 承租方若是單位,本協議經承租方蓋章或授權的負責人簽字和租借方簽字後生效。承租方若是個人,雙方提供身份證號碼和詳細地址,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份,承租方執份,租借方執份。 租借方: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詳細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方: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詳細地址: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雙方互利合作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

  乙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甲方租賃挖掘機壹臺。

  二、租賃時間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方式、費用結算時間

  挖機租賃採用月租制:無論晴、雨、雪天氣,每月按元(大寫:),每月租賃費用於次月日之前結算完上月的費用,工程完工一次性結算所有費用。

  四、工作時間及超時計算

  挖機每月工作時間最高為小時,如在本月內有走出時間,則按每小時元計算,時間以挖機計時器為準,如沒有達到時間則按月計算。

  五、挖機進出場費用

  租賃時間如不滿三個月,乙方承租挖進出場費元,超過三個月乙方承擔進場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施工進度,在安全施工情況下,安排機械每天的工作時間。

  (2)乙方提供挖機駕駛員和管理人員的吃、住及挖機燃油,因燃油造成的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工地工作範圍內工作,乙方應保證甲方工程機械及駕駛同的生命安全,因乙方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責,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負一半責任。

  (4)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挖機時、出場時的道路暢通。

  (5)乙方支付給甲方所有費用均以現金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機械正常使用,定期(每月有天時間)保養機械。

  (2)甲方駕駛員在保證工程機械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無條件的服從乙方指定人員的排程、指揮施工。

  (3)在停工休息時間內,乙方應協同甲方駕駛員放置好工程機械以及保證其安全。

  (4)甲方收租賃費用後出具收據,不承擔任何稅費。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時結算租賃費用,超過一天,按月租賃費用1%計算違約金。

  九、其它

  (1)如有異議,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產生的糾紛若不能協商解決,可透過法律程式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商議同意,甲方聘用乙方為公司機械裝置維修電焊工,使用期暫定為一年,為公平、公正、合法、自願,特達成以下合同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工程機械裝置維修工具和機械。

  2、按月支付其工資,月工資標準為2500元,學徒工月工資1200元。(放假,請假,事假除外)

  3、有權監督其行為,倘若發現有違法亂紀的行為,立即解聘使用,並協助有關部門讓其承擔責任後果。

  4、公司嚴禁上下班駕駛摩托車,杜絕無證駕駛其他車輛,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5、公司實行考勤制度,有事必須請銷假,違反制度規定的,扣除工資。

  6、公司不承擔個人行為而涉及違反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政策法規的責任。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按公司的管理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服從公司統一管理,工地工程隨叫隨到。

  2、負責公司所有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及工程裝置等電焊加工。

  3、按公司安排和要求,盡職盡責完成好各項任務,若違反公司規定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行為個人負責。

  4、不得因個人主觀因素(技術、喝酒等)打架鬧事或造成公司財產和經濟損失,如果出現不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由本人負責。

  5、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要求添制必要的工具裝置,但負責管好使用。

  6、有權按時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資待遇。以上合同事宜不盡之處,經雙方協議完善。

  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

  第三條: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1.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收取租賃費,以後使用時間,按三十個日曆天數計算壹個月租費,最後使用時間,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賃費。

  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3.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4.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

  1.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一個月的租費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及裝置返程運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2.以後按每月預付一次租費,每次要在上次預付租金所能租用機械到期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3.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4.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5.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承租方延遲支付裝置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裝置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4.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5.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件,租賃機械發運及到達籤認收據,雙方籤認的機械租賃費。及雙方透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6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計算

  租賃設型號及計價統計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多層約為6個月(每臺租賃時間)。自 20xx年 4 月 20 日至 20xx年 (具體時間以實際租用日期為準)合同約定租期屆滿後,雙方均未提出書面解除的,視以甲方繼續租用,其他條款不變。

  三、租賃費計算方法

  1、根據甲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期以月計價,租費基價為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裝置價格表確定。

  2、租賃費計費以檢測之日開始至甲方報停為止。(報停時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開始使用的第一個月和報停前最後一個月不足,租賃費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春節按實際報停、開工時間結算,但不得超過26天。

  四、塔機進退場費

  塔機電梯進退場費用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裝置價格表確定,(含基礎預埋件、安裝、拆卸、維修、保養、及檢測、運輸等費用),進退場費用由乙方包乾。

  五、其他費用

  塔機的基礎砼澆築費用由甲方承擔。塔機超過雙方合同約定高度,所增費用由甲方承擔。

  付款方式

  1、進退場費的支付

  塔機電梯安裝完畢檢測後付進出場費的 60%,餘款 40%在裝置退場前付清。

  2、月租賃費的支付

  塔機租金每2個月付一次(即第三個月支付前2個月租賃費)。在到期後一週內,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及時支付給乙方。塔機退場後三個月內須付清所有租賃費。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賃結算單,由甲方簽收認可,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結算單的,視為對結算單的認可。

  六、租賃塔機的維修、保養、執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負責對塔機進行維修、保養。做到“確保安全,優質服務,客戶至上,檢修到位”。

  2、塔機如發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修復。一般故障即時修復,大故障超過2天/單次以上時間未修復,每耽擱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賃費。在這種特定情況下不包括勞務費和任何由此引發的間接損失索賠。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機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關材料費、人工費等費用。

  3、乙方應對塔機駕駛員加強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服務質量,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務。

  4、乙方指派塔機駕駛員並實行機長負責制。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司機違章操作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在租賃期內,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裝置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採取任何侵犯租賃裝置所有權的行為;甲方不得在沒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對租賃裝置轉租、技術改造。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⒈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負責向乙方出具保證塔機基礎地質承載力不小於200KN/m2、基礎砼強度不小於C35,並經甲方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的依據。

  ⑵、確定塔機進場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於進場日兩天前做場地準備,保證路通、電通、路基實。確保汽車吊、運輸車輛能進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裝時所用汽車吊為25T以下,如因甲方現場環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車,所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

  ⑶、按要求設定配電箱,並保證一機一閘一保,乙方塔機進場時,甲方需將安全可靠的電源接至塔機底部的額定電容配電箱內,電源線需符合國家標準三相五芯,規格為3×252+2×162電壓達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複接地,排除塔機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及腳手架,並按國家規定做好周邊環境的防護措施。

  ⑷、負責按乙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塔機基礎及各種預埋件的施工,並保證尺寸的準確性。處置妨礙塔機安全執行的障礙物。

  ⑸、塔機進場安裝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負責安拆塔機所需的輔助人員。如因塔機基礎的預埋錨柱、螺栓尺寸位置產生偏移,而導致塔機無法安裝,在可補救的情況下甲方應對乙方採取的補救措施提供相應的'輔助工作(如需氧氣乙炔、焊工等)。由此類情況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用由甲方承擔。

  ⑹、安裝塔機附牆時,甲方要搭設平臺。塔機拆除時,甲方要搭設附牆杆拆除平臺並清除塔機基礎附近建築垃圾、積水等有礙拆除時的物件。

  ⑺、為乙方派駐塔機司機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如有無理取鬧,故意刁難現象,甲方有權向乙方領導進行反映,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塔機司機。

  ⑼、甲方應及時將塔機在執行中出現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應配備持證、熟練的指揮人員進行現場指揮,以免發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時,留出一定的裝置保養時間。

  ⑾、甲方負責向當地安監站進行申報裝、拆、頂升告知。

  ⑿、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後,因甲方現場施工碰壞塔機及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的,由甲方負責賠償。如在現場發現塔機電纜及零部件等丟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⒀、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

  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合同簽訂生效後,負責按期給甲方提供基礎圖紙、預埋件及附件齊全、效能合格的塔機,並能保證正常使用。

  ⑵、認真安排塔機進場計劃,按時完成塔機的安裝拆卸工作,讓甲方能按時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機裝、拆資質等相關技術資料。

  ⑷、配備操作熟練持證塔機司機上崗操作,並指定現場負責人聯絡日常工等具體事務。 ⑸、負責對出租裝置進行日常維修保養。租賃期間非甲方責任發生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⑹、機組人員應遵守工地的消防、衛生、安全等規定。聽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正確指揮,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生產任務,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風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質惡劣天氣)所造成停工的,裝置租金照計。租用期間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裝置損壞或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注:雷電天氣及風力達到六級以上(含六級)的,塔機必須停止使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⑻,甲方超過約定支付租金時間一週後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將所租塔機就地封存或拆回,甲方不得干涉。

  ⑼、乙方負責進行申報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塔機安裝、拆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⑴、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⑵、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⑶、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夜間施工提供照明裝置,負責設定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有明顯標誌,並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⑷、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安裝、拆卸工藝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⑸、施工前,甲方派 顧春華 同志負責有關安全工作並予以協助乙方,乙方派 王未 同志負責機械裝置的有關安全工作,雙方應經常聯絡、合作,預防事故發生。

  ⑹、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按《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對任何一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雙方都有權拒絕執行。

  ⑺、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雙方一起參加驗收,向有關部門申報,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

  十、違反合同處理

  ⑴、甲方出現違章指揮,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⑵、塔機司機不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正確指揮,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乙方接到通知後,三日內解決。如因乙方沒有按期解決,所造成的損失,經雙方協商確定後,由乙方負責。

  ⑶、因甲方的責任,塔機進場後未能及時安裝使用,從進場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機臺班費。因乙方的責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機,由乙方給甲方月租金的50%的賠償。

  十一、甲方派 顧春華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郭會文、王未同志為現場負責人聯絡日常工作等具體事務。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叄份。簽字蓋章且乙方收到進、場費後合同方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7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所屬各部門裝置得以良好的維護,最大限度的降低裝置的使用管理成本,提高貴單位業務的運營效率,由乙方為甲方的裝置提供維修、維護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一)在本合同執行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需要維護的辦公裝置的使用狀況及相關的資料(機械結構及使用說明、保修憑證等),並提供“現有裝置臺賬”(如不能提供由乙方檢測確定,並建立裝置臺賬);

  (二)對於有故障的裝置需要更換零配件的,相關更換零配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本協議所包括的裝置出現故障後要及時通知乙方,並將故障現象向乙方描述,以便乙方技術人員及時有效的解決故障;

  (四)由於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對裝置進行下列操作(擅自拆裝裝置、維修;進行危險性更改裝置等)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應優先考慮使用在與市場同等價格及質量的基礎上由乙方提供的消耗品。

  二、乙方責任及服務方案

  (一)加強裝置維護管理:

  本協議所包括的裝置在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後,由於環境的影響,機件部位的汙染、磨損及橡膠、塑膠配件的疲勞或老化等因素都會影響到裝置的穩定運轉並使裝置工作質量下降,造成裝置無法正常使用,因此必要的維護與保養才可以最大程度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並能保證滿意效果,保持良好的功能。

  1、甲方與乙方簽訂維修服務保養合同後,乙方將提供優良的技術服務和快捷的維修響應工作,以減少機器的多發故障,使使用者的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提高使用質量和工作效率;

  2、乙方針對甲方建立完善的維修管理服務系統,客戶資料、機器裝置運作成本均可在計算機中記錄和查詢;

  3、乙方針對甲方要求每位技術人員在出動維修前都必須做好細緻、充分的準備,以保證快捷有效地解決裝置所出現的故障,全面有效的保障甲方裝置能夠正常使用。

  (二)服務細則

  1、資料管理:

  建立裝置巡檢手續,每次巡檢完畢向甲方提交本次裝置巡檢報告以及裝置維修報告、裝置維修後配件費用表。

  2、報修處理:

  (1)乙方公司技術部於接到甲方報修通知時,維修排程將甲方名稱、聯絡電話、裝置型號、甲方報修裝置出現的故障現象等,登記於“報修登記本”上並及時通知技術人員及時到場解決;

  (2)乙方技術人員接到報修後24小時內到場解決問題,嚴重故障無法現場處理的裝置與甲方裝置使用人溝通並拉回乙方維修;

  (3)乙方技術人員進入客戶現場,當場處理完的即請甲方使用人在“維修服務單”上簽字,並遞交一份給貴單位裝置主管。

  (三)資訊反饋及投訴處理:

  1、乙方公司為加強對甲方的服務,按維修記錄,定期做維修後跟蹤,調查客戶裝置維修後的使用狀況;

  2、乙方公司設立投訴電話及郵箱,接受甲方的維修技術諮詢、意見反饋、投訴事務等,

  3、乙方公司針對客戶所提意見或投訴,無論情節大小,均由部門維修服務人員親自前往處理,以示慎重。

  三、服務承諾

  1、裝置維修後應保證裝置正常使用的壽命(同一故障質保3個月),達到相應使用標準,未達到標準或未達到使用壽命按投訴處理;

  2、維修裝置的配件應與甲方提供的品牌相同;

  3、接到甲方的報修電話在規定時間24小時內及時到現場或響應;

  4、裝置出現嚴重故障在現場不能解決需拉回乙方維修的裝置,乙方將提供備機並承諾在三個工作日內送回(重大故障送回廠家的除外)未完成或驗收不合格的且不能提供備用裝置的, 按投訴論處。

  四、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完全抗拒之因素,使雙方不能及時履行各自責任,雙方均不對此承擔責任並因此延遲履行本協議。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協議有效期內出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由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的補充條款和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機械裝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提供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機械裝置給乙方承包負責操作。

  2、提供機械裝置名稱:市統一編號:

  3、甲方負責機械裝置維修、保養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須填寫的表格,運轉記錄冊等。

  4、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費月中旬前。

  5、甲方負責乙方操作人員(每臺塔吊3人以內。外梯4人)上人身意外傷害險。

  6、負責與乙方協調在機械裝置停滯期間人員的調配。其工資標準按市場均衡。

  7、負責全權檢查乙方工作情況,及乙方全體人員證件稽核。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國家規定組織、經國家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的人員,持證上崗,操作好所承包的機械裝置,要求所選人員,身體合格,思想合格,技術合格,不得使用國家通緝再逃人員。

  2、保證並保管好所承包裝置及所屬機件。如有丟失按價賠償。服從施工單位領導,不能因乙方而影響甲方形象,及有損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發生。

  3、每月填好結算單,臺時表,運轉記錄等。每月3號前按時交給甲方。

  4、承包費含乙方操作人員三險。

  5、認真做好機械日常保養工作,嚴禁故意破壞其所承包機械裝置,如有發生加倍重罰。

  6、安全第一,嚴禁違章作業,因違章作業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7、按所承包機械效能提前做好連帶工作,(塔吊附著架子搭設,預留洞等)並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8、乙方必須服從巡檢人員領導,聽從巡檢人員意見,認真配合巡檢人員,填寫好檢查表,有問題(機械問題、人員問題),及時解決。

  9、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有盜竊行為發生,如有發生重罰,嚴重者交國家權力機關處理。

  10、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本行業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各項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管理制度條文附本合同背後)

  四、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所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2、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順義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宜,可增加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裝置合同 篇10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及招投標檔案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 大 寫:

  人民幣 萬元整 大 寫: 人民幣 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裝置正常執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根據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連結: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裝置運至美的工業城並經安裝除錯、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裝置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裝置安裝除錯、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裝置透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裝置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裝置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裝置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裝置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裝置時,應檢查合同裝置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裝置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裝置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裝置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裝置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裝置,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 天 內完成裝置安裝除錯,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裝置於合同生效後 天內透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3、驗收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裝置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裝置。(根據裝置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裝置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裝置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裝置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裝置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後,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裝置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透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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