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化工產品合同

化工產品合同

化工產品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化工產品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化工產品合同1

  甲方(供方):長沙亞鈦鋼材貿易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等。

  第二條 質量標準:本合同化工產品質量符合生產廠家標準。 第三條 價格條款:

  1、性質(限定其一):□a.到岸(到達)價 □b.離岸(出廠)價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單價 □b.其他定價方式 第四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a.款到發貨:在甲方交付產品前,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

  方根據實際供貨量在當月內開出增值稅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單據(由乙方委託甲方郵寄發票的途中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

  款,需按照____%月貼息率貼息。

  □b.其他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交付(乙方根據甲方開具的提貨單進行產品交接):

  1.產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貨的,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交付點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儲罐計量:以儲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③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2)甲方送貨的,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點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水上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船舷為交付點。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生產企業檢驗部門或獨立檢驗機構出具的載明數量檢驗結果的數量證書,該裝船數量證書是甲方向乙方交貨的數量依據,當產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碼頭的法蘭接頭介面處時,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獨立的第三方商檢機構在船上對船舶裝載數量進行檢驗。

  3)對於委託代運產品,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託,甲方依據乙方委託書給予辦理代運,以產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託代辦的運輸工具為交付點。

  2.在交付點之前產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交付點之後產品的風險由乙

  方承擔。

  第六條 交(提)貨地點、相關運輸費用及其負擔: 第七條 計量及標準:

  1. 產品交付數量以甲方上游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的法定計量為準,如乙方對甲方的計量有異議, 可委託甲乙雙方認可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在交付地點對裝載數量進行檢驗,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在3‰以內,仍以生產企業計量為準; 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超出3‰,以檢驗機構計量為準。檢驗費由計量過失方支付。

  2. 乙方應保證產品接卸單位的裝置以及儲存產品的罐區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第八條 驗收:

  1.產品交付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甲方委託上游生產企業儲存產品樣品),以備檢驗。

  2.乙方在接收甲方產品同時對產品進行確認,如與合同約定不符,須在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視為甲方所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後妥善解決。

  3. 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為產品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檢驗部門。該部門的檢驗結果是最終的,雙方均受其約束。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

  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檔案、資料、資料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

  (1)銷售的化工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 乙方保證:

  (1)乙方須依法定程式設立(自然人)、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產品銷售合同的相關義務,保證不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保證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政府任何部門的授權或批准。

  (3)乙方自提時,須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營運資質和期限負責,運輸車輛需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運輸單位對危險品運輸許可證,車輛對危險品三證等相關證件),涉及易製毒品類產品的自提運輸車輛還需具備易製毒品運輸資

  質。

  (4)乙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甲乙雙方須確保在銷售、運輸、儲存、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承擔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須採取書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過錯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繼續履行,無過錯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後果由過錯方承擔。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須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為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上述情形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有義務採取措施將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於甲方上游生產企業停車使甲方產品不能及時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化工產品合同2

  甲方(受讓方):

  乙方(轉讓方):

  本合同由乙方將莫西沙星小環側鏈(以下簡稱該技術)轉讓給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合作並協助甲方解決小試、中試及生產上的問題。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技術轉讓方式及所有權約定;

  1.乙方同意將該技術所有權一次性轉讓給甲方。

  2.轉讓後該技術的所有權、生產權歸甲方獨家所有。

  3.該技術任何形式的技術改進、申報權歸甲方獨家所有。

  第二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品及協作事項如下:

  1.該技術共計7步,總收率為18.18%:

  2.該技術成本價在1800-2200元/kg之間,此成本由中國平價人工水電及原材料計算得出,至於甲方所在地成本則由甲方根據小試驗證和中試生產實際成本根據甲方所在地平價成本計算得出。

  3.乙方保證技術切實可行,能達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質量,終產物符合要求。

  4.其他協作事項:

  ①合同履約過程中,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藝技術檔案進行小試及中試生產工作,若有必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進行現場指導;

  ②合同履約過程中,甲方不得對乙方隱瞞收率,產量,質量等等一切情況,否則視為違約,並承擔乙方由於履約合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③合同履約過程中,邀請方負責承擔受邀請方的差旅、食宿費用。

  第三條技術轉讓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向甲方移交所有相關小試、中試及生產完整工藝資料等技術資料;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向甲方各步中間體、終產物的檢測方法和標準;

  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向甲方提供產品主要雜質的相關確認資料和明顯含有該雜質的少量樣品及檢測方法;

  4.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向甲方提供不低於1g的中間體以及最終產物成品樣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為紙質檔案和電子版資料各一套。

  6.技術轉讓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履行完畢後,所有該技術轉讓相關技術資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當面交給甲方,甲方收到資料後向乙方出具收條,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60%的前期轉讓費,乙方出具收條。

  第四條技術轉讓費用及付款方式:

  1.技術轉讓費用總額為(¥25萬元)。

  2.技術轉讓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①在簽訂合同10日內支付技術轉讓費用總額的80%,即20萬。

  ②甲方完成小試驗證,連續三個批次合格後,支付10%,即2.5萬。

  ③甲方完成三個批次中試驗證,並生產出合格的產品後,支付10%,即2.5萬。

  第五條合同履約期限及違約責任承擔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效力;

  2、本合同終止於本次技術轉讓完畢,即甲方可以生產出合格產品,乙方收到全部轉讓費;

  3、若任何一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或因本合同提及的違約行為造成違約,則賠付對方本次轉讓費總額200%。

  4、若發生違約,賠償責任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去法院提起訴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產品合同3

  方(賣方): xxx

  住所: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乙方(買方):

  住所: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1 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化工產品年度銷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 標的物及其標準

  2.1 標的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型號、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

  3.1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協議數量為暫定數量, 實際發生量以甲方最終結算量為準。

  3.3 甲方實際提供的產品數量可以等於或低於本合同數量,乙方承諾全部接收,如無理由拒絕接收,視為乙方違約。

  3.4 甲方由於非計劃停工或臨時性生產調整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數量或質量要求供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5 如果乙方實際需要的產品數量超過本合同暫定數量,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3.6 該合同履行後,對實際執行的數量雙方將進行書面確認,並將確認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 價格及支付

  4.1 價格為(含稅/不含價):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由________方承擔。

  4.2 本合同價格為合同簽訂當日價格,為暫定價。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甲方價格調整,應以產品出庫當日甲方定價結算。

  4.3 該合同履行後,對實際執行的價格雙方將進行書面確認,並將確認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4 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支付的價款後發貨。

  4.5 甲方的開戶行及賬號: 收款人(甲方)開戶行: 賬號:

  收款人(甲方)名稱:

  5 標的物交付

  5.1 本合同所指標的物的交付是指:乙方自提或者甲方代辦運輸的,自標的物出甲方倉庫(或者指定地點)時視為已交付;甲方送貨的,自甲方交通工具到達乙方倉庫(或者指定地點)時視為已交付。

  5.2 買賣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交付標的物(可以選擇其中一項或幾項):

  5.2.1 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2 甲方將標的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2.3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代辦發運,運雜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該費用應在乙方支付標的物價款時一併支付。

  5.3 根據買賣雙方協商,甲方分批分次交付標的物,買賣雙方根據約定的時間、批次交付標的物。

  5.4 買賣雙方約定的地點、批次、時間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具體協商,且須書面確認。

  5.5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交付之後,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5.6乙方應保證標的物接卸單位的裝卸裝置以及儲存標的物的地點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標的物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標的物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6 驗收

  6.1買方自提的,買方在賣方庫房對產品數量進行驗收。

  6.2賣方代辦託運和賣方送貨的,買方在貨到後3日內對產品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液體化工產品在未卸車前對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應在貨到後5日內書面通知賣方,如未在該期限內通知賣方,視為貨物符合本合同約定。賣方應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如逾期沒有答覆,以買方驗收結果為準。 貨物數量在正負 範圍內應視為合理誤差。

  7 安全條款

  7.1 由乙方自提的貨物的,在裝車、運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所在甲方廠區(或庫房)在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接受廠區(或庫房)和甲方的管理及監督,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7.2 貨物交付過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雙方均負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7.3 乙方違反甲方相關廠區(或庫房)的安全、環保方面的規章制度造成事故時,應立即通報甲方。因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影響搶險救災工作,對於所造成的損失擴大部分,由其全部承擔責任。

  8 協議變更與解除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協議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協議:

  8.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8.2.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債務人將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8.3 協議解除後,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8.4 解除協議方在解除協議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協議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9.2貨物交付後,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支付_____%的違約金。

  9.4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過錯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0 不可抗力

  10.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取以下第 款方式解決。

  11.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通知

  13 效力及其它

  13.1 履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_日止.

  13.2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4 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5 本協議一式____份, 乙方執____份,甲方執____份。

  甲方 (賣方):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住所: 住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化工產品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公安部關於危險化學物品運輸的有關規定,為搞活市場經濟,促進甲、乙雙方共同發展,現甲方將其危險化學品交由乙方承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必須為合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產、存、銷企業。

  第二條、乙方必須為合法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企業。

  第三條、運輸物品:甲方應提供包括所運貨物的確切數量、特性、應急措施、時間、送貨地址等在內的運輸計劃表,並於起運前交付乙方。

  第四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品名: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五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六條、

  包裝要求:甲方應當按照國家相應標準包裝貨物,同時,甲方的運輸包裝應具有質監部門提供的質檢合格報告。沒有統一標準的,應遵循確保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運輸計劃表制定運輸方案,組織、安排業務素質較強的駕、押人員及狀況良好、手續齊備的車輛為甲方服務。

  2、根據甲方提供的運輸計劃表按時將貨物送達收貨人,並做好交付驗收手續。

  第八條、貨物裝卸責任及方法:乙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裝卸時,應按照裝卸各地實際情況支付裝卸費用給乙方。

  運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第九條、運費標準: 元噸,合計:人民幣 元。

  第十條、結算依據:運費結算以道路危險貨物運單結算聯為準(甲、乙雙方及收貨人簽字生效)。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甲方應在每趟次貨物到達指定地點時以匯票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第十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計劃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把貨物運送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計劃表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遵守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計劃表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3、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甲方,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乙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乙方的義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甲方應按其運價的 %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由於隱瞞或錯報貨物重量等而招至貨物摔損、車輛傾翻、人員傷亡等其他事故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生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運送危險貨物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所運貨物的危險特性和應急措施,並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償付。

  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 ` 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付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四條、合同糾紛處理辦法:

  1、友好協商;

  2、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從簽訂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危險貨物運輸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產品合同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產品合同6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a.款到發貨:在甲方交付產品前,乙方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根據實際供貨量在當月內開出增值稅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

  單據(由乙方委託甲方郵寄發票的途中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貨款,需按照____%月貼息率貼息。

  □b.其他結算方式:__支票、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交付(乙方根據甲方開具的提貨單進行產品交接):

  1.產品交付方式: 貨運 ;

  1)乙方自行提貨的,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交付點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儲罐計量:以儲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③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2)甲方送貨的,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點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①鐵路、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②水上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的船舷為交付點。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生產企業檢驗部門或獨立檢驗機構出具的載明數量檢驗結果的數量證書,該裝船數量證書是甲方向乙方交貨的數量依據,當產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碼頭的法蘭接頭介面處時,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獨立的第三方商檢機構在船上對船舶裝載數量進行檢驗。

  3)對於委託代運產品,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託,甲方依據乙方委託書給予辦理代運,以產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託代辦的運輸工具為交付點。

  2.在交付點之前產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交付點之後產品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相關運輸費用及其負擔:

  第五條 計量及標準:

  1. 產品交付數量以甲方上游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的法定計量為準,如乙方對甲方的計量有異議, 可委託甲乙雙方認可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在交付地點對裝載數量進行檢驗,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在3‰以內,仍以生產企業計量為準; 商檢量與甲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超出3‰,以檢驗機構計量為準。檢驗費由計量過失方支付。

  2. 乙方應保證產品接卸單位的裝置以及儲存產品的罐區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第六條 驗收:

  1.產品交付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甲方委託上游生產企業儲存產品樣品),以備檢驗。

  2.乙方在接收甲方產品同時對產品進行確認,如與合同約定不符,須在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視為甲方所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後妥善解決。

  3. 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為產品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檢驗部門。該部門的檢驗結果是最終的,雙方均受其約束。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檔案、資料、資料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第八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

  (1)銷售的化工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指標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 乙方保證:

  (1)乙方須依法定程式設立(自然人)、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產品銷售合同的相關義務,保證不違反其營業執照、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保證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政府任何部門的授權或批准。

  (3)乙方自提時,須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營運資質和期限負責,運輸車輛需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運輸單位對危險品運輸許可證,車輛對危險品三證等相關證件),涉及易製毒類產品的自提運輸車輛還需具備易製毒運輸資質。

  (4)乙方已授予其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從生效日開始,本合同的條款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甲乙雙方須確保在銷售、運輸、儲存、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承擔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須採取書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過錯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繼續履行,無過錯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後果由過錯方承擔。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須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為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上述情形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有義務採取措施將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於甲方上游生產企業停車使甲方產品不能及時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甲方未能及時履行合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應當承擔乙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日期或數量提貨的,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同時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3.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從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化工產品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五金交電家電化工商品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

  │

  │規格│產│質│包│計│ │ │總│交(提)貨時間│ │

  │

  │品名│型號│地│量│裝│量│數│單│金│及數量

  │備│執行│

  │

  │牌號│廠│標│要│單│量│價│額├─┬─┬─┬─┤注│記錄│

  │

  │商標│家│準│求│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十、違約責任: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

  │

  執一份,付本份,供方執│

  │

  份,需方執份。

  │

  │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

  │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簽章)

  需方:

  (簽章)

  鑑(公)證意見:│

  │

  --------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化工產品合同8

  基於甲方(本合同採購方)擬從乙方採購乙方提供的貨物。基於於甲方依據乙方(本合同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為雙方關於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係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衝突時應以本合同為準。

  1.3具體合同:雙方之間可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式達成具體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訂單之時具體。雙方之間的每一份具體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 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2.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商標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為準,乙方應在十二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2.3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3.1驗收:乙方送貨後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3.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一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 質量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4.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並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效能良好的原材料製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定價與結算

  5.1定價: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

  5.2 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5.3 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後,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後30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條 保密及智慧財產權條款

  6.1保密: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它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資訊等所有技術和經營資訊有保密義務。

  6.2甲方標識的使用:甲方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於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本後,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違約條款

  7.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將按延遲天數乘以逾期供貨部分貨款之千分之四計算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天,視為乙方不能供貨,參照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處理。

  7.2商業欺詐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5.1條約定或出現其他商業欺詐時,乙方應按照欺詐涉及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萬元/項/次中較高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條款約定不影響乙方按照其他條款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條中的“商業欺詐”是指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資訊,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從而欺騙甲方或終端使用者,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商業行為。

  7.3違反最低價保證:乙方違反第5.3條約定,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供貨物的差價。

  7.4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責任:一方違反保密條款約定,該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7.5違約通知: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後甲方向其發出通知的,則該通知發出兩日後將視為其已到達乙方。乙方應在通知到達後兩日內書面回覆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覆,則視為乙方預設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內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條 廉政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以及雙方保持業務關係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員進行賄賂和提供回扣,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受損利益並按相應金額處以1倍的罰款。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2.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最後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後18個月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塗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採購方):江蘇秀強玻璃工藝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貨方):

  簽約人:簽約人:

  日期:日期:

化工產品合同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品價格變動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在同等條件下,需方應恪守老客戶互惠互利的原則,不得隨意擅自與第三方供應商合作.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 供方違約責任:

  (1) 供方在交售產品時,未按原來樣品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交付產品質量標準,需方有權拒收並退貨。

  (2) 供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發貨或交貨,每天按合同價款________支付賠償金.

  (二) 需方違約責任:

  (1) 需方在合同執行中,無正當理由退貨,必須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天按合同價款_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3) 需方收貨後未執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

  期限內提出異議的,視為該批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以後在生產過程中若出現什麼問題,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即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長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關於本次交易和簽訂本合同的事實,以及與本次交易相關而獲悉的對方經營方面的秘密等技術資訊,供需雙方應嚴格保密,除非得到對方書面形式的事先同意,不得將這此資訊披露或者洩露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此之前與本合同文字意思表示相沖突或有可能引起本合

  同歧義的任何約定無效.,有未盡事宜,可進一步簽訂補充合同.

  (3) 本合同簽訂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產品合同10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上述價格已包含貨物、運輸、包裝、裝卸、稅金、利潤等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不因市場變化等原因作任何調整。

  二、質量標準:按 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

  4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5其他標準 。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按

  (1)交付後 個月保質期;(2)正常執行 個月;(3)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如檢驗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標準條款第二條規定,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應予賠償。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標準按

  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3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 。

  2、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並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適合水運和/或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險品包裝需符合 ,如因包裝不當對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五、運輸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廠家、品牌,於時間 (分批 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廠:

  2、乙方採用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驗收標準、驗收方法、提出異議:

  1、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有關規定,對乙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但甲方的驗收不免除 乙方的任何質量責任和義務;

  2、甲方驗收方法: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數量按照甲方驗收合格後的實際數量為準;外觀檢驗包括產品的規格、型號、批號、重量是否與送貨清單一致及合格證是否一致等;

  3、甲方應在材料進廠驗收後或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後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提出異議,但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質量缺陷的,提出異議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七、結算與付款:

  雙方根據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進行結算貨物總金額,甲方以式向乙方支付貨款;

  八、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約定的時間交付原料超過或交付的產品是假冒偽劣的;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九、其他: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化工產品合同11

  甲方: 贛州嘉和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乙方: 深圳市興虹原燃氣裝置有限公司會昌分公司

  簽約地點: 章貢區水西工業園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槽罐運輸,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週內提出異議,並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後甲乙雙方現場驗貨後,交貨後付清貨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

  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化工產品合同12

  化工進出口貿易合同(範本)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透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線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透過該連線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汙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④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 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① 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透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化工產品合同13

  託運人(甲方) :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承運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運輸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化工產品公路運輸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貨物是指以石油及其衍生物為原料生產的塑膠、橡膠、纖維、液體化工品等(含危險化學品)。貨物名稱、規格、貨物起運地點、到達地點和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以甲方銷售訂單生成的提貨單為準。

  第二條 貨物承運日期和運到期限

  貨物的承運日期以甲方銷售訂單生成的提貨單的日期為準,乙方需在甲方銷售訂單下達之日起開始組織運輸,運輸距離在 公里以內的,乙方應在24小時內將產品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倉庫。運距在 公里以上的,每增加 公里,交付時限順延24小時。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延期到達,乙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第三條 貨物包裝標準

  產品按照生產企業或國家有關規定包裝標準包裝裝運。

  第四條 運輸車輛、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效能良好,符合甲方產品的運輸要求。運輸液體貨物的罐車應符合國家危險化學品裝運條件,清洗乾淨,不得有任何汙物、雜物;運輸固體貨物要遮蓋嚴密,做到防雨防盜防曬,並保證運輸過程中外包裝與貨物完好無損。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1.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罐區)提貨,在提貨地點和到達地的裝卸車由乙方負責。

  2.乙方的承運責任期間由產品裝上乙方委託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乙方裝解除安裝貨物時的數量應與甲方提供的提貨憑證保持一致,如乙方裝解除安裝貨物時的數量與甲方提貨憑證數量不一致時,扣除合理的運輸損耗和計量誤差外,損失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運雜費和結算方式

  1.貨物運價按照附表規定的運輸費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除附件 規定的任何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

  2.運輸結算數量以乙方每次提貨時提貨單上的數量為準。

  3.每月月初結算乙方上月運費,乙方出具上月詳細運輸清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開具正式運輸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應付款項給乙方。

  第七條 保險金規定

  如果甲方委託運輸的化工產品需辦理保險,可按照下列 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4.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運輸資質、信譽、運力進行考核、把關、監督,對乙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取消乙方運輸甲方貨物的資格。

  2.化工產品委託乙方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抵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按有關規定支付所需費用。

  3.甲方對運輸的化工產品應按照甲方生產企業標準進行包裝,產品包裝牢固,並且遵守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產品內不得夾帶禁運物品。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乙方要確保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在合理期限內按時將貨物送達收貨方並由收貨人簽收。及時向甲方反饋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資訊。

  3.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提貨後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將承運的貨物按時、完整、準確地送達甲方指定地目的地。在貨物到達以後,乙方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4.乙方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時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在聯絡到甲方之前應謹慎的保管貨物,保證貨物的安全。

  5.乙方在化工產品承運期間內提供盡責的服務,由專人隨時掌握貨車行蹤並向甲方提供運輸進度資訊,遇到突發事件馬上向甲方報告。乙方應在貨物發出當天將發運資訊按照規定格式以電子版或傳真形式傳到甲方。

  6.乙方運輸過程中要確保貨物安全,如有丟失、破損、雨淋或其它原因造成化工產品損失(不可抗拒力除外),乙方應按損失貨物的市場價賠償甲方損失,並且賠償甲方支付的受損貨物的包裝費、運雜費和保險費。

  7.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轉委託第三人。乙方轉委託的,本運輸合同對甲乙雙方繼續有效,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8.乙方應按貨物實際價值投保貨物綜合險,並將保險單位附本交甲方保留、確認。

  9.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保證甲方的貨物優先運輸。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單方改變貨物運輸價格。

  10.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路線、目的地,不得弄虛作假,在沒有得到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運輸途中乙方不允許私自換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如逾期支付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及時準確地將化工產品送至收貨人,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應償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運輸費用 %計算。

  3.乙方如將化工產品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協議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4.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甲方對乙方的違規行為除進行處罰以外,有權中止合同,但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一方對於由於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另一方的機密資料和資訊(下稱“保密資訊”),應保守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資訊。一旦本合同終止,該方應將載有保密資訊任何檔案、資料或軟體,按另一方要求歸還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銷燬,並從任何有關記憶裝置中刪除任何該等保密資訊,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資訊。

  2.雙方同意,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第十二條將持續有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運輸需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4.合同解除,不影響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依訴訟解決。

  (2)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房山區燕山。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時間: 年 月 日

  被委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 時間: 年 月 日

化工產品合同14

  加工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託廠家委託加工廠家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加工廠家原料完成工作的),加工廠家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委託廠家檢驗。加工廠家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加工質量時,委託廠家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委託廠家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委託廠家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加工廠家對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委託廠家調換或補齊。加工廠家對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五條規定執行。

  第二條 價款或酬金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約定,加工費用為 元/噸產品,所使用加工廠家的原材料硫酸二甲酯的價格為 元/噸。

  第三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由委託廠家主導,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制定驗收標準。

  2.委託廠家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加工廠家所完成的工作。

  3.當事人雙方對加工的產品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四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加工產品的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產品,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以加工廠家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加工廠家在發出提取加工產品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委託廠家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五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委託廠家提供包裝,如臨時需加工廠家提供包裝,則需要雙方事先協商,並按協議執行。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代加工費用和硫酸二甲酯費用,當月月底結清。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加工廠家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產品或完成工作,委託廠家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委託廠家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加工廠家賠償。

  二、交付加工產品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委託廠家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委託廠家不再需要的,加工廠家應賠償委託廠家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加工產品,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委託廠家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加工廠家應當償付委託廠家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加工產品毀損、滅失的,由加工廠家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加工產品(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委託廠家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委託廠家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委託廠家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委託廠家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委託廠家的違約責任

  一、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加工產品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加工廠家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委託廠家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加工產品的,加工廠家有權將加工產品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委託廠家;變賣加工產品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委託廠家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加工產品不能變賣,應當賠償加工廠家的損失。

  二、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加工廠家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加工產品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加工廠家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委託廠家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委託廠家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加工廠家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糾紛的處理

  代加工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託廠家和加工廠家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委託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工產品合同15

  甲方(買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賣方):

  住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產品的名稱:

  2、品種:

  3、規格:

  4、價格:

  第二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計量及標準

  1、產品交付數量以乙方上游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的法定計量為準,如甲方對乙方的計量有異議,可委託甲乙雙方認可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在交付地點對裝載數量進行檢驗,商檢量與乙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在______‰以內,仍以生產企業計量為準。商檢量與乙方上游生產企業計量誤差超出______‰,以檢驗機構計量為準。檢驗費由計量過失方支付。

  2、甲方應保證產品接卸單位的裝置以及儲存產品的罐區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第四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五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

  1、產品交付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乙方委託上游生產企業儲存產品樣品),以備檢驗。

  2、甲方在接收乙方產品同時對產品進行確認,如與合同約定不符,須在________小時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不提出視為甲方所交付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後妥善解決。

  3、在驗收期內,如甲方認為產品質量或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作為檢驗部門。該部門的檢驗結果是最終的,雙方均受其約束。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________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

  甲乙雙方須確保在銷售、運輸、儲存、加工、使用等過程中遵守安全、環境與健康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承擔安全、環境與健康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供需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化工產品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