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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抵押擔保合同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____,借款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____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____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3

  抵押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在此為乙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條款如下:

  一、被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對於實際的債權金額,各種罰息的計算方法和債務的償還期限,單獨的借據、透支合同、本票、協議、預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這些附件中規定的所有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專用標誌和說明,以及抵押物佔有人的名稱、方式和所在地,詳見本合同標的物清單。

  三、如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未達到還款期限,乙方也可隨時通知甲方全部或部分清償,甲方願意立即清償,無異議。

  四、登記後如需在抵押財產上貼標籤或品牌,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鄭重宣告,預開抵押物完全歸甲方或抵押物提供方合法所有,與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無關。如今後發生任何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願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在本合同續簽期間,甲方和擔保物提供方保證擔保物的擁有者將負責妥善保管擔保物,因擔保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如稅費、維修和保養與乙方無關、、

  七、當抵押物現狀發生變化時,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無論原因如何。如因抵押物現狀或抵押物價值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債權無法清償,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願意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財產應置於第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均可使用,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應負責將抵押物停放在指定地點。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指定的保險,並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和條件由乙方約定,所有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所有保險單和保費收據由乙方保管;如乙方代甲方墊付保費,應通知乙方限期償還。如甲方逾期未辦理,乙方可將預付款計入甲方貸款金額,並根據情況計算保費。甲方無異議。但是,乙方沒有義務代其投保或支付保費。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規定的佔有情形的;

  (2)未經乙方許可,抵押物的品牌或所附標籤受損。

  (3)未經乙方同意出租抵押物的;

  (4)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減少危險時。

  (5)乙方認為甲方貸款使用不當時。

  (6)乙方按前五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方拒絕交付的,乙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乙方因佔有抵押物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有權收取抵押財產被佔用後產生的孳息,以抵消收取孳息的費用和甲方的債務。

  (8)乙方對抵押物的佔有和處置應符合《擔保法》的相關規定。

  十一、甲方應尋找經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付款義務。保證人願意以本合同為證據,並宣告放棄提前抗辯權及保證人在民法擔保的各項法律法規中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意接受乙方對借款用途的監督,並對甲方的業務和財務進行審計。當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行使監督審計權的任何相關材料時,甲方應立即予以遵守,但乙方無監督審計義務。

  十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應在乙方經營地履行。如因本合同規定的事項發生爭議,無論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地是否變更,也無論其國籍是否變更,均以第一審法院為準。

  十四、本合同中所列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和共同擔保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表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此外,當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共同擔保人同意變更本合同中乙方的代表時,承擔其職務的人,即本合同中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外,甲方願意遵守所有與貸款有關的條款以及現在或將來適用於金融業的所有相關條款,並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止。如果期限未滿,期限可以延長。本合同有_ _ _ _ _ _份。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品提供者(簽名):_ _ _ _ _ _ _ _

  共同擔保人(簽名):_ _ _ _ _

  簽字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擔保合同4

  抵押擔保合同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5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為擔保本合同第十七條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檔案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一、二款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險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第一受益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將保險單交甲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投保的財產如發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或延長投保期手續,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帳戶中直接扣劃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 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 費用由乙方承擔。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 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 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見本合同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 關於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 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 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透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

  、 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6

  債權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承諾人簽字: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四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七條:

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電話:

  簽約地點: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__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第四條:_____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___________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___________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___________日之前(含___________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檔案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檔案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絡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___________日(含_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_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透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路等媒體釋出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資訊。

  4、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_____公司的聯絡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

  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絡,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公司聯絡,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5、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採取相關措

  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公司支付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6、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宣告條款

  1、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8

  債權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承諾人簽字:

  第三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9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擔保人自願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 人民幣,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檔案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宣告與保證

  (一) 抵押人宣告: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為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為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為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宣告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絡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11

  (文中藍色字型下載後會有風險提示)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甲方)

  聯絡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聯絡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為準。

  第二條 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餘利息。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為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 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為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後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為/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託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_________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5、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

  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13

  抵押權人: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xxxxx酒店酒店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20xx年xx月xx日,xxxxx有限公司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xxx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xxx山莊用地退還給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浙江xxx有限公司。乙方杭州xxx酒店大廈願為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20xx年xx月xx日甲方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xxx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萬元;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xx市xxx路號的xxxxx酒店大廈的房產作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xxxxxx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xxxxxx;土地使用證號xxxxxx。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xxxxxx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乙方:xxxxx酒店酒店大廈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4

  出質人:_ _ _ _ _ _ _ _ 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股權質押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質押合同的標的物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甲方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權應得的股息及其他利益;

  2、股權質押金額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甲方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申請破產。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押股權,必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從轉讓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甲方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取得甲方董事會的質押決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向甲方索賠)

  第八條本合同是擔保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由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股權質押登記完成後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股權質押登記。

  出質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質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銀行授權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檔案、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後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並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後,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並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檔案、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檔案、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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