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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

  1、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公示。

  2、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3、建立衛生制度和本單位衛生管理檔案,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衛生制度張貼上牆。

  4、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並在醒目位公示衛生信譽度等級。

  5、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經營場所的環境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並在醒目位公示檢測結果。

  6、店堂內有醒目的禁菸標誌或宣傳標語,有專(兼)職吸菸勸阻人員,場所內無吸菸痕跡。

  7、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有明顯標誌。

  8、應有池水迴圈淨化消毒設施,配備專兼職的水質淨化、消毒員,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l,備有餘氯檢測設施,有檢測記錄。

  9、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遊離餘氯保持在5-10 mg/l,4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2

  一、負責人(業主)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業主)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設吸菸室(處),吸菸室(處)外不設菸灰缸。

  3、經營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化妝品及顧客一次性衛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長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使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應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3

  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和個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健康危害事故啟動緊急應急預案。加強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和疫情報告。做好突發危害事件的報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發生,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報告。

  一、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或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計遭受汙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二、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事故報告責任人要在發生事故2小時之內,電話報告工布江達縣衛生局(0894—5412884)和工布江達縣疾病控制中心(0894—5412165)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時,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4

  賓館、旅店業衛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汙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式操作和備用:

  1、物理消毒

  紅外線消毒:將洗滌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櫃;溫度保持攝氏100度,消毒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

  2、化學消毒

  對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淨後用化學消毒(程式:除殘渣→熱鹼水浸泡洗刷→化學消毒→清水衝)

  (1)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必須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生產的產品。

  (2)消毒液濃度、消毒時間必須嚴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說明進行。

  3、口杯、茶杯的保潔

  經消毒的口杯、茶杯應有專門的保潔櫃,存放整齊避免與其它雜物混放,防止重複汙染,並對保潔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六、顧客用棉織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務機構或自備洗滌消毒間內清洗消毒。消毒後的產品要放在保潔櫃內。撤換下的顧客用棉織品要按規定的程式分類清理回收,且不能汙染清潔物品。

  七、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汙垢。

  九、經營場所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十、經營場所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要達到《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5

  美容美髮的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髮場所和美容美髮操作過程中使用的,與顧客密切接觸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紙)、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鉗、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儀器等物品;美髮用品用具包括圍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發刷、胡刷等物品;以及拖鞋、飲(杯)具等。

  (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的基本要求

  1、毛巾、面巾、床單、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剃鬚刀、皮膚病患者美髮工具、拖鞋、飲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其他用品用具至少一日一消毒;清洗消毒後分類存放;直接接觸顧客毛髮、皮膚的美容美髮器械應一客一消毒。

  2、美容用唇膏、唇筆等應專人專用,美容棉(紙)等應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

  3、美髮用圍布每天應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護頸紙。

  4、美容用盆應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容袋一客一用一換,美容用化妝品應一客一套。

  5、公用飲(杯)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消毒後貯存於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飲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應保持潔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一次性飲具。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6

  一、安全制度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特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及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消防與安全

  1、新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用消防器材和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應嚴格進行日常消防裝置器材的檢查與保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以保證使用正常。

  4、各點全面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保證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因素,下班時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頭的完好情況,負責落實到具體人員。

  6、廚師長、領班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日常重點工作,督導員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組織和積極參加酒店安全部組織的消防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消防知識,提高應變能力主消防意識。

  (二)法制與安全

  1、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條例》。

  2、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樹立道德感,積極配合支援部門和酒店,廚房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六害”行為,做好防範工作,不參與各種犯罪和“六害”活動。

  3、提高警惕性,維護部門的良好秩序,全體廚房員工應自覺不在工作時會客,對出入工作場所的閒雜人員要主動問清事由,嚴禁進入廚房,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映,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防盜,消毒工作,下班離開前檢查並鎖好框穿門,認真做好集體財產、物品保管,防止出現事故。

  5、全體員工應自覺提高思想意思,遵紀守法和重視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環境的安定和酒店內部的良好秩序。

  二、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廚房各班組衛生的全面管理工作,為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汙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賓客的身體健康,增強體質。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一)個人衛生

  1、餐飲做作業人員必須健康檢查合格,各項衛生法規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製作和接觸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3、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衛生,合格後方能上崗。

  4、操作必須隨時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及儀表儀容整潔,符合標準。

  (二)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製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裝置使用前後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衛生、消毒工作,合格後才能使用。

  3、加工製作時必須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沖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衛生。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後方能製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工作,防止汙染。

  7、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食品新增劑,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頒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8、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合格和衛生安全。

  (三)環境衛生

  廚房加工間及環境衛生要做到:

  1、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無不新鮮,變質原料,無變質敗食品。

  3、工作臺,水池及各種設施裝置清潔明亮。

  4、地面、牆壁、天花板、天窗玻璃乾淨清潔,無廢棄物,無油膩。

  5、貨架、冰櫃內的物料,成品按類分開,堆放整齊。

  6、潲水桶平時加蓋,保持外部清潔,滿後及時運走,並將內外沖洗乾淨,以免有嚴重異味和招引蠅蟲,造成食品汙染。

  7、各班組應制定日常衛生、計劃衛生的工作安排,並嚴格執行。

  8、對各班組實行衛生目標責任制。下班前必須保證各自負責區域達到衛生標準後方能下班。

  (四)獎片懲制度

  1、為加強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使衛生制度嚴格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衛生意識,自覺做好衛生工作,特將衛生工作質量與獎懲掛鉤,樹立合乎時代發展要求的新的`進行的衛生道德風尚。

  2、個人衛生,環境衛生達到標準的並能長期堅持,由廚房、總廚房部對班組或個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並報送餐飲部。

  3、凡達不到標準的每違一條,由廚房、總廚房部酌情對班組或個人進行批評或處罰。

  4、食品衛生長期未發生事故,達到標準,符合食品衛生法規扣班作用於及信用由總廚做好記錄並進行獎勵。

  5、凡食品衛生不合格的每違一條,由廚房部、總廚房對班組個人進行處罰。

  6、實行各班組衛生管理工作與領班(廚)掛鉤,各廚房衛生管理工作與廚師長獎懲掛鉤的制度由廚房部、總廚房部執行。

  7、各廚房班組及個人對獎懲制度必須嚴格服從。

  三、衛生執行標準

  (一)個人衛生

  1、廚師必須嚴格遵守衛生制度,個人衛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勤剪指甲。指甲長度不超過0.1釐米,避免指甲縫藏納汙垢,影響食品衛生和個人健康。

  3、操作前、便後、休息後、中途離崗後,從地上拾起汙物或手接觸汙物後等都必須將雙手洗淨,消毒、保持雙手清潔。

  (二)小學學校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閱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並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裝置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衛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衛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衛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衛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衛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衛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衛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衛生包乾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掃除。週末掃除要抹洗走廊腰牆、窗臺。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淨化校園。“四不準”是指: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菸,不準塗畫和汙損牆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衛生每週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乾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週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員,進行週末衛生檢查。並每日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四)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於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便、無汙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週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對其負責的班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並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乾淨。

  4、校內廁所的衛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衛生處衛生部管理並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週換一次,第二週週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後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衛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中心小學廁所衛生管理制度在牆上亂寫亂畫者,扣班級5分。

  5、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菸場所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的吸菸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禁止吸菸;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菸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菸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菸場所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的吸菸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禁止吸菸;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菸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菸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醫院禁菸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菸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菸,設定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設定吸菸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定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菸、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菸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檯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7

  1、衛生許可證懸掛在大廳、入口等醒目處。

  2、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

  3、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4.有健全的衛生制度,店內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區)

  5.理髮用圍布、毛巾,美容用毛巾、面巾、床單、被罩等應清潔,一客一用一消毒。

  6.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用後應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7.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於皮膚病人專用理髮工具箱。

  8.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可上崗。

  9、工作人員在工作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潔面時要戴口罩。

  10.生活美容場所不得從事醫療美容服務。

  11.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的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8

  一、設施及藥物準備

  1、紫外線消毒櫃或臭氧消毒櫃;用於理髮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櫃或含氯消毒製劑:用於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醫用戊二醛消毒藥;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式

  1、消毒順序:消毒前先洗淨—消毒—保潔

  2、消毒方法:

  A、理髮工具消毒:將理髮工具放入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櫃內消毒,消毒時間為20分鐘2剪刀應打平放,雙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櫃熱力消毒,80℃蒸10分鐘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製劑浸泡15分鐘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瘡針、眉夾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內浸泡30分鐘,2%戊二醛14天理換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鐘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衛生塑膠袋。

  E、美容師手部:洗淨後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鐘。

  3、保潔:

  A、採用高溫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乾爽清潔,可直接放入保潔櫃內。

  B、採用藥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放置10至15分鐘後放入保潔櫃內。

  C、消毒櫃兼作保潔櫃:消毒後可直接留置櫃中,但該櫃的容量應不少於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應消毒後使用。

  三、注意事項

  1、所使用的清潔液和消毒液必須是已取得衛生許可證批准文號的合格產品,並在批准的有效期內。使用單位應儲存上述批件的影印件備查。

  2、用紫外線消毒櫃消毒的理髮用具必須雙面消毒。

  3、各類理髮工具的總數量應不少於設計最大可容量的3倍。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

  布草間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布草的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布草間,有清潔專用保潔設施,並且標誌明顯。

  二、配備足夠數量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於正常週轉使用和嚴格清洗消毒。布草數量與床位數之比達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後,必須嚴格清洗,採取熱力消毒或其它方法進行嚴格消毒。本店無清洗消毒條件的必須與有資質的洗滌公司簽訂洗滌協議,確保洗滌消毒效果。

  四、經清洗消毒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進入布草間過程中包裝嚴密,確保不被汙染。進入布草間後經檢驗合格放入清潔的保潔櫃內進行保潔。枕巾、面巾、浴巾、腳巾、床單、被套等在保潔櫥內應分類存放,且有標記。

  五、保潔時間較長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後,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間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記制度,先進先出。並做好布草間日常衛生保潔,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八、打掃房間時,乾淨布草存放在工作車的布草專櫃內,布草專櫃需有門密閉。

  九、配備專用髒棉織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應有明顯標識,易於清洗。收集容器應密閉加蓋。髒棉織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間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0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專案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衛生部頒發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各級政府要將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經濟和社會事業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對衛生管理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民航、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車站(包括火車站和汽車站)、機場、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和交通工具的衛生管理;商業、物資、輕工、糧食、外貿、文化、體育、旅遊、園林等部門,要把公共場所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經營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管理。

  (二)計劃、建設、環保、規劃設計等部門,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公共衛生設施建設規劃,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場所,按《條例》及其有關規定把好選址、設計關。

  (三)宣傳、新聞、教育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條例》精神,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四)公安、工商、財政、環保等部門,要按《條例》有關規定,協助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五)各級衛生部門是對公共場所衛生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衛生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健全監督網路,充實監督人員和技術裝備。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要建立完整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四條 經營單位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按《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進行體格檢查,領取“健康合格證”。

  “健康合格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工作期間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第六條 凡在本省境內的公共場所,包括照像館、郵局、銀行(儲蓄所)、客運售票處等,應按《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七條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每年複核一次,持證單位或個人應填寫複核登記表,經發證機關稽核合格後,在複核登記表上加蓋年度稽核章,並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上加貼年度有效貼花,逾期三個月未加蓋年度稽核章和未加貼年度有效貼花者,按未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處理。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第八條 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條例》第二條和本辦法第六條所列舉的公共場所的經營活動。

  對吊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者,衛生監督機構須提出書面意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應按《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填寫事故報告表。

  第十條 發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時報告或少報、漏報、不報的,衛生監督機構應追查補報;對故意隱匿不報者,由衛生監督機構追究當事者的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建設專案必須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將下列資料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審查,領取“公共場所建設專案衛生許可證”:

  1.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及擴初設計的衛生篇章,對需要編制建設專案衛生評價報告書的,應在專案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在擴初設計同時,編制衛生評價報告書;

  2.建設用地範圍內和選址周圍的有關環境資料;

  3.與衛生有關的施工設計資料。

  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時,衛生監督機構必須對建設專案的衛生設施質量、衛生技術措施、環境衛生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衛生評價,提出書面驗收結論。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全省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並對部、省屬單位(包括部、省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部、省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二)市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並對市屬單位(包括市屬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直接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市屬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三)縣(不設區的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的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管理,對所屬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上級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指導下級衛生監督機構的工作,省級衛生監督機構對下級衛生監督機構及本轄區內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監督機構作出的不恰當的處理決定,有權糾正或重新處理。

  第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按《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標準和要求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鄉、鎮、街道衛生院(所)防保醫生中設立公共場所助理衛生監督員,協助衛生監督員進行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必須遵守衛生監督員守則,在職責範圍內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佩戴“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監督證件。

  第十五條 對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實施細則》第四章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2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衛生管理,並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汙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衛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衛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衛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託地方衛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

  第四條、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五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後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衛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衛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衛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專案,按上述程式重新申領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每兩年複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複核的原衛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衛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虛脫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衛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衛生設施不衛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膚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九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並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並對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對所轄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衛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並經衛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考核批准。

  設定衛生監督員後,應向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年傳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衛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衛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衛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著裝整潔,佩帶“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衛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衛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衛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交通系統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翫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4

  理髮、美容用具消毒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為加強本單位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衛生管理,保證消毒質量,防止疾病傳播,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及藥物準備

  1、消毒櫃或臭氧消毒櫃:用於理髮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櫃或含氯消毒製劑:用於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醫用戊二醛消毒藥: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浸泡消毒痤瘡針、眉夾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式

  1、消毒順序:消毒前洗淨→消毒→保潔

  2、消毒方法:

  (1)理髮工具消毒:將理髮工具放入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櫃內消毒,消毒時間為20分鐘2剪刀應打平放,雙面消毒。

  (2)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櫃熱力消毒,80℃蒸10分鐘以上或用100-500mg/L含氯製劑浸泡15分鐘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3)痤瘡針、眉夾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鏽鋼滅菌缸內浸泡30分鐘,2%戊二醛14天更換一次。

  (4)美容用盆: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鐘消毒或使用一次性衛生塑膠袋。

  (5)美容師手部:洗淨後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鐘。

  3.保潔:

  (1)採用高溫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乾爽清潔,可直接放入保潔櫃內。

  (2)採用藥物消毒:消毒後的工具應放置10至15分鐘後才放入保潔櫃內。

  (3)消毒櫃兼作保潔櫃:消毒後可直接留置櫃中,但該櫃的容量應不少於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應消毒後使用。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5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衛生管理網路,配備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衛生臺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衛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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