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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合同

【熱】反擔保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反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xxxx年xx月xx日,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合同2

  編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及甲方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在,乙方以其共同擁有或個人擁有的、現在擁有和將來擁有的全部財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的債務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範圍以外的餘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後無法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宣告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清楚瞭解丙方的業務範圍、信用狀況、財務和財產狀況以及該筆貸款的實際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並接受本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稽核並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二、預設處理

  違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預設;

  2.有權從任何賬戶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戶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成借款幣種,用於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違反擔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個以上的人簽署,並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反擔保合同3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專案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髮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八、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透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4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宣告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反擔保合同5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檔案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資訊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反擔保合同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款小寫: 元,(大寫: 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 元(大寫: 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裝置、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7

  一、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二、如何提出執行擔保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暫時確有困難,缺乏償還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擔保方式保證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而暫緩執行的一種措施。

  執行擔保應由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被執行人提出暫緩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

  2、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

  3、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

  由上文可知,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四點: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的、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辦理。除了反擔保成立條件的內容,上文中還介紹瞭如何提出執行擔保,即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解決您的法律疑問。

反擔保合同8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款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裝置、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反擔保保證書

  (法人反擔保)

  致:(以下簡稱貴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下稱債務人)簽署的編號為___ 的《委託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貴公司為債務人向 (下稱債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年/月)金額為(幣種) 萬元 (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擔保。

  本公司 (下稱反擔保人)應債務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下稱反擔保書):

  1、本反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種類為:

  依據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的約定,由貴公司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的金額為 (幣種)__萬元的(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項下債務擔保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之約定為準。

  2、本反擔保書擔保的範圍包括:

  2.1 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擔保費、逾期擔保費、滯納金、利息、違約金、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2 債權人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3、本反擔保書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在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書約定承擔責任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保證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4、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止。

  5、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債務人的上述全部債務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債務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相關合同或協議以及其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中約定的義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願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反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有權要求本反擔保人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貴公司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按照本反擔保書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7、若貴公司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反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本反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反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貴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債務的主合同發生變更的(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的標的、數量、價款、幣種、利率、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及方式等內容變更),則本反擔保人同意繼續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向貴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本反擔保書的效力獨立於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貴公司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以及債務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等相關合同或協議,本反擔保書不受上述合同或協議效力的影響,上述合同或協議無效不影響本反擔保書的效力。

  9、本反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9.1 本反擔保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依照有關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財務狀況,本反擔保人有權作出並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9.2 本反擔保人將按貴公司要求提供企業財務報表及其它有關檔案,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均是真實的,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9.3 本反擔保人接受貴公司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和監督;

  9.4 未經貴公司同意,本反擔保人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財產;

  9.5 如需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併以及其它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貴公司,並不得影響貴公司的權益。

  10、本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的影響,也不因債務人分立、合併、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或發生其他任何變化而有任何改變。對本反擔保人的違約情形,貴公司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透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11、本反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反擔保書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本反擔保書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本反擔保書自反擔保人簽字或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貴公司的任何通知以及向反擔保人提出的要求可以書面形式按本反擔保書列明的地址送達反擔保人,反擔保人聯絡方式發生變化,反擔保人在變化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公司。任何通知或要求按照該聯絡方式傳送,應視為在下述時間送達:①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②如為傳真,傳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③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④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的,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任何檔案或要求送達到反擔保人的地址或指定聯絡人,即視為送達。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按指模):

  電話:

  指定聯絡人: 年月 日

反擔保合同10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XX XXX 電話: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 電話:XXXX

  丙方: XXX

  地址:XXXXXX 電話:XXXXX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XXXX銀行 已於 XX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XX),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XX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宣告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宣告: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登出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登出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XXX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反擔保合同11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

  為切實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擔保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一般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在本合作期限內,乙方為借款人在甲方所轄支行、營業部等分支機構內的借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註冊資金萬元,在本合作期內(含本合作期前已發生但未清償的擔保餘額),乙方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其註冊資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的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餘額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內提供的單戶擔保餘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風險保證金餘額的%。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屬風和支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用於日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間,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每筆借款貸與不貸,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為借款人提供擔保。雙方互不干涉,但雙方應保持通暢的溝通。

  第五條為減輕涉農客戶經濟負擔,由乙方提供擔保的貸款利率執行擔保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

  第六條乙方承諾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對外擔保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銀行帳號等財務資料;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營、財務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發生下列事項時,應在三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場所的變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機構增加或減少貸款;

  3、乙方股份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分立合併、股份轉讓、資產出售等;

  4、對外投資;

  5、乙方作為被告的仲裁、訴訟;

  6、其他經營、財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四)、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77號)的規定足額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和風險準備金(按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的1%提取)。

  第七條乙方提供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第八條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為連帶(或一般保證)責任擔保。若同時存在借款人抵押擔保的情形時,乙方同意在甲方實現擔保債權時,放棄抵押物權先予清償的抗辯權,即乙方對全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同時或先於抵押人承擔擔保債務。

  對於本條款的情形,雙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債權得以清償

  1、由乙方按被保證人所欠的債務金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後,可以要求甲方對被保證人提起訴訟。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應提起訴訟。並主張抵押權,經訴訟後按獲得清償的債權金額向乙方返回保證金,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甲方將乙方所擔保的該項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金額等額支付轉讓金。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併轉讓。

  第九條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二年。在保證期間內,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擔保金額,主債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有關對主合同條款約定事項的變更,乙方不再簽章,但仍對乙方具有約束力,乙方放棄不承擔擔保責任之抗辯。

  第十條由乙方提供擔保的借款歸還後,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如逾期未歸還的,甲方應及時提醒乙方積極催促,逾期15日後,乙方依約代償。乙方在行使追償權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乙方已在甲方下屬保證金專戶存入擔保風險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以及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次一年期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該款在全部擔保借款清償完畢前不得支取。該款項進帳單在開具後作為存款憑證即時質押給甲方,作為乙方為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雙方在此確認,該質押擔保與今後乙方提供的每筆保證擔保同時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時,每筆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和質押擔保,保證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則在本協議中約定,今後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書面確認。乙方需對合作期間發生的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可以扣劃乙方其他帳戶中的資金,也可以在本保證金金額中扣收相應擔保金額。基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借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範圍同時涵蓋該些已發生

  但尚未清償的每一筆擔保借款。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不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代償的;

  (二)、乙方因債務糾紛被訴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涉案金額達到其註冊資本20%以上或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或提前收回貸款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特別約定不適用本協議某條款外,本協議效力當然及於該單筆保證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設立的系獨立的、不可撤銷之擔保,故在各方簽名或蓋章後,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擔保無效或未生效時,乙方均同意對每筆主債務承擔全額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合作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後如雙方同意,再繼續簽訂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13

  甲方:(借款人及抵押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和抵押權人) 地址:

  丙方:(擔保人) 地址:

  一、甲、乙雙方的月付款以人民幣為單位。)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圓)為上述借款合同出具反擔保,並在此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擔保:

  1、丙方同意上述貸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貸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於貸款抵押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貸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甲方產生的貸款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和逾期付款違約(注:未付部分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果甲方未能按照貸款抵押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而無需先向甲方索賠或/和處分抵押物。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催款通知後十日內,以貸款抵押合同約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乙方所欠乙方的上述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按本保證人實際付款日計算。上述付款通知作為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1、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乙方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擔保人名下的資產(包括房地產、汽車、公司股份、工廠內所有機械裝置和貨物等。)作為償還貸款抵押合同中甲方所欠全部款項的保證,該保證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2、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約定的連帶責任完全不受影響,本保函繼續有效。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和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貸款抵押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後終止。

  本保函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乙方執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4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5

  保證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這項則需要。經過法律貓瞭解到,甲方絕大多數都是公司。)

  聯絡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鑑於甲方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階段性擔保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為保障保證人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願意為借款人申請的貸款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形式的反擔保。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和債務履行期限

  第1.1條按照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的約定,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至鄭少茂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叄個月,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二條 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第2.1條乙方為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擔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擔保範圍為所有擔保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複利、罰息、索償費用、甲方為實現清償全部代償款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三條 保證反擔保的期限

  第3.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保證反擔保的方式

  第4.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反擔保的義務履行

  第5.1條如果甲方按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合同》約定,為借款人履行了代償義務,乙方就應立即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償還其代償的貸款本息、罰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 乙方的其他義務

  第6.1條根據甲方的要求,應向甲方提供其真實的財產狀況及相應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條配合甲方對借款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第6.3條乙方不得以違背法律的手段和行為來逃避保證反擔保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第7.1條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第8.1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8.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指模和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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