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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逐步進入了微機化管理階段,對微機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為了預防因微機故障而造成中心藥事管理的混亂,避免造成經濟損失,同時保證藥房的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藥房“微機故障藥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組長:

  鍾雪琴成員:藥劑科全體人員

  二.職責

  組長負責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心主任彙報。成員在組長的領導下幫助藥房劃價取藥、安撫取藥病人,以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處理程式

  1、藥房人員當知道微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判斷是網路原因還是電腦機械故障,如是網路原因或電腦機械故障必須立即向中心微機管理員報告,不得擅自拆機維修,同時用其他微機進行劃價。

  2、微機管理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時間短的話,藥房人員應做好病人解釋工作,得到病人理解。如果遇到急診病人用藥,應先將藥品發給病人,等到微機修好後或另外微機補記費用。

  3、機管理人員經檢修後確認不能在短時間維修好時,通知藥房組長,協商安裝臨時代替微機。

  4、如果因微機故障使藥房工作效率降低,病人取藥時間超過10分鐘時藥劑科啟動“微機故障藥事應急預案”。

  5、藥房應執行手工劃價,保證視窗病人取藥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如果不能保證證藥房工作順暢,組長立即通知庫房、臨床藥學組、採購等所有藥劑專業技術人員到藥房幫助劃價發藥。

  6、組長要及時向中心彙報工作情況。

  四.事後處理

  1、藥房應該透過微機室提供的意見認真分析出現故障的原因,分析是機械的原因還是操作方法不當,或是人為故意損壞,根據不同的原因做出不同的處理。如非機械原因,應按造成損壞的程度追究當事人責任。

  2、是機械原因,藥房應按照醫院的有關程式提出更換微機的申請。地震藥事應急預案藥房是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重要的物質部門之一,當地震來臨之時,為儘量減少醫院經濟損失和保障傷員的及時救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一、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縣幹線公路計有國道1條,省道4條,G104線與S315線連線線1條,總里程151.903公里,橋樑40座,總計2399.2延米。其中大橋6座,1212.16延米;中小橋樑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類橋樑1座。事故型別為橋面沉陷、橋板斷裂、坍塌等,其嚴重程度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交通中斷。

  本預案適用於轄區內國省道幹線公路橋樑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坍塌等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國省道幹線公路橋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邢訓海

  副組長:趙? 軍

  成? 員:付立軍?? 林玉霞?? 孫寶恩?? 於洪霞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養護科,主任由養護科科長付立軍擔任,成員由養護科全體人員及公路站人員組成。

  2、工作職責

  橋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職責是:

  (1)負責監督、檢查公路橋樑的日常養護管理以及公路橋樑檢測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2)時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橋樑的隱患情況,視隱患嚴重程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更新、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開展演練;

  (4)統一領導、指揮搶險救援工作,綜合協調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緊急呼叫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及佔用場所;

  (6)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範圍,組織人員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級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搶險組

  由養護科長付立軍任組長,養護科、公路站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具體負責公路橋樑事故傷員的搶救,對損壞的橋樑進行搶修加固,儘快恢復交通。

  (2)專家組

  安全科負責組織橋樑設計、施工、維修、養護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專家組,專家組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研究分析事故的有關情況,對事故的發展提前做出判斷,對損毀橋樑的搶險恢復研究制定具體方案,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協助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專家意見。完成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

  養護科負責全縣境內國省道幹線公路橋樑的日常巡查、檢測、維修和養護工作,對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時予以消除;為危機行車安全,一時難以消除的,應及時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彙報後,應立即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限制通行,並透過媒體向社會發布資訊。同時,及時派專家組和搶險組趕赴現場,對橋樑進行勘察和技術檢測,提出隱患整改方案,儘快排出險情。

  四、報警

  橋樑事故發生後,橋樑管理人員要立即向橋樑管養部門報告,按照規定,單位負責人立即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現場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縣局安全科電話:8221467

  縣局養護科電話:8223456

  五、應急處置

  1、響應分級

  按照公路橋樑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1)一級事故:公路橋樑坍塌導致死亡和人員失蹤的事故;超出本認為處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橋樑重大事故。

  (2)二級事故: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公路橋樑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級事故:公路橋樑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必須立即採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橋樑裝置嚴重損壞的事故。

  2、響應程式

  一級、二級橋樑事故發生後,橋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級橋樑事故發生後,應啟動相應預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市局報告。

  3、處置措施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組長要立即啟動橋樑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調配橋樑事故搶險所需的物資、裝置、機械,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2)搶險組趕赴現場後,迅速組織成立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同時,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協助醫療救助人員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儘快恢復交通。

  (3)專家組趕赴現場後,立即勘察、檢測損毀橋樑,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搶險工作建議,並研究制定搶險救援的具體方案,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六、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根據職責範圍和應急工作需要,必須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與裝備,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物資和裝備應包括:警示燈、切割工具、鐵馬圍欄、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帶、伸縮梯、腳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繩、完全網、絕緣手套、絕緣鞋、開關箱、照明燈、發電機、吊車、剷車、空壓機、風炮等。

  七、響應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後,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同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八、附件

  陵縣公路局橋樑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聯絡表(略)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並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釋出,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於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釋出、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檔案。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型別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型別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並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採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並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並向社會公佈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於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籤透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資料庫,對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准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透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群、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一、總則

  為規範我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明確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平戰結合、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應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鄉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有關企業要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和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於非煤礦山、選廠、尾礦庫及其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1)一次發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較大傷亡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巨大財產損失的事故。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

  職責:確定總體決策和救援行動方案,調集指揮各方面搶險救災力量,及時向上級領導和部門續報情況。

  2、救援組

  組長:

  成員: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職責:及時掌握事故災害的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受理指揮員的指示;根據事故變化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統籌排程與救災有關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況及時請示有關上級部門,協調平衡企業外部的有關問題。

  3、警戒保衛組

  組長:

  成員:XXX、事故地村委會主要幹部

  職責:負責控制進入事故現場救援人員數量,維護事故現場和事故單位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車輛暢通,保證救援工作正常進行;依法採取有效措施,內控企業相關人員,防止有關責任人員逃逸或者轉移、隱匿財產。

  4、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XXX、事故單位負責人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所需裝置、材料的供應;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等後勤保障工作。

  5、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的運送、救治工作。

  6、資訊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起草新聞釋出稿和事故情況公告,管理和協調資訊釋出和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資訊,堅持正面宣傳,引導媒體及公眾輿論,適時解答有關質詢。

  六、分級響應程式

  發生事故後,按照事故等級,及時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1)一般事故響應:由事故發生單位同級安全監管各部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部,政府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原則上不啟動本預案,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逐級啟動事故發生單位、單位主管部門、鄉政府預案及相關部門的預案。

  (2)較大事故響應:配合縣政府、安全監管各部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預案並直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政府相關部門配合,同時立即向縣政府、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並繼續協助上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響應:啟動本預案及相關部門預案進行應急救援,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安委會報告事故的事態發展和救援情況,並保護現場,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

  (4)特別重大事故響應:立即報告縣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救援指揮部,同時啟動本預案及相關部門預案,進行現場救援。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為貫徹我國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結合企業生產的特性,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1、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物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通常只侷限在一個單位工程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群,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定。

  3、應急預案起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專案經理部施芾場區內發生:

  (1)場區火災

  (2)高聳設計設施傾倒

  (3)腳手架、支架等塌陷

  (4)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性

  4、應急預案的起動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5、應急預案的起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起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起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專案經理二級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燕尾服需要,及進起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6、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並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養;應急救援行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7、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成立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大連乾豪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管辦,各工地下設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領導小組,同時配備車輛與人員。具體設定如下:

  <指揮部>

  總指揮:付X東

  副總指揮:張X宇

  指揮部電話:XX

  <領導小組>

  組長:付X東

  組員:張X宇、韓X、鄶X鬥、回X家、孟X戈

  領導小組電話:87638656

  救援人員:張X宇、韓X、李X等公司全體職工。

  救援車輛清單:車輛4臺;其中麵包車一臺、貨車一臺、轎車一臺、灑水車一臺。

  應急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以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已明資料和繪製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並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求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板和處理工作。

  7)應急預案中的內部人員的聯絡電話(包括手機號碼)應張貼或放置於相關部門及各專案部的明顯位置。

  8、施工現場安全應急處理

  (一)施工現場的火警火災急救

  1、火災急救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應立即瞭解起火的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撲救。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引燃易爆的物質採取正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器具。

  在撲救現場,應行動統一,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可能時,應及時組織撤退撲救人員,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撲滅火情可單獨採用、也可同時採用幾種滅火方法(法卻法、窒息法、隔離支、化學中斷法)進行撲救。在撲救的同時要注意周圍情況,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二次事故的發生。

  2、人員傷亡

  在出事現場,立即採取急求措施,使傷員儘快與致傷因互脫離接觸,以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經現場處理後的傷員迅速轉送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二)觸電

  1、使觸電者儘快脫離電源。如開關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閘刀或撥掉插頭,斷開電源;如距離閘刀較遠,應迅速用絕緣良好的電工鉗或有乾燥木柄的利器砍斷電線,或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硬塑膠管等物迅速將電線拔離觸電者;若現場無任何合適的絕緣材料可利用,可用幾層乾燥衣服將手包裹好,站在乾燥木板上,拉觸電人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2、對高壓觸電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迅速拉下開關或由電工採取特殊措施切斷電源;

  3、對觸電者進行搶救。對於神志清醒的觸電者派專人照顧,觀察,情況穩定後方可活動;對於輕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針刺或掐人中、十宣、湧泉等穴位,並送醫院搶救;對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者,則立即進行心臟擠壓法搶救;對於觸電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須同時採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並立即送醫院搶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氣體(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還是工業品(瀝青、砼新增劑、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採取通風后再進入現場;

  3、排除毒物:有害氣體中毒應使中毒者儘快離開現場;接觸性中毒,應儘快用肥皂洗淨皮膚區域性;食入性中毒,可用雞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溫鹽水催吐,必要時送醫院洗胃、導瀉或灌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冬季是各類事故的高發期、易發期,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關鍵時期。根據晉中煤銷字【20xx】467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落實,紮實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認真查詢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發現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我公司特制訂《冬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條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方針,對礦井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由於自然或人為因素造成如下事故,火災、結冰、煤氣中毒等。

  第二章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條為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特成立冬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趙獻榮

  常務副組長:杜有水

  副組長:各專業分管副總經理

  成員:各科室(區隊)中層以上負責人組成

  冬季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排程室,由排程副主任薛俊峰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必須保證24小時值班,有一名公司副總經理值班;各科室(區隊)必須有一名中層幹部值班;其他成員必須24小時手機開機,保持聯絡,隨叫隨到。

  第五條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和完善冬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檢查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統一協調指導冬季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災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處理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對搶險救災方案進行決策指導,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進行裁決和緊急處理。

  3、及時協調解決搶險救災所需物資和救援隊伍。

  4、對各有關部門、施工隊的搶險救災、物資儲備、應急經費、資訊傳遞、事故善後處理、傷員醫療救護、礦井秩序維護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組織幹部職工進行冬季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應急救援知識普及教育,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關部門提高應對冬季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的防範能力,按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

  第六條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冬季安全生產事故通訊聯絡工作,及時傳達領導小組搶險救災命令,並負責監督落實;

  2、及時排程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搶險救災進展情況,並向領導小組和集團公司彙報。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搶險救災的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第七條公司應冬季安全生產事故防急救援預案啟動時,在本公司排程室立即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迅速開展事故搶救工作。

  第八條指揮長、現場指揮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履行職責,做到規範動作,指揮順暢。

  現場指揮員負責實施救災方案,執行救災命令,定時向指揮部彙報工作進展情況;當方案和命令不適應現場情況時,現場指揮員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提出建議,指揮部修訂方案後,組織實施;當現場出現緊急情況需要避險時,現場指揮員有權臨機處置,事後向指揮部彙報。

  第三章應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九條公司必須預留20-50萬元應急救援經費,並儲備足夠數量的救援物資及其它常規鐵鍬、沙袋,滅火器等備品、備件和小型移動壓風機等。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要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認真分析冬季施工易發和多發事故的型別,按照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嚴格現場管理,重點檢查現場防火、用電管理等情況,防治墜落、火災、觸電等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冬季工作的特點,認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採取有效的保暖、防凍、防滑措施,確保不凍傷人、不凍壞機器裝置、管路閥門等,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惡劣天氣,立即停止室外作業,切實抓好生產設施的防凍、防火、防爆、防洩漏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汙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專案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專案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專案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專案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資料庫和呼叫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呼叫。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專案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專案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專案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翫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最佳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資訊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計程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洩漏以及汙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透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資訊: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資訊;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資訊;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資訊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資訊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式及內容

  5。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洩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援。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絡,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裝置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裝置(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裝置,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裝置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十一、附件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糧食部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糧食系統內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消防)預防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為中心,認真做到各項防範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市糧食局局長洪在龍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長朱國成擔任,成員由管理監督科有關成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管理監督科,各所屬企業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定期開展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負責相關事故的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事故危害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發生職工輕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

  較大事故:凡發生職工重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發生職工死亡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五、事故預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業要把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層層落實分解,達到橫到邊,縱到底、到人。

  (二)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產(消防)值班保衛制度、電器裝置和機械管理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房屋設施維修養護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三)加強值班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及時通報值班訊息,做好記錄。

  (四)強化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倉庫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五)做好安全用電,及時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線路走向要規範,嚴禁私自亂拉亂接,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

  (六)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拉得出、用得上”。

  (七)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確保登高作業、機械作業、裝卸作業和藥劑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在檢查中務必做到認真細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講情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

  (九)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防範能力。

  六、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1、所屬企業發生一般事故應在8小時內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在接到事故報告的後6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指導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所屬企業發生較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上報市局,市糧食局在接到報告後的5小時內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抗災搶險工作。

  3、所屬企業發生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接報後市糧食局應到1小時內上報市安委會及市安監局,並快速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開展工作。並與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4、當事故發生時,企業安全管理員及單位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者。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採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災害。

  (3)保護事故現場,建立警戒線。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並禁止入內,需要時應斷絕交通。

  七、預案的啟動條件

  所屬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預案,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八、事故責任追究

  1、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或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本預案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事故發生後採取瞞報、漏報、遲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行政處分。

  3、由於失職、瀆職等原因致使事故發生的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給予表揚或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的。

  2、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的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十、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對實施應急救援預案中存在的問題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進一步完善。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範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幹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託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透過製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汙儲存池、沉澱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並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資訊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並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並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後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後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善後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資訊,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指揮

  1、總指揮:? 全面組織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撲救火災和人員、物資的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滅火行動組 組長:人數:20

  4、通訊聯絡組 組長:人數:2

  5、疏散引導組 組長:人數:3

  6、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人數:3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並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防栓進行撲救。

  2、消除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作戰。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1、任何人發現火災後,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報告火警: 可高聲喊“著火了”,也可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接到火警訊號後,應立即進行確認。當確認起火後,立即通知本單位人員趕赴現場,並向安全生產指揮部彙報。按安全生產指揮部的部署,通知有關人員採取行動。撥打“119”報警時應說:祖各莊東口喬本電器廠,並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後應派人到門口路口迎接消防隊進入火場。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開啟,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內的雜務,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撤離。

  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的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將火場內的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六、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為有效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儘可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在發生火災時,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全面展開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疏散和安全防護。

  3、在市場內發現煙霧或接到火情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帶領滅火行動組實行緊急撲救,在火災初起或較小時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救。如在確定火災無法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時,根據指令立即啟動消火栓滅火,並立即報警。(報警電話:119)

  4、發生火災事故,白天早8點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動組組長帶領疏散小組的成員負責疏散現場車輛和人員,及時為消防車開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在不同地點由組長機動掌握指揮。

  5、火災的撲救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白天在早8點到下午5:30由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及成員負責報120 進行急救,並把受傷人員迅速帶離火災現場。

  6、夜間發生火災事故,由保安隊實施緊急救援,同時立即通知各組和在場人員緊急到達火災現場,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人員分工展開救援。

  七、安全防護程式和措施

  1、劃定警戒線,確定境界範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壞人藉機進行破壞和盜竊。

  2、協助醫護人員救護火場受傷傷員。

  3、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等待火災調查人員的到來。儘快查明火災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商場內部及周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商場內部應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單位、本系統或社會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商場內部全部商家及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四)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商場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安全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過程和性質,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火災事故

  2、建築物安全事故

  3、擁擠踩踏事故

  4、商場爆炸事故

  5、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

  6、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

  上述突發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關聯,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對此,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安全生產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xx超市xx辦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商場系統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商場行政部門遵循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把預防突發公共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要堅持把保護公眾﹑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及“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6、系統聯動,加強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強各項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xxx超市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職務:

  副組長:職務:

  成員:由辦公室、行政部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商場系統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負責向相應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超市xx辦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資料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報領導小組;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商場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商場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督促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應急處置

  xxx超市xx辦建立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快速反應系統、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善後恢復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一)資訊報告要求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商場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I級事件的單位可在報告商場管理中心和有關部門同時直接報當地政府。

  (二)資訊報送機制

  緊急電話報告或緊急檔案報送。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重大資訊,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xx超市x辦領導意見,報告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和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營子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

  (三)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商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商場部門已採取的措施;

  4、區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四)預防預警要求

  1、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做好應對商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保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

  (五)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響應

  對依照本預案和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需要由xx超市x辦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根據xx超市x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各商場要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xxx超市x辦和商場應建立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資金保障

  應急資金納入超市統一預算。

  (四)人員保障

  xx超市x辦和商場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保障

  涉及到交通、治安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區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援。

  五、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商場系統的實際情況,將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Ⅰ級—Ⅳ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對商場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商場的營業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商場營業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應急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煤氣、切斷電源等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⑤解決好營業人員、顧客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2、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②迅速採取措施,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衛生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3、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時,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③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公眾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公眾和親屬情緒穩定。

  4、商場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爆炸事故後,商場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

  ②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醫療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③商場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定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④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⑤認真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5、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①商場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商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洩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商場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設定汙染區。

  ③xxx超市xx辦接報後,應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取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型別,確定主要汙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⑤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汙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商場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⑥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危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採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公眾撤離。

  ⑦危險或危害排除後,應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⑧重大事故,商場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6、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顧客、員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撥打120請求急救,聯絡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公眾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②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8、商場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①發生災難事故,商場要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員工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②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商場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③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商場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要妥善處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④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三)善後與恢復

  1、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生命救護活動結束,應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商場正常秩序。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購買了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絡保險公司賠付。

  ②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資訊釋出制度,確保資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商場秩序,疏導公眾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③全面檢查裝置、設施安全效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④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翫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⑤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事故案件的偵破調查工作。

  2、事件結束後,要加強場內安全保衛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對商場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檢查和監控,杜絕安全隱患。同時,關注商場周邊安全狀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當地政府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知識商場,定期舉行逃生疏散演練,增強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六、附則

  (一)本預案是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制定的。

  (二)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資訊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資訊保安,並保證聯絡方式暢通、便捷。

  (四)本預案由xx超市xx辦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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