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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財務管理制度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1

  根據集團公司對物業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各小區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各小區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小區會計負責編制,經小區物業經理初審後,報物業公司、集團財務部稽核,總裁批准後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各小區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各小區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彙總後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由小區物業部稽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物業公司、總裁審批後各小區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統一印製(或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2)物業各小區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後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並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並結清核銷。

  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於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髮票,所換髮票的內容應與收據專案、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於需要先開發票後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管理員)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並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後核銷。

  5)收據填寫要求:

  ①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專案、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②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樣,再另行開具。

  ③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金額一致。

  6)各小區的收費通知專用章只能用於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區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並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與物業公司財務、集團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並及時做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並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交納入賬,並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各小區財務人員根據本小區當月考勤表,計算本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填制工資卡,交小區經理簽字後,報物業總公司人事部門稽核,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後,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同意後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於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各小區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自行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審批程式是:物業公司總經理→預算部→總工辦→總裁。

  4)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小區經理批准即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稽核方面嚴格把關,用於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專案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本公司全稱、地點、費用專案等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塗抹修改。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於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專案,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報總裁批准,總裁同意後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電費屬於小區的代收代繳專案,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於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於各小區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小區經理核准簽字,送物業公司財務稽核後,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出納報資金錶給物業公司財務,由物業公司財務彙總後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註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定以下會計科目:

  1)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核算小區收取的停車費、裝修管理費、寬網費、攤位費、特約維修費等;

  3)主營業務成本: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維修費、電話費、保潔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社保費及其他。

  4)管理費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險費及其他;

  5)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各小區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後一天。

  2)小區會計人員應於次月的3日以前將各小區的會計報表經小區經理簽字後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有個人所得稅的小區應將其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的明細單附後,以便總公司統一申報。

  3)小區會計每月25日前根據年度指標上報下月費用預算,次月10日前編報上月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記帳聯由各小區財務保管,存根聯繳銷後交由物業公司財務進行保管。

  2、小區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範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檔案由小區會計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後應將上年全部財務檔案移交物業公司財務人員負責保管。

  五、檢查控制

  1、各小區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並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後上報物業公司財務。

  2、各小區出納應對物業管理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於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各小區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並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集團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小區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總裁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滅失追究保管會計責任。

  4、由於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辦法由公司由公司財務部和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2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制度》的規定,為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責任心強,樂於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的發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圖書資料、教學軟體(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定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彙總後上繳區財政,從區財政撥回後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託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現設有“小金庫”,追繳現金及支出款,並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著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開源節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徵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後必須向教師加以說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後的發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必須為正規稅務票據,發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票塗改無效,手續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徵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誌等;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定有牴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3

  一、為規範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定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於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迴圈和週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餘額,避免現金閒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並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條 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設施和共用裝置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幹線、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淨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裝置,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許可權、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 企業支付速達軟體 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裝置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裝置,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 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於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衝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後的淨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後的淨額。

  第十九條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髮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5

  一、總則

  1、為了強化企業管理,規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健全財務制度,更有效的為企業決策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為三個部分:崗位及職責、會計處理程式、會計核算辦法。

  3、本制度暫適用分公司。

  二、崗位、職責、分工

  (一)分公司財務組織設以崗位:1、總出納;2、收銀;3、庫管;4、財產庫管;5、財務負責人;6、會計核算組。

  (二)會計核算組分為:1、採購應付賬款組;2、收入、應收賬款組;3、固定資產核算組;4、成本核算組;5、工資核算組;6、材料核算;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組。

  (三)分公司視具體情況可錄用1人1崗,1崗多人,1人多崗制進行崗位分配。

  (四)職責

  1、財務負責人

  (1)領導分公司財務工作,參與分公司經營決策;

  (2)組織人員制定分公司財務制度和參與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建設;

  (3)監督財務制度執行;

  (4)執行財務稽核、綜合分析職責;

  (5)稽核對外報表並簽字;

  (6)組織會計培訓、會計考核;

  (7)組織實施財務公關計劃(銀行、稅務等);

  (8)對處理財會不當造成的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視具體情況負相應責任;

  (9)對基地、門店成本、費用管理措施監督執行不嚴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0)對不及時清理現金、存款、往來賬款等賬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1)對各種會計資料管理不善,出現損壞、遺失負責;

  (12)對未做好財務分析工作負責;

  (13)財務負責人應參與各項經濟合同的簽訂;

  (14)財務負責人應參與投資專案的核算與控制;

  (15)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有檢查權、監督權;

  (16)對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收、支,有權制止並呈報總裁;

  (17)對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有建議義務,可提出修改意見,如分公司財務與集團財務意見不一致,應先執行集團財務制度並上呈總裁意見書;

  (18)對基地、門店、分公司各環節的節約和浪費情況有權檢查並提出獎懲意見;

  (19)對各部不合理現象在徵得總裁意見後可分開臨時財務會;

  (20)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有關標準、定額、管理措施等資料;

  (21)組織制定各項費用定額、計劃成本、計劃毛利率,有權要求各部門提供必要資料;

  (22)負責組織財務人員對企業現金、財、物進行臨時抽檢和盤點;

  (23)負責組織實施會計電算化方案;

  (24)負責擬定會計崗位職責,對會計人員進行合理分工。

  2、會計職責

  (1)採購、應付賬款核算;

  ①審查採購調查報告;②審查申購計劃;③審查採購入庫單、申購單是否一致;④審查入庫單各項是否準確無誤;⑤審查採購結算憑證(發票入庫單、送貨單等),防止錯付、漏付、重付;⑥採購成本差異核算;⑦登記應付賬款賬,材料成本差異明細賬;⑧稽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

  (2)銷售、應收組;

  ①審查營業日報各專案;②稽核收銀記錄本;③稽核折免單據;④稽核內部交易結算單據;⑤正確計算銷售成本;⑥登記收入,應收相關成本明細賬。

  (3)固定資產核算

  ①企業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核算;②折舊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業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單據;⑤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⑥固定資產清理整頓。

  (4)成本核算(使用不當,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處理)

  ①稽核各項費用單據;②會同各部門制定費用標準及管理辦法;③成本費用的歸集與分配;④登記有關明細賬。

  (5)工資核算

  ①制定工資表;②分配計算;③稽核發放。

  (6)材料核算

  ①稽核材料收發憑證;②核算材料領用存;③登記有關明細賬;④各項低耗品的購進、領用、攤銷核算;⑤各項低耗品及材料的報廢核算。

  (7)總賬、稽核、綜合分析

  ①稽核記賬憑證;②彙總記賬憑證;③登記總分類賬;④月終財務分析;⑤填制各類報表。

  3、出納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參見《集團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由總裁制定,超額部分及時存入銀行;

  (3)不得私自支出現金,均以總裁簽字為依據支出現金;

  (4)認真做好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做到月清旬結;

  (5)認真稽核各種報銷憑證,手續不全者一律不得辦理支付手續;

  (6)各種支票嚴加管理,建立領用消號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須總裁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7)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9)現金收支應立即加蓋印記並登記;

  (10)配合會計做好現金盤點工作。

  4、收銀職責參見《收銀製度》

  5、庫管職責參見《庫房管理制度》

  (五)會計分工

  1、出納暫由集團公司出納擔任;

  2、庫管分為原材料庫管和財產庫管;

  3、會計核算組由兩名會計共同承擔。

  三、會計核算辦法

  (一)分公司實行統一核算,單獨計算各部盈虧制度。

  (二)資產管理

  1、外購資產(固、低)以實際支付價款加上合理費用(運輸、稅費等)為計賬金額。

  2、內部調撥:(1)有賬面價的按原賬面價;(2)無價的以估計價加上修理費、運費等合理費用為計賬金額。

  3、在建工程(裝修等)以扣除可移動月財產(固、低)價值入賬,可移動財產單獨計價管理。

  4、原材料購進透過“物資採購”核算入庫,領用採用計劃價格(原材料的管理參見《存貨管理》)其差異透過“材料成本差異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庫、發出均採用“計劃成本”計價,其差異透過“責任成本差異”科目或直接轉入“本年利潤”。

  6、內部交易採用“計劃成本”制,透過“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核算。

  7、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根據稅法規定執行(績效考核照三年計算)。

  8、低值易耗品攤銷採用“五.五”攤銷,小額(100元以下)一次攤銷。

  9、開業前期待攤銷費用於開業當期一次攤入。

  10、金額較大(房租等)的待攤費用根據受益期限攤銷。

  11、金額較小(100以內)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

  12、各項固低資產、低耗品均應建立三級賬。

  13、各類物耗品(一次性用品)於領用時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14、各項資產合理損耗計入當期費用,非正常損耗落實到人頭,透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三)負債:各項採購業務透過“應付賬款”核算,其餘的透過“其他應付款核算”應付賬款以扣除供應商賠款、罰款和計賬依據,應建立明細賬。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後的金額為計賬金額。

  2、其他與營業無關的收入直接計入損益(衝費用或成本)。

  3、收入按門店設定明細賬。

  (五)成本、費用

  1、成本、費用按門店和基地設定二級賬。

  2、成本內容:生產車間工人工資,原材料、原輔材料、燃料、包裝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銷耗除外)。

  3、費用內容:除成本、資產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門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項核算參照有關會計制度執行。

  四、會計處理程式

  (一)原始憑證稽核

  1、收款憑證

  (1)收據:經出納、交款人簽字;

  (2)繳款單:出納、繳款人簽字,其附件有營業日報、折免記錄、特殊現金支付,營業日報須收銀部門負責人簽字,折免記錄須折免負責人簽字,短、長款記錄須收銀部門負責人簽字,特殊現金支付(有總裁口頭指令)須補辦領款手續;

  (3)銀行進賬單;

  (1)、(2)、(3)於實際收款時加蓋“收記章”

  2、付款憑證

  (1)專案(合同)支付款項以專案驗收報告或貨物驗收單為其發票或收據的合法附件;

  (2)採購專案支付申購單、入庫單、領料單為其發票或收據合法附件;

  (3)費用報銷單以實際發生取得合法憑證為附件;

  (4)其他費用發票(水、電、郵電等)只須簽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憑證付款前須經會計稽核方可付款;

  (6)付款憑證審批程式見《費、領申》制度;

  (7)付款完畢後應在發票收據上加蓋“付記章”附件加蓋“附件章”。

  3、內部結算單據:所有內部結算單據經合法的審批程式後會計可直接記賬。

  4、收款、付款原始憑證每旬由出納報賬,經會計稽核傳遞總裁,總裁複核後傳遞會計處。

  (二)記賬憑證處理

  1、所有原始憑證均應填制記賬憑證。

  2、不合會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得填制憑證(經重新審批後方可)。

  3、應具備原始憑證,但無法取得原始憑證的,應由經辦人填寫“無單據證明”,經會計簽字做為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處理錯誤時,應立即更正,交簽章證明或重新編制記賬憑證。

  5、任何記賬憑證均應以真實的經濟業務為依據。

  6、下列憑證為不合法記賬憑證:

  (1)原始憑證不合格;(2)金額與原始憑證不符;(3)記賬內容與原始憑證內容不符;(4)原始憑證簽字不全的;(5)收付憑證未蓋出納印籤的;(6)填制人員未蓋章的;(7)修改處未蓋章的;(8)科目運用錯誤的。

  7、填制記賬憑證時,原始憑證的複核:

  (1)檢查:收、付憑證出納是否蓋章,各項付款憑證總裁是否簽字;

  (2)付款憑證的附件是否完備,手續是否合法,如有問題即應查明,由經辦人補齊;

  (3)對外付款憑證如有代領人應查明是否有委託書等或是否經過對方同意;

  (4)對外付款憑證是否蓋有對方單位財務章(公司章)或領款人是否簽字;

  (5)各項對外支付憑證是否有應扣金額或事項,如有金額是否扣除,並已填寫實付金額;

  (6)內部結算單據簽字手續是否完備,金額是否正確,內容是否完整。

  (三)賬薄處理

  1、記賬憑證複核並彙總。

  2、根據記賬憑證、彙總憑證、登記總賬、分類賬、明細賬。

  3、賬薄規定

  (1)現金、存款採用訂本或賬薄,使用前完整編號;

  (2)其他各類賬薄均應順序編號,分類賬應先按科目的賬頁順序編號,年終時編列賬冊總號;

  (3)各冊賬薄前一頁應有科目名稱、起止頁數。

  4、賬薄更正,過賬錯誤、結餘錯誤應立即更正並簽章。

  5、結賬

  (1)日記賬應每日結一次;

  (2)分類賬、總賬每月結一次;

  (3)成本費用收支賬,應有月計、季度合數、本年累計數;

  (4)結轉時應清理的事項:

  ①預收、預付賬產;②應收應付賬產;③待攤費用;④預損費用;⑤折舊賬產;⑥賬實、賬證不相符的調整事項;⑦各項損益類賬產清理。

  6、現金、存款各類三級賬年度結賬時可不啟用新賬薄,其餘分類賬總須啟用新賬薄。

  (四)報表

  1、根據各類帳薄據實編制各式報表。

  2、內部交易科目應於合併後填寫,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及時調整。

  3、結賬後報表前不得記賬及過賬(電腦),以免賬表不符。

  4、報表根據要求和時限呈送。

  5、報表均應由負責人留底備查。

  6、報表不得隨意抄寫、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閱或抄寫備份。

  (五)其他

  1、任何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均應辦理交接手續。

  2、交接、記錄應有以下事項:

  (1)賬冊數及名稱;(2)各科目餘額;

  3、移交過程應有監交人,交接三方均應簽字,記錄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財務負責人一份、財務留檔一份。

  4、各項會計資料: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薄、報表、交接記錄均應按各自要求裝訂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於5年。

  8、低值易耗品攤銷採用“五.五”攤銷,小額(100元以下)一次攤銷。

  9、開業前期待攤銷費用於開業當期一次攤入。

  10、金額較大(房租等)的待攤費用根據受益期限攤銷。

  11、金額較小(100以內)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

  12、各項固低資產、低耗品均應建立三級賬。

  13、各類物耗品(一次性用品)於領用時全部計入當期費用。

  14、各項資產合理損耗計入當期費用,非正常損耗落實到人頭,透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三)負債:各項採購業務透過“應付賬款”核算,其餘的透過“其他應付款核算”應付賬款以扣除供應商賠款、罰款和計賬依據,應建立明細賬。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後的金額為計賬金額。

  2、其他與營業無關的收入直接計入損益(衝費用或成本)。

  3、收入按門店設定明細賬。

  (五)成本、費用

  1、成本、費用按門店和基地設定二級賬。

  2、成本內容:生產車間工人工資,原材料、原輔材料、燃料、包裝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銷耗除外)。

  3、費用內容:除成本、資產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門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項核算參照有關會計制度執行。

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範本6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增收節支,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最佳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的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利用率,是學校財務、財產管理的根本任務。

  第二條學校領導要以身作則,模範執行國家法令,教育師職員工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發揚主主人翁態度,參與學校舯財務管理工作,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財務、財產管理。

  第三條學校財務、財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工負責、權責結合,由園長審批,總務主任稽核,財務人員辦理收支業務。

  第四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五條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透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先造預算,由園長財務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後,合理調配,作來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總務後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每年終結算。公佈收支情況。

  第六條財務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約等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學校預算內、外一切財務收支均須納入預算範圍,由學校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預算外資金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和各種經費支出範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對隨意改變收支範圍和標準的現象應予在抵制。

  第八條報銷手續要齊全,認真執行《實物清購單》制度。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保管要做到賬目清楚、帳務相符。學校後勤要建立固定資產賬,低質易耗品賬,並分門別類安排專人保管定期核對。

  2.學校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各室財務要建立登記卡,學期初各室負責人與後勤簽訂保管責任書。學期末核查,如有損壞丟失,分清責任,照章賠償。

  3.財產專管員負責建立分管財產帳。新購買的財物要及時驗收入帳。教職工領用、使用要登記、簽名。每學期末,專管員要做好財產清算、催還維護、保管等工作,並把有關結果送後勤。

  4.財產負責人和專管員要對學校財產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屬不能自修的,應及時填寫維修單,由後勤安排人員修理。

  外借學校財物,需經學校領導批准,併到後勤辦理借用手續,借用後要歸還。

  5.學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財物,不允許擅自調配或挪作他用。如需變動需報後勤調整。

  6.購置學校財物,按實際需要數量書面向後勤提出購買申請。由後勤組長稽核後送領導審批。領導批准後由後勤組織購買。購買回來的物品必須由專管人驗收入帳後才能投入使用。(凡購實物,無驗收人簽名不能報帳)

  7.領用或借用人在使用各類儀器、裝置過程中,必須確保無丟失、無損壞。否則酌情賠償。

  8.領用或借用人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交回所用物品,管理員必須認真檢查清點,並做好記錄

  報廢、請購制度:

  為規範校產管理,提高學校各項實施使用效率,杜絕資產損壞和流失現象的發生,

  1.學校固定資產,要愛護和保管好,對不能維修且無法使用的財產、沒有經過主管部門的允許,不得隨意報損報廢。

  2.學校報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經過領導同意後,填寫報廢單,到資產管理中心備案。物資器材報廢,需經專業部門鑑定。

  3.對一次性報廢數額超過1000元的需首先向資產中心申請,同意後,再填寫報廢單,最後做帳務處理。

  4.對報廢的財產應按規定處理,並且需有書面報告說明,回收的款項應上繳國庫,不得私自挪用。

  財產節資增效

  調動全體教職工節資增效積極性,圍繞“從我做起,從每天做起,從周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形成全園教職工參的良好的節約氛圍。

  加強日常性節能管理:

  1.在節約用電方面:

  要合理使用空調(定時開關)養成隨手關燈習慣,杜絕“長明燈”的現象,降低用電裝置耗電,長時間不用或下班時應及時關閉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等用電裝置、功能電源,減少待機能耗。

  2.在節約用水方面:

  要加強用水裝置的日常維護管理,經常檢查各班水龍頭的使用情況,發現有漏水處應及時修理,避免水源的浪費和財產的維護。

  3.在節約辦公用品方面:

  儘量在電腦上修改文稿,降低紙張消耗,提倡雙面用紙,注意信封、影印紙的再利用,提倡使用鋼筆或可替換筆芯的水筆。

  4.電腦房的MODEM每天有專人開、關,節約使用上網時間。

  5.加強節能工作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各班節約用水、用電情況。

  財產維修維護制度

  為規範裝置設施管理,提高幼兒園各項設施使用壽命,杜絕浪費現象的發生,並本著物盡其用、厲行節約的原則特制定維修制度

  1.加強裝置設施檢查,做到每週由園長、分管組長、後勤組長和教師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園內設施裝置的使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2.教職員工在使用物品時,要愛護、愛惜,並能節約使用。如發現物品損壞應在確保物品裝置不損壞的前提下先行解決,如無法處理則填寫維修單由後勤組長安排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3.維修人員接到保修單後應在二天內解決問題,如無法解決需要專業人員修理的,應報告園長後將物品送到修理店修理,並做到貨比三家,盡力節約,及時解決,滿足保教工作的需要。

  維修人員和財產保管員應定期檢查幼兒園設施裝置的使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

  4.電腦房的MODEM每天由專人開關(上午7:00—下午教師離園)節約使用上網時間。

  5.各班老師、保育員要隨手關燈、關電源,(尤其是班級幼兒外出活動、體鍛、進臥室午睡時)。

  財產物資出借制度

  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本園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如下:

  1.教職工個人借用園內常規教學用品,需辦理借用手續,自行保管使用,期末歸還。

  精,貴,稀國有資產校內部門間互相借用時,須提出充分的借用理由,經各部門責任人同意後,並做好借用記錄。

  因私事不得借用學校國有資產。

  2.學校國有資產借用校外時,必須經所在單位財產領導小組簽字,並確定借出期限、出借收費標準,報校領導批准。逾期不還者,借出單位有權收取兩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貴、稀,等儀器裝置不得外借。

  3.任何單位和個人須往校外攜帶教學等各類器材物資均須到校物資辦理攜出證明,否則學校門衛及任一教職員工都有權予以扣留。若查出所攜物資確係我校國有資產但未辦理應有手續者,追回公物,追究經辦人責任,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並罰處欲攜出物資的原價之20%罰款.

  4.因教學、科研或學校其它工作需要,校內間相互借用學校國有固定資產,不收使用費。

  5.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閒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幼兒園領用制度

  隨著幼兒園日益發展和擴大,在幼兒園管理中如何規範統籌財產管理的重要性日漸顯現,為了合理配置防止積壓,減少浪費,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率,完善制度如下:

  1.樹立後勤為第一線服務的理念,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防止物品積壓、浪費和損失。

  2.領用物品需領用人簽字,並根據教育教學的需要領用,注意向領用人重申節約使用的意義。

  3.學期結束時,為財產保管員應清點園內財產物品,出借物品一律收回,需繼續借用的重新辦理借用手續。

  4.教職工調離幼兒園時,需主動將借用的物品如數歸還,不得帶走或者轉讓他人,並與財產保管員做好財產、物品清點移交工作。(在清點過程中如缺少、損壞要按價賠償)

  5.各班財產登記在賬冊上,每學期財產保管人員負責按帳清點或收回。

  6.每學期在開學前及時提供各部門必須使用的各類物品,對各班級財產使用情況進行了解,做到按需供應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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