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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履行下列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從 港交給乙方承運到 碼頭,運價 元/ ,共計: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餘運費待承運煤炭卸剩 ,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後 。乙方運到碼頭卸貨時,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無誤後,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後,裝 天,卸 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 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

  六、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2

  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並透過甲方電子資訊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戶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戶的指貨物運輸合同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並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資訊時止的期間,為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併成功完成本合同約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稅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型別、商品性質、區域範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傳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戶姓名、配送地址、聯絡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註資訊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核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著統一工裝,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髮,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為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迴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並確保與甲方及客戶之間的資訊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不牢固以致不便於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汙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戶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戶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甲方(含甲方委託第三方)或甲方客戶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汙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路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為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託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於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於配送後15天內將客戶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______種形式。

  1、結算週期為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後,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戶的真實、有效性,並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為。

  5、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的所有資訊,包括影印件、分析資料、報告以及與所提供資訊有關的檔案、報表有保密義務;洩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後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為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汙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為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後10天內給予確認,並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後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為原則,但對於"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汙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汙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註明。

  第八條其他約定

  雙方確認的《貨運委託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為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為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3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包裝和防護:託運方將為貨物提供必要的裝物包,以避免貨物在裝卸和運輸。

  過程中受到損傷,承運方應為貨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條貨物質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時將指定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承運方上門到託運方提貨,託運方負責裝卸。

  第四條承運內容和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託運方委託承運方將成套裝置由__________運輸至__________,託運方工廠指定車間貨物運輸合同內。總計費用含保險(人民幣)為__________萬元,貨物安全卸後,託運方在一週內將以上費用支付給承運方,如有拖欠,承運方要收取滯納金__________(總費用10%)計算。

  1、承運方發出的運輸車輛必須達到國家的規定標準:

  (1)通過當年的年審的車輛。

  (2)排氣量經過檢測並達到國家標準。

  (3)車輛上必須攜帶消防滅火的設施。(如滅火器)

  (4)禁止司機違章駕駛。

  2、承運方車輛到達廠區必須遵守我公司的廠規:

  (1)廠區內限速緩行。

  (2)禁止鳴笛。

  (3)裝車限高。(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4)廠區內禁止吸菸。

  (5)裝車完畢後必須有防傾倒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具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牢固外包裝,且外包裝無異狀,其內貨物的損壞、缺少,由承運方負責。

  (二)承運方責任

  1、貨物未按時抵達目的地,且給收貨方造成不良後果的,承運方應支付託運方合理的違約金,但不超過本次運費的百分之五。

  2、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4

  託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託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_________元。

  一、裝卸時間:

  按先後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_________天,卸貨時間天、颱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二、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後倉無水、幹眩:左_________公分,右_________公分。

  三、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__________________;

  2、託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籤編印後,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託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四、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5

  ______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託運量

  核定量

  備註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託運人(簽章)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貨物於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於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

  (承運人章)

  收貨人

  (章)

  託運人

  全稱

  收貨人

  全稱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託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收費用

  重量

  噸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專案

  費率

  金額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公章) 月 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核算員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6

  根據經濟合同法____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e86.c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乙方調派噸位船舶艘(船舶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元,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 艘(船舶吊裝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 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 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元,全船運費為 元, 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9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運輸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訂立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貨運方式: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為 ,包裝方形式為 ,貨損率按 計。乙方同意承運。

  2、裝缷港口:裝貨港為 。缷貨港為 。

  3、裝貨重量和安全:乙方承運船名為: ,裝化重量以 港實際過磅為準,到港缷貨如甲方需要驗磅,雙方協商。如甲方派人壓送,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4、裝貨時間:甲方在 年 月 日將貨物配送到裝載碼頭並做好裝前準備,裝貨前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裝貨時間 天,超期甲方應該以 元/噸按船舶實裝噸位計算補償給乙方。如遇非人為的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因惡劣天氣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到達雙方協商解決。

  5、航運期限:為保證甲方貨物能如期到港,乙方在裝好貨物後24小時內簽證起航,預計 天內運達目的地,期間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船舶航行動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準時到港,乙方需以 元/噸按實裝噸位計價補償給甲方延期費。航行途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如因惡劣天氣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到達並及時告知以方,雙方協商解決補償問題。

  6、卸貨時間: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12小時前聯絡甲方做好接貨準備,如需引航雙方協商指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如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卸貨延期的甲方概不負責。到港卸貨時間約定 天。具體時間以乙方 為準。如超過規定的卸貨時間,超過時間甲方需向乙方以 元/噸按實裝噸們計價賠付乙方滯延金。

  7、運輸費用:運價 元/噸,總運價 。此價格包含從起運港到卸貨港的所有港口費用及貨港費用。其中包含稅費 元,保險費 元,港口建設基金 元。

  8、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雙方協商甲方預付給乙方開航費 元。餘款 。

  9、附加:

  10、執行合同有效期和責任免除: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缷貨完畢,甲方付清乙方運輸款為止。

  11、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

  12、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自簽字這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鑑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後,應當根據保險責任範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應在1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於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並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後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

  保險公司(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簽字)_________

  保險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1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託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二、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_________元。

  三、裝卸時間

  按先後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天,卸貨時間天、颱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四、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後倉無水、幹眩:左公分,右公分。

  五、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

  2、託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

  3、合同籤編印後,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託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2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細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_________貨物_________噸。

  二、裝貨地點:_________,卸貨地點:_________。

  三、每噸運價為_________。

  四、乙方船舶在規定_________天內到達指定裝貨碼頭。

  五、裝卸貨物時間按國家規定為二十四小時,但考慮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裝卸貨物時間(其中:裝貨_________天,卸貨_________天,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天,如超過時間由甲方另行承擔延擱費(雨天、機械故障、停電除外),每天每噸_________。

  六、甲方要保證航道水深、裝卸碼頭無故障,橋樑高度及其它故障設施,由於航道、橋樑障礙等,所運貨物不能運到指定地點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七、如因運輸人為造成產品質量潮溼、黴變等由乙方負責。

  八、交貨方式:裝貨碼頭定噸位,損耗_________%。

  九、運費結算方式:卸完後_________;_________卸一半。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向託運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組織船隻,從事國內運輸業務。

  三、裝船期及載貨量:

  採取分批承(發)運,甲方每月5日前下達下月發貨計劃,乙方於每月10日前確認承運計劃。

  四、發貨人、收貨人及運費率見附件,乙方不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資料與交接:

  貨物數量以發貨人發貨單據為準。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監裝、監卸工作,確保貨物的交貨數量。

  六、乙方確保船舶處於適運狀態,適於收受、載運和保管貨物,若裝貨前發現船舶不符合裝卸要求,甲方有權不裝貨,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須安排五小時內裝貨。

  七、運達期限: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貨物裝船完畢後,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將貨物保質、保量運達收貨人指定地點。

  八、結算與付款:

  按發貨人發貨單結算運費,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貨人貨物交接清單,憑運輸發票結算或當地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每月25日前結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賬戶匯款,如因賬戶性質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運費,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或現金結算。

  九、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

  十、稅收及費用:涉及貨物的稅、費由甲方承擔,涉及船舶及運費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在貨物的裝卸、運輸過程中,如由於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受損。貨物品名及包裝:熟料或滅失或摻雜等影響貨物品質的情況,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由甲方扣除相應運費。

  2、乙方因超載或故障等原因,要求減載或轉載才能交貨的發生的過載、轉運等費用和貨物虧噸由乙方承擔。

  3、乙方車輛發生計少包,由乙方賠償少包損失並承擔虧噸運費。

  十二、特約事項:

  乙方船舶必須具備良好的蓋船設施,貨物裝妥後及時蓋船,並確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處於密封狀態。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保險單,營運證,船舶所有權證書,航行證書等影印件,並加蓋公章,保證內容真實、清晰。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因生產、銷售需要而對船隻進行的排程安排,不得違反倉庫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乙方船舶如違反上述條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乙方除賠償損失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託運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擔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為基礎。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的責任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它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險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十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15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一月內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給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以實際重量、里程計算運費。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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