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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物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

  1、公司設有貨倉,由倉儲管理人員(行政)專門管理。非倉儲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未經批准更不得將倉庫貨品帶出庫,一經發現,根據事情嚴重程度公司有權予以經濟處罰,甚至開除當事人,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2、貨品採購、入庫、出庫流程

  a.由業務員製作PI,PI經銷售副總稽核通過後方可發往客戶;

  b.訂單款項到帳後,業務員根據PI內容製作《採購申請表》;

  c.《採購申請表》經銷售副總簽字批准後交由採購專職人員進行採購;

  d.貨品採購後,交行政進行入庫登記;

  e.業務員填寫《出庫單》,至行政處領貨出庫,交接雙方須簽字確認;

  f.貨品出庫後,由業務員全程負責出貨事宜。

  3、需借用庫存貨品時,借用人應填寫《庫存貨品借領表》並及時歸還。

  4、貨品出、入庫由倉儲管理人員負責,如出現出入資料不平衡,由倉儲管理人員負責解釋。若因管理者原因出現貨品丟失等問題,根據事情嚴重程度公司有權予以經濟處罰,甚至開除當事人,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5、根據貨品出、入庫資料情況,行政必須及時將資料異動登入金蝶系統。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2

  第一條庫位規劃

  物料管理室應依成品繳出庫情況包裝方式等規劃所需庫位及其面積以使庫位空間有效利用

  第二條庫位配置

  庫位配置原則應依下列規定:

  1.配合倉庫內裝置(例如油壓車手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裝置電源等)及所使用的儲運工具規劃運輸通道

  2.依銷售類別產品類別分割槽存放同類產品中計劃產品與訂製產品應分割槽存放以利管理

  3.收發頻繁的成品應配置於進出便捷的庫位

  4.將各項成品依品名規格批號劃定庫位標明於庫位配置圖上並隨時顯示庫存動態

  第三條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室應會同質量管理室的質量管理人員依成品包裝形態及質量要求設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積層數以避免成品受擠壓而影響質量

  第四條庫位標示

  1.庫位編號依下列原則辦理並於適當位置作明顯標示

  (1)層次類別依A、B、C順序逐層編訂沒有時填“○”

  (2)庫位流水編號

  (3)通道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4)倉庫類別依A、B、C順序編訂

  2.計劃產品應於每一庫位設定標示牌標示其品名規格及單位包裝量

  3.物料管理室依庫位配置情況繪製“庫位標示圖”懸掛於倉庫明顯處

  第五條庫位管理

  1.物料管理科收發料經辦人員應掌握各庫位各產品規格的進出動態並依先進先出原則指定收貨及發貨單位

  2.計劃產品每種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以備輪流交替使用以達先進先出的要求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1.1物流管理目的。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採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範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1.2物流管理範圍。本規定包括產成品入庫、銷售、外協加工、採購物資入庫、材料領用出庫的相關管理。

  1.3物流管理的要求。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並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章物流物品運營流程

  2.1成品物流管理

  2.1.1產成品的入庫

  2.1.1.1產品完工並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後,車間核算員填寫“產成品入庫單”,要求把入庫單位、日期、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工時等填寫齊全,經車間主任簽字批准,檢驗部門加蓋“檢驗合格”章後,倉庫管理員核對實物、合格證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必須嚴格把關,對於手續不全或單據填寫不完整,不允許物資入庫。

  (1)產品圖號、產品名稱、規格、工時一律按技術部提供的標準填寫。

  (2)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3.1.1.2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2.1.2產成品出庫

  2.1.2.1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後,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後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後返財務部。

  2.1.2.2產品發貨程式: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後,在倉庫檢視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

  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

  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後方可發貨。

  2.1.2.3對於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後發貨,若銷售價格低於公司規定最低

  價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2.1.2.4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並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後,交財務帳務處理。2.1.2.5對於售後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籤批後,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後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並辦理退庫手續。2.1.2.6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2.2委託加工材料委託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續由生產部協助受託加工單位辦理,並負責委託加工材料的收回。

  2.2.1委託加工材料出庫

  2.2.1.1應填領料單並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料單位、時間、材料類別、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料人、發料人、批准人簽字。

  2.2.1.2領料單一式三份,倉庫、財務、受託加工單位各一份。

  2.2.1.3領料人持領料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2.2.2委託加工材料完工入庫

  2.2.2.1入庫程式同材料入庫程式相同,按入庫數量減少委託加工材料數量。

  2.2.2.2倉庫辦理入庫時,應核對原出庫數量,完工返回入庫的數量與出庫數量不符時,屬加工報廢或者丟失的應填“委託加工賠償清單”交受託單位簽字確認後,隨同發票和入庫單、受託加工單位所持原出庫時的領料單,返財務部。2.2.2.3委託加工的成品入庫價格應為:加工費加材料費,要求分別註明加工費、材料費,加工費按委託加工協議價格辦理。

  2.2.2.4委託加工材料要求當月返回,最長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年終全部收回,若外協未完工而不能收回,應致函對方予以確認。

  2.3公司經營物資

  2.3.1採購物資入庫

  2.3.1.1倉庫保管員根據採購員填制並經檢驗員蓋章後的外購物資驗收通知單核對實物,根據購貨發票填寫入庫單,要求分清類別,內容完整,準確無誤。

  2.3.1.2無採購發票的物資可根據同類物資的賬面價格或市場價格(採購員提供)辦理估價入庫,並在入庫單上註明“暫估入庫”,交採購員一份。開回發票後,先開紅票衝原暫估,註明“衝×年×月×日暫估”,再辦理正式入庫。

  2.3.2採購物資出庫

  2.3.2.1生產物資由領料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成套領用,註明用途,認真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長簽字批准後,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料。

  2.3.2.2主要材料鋼材的領用。在倉庫不能存放的情況下,需存放生產現場的,由車間代保管,購進後由倉庫保管員協同領用車間核算員共同驗收數量,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車間核算員按入庫數量同時辦理出庫,月末將未用材料辦理假退料手續,並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領用明細”報表。倉庫每月對車間未用材料退庫進行核對,無誤後開據下月1日領料單,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2.3.2.3對外銷售的材料由倉庫保管員根據業務員填寫的收發清單,按賬面價格填寫領料單。用於售後服務的材料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2.4考核辦法

  2.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單》後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2.4.2產品及材料《出庫單》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2.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2.4.4售後服務發出的產品,舊產品當月未返回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第2個月仍未追回的考核產品原值。

  2.4.5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2.4.6委託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時,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2.4.7產品出廠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2熱情周到,耐心細緻;講普通話,使用文明用語。

  3.4電話輕拿輕放,來電保證三聲之內接聽;接聽電話報工號,明確責任;通話時間控制在五分鐘內。

  3.5稱呼客戶為先生或女士;撥打電話時,問候對方並做自我介紹。

  3.8提高服務意識,工作時間保證崗位有人接聽電話,休息前將未回覆事項轉交相關人員。

  3.9對於不確定的問題先記錄,確定後及時回覆客戶;對於之前答錯的問題要主動回覆客戶並致歉。

  3.10對於不能解答的其他部門的問題,告訴客戶相關部門電話或先記錄隨後轉給相關部門解決。

  3.11每天彙總當日未解決的客戶問題上報主管領導,次日內將處理結果及時、主動予以電話反饋給客戶,達到客戶滿意

  3.12每月對資訊記錄進行分類分析總結,對客戶的好的意見和建議隨時反饋給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以便公司能更好的完善工作

  4.1從事運輸管理的發運員應熟悉商品性質和運輸要求,提前編制客戶的發運計劃,針對客戶的不同發貨地址合理選擇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及貨運公司。

  4.2對於新建門店或首次訂貨客戶,根據出庫地址、品種及數量選擇發貨路線。

  4.3在商品運輸裝卸搬運時,輕拿輕放,按包裝圖示要求正確裝運、並採取專用膠帶、防雨膜等措施,以保證商品安全與包裝整潔。

  4.4商品備好貨後,要當天給予發運,不能滯留於倉庫。

  4.5每天電話通知經銷商所有發貨資訊,及時瞭解客戶的需求,監督和掌握髮貨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6掌握髮運時限,力爭貨物三天到貨,(除偏遠地區外),每天對發出貨物進行跟蹤,對不能按期到貨的貨物跟進並及時解決,儘快避免晚點問題的出現。

  4.7每月對超期客戶進行分析查詢原因,加以整改,總結並上報主管領導。

  4.8對於運輸中出現的破損、短少,會按簽訂的合同內容與貨運方進行賠付,並及時給與客戶補發貨物。

  4.9對於特殊原因造成客戶欠貨產品及時告知客戶,貨到第一時間發放。

  4.10定期、及時發放公司宣傳資料如健康報、海報、福字等,根據市場部提供的名單明細,合理選擇發放路線,貨到後不晚於次日發放。

  5.1.1凡售出的因經營問題的退換貨,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由客戶填寫《調換貨申請表》並提供當時所訂產品的銷售出庫單傳真交與市場部審批,批准後轉物流部並通知經銷商寄回產品,物流部會根據客戶退回產品及相關流程進行調換貨處理。

  5.1.2對質量問題的退換貨,一經確認屬實後物流部會通知經銷商寄回產品並將質量問題書面上報業務及相關質量部門,得到的回饋資訊及時準確傳達給客戶,達到客戶的滿意和諒解

  5.1.3未接到申請單或相關批件,驗收員或保管員不得擅自接受退貨商品。

  5.1.4銷售退回的商品,一律要發給公司總部倉庫統一處理,經驗收員清點數量後,詳細填寫“銷貨退回驗收單”。

  5.1.5對銷後退回的商品,物流部根據相關審批表及時進行核對並轉交票據部辦理挽票手續,商品應單獨存放於退貨商品庫(區),應有明顯的退貨商品標誌。

  5.1.6退回退品庫商品應按採購商品的進貨驗收標準逐一重新進行驗收,合格商品應入合格品庫(區),對判定不合格商品,應存放於不合格品庫(區)內,並定期對不合格商品進行處理。

  5.2.1所購進物資經質量驗收發現其包裝、標籤或說明書有破損、文字模糊不清、缺少文字內容等不規範情況,應出具《物資拒收報告單》由生產部與物資供貨單位聯絡後,辦理退貨手續。

  5.2.2保管員接到《物資拒收報告單》立即將商品移入退貨庫(區)。

  5.2.3物資採購進貨部門,接到《物資拒收報告單》報經理簽字後,憑《物資購進退出通知單》到倉庫提貨,並通知儲運部門辦理退貨手續。

  第三章附則

  6.1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6.2本制度修正權屬董事會,並授權物流部負責解釋。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保證有一個正常的經營、生產秩序為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流公司及各下屬單位。

  3職責

  3.1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治安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治安防範工作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分管負責人負具體領導責任。

  3.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把安全保衛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來抓,督促本部門人員認真執行公司制定各項安全制度。經常檢查本部門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確保機關辦公室的安全。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應對安全防範工作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杜絕發生因人為因素或疏於防範而引發的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確定物流公司及下屬各部門的安全保衛重點部位為分揀車間、倉庫、物流中轉站、電腦機房、財務室、檔案室等。重點部位所屬單位負責人為該部位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

  4.3重點部門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規範操作。如物流中轉站要開啟報警監控系統,財務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防盜門,正常情況下非網管不得進入電腦機房等。

  4.4不斷完善技防、物防設施並確保發揮防範功能的實效。辦公樓各通道口、電梯、大樓門廳等應安裝使用高畫質攝像監控系統,監控實時攝像資訊儲存期為180天以上。

  4.5重點部位要安裝必要的安全設施如防盜門、消防裝置、報警裝置、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必須定期定人檢查和維護保養。

  4.6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熱杯、煤油爐、禁止亂扔菸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須及時關閉門窗,鎖好抽屜、檔案櫃,切斷電腦、空調電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

  4.8辦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現與貴重物品,公款存放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鑑、檔案、資料和檔案,及時做好檔案的收、存、轉工作。

  4.10重要的票據、證照、印鑑及收錄機、報話機、對講機等必須定人、定責,專櫃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員、門崗、物流中轉站值班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等向領導彙報。

  4.12經常開展安全大檢查,部門人員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綜合辦會同其他有關部門集中檢查一次,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發現隱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當班保安負責辦公樓巡查主要內容:各樓層及樓梯通道,開水間,衛生間,各科室的大門、窗是否關閉牢固,電源開關是否切斷,報警裝置系統是否開啟等。

  4.14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一時難以排除的安全隱患,應配合保安人員共同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查實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次日值班人員應將隱患情況反饋所屬部門負責人,並按要求填寫《值班日記》。

  4.15安全保衛異常情況資訊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16積極參與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設平安單位。

  4.17組織全體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各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全體員工自覺提高自我防範、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制意識,確保全體員工違法犯罪率為零。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5

  1、入庫管理程式

  (1)原料入庫:貨到→倉管員核實定單→通知化驗室檢查檢驗原料產品質量→合格後過磅驗收數量→辦理入庫登帳手續→入庫並分堆碼放和標明入庫時間、來源、數量。檢驗不合格的原料須明確標識,按規定進行處理或作退貨處理。

  (2)成品入庫:經保鮮加工包裝而成的成品竹筍產品→由貨物傳遞間→倉管員根據計數和檢驗單辦理入庫登帳手續→分類分別堆放,並作好標識,入庫時間、來源、數量。

  2、出庫管理程式

  (1)原料出庫:憑領料單辦理出庫登帳手續,按先入先出原則,由指定人員入庫領料出庫。

  (2)成品出庫:根據產品銷售要求,將成品計數後,由倉管員辦理相關登帳手續。

  3、倉儲管理要求

  (1)保持貯存環境乾燥、衛生、清潔,防止貯存產品的變質損壞。

  (2)成品入庫前,必須對空倉進行消毒、殺蟲,做好倉房維護工作。儲藏期間,注意觀察竹筍有無漏袋、破損、脹袋、漏箱、溫度、溼度、品質變化,如發現異常,應及時採取措施。

  (3)非倉管人員或指定領料人員,禁止進入庫房或庫區。

  (4)倉管人員每週檢查一次庫存和貯存質量狀況,並及時向營銷部、生產部主任通報原料和成品的庫存情況。

  (5)當天發生出入庫臺帳,需在第二天9∶30以前報交財務部。

  (6)倉儲檢查由財務部會同生產部進行,2週一次。發現賬物不符,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其中80%由倉儲員負責,20%由庫管組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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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目的

  對物流過程進行控制,規定庫房內物資出入庫、物資保管、物資管理的工作,確保向客戶提供完好無損的最終產品。

  2.0使用範圍

  使用於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項工作,並規範各項工作,適用於產品的接收、搬運、儲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等每個環節的控制。

  3.0工作描述

  3.1職責

  3.1.1物流部經理負責公司物流管理,對物資的接收、搬運、儲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等全過程負責。

  3.1.2物流部主管負責公司庫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運、儲存、包裝、防護和交付,負責庫存物資的統計和分析,負責庫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倉管員負責庫房內物資的收發、搬運、定置定位、先進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員按照業務部下發的交貨期和車間的實際日產能編制生產計劃排程表,建立一個不斷完善的生產計劃保證體系,負責生產計劃完成情況的統計和分析,負責公司的在製品的控制、統計和分析。

  3.1.5資材採購人員負責按生產需求計劃,編制小批次、多批次的供應採購計劃。負責對供應商的交貨準時率的統計和分析。

  3.2工作內容

  3.2.1接收

  3.2.1.1倉管員拿到供應廠家的《送貨單》後,首先與資材下發的《訂購單》上的內容明細進行核對,如有不符,則立即通知相關採購人員,並暫停驗收;同時對照資材下發的《收貨通知單》確認是否超期送貨。嚴禁無單收貨。

  3.2.1.2經審查無誤後,倉管員須自己主動找棧板,不得要求廠商到倉庫或車間到處亂找。之後要求廠商卸貨,要求每一料件包裝必須貼上“進貨單”標識,特殊料件要求“掛卡”標識,如沒有標識,應及時通知相關採購人員進行解決,並暫停驗收,且不得入庫。供應廠家卸貨時要求把料件包裝“貼上標識或掛卡的一面”朝外且顯目,以便於辨認、檢視。

  3.2.1.3倉管員在點收前應及時將《送貨單》上的內容與料件包裝標識上標註的內容進行核對,如有不符,則立即通知相關採購人員,並暫停驗收。對《進貨單》上填寫內容不全的,不得點收不得入庫,廠商填寫完整後,方可進行正常的點手工作。

  3.2.1.4如出現同一規格不同定單號的料件整體包裝,沒有分開包裝,倉管員將立即通知採購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並暫停驗收。但分包後存放於整箱內除外。

  3.2.1.5供應廠家《送貨單》上的填寫內容如出現字跡模糊不清、數字難以辨認時,要求送貨人員重新改過並簽字確認。倉管員及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塗改。

  3.2.1.6對以上手續準確無誤後,方可進行正常的點收工作,驗收工作的標準是:

  (a)進料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裝料件時,抽點比率為5%:

  (b)進料為小件物品須用稱量工具測數時,抽點比率為10%:

  (c)進料為容易點收的物品如紙箱和數量較少的料件,抽點比率為100%

  3.2.1.7如出現抽點數量與包裝上標註的數量不符合時,扣除短缺的數量的標準進行驗收(零頭除外),對《送貨單》上的數字更改後,必須要求送貨人在其上面鉗子確認。如:某公司送a產品1000個,共10箱,每箱100個,如果抽點其中1箱數量為90個,那麼實收數量應為:1090=900個

  3.2.1.8根據實點數量在((送貨單))上填寫實收數量及入庫單日期並簽名確認。嚴禁“實收數量”欄由廠商填寫。若實點數量出現缺少情況時,應立即要求相關採購人員在((進倉單))上簽名確認,以便採購及時跟蹤補進。

  3.2.1.9((送貨單))上有跟改內容,必須將所有聯次同時跟改,不得在單張或缺聯上跟改。

  3.2.1.10若出現有送貨明細而無相應實物料件時,應在((送貨單))上的實收數量欄填寫0,不得將送貨明細劃掉,同時倉庫開出((延款通知單)),要求採購在其上面簽名確認,將供應商當月與我司發生的全部應收帳款延遲1個月支付,交與財務。但在點收前收到採購書面告知供應商有交貨數量明細而無實物料件通知時情況除外。

  3.2.11對生產車間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貨經品管判定合格後,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生產車間領用,不得延遲。

  3.2.2搬運

  3.2.2.1在整個公司裡的原材料,半成品和產成品,用人工或適當的搬運裝置進行搬運。對於用剷車和吊裝裝置進行搬運的人員,應指定專人進行操作,應持相關操作證書。

  3.2.2.2在搬運過程中不準超出搬運裝置的額定載貨。

  3.2.2.3被搬運的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如有規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規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護措施,搬運時需要平穩,防止撞擊,擠壓,磕碰,變形以及其他原因毀壞。

  3.2.2.4被搬運的產品須按規定進行堆放,並要求擺放整齊。

  3.2.2.5搬運,交付過程中的產品必須附有產品標示,沒有標示的產品不得搬運,交付。

  3.2.2.6在搬運過程中因撞擊,擠壓,磕碰,變形以及其他原因毀壞而產生的不合格品,須及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

  3.2.3儲存

  3.2.3.1料件入庫前,倉管員要嚴格檢查每一包裝上貼上的產品標示是否齊全,若有丟失,損壞或內容不清的,則重新跟換,並貼上產品的包裝兩端。

  3.2.3.2及時將進入庫房的料件進行整理擺放,擺放的要求是按類別進行定位擺放,不同的類別不得混放,同一規格的料件必須集中擺放且不得有間隙,但同一類別不同規格的料件存放必須有間隙,間隙的距離在6釐米以上,存放的標準是上輕下重,上小下大。

  3.2.3.3入庫的料件必須存放在棧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將料件直接放置於地面上,以防止受潮,變質。

  3.2.3.4料件存放標示必須朝外,以便於辨認,查詢。

  3.2.3.5存放最終要做到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擺放有序,並保持消防通道和運輸通道的暢通。

  3.2.3.6料件存放完畢後,應及時在((進倉單))上登記儲位號。

  3.2.3.7當天經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須在當天及時入庫,不得託到晚上集中入庫或第二天。

  3.2.3.8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入庫或轉移應存放在規定的儲存場所或庫房內,存放屈貨位或貨架必須編號,並記錄在手工檯帳中。

  3.2.3.9儲存場所和

  倉庫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的安全環境。

  3.2.3.10凡經驗收合格入庫的原材料,產成品必須有可追溯性的標示和記錄。要及時建賬,建卡,進行計算機管理,定置擺放,做到帳,物,卡一致。並按先進先出法原則進行發料。

  3.2.3.11倉庫裡的物質按要求妥善保管,擺放整齊,標示清楚,定期檢查儲存情況,根據不同要求,採取防鏽,通風,降溫,保養等措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檢查後屬超過規定儲存(或有效)期的產品,應隔離存放,對超過存放期的庫存物資,應及時通知品管檢驗,以保證庫存物資的品質。

  3.2.3.12物流主管應負責庫存物資的管理,組織月末庫存物質的盤點工作,做好統計工作並編製成((月末盤點報表)),對出現盈虧情況,須及時辦理盈虧處理手續。

  3.2.3.13對屬於品管人員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則不準入庫,並對此物料進行隔離存放,並加以標示,具體操作流程參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式))。

  3.2.3.14產品儲存應嚴格按照包裝上的要求所示進行堆放,不準超高,若包裝上無明確規定,一般不得超過iso規定的高度,以保證物資安全。

  3.2.4包裝

  3.2.4.1資材科須要求供應廠家對提供的產品能用紙箱進行包裝的必須用紙箱進行包裝,且要求紙箱規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裝數量一致(零頭除外不)。

  3.2.4.2產成品必須按產品圖紙的包裝要求採購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3.2.4.3按包裝工藝進行包裝和檢驗。

  3.2.5記賬

  3.2.5.1對當天判定合格入庫和發出的料件在當天登記入賬,包括正常料件的進出,車間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畢。

  3.2.5.2登記的內容要全面,主要有:編號,訂單號,機型,品名,規格及型號,顏色,數量,供應商名稱等。

  3.2.5.3登記的資料必須真實,每筆業務的發生都必須有相應的原始單據相驗證,每一次的收料,發料和退料或報廢后必須有相應的原始單據,不得在收料,發料和退料或報廢后沒有相應的原始單據憑證。

  3.2.5.4書寫要規範,做到字跡工整,數字清晰,頁面整潔,不得在上面直接塗劃,如需塗改,應在原數字上劃兩條平行線,在原數字旁邊重新填寫正確的數字。

  3.2.5.5保證帳,物相符。

  3.2.5.6對當天登記入賬的單據必須在第二天十二點前交財務。

  3.2.5.7倉管員嚴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單據,並及時歸檔,如有單據丟失不,應立即上報部門主管,不得隱瞞不報。

  3.2.6發料

  3.2.6.1根據生產計劃排程表的按排,倉管員應提前三天進行備料,如發現缺料情況,應立即開鋸((缺料通知單))交與部門主管,具體操作流程參照((缺料通知單作業流程))。

  3.2.6.2發料要求數量準確,品名及規格型號無誤。

  3.2.6.3發料要嚴格按照先進先出原則進行。

  3.2.6.4對於倉庫發料給生產車間,數量須與車間領料員當面點清,並要求車間領料員在((發料單))上簽字認可。

  3.2.6.5其他部門領料,必須有其部門主管簽字,並經相關採購人員認可方可發料。

  3.2.6.6發料過程中,若發現料件質量不合格等原因,應及時通知相關採購人員和部門主管。

  3.2.6.7急料到貨經品管判定合格後,應在第一時間通知車間零用。

  3.2.6.8發料時要認真仔細,不能造成所發物資破損,造成料件因質量原因而浪費。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係,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錶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錶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並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並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後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准後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櫃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櫃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櫃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櫃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櫃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櫃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櫃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乾淨櫃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訊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誌,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於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xx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後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8

  為確保公司的貨物能得到正確、妥善的裝卸、搬運、堆碼與保護,維護公司的整體服務質量與服務形象,從裝卸工的勞動紀律、作業流程乃至著裝、言行、食宿等方面進行規範與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積極服從組長、操作員的工作安排,動作要迅速,按要求裝卸、搬運、堆碼貨物,不得找藉口或磨洋工,嚴格服從排程人員的安排和調遣;如有頂撞上司,不服從安排的每次給於50元罰款;

  2、嚴禁上班時間喝酒,上班嚴禁溜崗,每晚必須在12點之前歸宿休息,如有沒打招呼不按時歸宿者每次給予20元罰款;

  3、當班時間不得隨便外出,擅離崗位,離開時要向組長打招呼,經同意後方可離開;

  4、同事之間應團結協作,避免發生衝突,如有嚴重爭吵、辱罵、打架的現象公司給於主動方罰款200元,被動方1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則給於扣除當月工資的處罰;

  5、樹立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杜絕蠻幹以免造成事故,如有發現與發貨客戶發生爭執或摔貨者每次給於100元處罰並向發貨客戶道歉,造成毀損的,按照貨物價值的100%進行賠償;

  6、嚴謹在車上吸菸,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不得亂放個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貨物上,不得亂吐口水,不準亂扔雜物與垃圾;

  8、裝卸工一律留短髮,著裝整潔,作業後要及時做好個人衛生,不準灰頭土臉的;

  9、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和冒險,並及時制止其他人的違章行為,對無視安全,強令冒險作業指令應拒絕執行,並向現場負責人彙報;

  10、裝卸工作業輕拿輕放,不得拋擲、翻滾、腳踢、在地上拖拉貨物等野蠻裝卸動作;

  11、每次作業結束後要立刻做好裝卸工具與貨物防護材料的歸位整理,以及現場的清潔,裝車完畢,要將蓬布疊好收回,如有餘貨,要用蓬布蓋好;

  12、協助好叉車司機及時、準確地叉貨;

  13、公司將給於盡職盡責,無怨無悔、高效工作的員工,每月獎勵200元(按照人事部考核標準獎勵);每位員工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教育及其他活動;

  14、發生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領導彙報,認真吸取教訓;

  15、辭職者必須在半月前提出申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的20%。

  以上規定自下文之日起試行,實施過程中及時報告,以便及時修訂。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9

  (一) 作業休息注意保護貨物的安全:

  1、卸貨開車門時,要慢慢試著開啟車門,以防車門開啟過快造成貨物突然掉落傷人;

  2、叉車作業時,要有人協助指揮的同時,在旁進行裝卸作業的人員要時刻注意躲避;

  3、裝卸工堆碼貨垛較高時,要注意貨垛的穩定性,如需再往其上加碼貨物則要有協助完成,以防貨物掉下來或使貨垛傾倒而傷人;

  4、裝卸工當班期間休息時不要過於靠近碼放較高的貨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貨物旁邊。

  5、 登高作業時,更應謹慎操作,防止高空墜落和貨物砸頭。

  (二)散裝貨物

  1、根據物資的效能、形狀、作業環境選擇適用的工具和採用正確的裝卸工藝;

  2、做好機械與機械之間、機械與人力之間的配合工作,安全作業;

  3、人力搬運較大的貨物應注意有無裂縫,倒塌的危險,對不易搬動的應用撬棍拔動,不得用手拔,腳踏搬動時,應從上到下階梯式落垛層層搬取,嚴禁掏挖,防止塌方;

  4、作業完畢要做到“大清”。

  (三)包裝貨物

  1、根據貨物的包裝和性質不同而選配合的工具托盤等;

  2、裝車時要平穩牢固,四方整齊,點數清楚;

  3、裝車時工人不少於2 人。

  (四)、桶裝物資

  1、採用合適的工索具(鐵擔鉤、桶鉤);

  2、起吊前,應用手扶住鉤子,待完全吃緊鬆手,穩起穩吊穩落;

  3、卸裝時要自上而下,不得從底層抽裝,桶口視要求確定朝上或臥裝;

  4、裝車不少於2人。

  (五)危險品類

  1、裝運危險品前,應瞭解所裝危險品的特性,按要求採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蝕、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開好工前會,制訂正確的作業方法;

  2、嚴禁煙火,杜絕各類火種,嚴禁鐵器撞擊,穿釘鞋,防止摩擦起火;

  3、作業人員與車輛應具有危險品操作證和準運證,做到定人定機定車,並會正確作用消防器材;

  4、按規定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作業中的工索具設施應符合危險品作業要求,採用機械裝卸時,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

  5、裝車工不少於2 人,視作業情況進行輪換,安全員要根據實際到場監督;

  6、採取必要的通風措施,謹慎操作,輕拿輕放,密切注意作業現場周圍的動態,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7、作業過程中,一般不宜飲食,用過的防護用品應單獨洗滌,作業人員沐浴後才能進入其它場所;

  8、作業結束後,應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殘留酸、鹼、油質或危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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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0

  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執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訊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訊號和施工訊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稽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稽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最佳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 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 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 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 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並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 駕駛員應服從排程,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 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 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 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 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②不準轉借、塗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⑥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⑦不準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飲食、閒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 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並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 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 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執行。

  (4)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 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後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檔案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佈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五)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線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並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洩漏時,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洩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洩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彙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倉庫庫存物資,使採購物資入庫及領用、產品出入庫規範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本規定包括產成品入庫、銷售、外協加工、採購物資入庫、材料領用出庫的相關管理。

  3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資應做到:每日清點、核對,保持帳、卡、物三一致,並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長期不用以及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清理,辦理相關手續。

  3.1產成品

  3.1.1產成品的入庫

  3.1.1.1產品完工並經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後,車間核算員填寫“產成品入庫單”,要求把入庫單位、日期、產品圖號、產汽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工時等填寫齊全,經車間主任簽字批准,檢驗部門加蓋“檢驗合格”章後,倉庫管理員核對實物、合格證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必須嚴格把關,對於手續不全或單據填寫不完整,不允許物資入庫。

  3.1.1.1.1產品圖號、產汽稱、規格、工時一律按技術部提供的標準填寫。

  3.1.1.1.2入庫單價一律按財務部提供的產值(不含稅)價格填寫。

  3.1.1.2驗收入庫的產品按品種,按社會銷貨需要擺放整齊,做到合理、牢固、整齊、安全不超高。

  3.1.2產成品出庫

  3.1.2.1產品銷售發出時,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認定無質量問題後,銷售人員填寫產品出庫單及收發清單,財務部根據出庫單開出門證,收發清單須購貨單位簽字或蓋章後返回倉庫,由倉庫核對後返財務部。

  3.1.2.2產品發貨程式:第一步倉庫保管員接到通知後,在倉庫檢視產品品種是否齊全,以備發貨;第二步按銷售員開具的出庫單上的產品數量清點清楚發貨;第三步提貨人持產品出庫單到財務部交款或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部開據出門證;第四步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後方可發貨。

  3.1.2.3對於社會零星銷售的要先收款後發貨,若銷售價格低於公司規定最低價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3.1.2.4發出貨物退回,由業務人員在貨物退回當月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並經質檢部門檢驗簽字,有質量問題的,應根據質檢報告單寫有關處理報告總經理批示後,交財務帳務處理。

  3.1.2.5對於售後服務需用的產品必須經總經理籤批後,才能往外發貨,同時經辦人要求對方將舊產品返回,以舊換新,否則不予以發貨。若是先發貨的,售後服務人員要在當月負責追回舊產品,並辦理退庫手續。

  3.1.2.6所有發出商品應在當月及時辦理結算,若遇特殊情況,最遲在2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

  3.2託加工材料

  託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續由生產部協助受託加工單位辦理,並負責託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託加工材料出庫

  3.2.1.1應填領料單並填寫齊全。內容包括:領料單位、時間、材料類別、材料名稱、型號及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用途、領料人、發料人、批准人簽字。

  3.2.1.2領料單一式三份,倉庫、財務、受託加工單位各一份。

  3.2.1.3領料人持領料單到財務部開據出門證,倉庫見出門證提貨聯方可發貨。

  3.2.2託加工材料完工入庫

  3.2.2.1入庫程式同材料入庫程式相同,同時按入庫數量減少託加工材料數量,

  3.2.2.2倉庫辦理入庫時,應核對原出庫數量,完工返回入庫的數量與出庫數量不符時,屬加工報廢或者丟失的應填“託加工賠償清單”交受託單位簽字確認後,隨同發票和入庫單、受託加工單位所持原出庫時的領料單,返財務部。

  3.2.2.3託加工的成品入庫價格應為:加工費加材料費,要求分別註明加工費、材料費,加工費按託加工協議價格辦理。

  3.2.2.4託加工材料要求當月返回,最長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年終全部收回,若外協未完工而不能收回,應致函對方予以確認。

  3.3採購物資

  3.3.1採購物資入庫

  3.3.1.1倉庫保管員根據採購員填制並經檢驗員蓋章後的外購物資驗收通知單核對實物,根據購貨發票填寫入庫單,要求分清類別,內容完整,準確無誤。

  3.3.1.2無採購發票的物資可根據同類物資的賬面價格或市場價格(採購員提供)辦理估價入庫,並在入庫單上註明“暫估入庫”,交採購員一份。開回發票後,先開紅票衝原暫估,註明“衝×年×月×日暫估”,再辦理正式入庫。

  3.3.2採購物資出庫

  3.3.2.1生產物資由領料部門根據生產計劃成套領用,註明用途,認真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長簽字批准後,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料。

  3.3.2.2主要材料鋼材的領用。在倉庫不能存放的情況下,需存放生產現場的',由車間代保管,購進後由倉庫保管員協同領用車間核算員共同驗收數量,倉庫保管員辦理入庫,車間核算員按入庫數量同時辦理出庫,月末將未用材料辦理假退料手續,並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領用明細”報表。倉庫每月對車間未用材料退庫進行核對,無誤後開據下月1日領料單,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3.2.3對外銷售的材料由倉庫保管員根據業務員填寫的收發清單,按賬面價格填寫領料單。用於售後服務的材料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發貨。

  4考核辦法

  4.1倉庫人員沒按要求驗收入庫的,每次考核10元。

  4.2產品及材料出庫手續不齊全,當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沒有開出門證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門衛50元。

  4.4售後服務發出的產品,舊產品當月未返回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第2個月仍未追回的考核產品原值。

  4.5發出商品辦理結算不及時,超過1個月的每一筆業務考核當事人10元,超過2個月的停發工資。

  4.6託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時,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4.7產品出廠檢查出現失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3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範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範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範)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範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遊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影片、幹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鬥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範,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檔案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儲存不當,造成公司檔案時間延誤、資訊洩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並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譁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菸場所抽菸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範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後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幹私活、打牌、喝酒、玩遊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範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雲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後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範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範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檔案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範被考核違規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範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定經民主程式審議通過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4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執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後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裝置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後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佔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裝置、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溼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並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後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透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並經公司同意後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閒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訊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效能、貨叉、輪胎,使之處於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檢視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後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於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後傾到上坡限

  7、應於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執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並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衝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於空中,卸貨後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範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櫃車前,應先觀察貨櫃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裡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後再進行裝卸

  18、儘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並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於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後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於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後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開啟門窗或通風裝置、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線線是否完好無損,並開啟氣蓋

  5、不許開啟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菸,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於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於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淨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乾燥,並塗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麵高度,按規定的液麵新增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新增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位

  16、電解液洩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後再用弱鹼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洩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並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裝置執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後,開啟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執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執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並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並關閉層轎門後,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後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訊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執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執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衝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後,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後,將轎廂停於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並做好執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並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後,及時撤掉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裝置 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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