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租賃合同

精選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集合五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以計時(挖機320元每小時,拉渣土111車每車60元)方式租用甲方機械。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計算、支付方式:

  1.裝置租賃期限:乙方根據實際臨時租賃。

  2.租金計算:乙方根據雙方書面籤認實際使用時間數,結算租金。

  3.稅金:租費價不含稅金。

  三、運輸、使用、維修、保養、燃油費用

  1.機械進出場費由甲方全部承擔,同時甲方負責裝置進出場安全。

  2.乙方負責裝置在租賃期間正常運轉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養、操作手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況良好的裝置,外觀整潔,各類安全防護裝置齊全。

  2.每臺裝置配備一名具有操作資格證、技術水平達到中級以上、身體健康的操作手。嚴禁派遣學員、學徒上機,一旦發現,乙方有權按200元/次在租費結算時扣除。

  3.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操作手必須服從乙方統一管理,遵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排程、指揮,保證隨叫隨到,按要求填寫乙方提供的《裝置運轉記錄單》並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規及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從乙方指揮,違章操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手或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含第三方損失〕。

  4.甲方裝置應停放在乙方指定地點並由乙方派人負責看守;否則,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租賃期間裝置的看護,並保證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業安全。

  2.乙方應及時支付甲方租費,租賃結束後不得滯留甲方裝置。

  六、違約責任

  1.租賃裝置未能按時到場,甲方應向乙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承租方(乙方):安順合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2

  2.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裝置,應向甲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約定向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單位(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在平等、自願前提下,本著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二、租賃裝置狀況:

  三、租賃時間:

  自 年 月 日(該時間為預計開始時間,實際開始時間以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日為準)至所使用工程封頂。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個月按4個月計算,超出以工程結束時專案部的報停日為準結算租賃費用。

  四、租金內容:

  1、租金收取:在塔機起租日起的每月對應日起三日內,乙方現金交足對應月份的月租費給甲方,甲方出據收款收據。最後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畢日起10日內,由乙方支付結清,甲方出據收款收據。如乙方需開發票,由乙方承擔全部稅金。

  2、租金內容:

  (1)每臺塔機配備1名持有合格上崗證的塔吊司機,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則應給予每小時10元的加班費。(正常工作時間為9小時:早上6:30—中午11:30;下午1:00—傍晚5:00,實際按工地人員工作時間為準)

  (2)塔機使用費(不含電費)、塔機的維修保養費(包含配件)。

  3、租金計算:

  塔機安裝、除錯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計算租期(開具塔機開工報告單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結束時,乙方專案部報停日為止,按實際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計算。

  五、租賃機械塔吊進出場費:

  1、塔吊進出場費由乙方按每臺 元在塔吊安裝完畢,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後一次性現金支付給甲方。

  2、塔吊進出場費內容:

  (1)塔機進退施工現場的運費、裝卸費;(2)塔機的`安裝、拆卸及塔機的加高頂升費;

  (3)塔機的驗收檢測費。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根據雙方確定的租賃塔吊的進退場時間,及時組織塔吊的進退場、安裝、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機應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證,職業技能滿足要求,職業道德良好。如果派來的司機不能滿足乙方的工作時間和要求,乙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

  3、塔吊司機應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乙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的人員,乙方有權清退,甲方另派司機。

  4、塔吊司機應嚴格按塔機安全規範操作,發現違章指揮必須拒絕執行。乙方對堅持安全規範操作的司機不能找藉口報復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應對其工作效能、安全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滿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裝、拆卸、工作執行、維修等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分清事故責任,若因塔吊質量、安裝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其他責任根據事故原因,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必須保證塔吊安全正常運轉,若發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每月例行檢修做好塔吊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檢修及維修由甲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裝置基礎圖);負責根據塔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附牆設計方案編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負責塔吊安裝、拆卸、運輸、加高頂升及檢測工作,並負責其費用。

  10、負責租賃塔吊的產權備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機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前 7 天確定所租賃塔吊的進場時間,待基礎預埋後,雙方協商確定塔機的確切到場及安裝時間。一旦確定具體到場及安裝時間,乙方負責在該時間內保證安裝現場達到塔機進場、安裝條件,否則塔機到場無法正常進場、安裝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貨車待車、人工怠工等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塔吊延遲交付使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塔吊的報停日及其拆除,雙方以甲方實際收到報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確定為實際報停日。

  2、乙方保證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線制380V(≥100KVA)的電源(25平方電纜以上)及25T以上吊車進出場路面的暢通,安拆、頂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正常安拆、頂升造成的吊車重複使用費用、安拆人員誤工費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提供電焊和氧氣等輔助裝置,以保證塔機附牆等相關設施的安裝、拆卸;保證塔機為專用電箱和專用線,配電箱距離租賃裝置中心距離不超過3米。塔機用電及配電箱以外的電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塔機所用施工電源的穩定。如因電源不穩或工地人員強制關電閘等造成塔機電機燒燬或安全事故等損失及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且乙方無償協助甲方修復。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選址及製作技術交底》及標準塔吊裝置基礎圖設計、製作塔機基礎,塔機基礎必須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礎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基礎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乙方應考慮安裝拆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拆除等異常安拆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出租人:濟寧市吉安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裝置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裝置,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裝置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 格

  單 位

  價 格

  備 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裝置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裝置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裝置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裝置,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裝置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築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攪拌機、鋼管、鋼模、扣件、腳手架等及各種動力裝置,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機械裝置租賃價目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損壞的賠償標準按市場標準執行。其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賃費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應將租賃物用於城建( ) 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使用租賃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後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種規格、數量租賃物的使用時間表,以便甲方按時、按量供應。

  五、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5日,續訂租賃合同。

  六、租賃費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賃費清單,並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七、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物押金人民幣(大寫): ,甲方收到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賃費,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 為提貨人,提貨後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或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租賃物已驗收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全責,無論發生任何意外與甲方無關。

  九、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運費、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保管、維修及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也不得變賣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返還全部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返還時,雙方要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丟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租賃物的維修和賠償。

  十三、違約責任

  ⑴、乙方不按時繳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賃費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⑶、乙方在租賃期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本條第⑵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⑷、其他違約行為:如因未按規範要求或違章操作所引發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擔保人 就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乙方履行合同義務,如乙方違約,擔保人按《擔保法》的規定對乙方違約行為承擔保證責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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