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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合集15篇)

  隨著社會在進步,申請書應用範圍廣泛,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切忌長篇大論。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楊X,男,漢族,20xx年4月5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開發區工業園路號。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董事長。電話:。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500元/月x10.5個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移、失業等手續。

  事實和理由:

  申請20xx年6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xx年5月調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理助理職務,20xx年1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後任營銷部副經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xx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為12500元。20xx年6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稽核業務報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了申請人20xx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楊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XX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開發區xx工業園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電話:XXXXXXXX。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元/月個月)×2倍=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元/天×(5天/年×3年)天×3倍=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移、失業等手續。事實和理由:

  申請20xx年X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xx年X月調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理助理職務,20xx年X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後任營銷部副經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xx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為元。20xx年X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

  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稽核業務報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了申請人20xx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x234元(自xxxx年x月至xxx2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x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xx2x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xxx年x月至xxx2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xxx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xxx2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____,女,漢族,1967年3月4日出生,住___省___縣___鎮___村___號。電話:123456789101。

  被申請人: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省___市經濟技術開發區___路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1234567。

  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14175.6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____年4月至20______年8月期間的社會保險;

  4、請求裁決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至20______年期間的年休假工資10077.46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年8月31日期間沒有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9307。84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____年4月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20______年曾簽訂一份書面勞動合同,20______年7月1日同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一年期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到期後,於20______年7月2日又同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書在被申請人處一直沒有發給申請人,20______年7月2日後雙方沒有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書中沒有約定工資數額,申請人20______年月均工資約1900元,20______年月均工資為1856元,20______年月均工資為2651.41元,20______年月均工資為2754.75元,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835。12元每月。被申請人從20______年9月才開始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之前一直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在工作期間,申請人經常加班,休息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為申請人安排帶薪年休假,且沒有支付申請人相應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了其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特提出上述請求,請求貴委依法作出裁決。

  申請人:

日期: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___ ,男,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請求事項: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份工資(截止到辭職當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並請求認定被申請人提出的培訓違約金無效。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擔任________設計師一職,並於________年____月份第一次外出參加培訓,當時被申請人並沒有與申請人簽訂協議,沒有約定服務年限。________年____月份,申請人第二次參加外出培訓,同樣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協議,沒有約定服務年限。因此,被申請人在沒有與申請人簽訂任何培訓協定約定服務年限的情況下,單由被申請人一方提出的培訓違約金無效,被申請人同樣沒有權利扣發工資作為培訓違約金。現具申請,請求依法仲裁。此呈___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影印件;

  2、勞動關係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

申請人:

日期: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xxx,女,198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請求事項:

  1、要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共計人民幣1354.62元;

  2、要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申請人拖欠工資共計人民幣1550元,並賠償25%的賠償金即人民幣387.5元;

  3、要求被申請人補交20xx年3月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4、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共計人民幣3801.04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從事普工工作,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月平均工資為1354.62元/月。

  入職以來,被申請人從未繳納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自上班之日起,申請人在工作日經常加班,且從未享受過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但是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期間的加班工資。

  從20xx年8月開始,被申請人從未按時足額給申請人發放工資。至起訴前,扔拖欠20xx年8月、9月的工資共1550元。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德清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加班費計算詳單:(天平均工資:1354.62元÷21.75天=62.28元/天)

  1、雙休日加班費:52天×62.28元/天×1=3238.56元

  2、法定節假日加班費: 3天×62.28元/天×2=373.68元

  3、工作日加班費:(按計時工作日計算 共48.5小時)

  62.28

  4、合計:總加班費:

  元/天÷8小時×48.5元÷2=188.8元 元 3801.04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絡方式xxx。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絡方式: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透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0xx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0xx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0xx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0xx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0xx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檔案,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援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x區xx路xxx號。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區xxx路xxx號。法定代表人x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xx勞人仲裁字[xxxx]第xxx號仲裁裁決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xxxxxx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xxxx元人民幣。以上共計xxxxxx元人民幣。

  2、請求要求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3、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關係發生爭議一案,xxxx年xx月xx日x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xx勞人仲裁字[xxxx]第xxx號裁決,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x元人民幣,支付失業金損失xxxxx元人民幣,帶薪年休假工資xxxx元人民幣。以上共計xxxxx元人民幣。現在該仲裁裁決已經生效。申請人曾多次向被申請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上述申請。但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同時也不給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以至申請人至今社保無法續保。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xxxx向申請人xxxx支付未籤勞動合同補償金xxx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xxxx向申請人xxxx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辭退補償金xxxx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xxxx向申請人xxxx支付無故辭退補償金xxx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xxxx向申請人xxxx支付汙衊xxxx犯錯誤的精神補償1xxx元,並向xxxx書面道歉。

  5

  事實及理由

  xx年2月22日申請人xxxx到被申請人處上班,約定試用期2個月,工作地點為xxx,從事工作為xxx,工資按月支付,每月xxxx元,工資以會計微信轉賬方式發放。

  申請人從xx年2月22日上班開始,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期間申請人幾次詢問,被申請人都以各種理由敷衍或者不予回覆,直至5月7日被申請人實際執行人xxx書面通知要辭退申請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第四十七條規定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從第二月開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30天內給勞動者購買社保。

  綜上,申請人xxxx申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xxxx向申請人支付辭退補償金共xxx元,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懇請仲裁委員會支援申請人主張。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xxx

  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浙江省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浙江省XXXX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二: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嘉興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額髮放的工資1808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於20xx年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係,也沒有結清20xx年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嘉興市秀洲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1

  申訴人:xxx,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xxx號。

  第一被訴人:武漢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x

  法定代表人:xxx

  第二被訴人:武漢x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x街

  法定代表人:xxx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4、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違約金3000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並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分別於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於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xxx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於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係,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後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xx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2

  反訴人(本案被申訴人):

  被反訴人(本案申訴人):

  反請求事項:

  1、裁定被反訴人支付賠償反訴人的培訓費人民幣xx元;

  2、裁定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重新培訓所需費用xx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1日,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口頭約定:由反訴人提供培訓費用xx元資助,被反訴人透過遠端方式參加話務員上崗職業培訓,為了方便被反訴人學習,反訴人提供實習場地和實際操作指導。待被反訴人考取職業資格證需在反訴人處服務兩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30日,被反訴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20xx年4月7日。被反訴人參加資格考試,在等待頒發資格證書期間,反訴人多次要求與被反訴人按照之前約定簽訂勞動合同,正式確定雙方勞動關係。未知何故,被反訴人拒絕按照口頭協定簽訂合同。

  因被反訴人的違約行為,導致反訴人招聘計劃擱置。不但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浪費公司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指標。

  綜上所述,被反訴人違反雙方約定,依法應向反訴人賠償損失及支付培訓所需費用。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xxx

  民族:xxx

  出生:xxx

  原籍: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通訊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xx

  民族:xxx

  出生:xxx

  原籍:xxx

  工作單位:xxx

  職務: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被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職務:xxx

  住所:xxx

  仲裁請求:

  xxx未按國家和xxx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侵犯了xxx的社會保險權益。現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xxx補繳xxx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xxx繳納因未辦理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而產生的xxx和xxx應繳的滯納金,罰款等一切費用。

  3、xxx在xxx的工資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要求xxx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計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應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聘用有關的其他所得。

  事實和理由:

  xxx與xxx20xx年9月簽訂了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0xx年8月xxx申請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xxx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xxx未履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徵繳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六條規定甲乙雙方應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的交費比例給乙方繳納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按照規定代扣代繳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乙方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1、xxx

  2、xxx

  3、xxx

  4、xxx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

  住所: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

  住址:xxxxxxxxx

  郵編:xxxx

  法定代表: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X15.8元/小時X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X15.28元/小時X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徐xx,男,xxxx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xxxx村xx巷xx號;電話:13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街xx號(通訊地址:xx路xx號東鼎大廈xx號)

  法定代表人:陳xx

  電話: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xx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xxx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x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x萬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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