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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校長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校長辦公室作為學校綜合性辦事機構,主要承擔決策諮詢、決議督辦、綜合協調、管理服務職能。具體職責如下:

  1、根據校長指示,負責全校性行政工作檔案的起草。

  2、根據學校工作需要,透過專項調研等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校領導決策提供合理化建議。

  3、對學校各部門、各單位執行校長辦公會議決議情況進行督查。

  4、組織校長辦公會及其他全校性行政工作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

  5、負責學校重大事項、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協調和統籌。

  6、組織、協調學校的對外聯絡與接待工作。

  7、負責學校行政公文的執行管理工作。

  8、負責學校印章的規範使用和管理工作。

  9、負責全校性行政管理檔案的編輯工作。

  10、負責學校資訊的`採編和報送工作。

  11、負責學校信訪的接待、受理、轉辦、督查等工作。

  12、負責學校的綜合統計工作。

  13、負責學校各類年鑑的編撰工作。

  14、負責學校會議室的配置與協調工作。

  15、負責學校公務車輛的運營和管理工作。

  16、負責學校檔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17、參與學校合同規範管理的相關工作。

  18、參與學校校園網綜合管理的相關工作。

  19、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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