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投資合同

合夥投資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投資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投資合同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重慶新安玻璃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500萬元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專案: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

  專利證號:____________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專案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裝置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專案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專案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洩密。違者專案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專案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合夥投資合同2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權人姓名: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權人姓名: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權人姓名:(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X。)

  第一條 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出資比例:

  第二條 經營期限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由於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由三方於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3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和出售產品;④支付合夥債務;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

  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或蓋章)聯絡電話: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日期:

合夥投資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夥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於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於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願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夥期限為長期,如須散夥,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後,甲方負責山羊的餵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佔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係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夥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於開展其它專案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夥協議生效後,乙方如果退出合夥,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並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徵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專案,包括地上附著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徵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xx年十二月一日

合夥投資合同5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援。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透過行政訴訟程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式,等等

合夥投資合同6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2、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年1月,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投資合同8

  合同號:

  一、合同雙方

  借方:

  貸方: 信託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

  金額: (大寫)

  四、貸款用途:

  五、貸款期限:

  自 至 ,共計 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 %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於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還款的申請,並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檔案。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關、停、並、轉時,保證最遲於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透過法律程式予以解決。

  2.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 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 %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透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籤人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籤人: 有權籤人:

  蓋章: 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夥投資合同9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案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專案,總投資為4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每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薪酬為底薪 元+ % 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 天。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組織,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專案。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夥投資專案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佔總投資額的______%。

  3.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雙方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三、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_%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_%債務。

  四、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年。

  2、_____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____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五、轉股、退股、增資的約定

  (一)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4.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三)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合同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合同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夥人,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其他合夥人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資訊。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及補充變更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投資合同12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日起,至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

  2.合夥人範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合夥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合夥人陳聖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甲按年盈利的6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2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後,甲按年盈利的4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3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甲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並負責協調酒店

  行政外圍工作。乙、丙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

  第八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期間,合夥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經營期間,除合夥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夥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餘合夥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合夥人:

  簽署時間:

  乙合夥人:

  簽署時間:

  丙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投資合同13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a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投資合同14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__日起,至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

  2、合夥人範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合夥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合夥人陳聖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萬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甲按年盈利的6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2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後,甲按年盈利的4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3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甲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並負責協調酒店行政外圍工作。

  乙、丙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期間,合夥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經營期間,除合夥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夥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餘合夥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人:

  簽署時間:

合夥投資合同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基礎上,共同投資人就共同出資在xxx市xxxx區設立XXXX有限公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投資人情況: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二.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投資人

  出資額

  (萬美元)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出資的轉讓: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需徵求其他各方意見,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時,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六.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七.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 爭議的解決:

  選仲裁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國______地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注: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選訴訟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協議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在仲裁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或者(注:如不採取仲裁解決爭議的話)在訴訟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 份,由三方於 年 月 日 (地點)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地點):  年 月 日 (地點):   年 月 日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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