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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

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1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6月x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彙報,並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並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並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開啟,對外的電線和裝置便會斷電。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於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2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於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網際網路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後因果展示給大家,並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於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鍊我們小組成員蒐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並且透過網際網路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瞭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後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並衝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雲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後,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餘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溼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後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後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餘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餘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於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並在全區募捐首批240餘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後工作小組公佈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並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資訊,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資訊並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資料,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訊息,目前膠州路餘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採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大老闆,其次是專案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幹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包工頭專案經理以最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3

  一、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專案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專案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二、工傷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工傷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關於安全事故報告及事故調查報告4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一專案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專案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專案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專案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專案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專案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專案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專案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專案,專案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專案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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