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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勞動合同

社保勞動合同1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保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保勞動合同 篇1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每月 元。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每月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擇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接觸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接觸、終止及經濟補償

  本勞動合同的接觸、終止以及經濟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節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2

  員工號: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係。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 A )。

  A.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後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後工資額為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執行公司制度規定的績效提存等,共計元。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元人民幣)。

  (三)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

  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係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不限於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並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時,應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並以該複診結果為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後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複或原保險賬戶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於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於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後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戶籍、學歷、住所等相關資訊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資訊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戶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係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並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係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乙方不得以自已或配偶或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乙方配偶或子女也不得在此類公司中就業,乙方自己不得與其它公司或經濟實體形成勞動關係。如發生上述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三十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後,視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條件成就,無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並由乙方承擔

  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2)甲方如果效益良好,年終發給乙方的各種獎勵(物資或現金或期權),僅作為甲方對乙方的一種特殊福利,不作為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並限於當年有效。

  3)本企業合同期滿停業、轉讓、登出時,乙方任何待遇不變,按勞動法規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或協商發社保補貼)均不變,應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十日內拒絕上崗的公司不付任何勞動補償(包括從前連續工齡)。

  4)簽訂本合同前,存在的事實法律關係,雙方自願協商終止,沒有其它任何爭議。

  5)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回公司的手冊、鑰匙、工作牌等, 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份工資、其他報酬及報銷費用,已抵充乙方付甲方的任何數額的財、物。

  6)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用工準備,如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單方面解除協議的,將賠償甲方崗前培訓費 元及其對甲方用工造成的相應損失費用。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證機關(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與(乙方)訂立(續訂)了以下第(1) 項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4) 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續訂,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第 項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應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37 條的規定,於 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 條第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說明:1、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

  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2、本通知書一式四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

  在地區縣(市)社會保險分局一份,單位所在地區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社保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 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範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 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的工作衛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 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 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係;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 權利義務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範圍內 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 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洩露秘密,給甲方 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 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 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 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 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佔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 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 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 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 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 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 並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 應經濟賠償

  社保局勞動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 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 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 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 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5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足見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1、由於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因此,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就必須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企業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是雙方建立勞動關係,自然需要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3、企業沒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未必就說明企業一定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並不排除部分企業未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4、勞動合同中沒有關於社保的規定,並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但勞動者有權在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補交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社會保險法》規定確立了勞動關係,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是員工自願不參加社保,當遇到社保核查時,用人單位也要補繳社保。那什麼人可以不買保險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員,二是社保關係在別處,未轉入現用人單位的人員。那如果是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的話用人單位可以怎麼做呢?一是辭退;二是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應該購買社保,否則如果因不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員工承擔。如果員工仍然不願買社保,就讓員工寫一份承諾書,內容中要有“公司已經告知本人應當繳納社保,如果因本人不願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員工承擔”的字樣。這樣的話,當遇到社保稽核的時候,用人單位才能有充分的證據進行解釋。另外,在遇到員工生病,工傷,生育的時候,用人單位可以以此來規避完全承擔相關費用的風險。

  社保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絡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 上或當月工資。甲方實行的工資形式的為 :1計時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元/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的工時製為 。1標準工時工作制。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透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7

  合同編號(個人社會保險編號):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籤 訂 勞 動 合 同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使用說 明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頁,但需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社保勞動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行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體檢未透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透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並註明關於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於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範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並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於加班加點發生後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後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徵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

  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衝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衝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繼續衝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

  社保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所: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本合同為下列第項: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10

  (存入檔案)

  編號:

  用工單位(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通知書

  (存入個人檔案)

  (此聯由乙方簽收或其他簽收形式證

  明收到後裝入職工檔案)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通知書

  同志:

  甲方 於 年 月 日與你(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乙方簽收: 拒不簽收原因:送達人簽名: 送達人身份: 送達人身份證號: 送達證明人或單位簽名(蓋章):送達證明人身份: 送達證明人身份證號:解除、終止合同的原因: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時

  抄送:仲裁辦、保險局、就業局、醫保局

  甲方 於年 月 日與乙方 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因 原因,根據 規定,於 年 月 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勞動行政 甲方(簽章) 部門蓋章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11

  物業公司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經仲裁後,物業公司需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案件經未央區法院審理後,雙方已成調解,辦案法官提醒,對用人單位而言,不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不少風險。

  發生勞動爭議 仲裁裁決支付雙部工資

  王某、李某等人曾就職於西安某物業公司,擔任秩序維護部維護員。工作期間,公司均沒有和他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後來,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王某、李某等5人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公司向5人分別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2萬元,公司不服,起訴至未央區法院。

  近日,未央區法院受理了該案,由於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行政庭承辦法官暢筱婧決定進行庭前調解,經過釋法等工作,雙方達成一致,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當即表示回公司籌備資金,當日即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不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法律風險大

  近年來,因未籤勞動合同導致的勞動爭議案件與日俱增,很多用工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只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由單位持有。這些用人單位錯誤的認為: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勞動法就無法調控;而簽訂勞動合同後,就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發生訴訟對用工單位不利、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等。

  “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工單位也存在很大法律風險”,辦案法官說,對於用工單位,必須要明確幾點:首先,未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按照法律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用工關係,即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有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將社保費用在工資中一併發放,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依法繳納社保費用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用人單位的此種做法缺乏法律意識。

  其實,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若勞動者需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工單位。但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這對用工單位制度管理不利,更重要的是對於涉及商業秘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不能有效約束。

  最後,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試用不合格予以辭退。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辭退,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未籤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對於勞動者不願簽訂勞動合同、刻意躲避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不予用工,防患於未然。

  社保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絡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時,同其他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同時也沒有同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年,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職工手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 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⑥符合錄用崗位的職責和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若甲方錄用乙方後,發現乙方隱瞞上述錄用條件中①②③事項的,視為乙方欺詐,甲方有權確認勞動合同無效。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上述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職工手冊中對相關工作崗位有要求的,則需符合)是:

  ①

  ②

  2、乙方在上崗前對甲方的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限於已約定的工作崗位)已全面瞭解,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規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職務)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不再另行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3、工作地點: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若遇甲方經營地址、辦公場地變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點工作,無需另行協商。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若甲方依法審批綜合或不定時工時制後,

  按審批後的工時制執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決定加班。 3、

  四、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 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轉正後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相應調整),加班加點工資以慈溪市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發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社保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費用,乙方應當予以核對,若有異議應當在接收當月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上述全部工資報酬每月實際發放金額一般

  。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如乙方的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乙方依法繳納,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處罰。

  3、乙方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依市場價格賠償。

  八、 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從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 其他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願承諾解除合同會提前三個月通知

  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關任務,由於對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離開的;

  2、掌握甲方商業秘密,調離原工作崗位未滿六個月的;

  3、擔任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

  4、從事財務、購銷、設計開發工作的。

  十、 商業秘密保護

  (一)、商業秘密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產品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對上述甲方商業秘密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密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露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5、乙方在聘用終止時,應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包含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的筆記與影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規定,即可被扣發報酬和福利,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曉本協議甲方的上述商業秘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承認承擔保密義務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仍同意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違反甲方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後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並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若屬於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已經就之前勞動

  合同履行期間的工資(含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報酬等所有費用結算完畢,互不拖欠。如有誤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確認:

  1、乙方承諾本次簽訂勞動合同系乙方自願提出與甲方簽訂本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甲方已經將該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願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據本合同首頁乙方所述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3、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並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二〇年 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社保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起到__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限需要,安排乙從事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招待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

  第八條甲方按下列第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條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僉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第二十八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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