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租賃合同

有關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彙編八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械租賃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供應方(甲方):武漢鑫逸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方(乙方):深圳市磊鑫工程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範圍

  使用挖掘機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分險係數的方式負責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時間以專案簽單為準,甲方必須在施工期限內按乙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如按時未完成施工任務,乙方將不支付任何費用。

  四、承包費用

  工程計費小挖掘機【60】型號為160元/1小時,大挖掘機【210】型號為300元/1小時。

  五、付款方式:

  每月25日對單,30日清單,下月10日之前付款。

  六、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行負責裝置的保管、維修、保養、輔油及其相應費用。

  2、甲方操作人員要必須按挖掘技術要求的進行挖掘操作。

  七、安全責任

  甲方應及時為操作人員購買相關保險,甲方必須按正確的操作方法進行施工,乙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武漢鑫逸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蓋 章:日期: 年 月 日備註:5%稅金由乙方承擔。開戶行及支行:賬號:聯絡人電話:

  乙 方:代表人:蓋 章:日期: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旺蒼縣三江鎮華山村

  二、租賃裝置概況:包月不含破碎,用於改土工程,每月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240小時,且每月甲方有兩天時間對挖機進行檢修保養。裝置名稱:日立70一臺,租賃金額(每月)小寫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三、裝置的權屬劃分

  1、本合同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對租賃裝置只有租賃期間內的使用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或轉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按違約處理。

  2、甲方將一臺挖掘機型號(日立70)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3、租賃期間租賃裝置由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裝置的丟失、扣押無法交還甲方,乙方需按甲方裝置折舊價格支付甲方裝置賠償金。

  四、租賃付款方式

  本合同裝置月租金為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月租金在次月的 日付清。乙方沒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清租金,甲方可以收回裝置,產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乙方不得隨意改造甲方裝置,如需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改造費用。

  六、甲方的基本責任

  1、甲方提供完好的裝置交付於乙方施工場地。

  2、甲方提供挖機駕駛員一名。

  3、甲方承諾出租給乙方的裝置屬自己所有,合法有效,無他人主張權力,甲方承擔購買裝置相關的按揭費。

  七、乙方的基本職責

  1、裝置維護保養由甲方負責,乙方提供使用油料必須是中石油柴油,甲方挖機駕駛員驗收油票。

  2、乙方租用期間造成甲方裝置損壞不可復原或丟失,乙方按購機的年限折舊價額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裝置的期間內出現事故等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4、乙方負責挖機駕駛員食宿。

  5、裝置執行正常使用老化而至無法恢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必須購買建安險。

  八、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移按違約處理。

  九、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不再租賃,乙方退還給甲方的裝置確保正常執行。

  十、違約賠償: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每臺違約金1800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注:違約金只能作為違約賠償金不抵扣其它款項)。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即旺蒼縣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 (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生產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裝載機的租用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機械情況

  共租賃乙方兩臺機械:

  1、帶司機的型號為520的裝載機一臺;

  2、皮卡車一輛。

  第二條:機械工作範圍。該租賃機械僅用於*****整個專案工程的建設中,具體使用範圍及內容辦法如下:

  1、裝載機,根據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場地範圍內或甲方認可的需要使用裝載機的施工專案內容中使用機械;

  2、皮卡車,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在有司機的情況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員認可的個人或者幾個人可以在有司機的情況下使用;

  3、在甲方不認可的施工專案中使用任何機械甲方有權扣去相關費用,按時計費250元/小時;

  4、當裝載機司機沒有裝載機任務情況下,甲方人員有權差遣裝載機司機駕駛皮卡車外出執行任務。

  第三條 計費標準

  兩個機械組合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每月共為 元整(該費用包括司機工資);甲方使用皮卡車外出時,過路費用及停車費用均有甲方承擔,乙方使用時甲方概不負責任何費用。

  第四條 機械燃油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兩個機械燃油費用均為甲方負責。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按月結,每月25日結算掛賬,一週內支付。

  第六條 維護養護責任

  一切機械修理養護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不包括皮卡車交通事故)。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機械損毀和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機械工作時由於乙方機械司機操作過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如若甲方人員操作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以日租方式租用甲方下列機械裝置。

  裝置名稱、型號、單價等詳見附表清單:

  序號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日租單價操作手姓名及聯絡。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計算、支付方式:

  1、裝置租賃期限:乙方根據實際臨時租賃。

  2、租金計算:乙方根據雙方書面籤認實際使用天數,結算租金。

  3、稅金:租費價不含稅金。

  三、租賃裝置的進出場驗收

  裝置進場前由甲方加滿油,退場由乙方負責加滿;若甲方未加滿,乙方負責加滿,並按加油量及費用加計10%的管理費在甲方租費中扣除。

  四、運輸、使用、維修、保養、燃油費用

  1、機械進出場費由甲方全部承擔,同時甲方負責裝置進出場安全。

  2、乙方負責裝置在租賃期間正常運轉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養、操作手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況良好的裝置,外觀整潔,各類安全防護裝置齊全。

  2、每臺裝置配備一名具有操作資格證、技術水平達到中級以上、身體健康的操作手。嚴禁派遣學員、學徒上機,一旦發現,乙方有權按200元/次在租費結算時扣除。

  3、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操作手必須服從乙方統一管理,遵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排程、指揮,保證隨叫隨到,按要求填寫乙方提供的《裝置運轉記錄單》並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規及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從乙方指揮,違章操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手或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含第三方損失〕。

  4、甲方裝置應停放在乙方指定地點並由乙方派人負責看守;否則,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租賃期間裝置的看護,並保證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業安全。

  2、乙方應及時支付甲方租費,租賃結束後不得滯留甲方裝置。

  七、違約責任

  1、租賃裝置未能按時到場,甲方應向乙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裝置,應向甲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約定向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工程機械裝置用於 工程一事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署本合同並嚴格按約履行。

  一、 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臺):

  隨機配件:

  隨機人員(人數):

  機油讀數:

  柴油讀數:

  裝置計時器讀數: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如租賃裝置提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的,則租賃期間自實際交付之日起計算。

  三、 租賃裝置進退場時間及費用。

  甲方應保證將本合同租賃裝置於 年 月 日前進場,在收到乙方的退場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將裝置退場。進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合計 元,自費用發生之日起三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四、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按月計算,每月租金 元,於裝置進場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退場之日起第三日。如超出部分的租賃時間不足一月,則超出部分按 元/日計收租金。

  2、租金由乙方自裝置進場後第二月的進場日(如3月3日進場,則支付日為4月3日)支付至甲方賬戶(開戶行: ,戶名: 賬號: )或者直接支付現金。乙方改變支付方式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3、乙方不要求提供上述租金的正式發票。

  五、出租權利保證及轉租、轉讓權利限制。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租賃裝置擁有合法的出租權利;

  2、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合同租賃裝置進行轉租、轉讓;

  3、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變更本合同租賃裝置的使用工地。

  六、租賃裝置工作時間及操作。

  1、本合同租賃裝置的正常工作時間為 小時/月以內(以裝置計時器讀數為準),超過的,按 元/小時計算,該資料於每月的租金支付日核對一次,當月核算,與租金一同支付,不累計。

  2、乙方不得強令甲方租賃裝置操作人員冒險違章操作。對於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操作行為,裝置操作人員有權予以拒絕。

  七、租賃裝置的保管、運轉費用承擔及操作人員的食宿承擔等。

  1、乙方自本合同租賃裝置進場之日起承擔裝置保管責任,為甲方裝置操作人員提供安全的食宿。

  2、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租賃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全額負責賠償。

  3、乙方承擔租賃裝置運轉所需的燃油費用。

  4、如乙方認為甲方提供的裝置操作人員嚴重不稱職,不能完成乙方工作任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七日內更換裝置操作人員。

  八、租賃裝置的保養及維修。

  甲方承擔租賃裝置的保養及維修責任,乙方應允許甲方每月總計三天的機器保養維修時間,超過三天不足十天的,乙方有權按比例扣減租金,超過十天而甲方又未能提供其他同類替代裝置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違約責任及損失承擔。

  1、甲方未能按時進場的,每遲延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進退場費用的,按欠付數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足額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合同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者使用於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工地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4、甲方要求提前退場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退場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乙方要求提前退場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6、因甲方裝置操作人員違規操作(包括未持證操作)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強令冒險違章作業或者指揮失當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租賃裝置進退場時在工地施工範圍內運輸所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範圍以外的運輸所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因甲方原因導致第三人主張本合同租賃裝置權益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租賃甲方塔式起重機從年月日起計費,在地點,工地內使用: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出廠編號:;產權號:。

  2、租賃方式(裸機):月租金(人民幣):元;稅率按12%另加。

  3、塔吊獨立高度米,安裝費用元(為16噸汽吊價增大費由乙方支付)。

  4、按規定安裝扶著架道,每道扶著架安裝費用(附著預埋均由乙方承擔)元。塔吊超過米,每增加一節費用為元,檢測費甲方自理。

  6、基礎施工由乙方負責按圖紙施工(確保基礎地基承載力要求),乙方負責確定塔機安裝方向(和拆卸方向),並確保塔機能順利拆卸;地腳螺栓套費用元,由乙方負責。

  7、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塔吊進場前五日內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元,及地腳螺栓款元,維修保養費用800元/月

  8、塔吊進入現場後,乙方負責看管吊車,如有零部件丟失,損壞,應按實際發生費用賠償。

  9、塔吊安裝完畢後,自動計入臺班,乙方預付甲方一個月的租金元,並且乙方在以後提前五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違約,甲方有權執行停用或轉租,停機期間臺班費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裝及拆除過程中,乙方應具備安裝拆除的現場條件,並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即吊鉤以下部分)由乙方乙方負責。裝置自身安全由甲方負責(即吊鉤以上部分)。

  11、施工季節(包括雷,雨,風等自然天氣)停工,租賃費照收。

  12、塔吊司機,司索、指揮由乙方配備,同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機享有與工地管理員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擔塔吊的日常修理(乙方依照操作規程正常使用中產生的損壞)費用,為了不影響購買零部件的時間程序,此種費用可先由乙方墊款購買,經雙方確認同意後,該費用從最後一個月的月租金扣除。(如超出月租金金額,可依價從最後幾個月的租金內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甲方租賃及乙方責任內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質量,安裝維修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負責(塔機經檢測合格後設備主吊鋼絲繩損壞由乙方負責)。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載、損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6、租賃期間塔吊自然損壞,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應在4小時內趕到工地進行檢測修,修理費有甲方負責。若延時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10%的違約金及全部損失。如有異議,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慈溪永盛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機械(裝置)概況。

  第二條、機械(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機械(裝置)僅限於在 ,用於工程。

  第三條、租賃機械(裝置)的所有權、出租權:

  乙方應擁有出租機械(裝置)的所有權或依法享有出租權,因機械(裝置)的所有權、出租權爭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租賃機械(裝置)的約定條件

  1、機械(裝置)操作:乙方為租賃的機械(裝置)配備操作人員一名,操作人員根據甲方的指揮安排完成工作任務。操作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支付,該工資數額包含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租金中。

  機械(裝置)執行:租賃裝置的提供由乙方負責,乙方需保證機械(裝置)配、構件齊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時間段內,應確保機械(裝置)正常安全執行。

  第五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別約定為: 工程完工]止。租賃期滿,合同終止。

  租賃期滿後 天內,甲方將機械(裝置)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需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費的計算辦法:甲方根據租賃裝置的建築施工面積支付乙方租賃費,具體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員或乙方每日與甲方核對當日完成的建築施工面積,雙方簽字確認。

  4、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條、租賃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裝置)在租賃期內由甲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裝置故障排除、維修工作,使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機械(裝置)的進場費用、退場費用、運輸費用、意外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擔。

  3、機械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事故問題的處理

  1、因機械(裝置)效能問題或質量問題造成操作人員、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因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失誤,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揮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機械(裝置)執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擔責任的。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1、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甲方的責任範圍為保險理賠後的餘額。

  2、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操作人員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甲方對入場的乙方機械(裝置)進行確認。甲方對機械(裝置)的入場確認並不影響乙方對出租機械(裝置)正常使用和安全效能所負的保證責任。

  4、甲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的,以遲延支付的租金為計算基數,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裝置)。如提供的機械(裝置)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乙方應予以更換。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操作。

  4、在租賃期間,乙方將機械(裝置)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正式書面通知甲方,機械(裝置)新所有權人即當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機械(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機械(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四十八小時內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租賃裝置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且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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