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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財務規章制度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財務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1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酒店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酒店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酒店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酒店各生產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賬分管,賬物分管,手續齊全。

  4、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採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採購費用小。

  2、每次採購必先由倉庫向採購部門申請。

  3、採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稽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絡採購。

  4、採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並能取得票。

  5、材料進入酒店以後,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後,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賬。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我酒店訂單,經財務部門稽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銷售業務制度

  1、銷售業務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客戶資料。

  2、銷售業務人員必須同客戶確定好售價、付款方式、送貨方式以有關事項。

  3、客戶需增值稅發票必須簽訂正式合同,並留財務部門存檔。

  4、業務人員必須根據客戶訂單確定生產,如樣品需有客戶簽字辦單或訂單。

  5、業務人員給客戶價格優惠必須經經理審批,並留財務部門存檔。

  6、業務人員必須負責客戶全套服務,包括客戶對產品的要求,送還貨期,貨款追回。

  7、產品生產完成後立即打送貨單。

  8、發貨時必須由發貨人在送貨單上簽字,並由各戶簽字。

  四、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並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定多聯,客戶、會計、出納、經辦人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稽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核對收入、支出、餘額並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束。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准簽字,並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餘額和銀行存款餘款,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產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生產技術水平,節約材料,提高速度,保證產品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立即同生產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採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採購部門,以便核對。

  6、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生產部、倉庫各一聯。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節 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

  酒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本管理辦法所包括的規定內容,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不得違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離原意,以致虛應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項管理辦法的細則都是財務管理業務上用以規範業務運作標準,使用符合酒店業務運作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依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如遇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內容產生茅盾或不一致時,應以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並由酒店財務經理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作出修訂。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

  第二節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籤,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齲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後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准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註欄填寫清楚,按程式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後三日內將原空置專案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採購部備用金:採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為解決酒店零星採購,業務急用所需。

  專用備用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在事情辦理完畢後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後,並經批准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後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批准後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一式三聯,見附表一),公司人員借款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下由總經理審批,借款1萬元以上及公司總經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長審批。

  借款人申請臨時借款時,應填明估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借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員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借款逾期未還情況,並向借款人傳送暫借款催款單。接到催款單後既不說明原因又不歸還借款者,財務部有權扣發其工資,直至結清借款為止。結清借款前不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節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酒店改建專案、日常大批次採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採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專案劃分為五類:

  1、建設專案。包括工程專案、裝置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專案。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專案: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專案,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後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專案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專案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專案審價報告書》,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稽核確認後,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後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範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彙報)。如果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 使用部門根據營業情況,對需新添置的固定資產,提交報告,連同《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對於日常經營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購單;對於日常費用按相關定額或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送財務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的進行採購或付款。

  (3) 裝置大修計劃首先報總經理審批,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寫《用款申請單》附審批報告一份副本,經總經理批准後付款。

  3、特殊費用專案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准後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4、日常經營費用

  按採購制度進行(祥見《採購制度》)。

  5、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排付款。

  第四節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採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2、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3、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5、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6、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麵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8、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9、所有收銀員必須辦妥繳納現金收入,並完成各該班次的報表及賬務後,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當值人員均應對收銀員繳納登記簿進行檢查,並對出現不完善的情況即時查明原因,並將情況通知在班的上一級主管人員,若當時未有直屬上級主管時,應向當時財務部在酒店當值的其他人員報告。

  10、 收銀繳納登記簿所登記的繳納封的數量及繳納封中是否有破損的情況,由出納在第二天與見證人共同開啟保險箱取出繳納封袋時按實填寫。實際數量或封內的繳款如與登記簿所載情況有出入時,若當時辦公室還有第三者在場時,應請第三者(前臺收銀處24小時均有人員當值)作證,並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主管處理。

  11、 若當天所有繳納封均未有破損時,破損封數目的欄位應加“/”斜線刪除。若有封袋破損時,應將該等破損封袋的情況註明,並按10項的規定處理。

  12、 出納及見證人均須在登記表上加簽,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屬疏忽責任。

  13、 收益稽核每天均應在出納完成繳款點算後,檢查經出納和見證人加簽的登記簿,並與收入報告的現售總額核對。保證該天的現金收入確已無誤入庫。如有差異應即時與出納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難度。

  14、 出納在點算所有繳款後,應將各項收銀員的繳款情況,據實在出納的每日現金日報表內加以記錄,並將副本送稽核組作賬務處理。

  15、 收銀員繳納報告(繳款封)應予儲存不少於12個月,收銀繳納登記簿應予保留少於18個月。出納每日現金日報表應作為輔助帳表並由出納加以保管。

  16、 收益稽核應對在崗收銀員進行不定期的現金(包括備用金和當時的營業現金)檢查,所有檢查均應按營業情況考慮,避開高峰期,在不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此項檢查每月應進行2次以上。

  17、 各項檢查均應留有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和收銀員雙方的加簽,以確證當時的檢查結果。為保證檢查在公正和認真的情況下進行,所有的現金檢查,均應具備第三者作為見證,整個檢查過程應在見證人監督下進行,並由見證人在雙方人員在檢查記錄上加簽後,最後加簽證明。

  18、 營業的各種報告及營業帳單,在下班後交到夜審辦公室。

  第五節 報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據的處理

  1、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稽核、批准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領導批准、財務稽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複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報上一級核批(如,副總經理的支出報總經理核批,總經理的支出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核批)。

  2、所有開支一律須經有關領導審批、指定的財務人員複核後方能付款。

  3、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依據必須是正本,並加蓋對方發票章,影印件將不受理。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收據或其他證明檔案必須粘在報銷憑證後。如果是報銷採購物品的,在有保修單、說明書的情況下,也應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參如的活動(如用餐、乘坐計程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5、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現金報銷報告”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部實行每週兩次報銷單據,時間分別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時間一般不受理報銷申請。對外(指外單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報銷時間限制。

  6、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貼上在一張或多張票據貼上單上,並在貼上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有手續完整的驗收單、發票、保修單(保修單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的形式報銷。在填寫《現金報銷單》時要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部門經理稽核後,送財務部稽核員辦理報銷手續。

  7、稽核員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貼上是否規範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專案,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稽核員稽核無誤,經財務經理審批後,按審批許可權規定,呈送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未經財務部稽核員、財務經理簽署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稽核員一般應在三天內辦妥審批的手續,並交由出納員付款。

  8、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後出納員應在發票、《現金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第二條 本地差旅費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註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計程車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計程車,應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的批准,方可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如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凡搭乘“計程車”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現金報銷實行週報制度,即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規定的時間內辦好報銷手續。差旅費填於《現金報銷單》, 經稽核籤批後於每週規定的報銷時間交財務部報銷。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4、出差並當天往返的視同市內出差辦理,不能當天往返的作為異地出差,

  第三條 外地差旅費

  1、出差審批

  1) 所有業務到外地出差,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外地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稽核後,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請表》一式二聯:行政聯及財務聯。在出差前2天,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行政聯交行政部考勤及訂票等使用,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補貼/費用報銷標準(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規定:

  住宿費標準、伙食補貼標準:

  1) 交通工具:機場至市區往返乘大巴,市區可以乘坐計程車。

  2) 長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夜間乘車每夜補貼25元。

  3)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出發當天,在12點之前出發的算1天,12點之後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

  4) 出差人員趁出差方便,經上級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並且該期間不享受出差補貼。

  5)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3、差旅預支款項

  1) 對需預支款項的,需填寫《借款申請單》,列明有關事項,由上級領導(部門經理或以上)稽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批准。批准時必須評估所需的款項與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預支金額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

  3) 所有借款須在1個月內必須報銷及結清,以《現金報銷單》送達財務部為準。確有特殊情況要延期,必須在到期前到財務部說明情況,方可延期。員工報賬時不退還《借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開給申請人收款收據。

  4) 申請借款時,須附審批手續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請表》影印件辦理。

  5) 財務部必須及時記錄所有預支款項,確保沒有久未退還的預支款項。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預支款項應在報銷時交還財務部,禁止把款項保留或轉至其他員工。

  7) 預支款項退還財務不應用委託他人傳遞的方式,若款項遺失,一切後果自負。

  4、交通工具

  1) 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普通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別批准。

  3) 經理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

  4) 機票/車票/船票的訂購必須向指定的代理訂齲

  5) 不使用的機票/車票必須退回代理公司領回退款,不應保留作將來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訂房儘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訂房或使用有優惠協議的酒店。

  2) 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點,應儘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時,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

  4) 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5) 不論是否合住房間,均應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

  第四條 差旅支出報銷及結算

  1) 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兩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 報支外地差旅費者必須附相應的《外地出差申請表》的財務聯及《出差工作報告》,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

  3) 財務部應確保《現金報銷單》上的預支款項金額與《外地出差申請表》上所預支款項相符,否則不受理差旅費財務報銷手續。

  4) 差旅支出報銷若不按公司的報銷程式將均不受理,此情況包括,例如:

  a) 沒有填寫《現金報銷單》或《出差工作報告》。

  b) 《現金報銷單》的資料不正確或沒有完全地填寫。

  c) 沒有附上正本發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聯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

  d) 沒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的批准。

  e) 沒有一次性將本次的所有開支報銷完畢。

  第五條 與其他部門協調

  1) 財務部應通知兩個月或以上尚未退還預支款項的員工,尚欠餘額將會在下期工資內扣除。

  2) 對於離職/解聘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行政部必須確保《離職手續表》中各項手續(其中包括辦理償還借支手續)已經完成才發出《員工保證金、工資領取通知書》,離職/解職的員工才能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應領工資。

  第六條 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履行以上條文,必須有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批准。

  第六節 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對發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違反者除按違反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分處,還將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應負責任。

  第一條 開出發票

  1、酒店使用由稅務機關統一的稅控發票,由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簿和規定的檔案及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並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並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由指定會計員設立登記本記錄和控制作用。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後,由各崗位點的收銀員向指定會計員直接辦理領出和繳銷。

  1、 收銀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點的收銀員要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繳銷。在發現有違反規定時,應立即通知指定發票管理員協同調查並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順序、按時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頁(指:訂本式),每次打印發票後必須檢查印刷號碼與輸出號碼是否相同。

  2、 發票的開具不準塗改、撕毀,如有作廢,應註明原因,整份完整儲存,交回給發票管理員核銷。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即時報告候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3、 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開,只能對經營業務收取款項使用。

  4、任何情況不得拐帶或以任何方法將空白髮票帶離酒店。

  5、 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責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現的疏漏。

  6、每班次結束後,收銀員均要打印發票使用報告,附於營業收入報告之後。

  第二條 收取發票

  1、購買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項,應向收款方向取得發票,該等發票必須具稅務機關規定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並由收款方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經開票人簽字方可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務規定,內容不得塗改。

  3、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接受,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4、所收發票金額應與交易事項的金額相符,在正常情況下,發票應直接開給酒店。如有特殊情況,應具報告說明,並經財務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

  5、發票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應與交易事項相符,不得串通開票單位虛構作假,以相同金額髮票抵充頂替。

  6、財務人員應以交來發票核銷各項報銷事項,稽核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節 支票使用管理辦法

  酒店銀行賬戶的提存和支票使用採用雙籤和加蓋專用印鑑的多控方法,確保銀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監控:

  1、 銀行賬戶的款項提取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經授權人員蓋章,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方可提齲

  2、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支票由出納保管。在任何情況下對未具備經財務經理批准的有效支取憑證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納憑留存銀行印鑑從銀行領出後,由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付款後在《用款申請單》上蓋“銀行付訖”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單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寫,內容包括收款單位/收款人名稱;大、小寫金額;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經部門經理核實加簽後,聯同有關憑據送財務部進行財務稽核。透過財務稽核的《用款申請單》由財務部送呈總經理批准,最後轉出納填寫支票。對不符合財務稽核要求和不獲批准的《用款申請單》,在註明緣由後,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門。

  5、 出納必須嚴格要求保管和開出支票,對未經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開出支票。

  6、 開出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的名稱、金額、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將空白支票帶離酒店。

  7、 因業務確有所需,不能確定實際金額的情況,允許在填寫收款人,及用途後,開出限額支票。按本項規定開出的支票,領出支票人必須在2個工作天內,將使用情況報回出納,辦理財務手續。

  8、 支票必須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寫。金額、用途和收款人不得塗改,其他事項的更變,必須加蓋與留存銀行印鑑一致的印鑑。

  9、 因故取消或作廢的支票必須註明原因,並在支票上明顯位置,用大號字標上“作廢”字樣。作廢的支票除按上述規定標註外,應按號與同號存根一併訂在存備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應按銀行原裝訂本儲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頁在使用前必須與存根聯保持原狀,不得撕離。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項資料應與開出支票一致,各欄資料必須如實填寫,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須按從銀行領出的先後次序順號使用,不得跳頁跨頁使用。

  13、 已經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須按票號和日期封存保管備查,並按有關制度的規定期限儲存。

  14、 酒店對支票的使用除須符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外,尚應遵守開戶銀行對支票使用的各項要求和有關守則。

  15、 如當地人民銀行有訂立支票管理法則或規條的,應按有關法則和規條修訂本管理辦法。並於當月報送公司行政部備查。

  第八節 收據管理辦法

  收據是財務部用以記錄和證明業務事項的的書面憑證,開具收據的情況羅列如下:收取客戶的定金以後須退還得;借款人歸還借款;員工繳納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賠償款;收取支票、發票等一些重要的憑證資料;代收代之的款項;預收款。

  1、確保開具收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發生業務時不得開具,

  2、酒店營業收據應確保合法有效,並由專人保管、領用、發放。

  3、收據填寫要求專案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內容一致,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開錯的,要加蓋“作廢”章,並將全部聯次與存根訂在一起,不可私自銷燬。

  5、開具收據應使用中文,可同時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轉借、轉讓、塗改或擅自銷燬收據。收據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把收據存根交回管理人統一保管。

  7、收據按號碼必須連續使用。

  8、所領用收據出現問題,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節 收銀員編班制度

  為了管理好收銀的工作,建立編更制度,編更制度是根據營業運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個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銀員個人根據休假數量,提出休息請求(一般要求假期當月處理完畢,不累計到下個月,如由於營業需要可以調整),再由編更負責人綜合情況,制定下月更期表,具體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後,若有需要更改或臨時調更,需請示領導批准。

  2、請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醫生開具的病假單或請假條,並經批准。

  3、若因個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遲上班的,需經批准方可執行,欠下的時間,以後補回。

  4、在工作未完成時,不得無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個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員工有需要申請假期的,需提交申請條,並交財務領導批准後,方可作準。

  6、當班人員負責起當班所有應付的工作責任。

  7、如遇上與人事部相關制度相牴觸的,以人事部的相關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訂。

  第十節 各種消費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於替代現金支付住宿或餐飲等其他服務,包括免費的消費憑證。

  1、 酒店發出的消費券僅限用於自身酒店內。

  2、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可消費金額。

  3、 消費券不能兌換現金,並且未使用的價值不被償還。

  4、 消費券必須在消費前出示。

  5、 消費券上必須註明有效使用期限,過期作廢。

  6、 所有消費券由財務部按序號控制並儲存。

  7、 所有消費券的使用需經財務部蓋章後,方可生效。

  8、 酒店員工不能使用消費券,特殊情況例外。

  9、 消費券在申請或發放中,不得作假或發放與此無關人員,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10、 免費的消費券上須註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費,需提前預訂,以視客房及餐廳的消費安排情況

  11、 申請免費消費券,應事先填寫申請表,註明時間及原因,而後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批准。

  12、 任何消費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同意,並在消費券上簽字確認,在原來的消費券上註明延遲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費券均由財務部保管、發放,任何部門需要領取消費券時,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人員登記消費券號碼、領取日期等資料,並由領取人簽收。

  14、 消費券根據其發放的性質,相應作帳務處理。

  15、如果為IC卡,亦由財務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換、充值等等。

  第十一節 酒店的交際宴請

  是指酒店有許可權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而在餐廳宴請消費。

  1、 所有高階部門經理、被授權的部門經理和員工允許宴請客人。

  2、 宴請申請單應提前申請,申請人必須填寫宴請申請表,註明申請人、部門、宴請日期、地點、人數、預計金額、被宴請人及理由等詳細內容。

  3、 宴請必須事先經申請人的部門經理批准後經總經理審批。

  4、 所有食品及飲料均以實際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單價記錄,實際發生金額不得超過預計金額的10%。

  5、 未及時提供宴請單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主動交與財務日審。

  6、 所有宴請原則上應在酒店內進行。

  7、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特別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請,事後同樣補宴請申請單。

  8、 如違反宴請規定而執行或經催促仍未補填宴請申請表,其費用將從宴請人的工資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請權的員工應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審人員應每天登記酒店員工宴請明細彙總表。

  11、 如果有定額的,超出定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承擔部分是否折扣,另外製定。

  第十二節 採購制度

  採購制度的大原則是:先審批,後購買;先驗收,後付款。

  為了加強酒店的成本控制,壓縮不合理的費用支出,特製度本制度。

  (一)、請購制度

  1、部門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採購計劃,填寫《採購申請單》後,部門負責人審閱後,送行政部審批,超越行政部審批許可權的,應送總經辦審批。

  2、在計劃外和超計劃的採購,要由總經辦審批。

  3、部門對於固定資產的申購,要按實際情況,提交扼要的報告,說明有關情況,由總經辦審批。

  4、更換原有的裝置,要有專業部門的意見書。

  5、一些特殊裝置申購,涉及多個部門的,要互相進行溝通,完善方案。

  (二)、採購實施

  1、 採購物品由採購部負責,如是專業用品,應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陪同。

  2、 專用物品、常用用品的採購一般透過供應商送貨,並有一定範圍的詢價,選定兩家以上的供應商。

  3、 固定資產的採購必須採取比價的方式進行,擇優購買。(參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關固定資產的採購部分)。

  4、 採購物品先急後緩,營業部門優先。

  (三)、驗收制度

  收貨必須掌握三個重要環節,即數量、質量和價格。

  1、 未經批准的採購定貨單,而提前採購所列貨品,收貨部一律拒收。

  2、 收貨記錄上的金額應與發票金額相符,供應商名稱應與採購申請單名稱一致。

  3、 對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進行數量盤點,收貨量應與訂購數量相同。

  4、 所採購的物品和原料應符合酒店質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貨部有權拒收。

  5、 實行雙重驗收制度,收貨部為第一驗收人,使用部門為第二驗收人,必須各負其責。

  6、 貨品驗收後的收貨單必須加蓋收貨章。

  7、 收貨記錄必須有收貨人、倉管員或使用部門雙方簽字,方可生效。另外,貴重乾貨入庫時,收貨記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廚師長簽名確認。

  8、 當天收貨記錄的彙總金額應等於收貨日報彙總表的總計金額。

  9、 收貨記錄應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與成本部稽核入帳,確認無誤後,轉交應付部複核。

  10、 工作時間以外,如使用部門需要的緊急貨品,由使用部門通知採購部,貨到後,由使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驗收,同時填寫相關的收貨證明,簽名後交給採購員,並在收貨部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11、 購買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單、說明書的必須收齊,送成本部資產管理員。

  12、 固定資產還要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操作。

  (四)、採購貨款付款制度

  第三條 凡購買“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的,均應先由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辦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資產”登記驗收手續,然後再履行審批程式,辦理付款或核銷。

  第四條 供應商採取月結方式進行,經過對賬確認後,按計劃支付貨款。

  第五條 貨款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為主。

  第六條 採購員一般採取每星期一次結算貨款,不能滯後,報銷時應分門別類進行報銷。

  第七條 報銷時如有借款,同時還款手續。

  第八條 付款時稽核:發票是否完備,是否在計劃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驗收手續(包括:驗收單、保修單),是否經有關領導批准。

  第十三節 倉庫管理制度

  1、 酒店倉庫分別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須有效劃分和管理,編排位置程式碼方式,方便管理。

  2、 倉庫門口必須放置乾粉滅火器兩瓶。易燃品單獨存貨。

  3、 每日由倉庫保管員去前臺領取倉庫鑰匙。檢查封包鑰匙信封是否開啟。

  4、 如封包鑰匙被開啟,請通知財務經理。同時檢查倉庫貨物存放情況是否異常。

  5、 出庫入庫餐料及物料,必須立刻登記進電腦,倉管員並在單據上簽字。

  6、 每日檢查餐料是否有過期、變質,發黴等情況。對快過期餐料要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使用部門。

  7、 每日檢查存貨情況,及時填寫《採購申請單》補充存貨。

  8、 每日關倉之前整理物貨堆放,清潔倉庫衛生,關閉電源。

  9、 倉庫鑰匙必須使用信封包裝封存,由庫管員在信封封口簽字並住明日期。關倉後儲存在前臺鑰匙箱並登記在冊,

  10、 每月末倉庫由財務經理組織和監督貨物盤點,並記錄《倉庫盤點表》。成本控制負責核對盤點數量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財務經理。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3

  1、餐飲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其內容包括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規定、費用報銷規定、差旅費報銷規定、市內交通費報銷規定、其它有關規定等。

  一、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規定

  二、費用報銷規定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四、市內交通費報銷規定

  五、其它有關規定

  附:各崗位人員出差省內出差住宿、伙食、交通費標準表

  2、連鎖餐飲財務管理制度

  本文《連鎖餐飲財務管理制度》從會計科目、會計報表、資金、費用、採購、資產、內部牽制等多方面進行講解,為財務人員處理財務事務確立了工作標準,有利於對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正確的核算和監督。

  3、餐飲營業額日報表

  營業收入日報表中反映著當天營業收入現金、信用卡、應收款、轉帳結算的發生額各是多少,透過該報表讓餐飲總經理瞭解資金回籠情況,並據此考察和調整餐飲店的信用狀況。在營業日報表上還可以表出計劃營業額,這樣可以把實際與計劃進行比較。本資料中提供的營業收入日報表中包含餐飲店的營業收入和就餐人數,根據這個日報表可以指導餐飲店各部門改善經營服務。

  4、餐飲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大全

  本餐飲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大全資料主要介紹了財務部的會計、出納、收銀等環節的管理制度。

  一、會計管理制度

  二、出納管理制度

  三、收銀作業制度

  四、庫房管理制度

  5、餐飲業會計管理與控制

  成本控制是餐飲行業的核心,但是同時會計應積極參與到經營上的流程與工作中去,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做好成本控制。

  對於各環節的會計記錄,可以由辦公人員來完成。儘管出納及辦公人員並不要求必須是全職的,但兼職的出納及兼職的記帳員是必不可少的。對於報表上資料反映出的各種問題,餐廳的經理要能主動向會計請教。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4

  1總 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5

  總則

  1、為了規範“xxx”酒樓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xxx”餐飲連鎖有限公司。

  3、酒樓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樓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樓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財務會計行政上歸屬酒樓總經理領導。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樓經營管理工作。

  3、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按期報稅,誠信納稅,協調好企稅關係。

  4、加強酒樓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樓費用,認真稽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於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採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於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做到資料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說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檔案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9、有權對酒樓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樓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資料,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酒樓財務專用章。

  12、接受股東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調查、審計、考評等。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檯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餘或短缺,應立即查詢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檯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並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於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稽核確認。

  2、按規定準確、及時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稽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並必須經過財務會計稽核,雙方簽字蓋章後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於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並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定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檯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檯剩餘發票進行盤點,並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於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範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印鑑,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庫管員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財務會計領導下負責酒樓物資的驗收、入庫、發放、保管、盤點,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保管得當,開單迅速、不出差錯。

  2、認真登記商品(材料)數量金額明細表,每月結帳應與盤點數相核對,發現差異,應查詢原因,及時處理。

  3、嚴格按《庫管制度》進行庫房管理工作。

  (1)堅持“四個禁止”:禁止無關人員入庫;禁止為個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庫房飲酒、吃零食;禁止危險物品與其他物品混貯。

  (2)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毒、防蟲等“六防”工作。

  (3)科學儲存保管、控制庫存業務;合理制定庫存物資補充計劃,並填制《物資申購單》,控制最高庫存量和最低庫存量;隨時掌握庫存狀況,及時提供庫房物資進、銷、存的資料,充分發揮庫房蓄水池作用。

  (4)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存貨進銷存明細表》。

  4、不得****,不得向供貨商索賄、索物或接受其宴請娛樂等

  5、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質詢、調查、審計等。

  6、做好出入庫物資管理工作,開源節流,完善財務手續。

  7、完成財務會計臨時交辦的其他事宜。

  收銀員崗位職責

  1、收銀員業務上屬於財務部指導,行政上屬於前廳領導。

  2、按照前廳人員填寫的點選單、加選單、酒水單上記載的菜品、灑水、香菸等名稱、數量、準確輸入電腦,及時核對。

  3、對結賬單記載的金額準確、及時、快速收款,打印發票,並加蓋印章。

  4、每日根據彙總金額填寫交款單,與點選單、結賬單一起於次日交財務室稽核。

  5、無權私自改單,交款單結帳必須連續編號,報廢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後也一併交財務室稽核;無權單聯讓相關人員簽字改單,只能雙聯簽字改單。

  6、對營業額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妥善保管營業尾款,拒收假幣,否則發生短缺責任自負。

  7、保守經營秘密,不得隨意透露酒樓經營秘密,不得隨意給顧客多開發票。

  8、遵守前廳相關制度,及時發現收集、反饋客人意見。

  9、保持吧檯及工作區域衛生乾淨、整潔,與前廳要求一致。

  10、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任務。

  記單員崗位職責

  1、根據記單操作程式填制結算單,菜品、數量、金額應真實準確,金額大小寫一致,若有差錯責任自負。

  2、結算單必須整聯複寫,不得單聯填制。

  3、每日將結算單、點菜單于次日上午彙總後一起上交財務室。

  4、免單需由經辦人簽署原因,由總經理簽字(免單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關領導按許可權範圍簽字,具體參照酒店有關管理制度執行;記單員應按規定見既定領導簽字後再進行免單或打折處理。

  5、妥善保管好結算單據,遺失按每張200—500元予以處罰。

  6、不得****,夥同他人做出損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給予重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除名處理。

  7、必須親自在點選單配菜聯上加蓋“確認”章,不得由他人代蓋,同時核對點選單配菜聯與記賬聯各專案是否一致。

  8、接受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檢查、考評。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樓往來款項的管理,控制應收款項的佔用,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是顧客就餐時以記賬簽單形式或持記賬式優惠券而形成的酒店應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項。

  2、應收賬款的發生應在信用良好的單位和個人。凡是要掛賬的單位和個人,酒樓應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認真的調查和正確的估計,因過失造成的應收賬款呆賬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對於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應杜絕賒賬行為。

  3、應收賬款發生後,財務部門應督促經辦人與往來單位和個人對賬,要進行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金額準確無誤,並及時作好催收工作。酒樓的應收賬款應自消費日起30日內收回。

  4、在呆賬發生後,財務會計應寫出發生呆賬的詳細過程及催款情況。

  5、酒樓一律不提壞賬準備,發生的壞賬損失經總經理審批,然後交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酒樓財務會計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計入管理費用。

  二、其他應收款

  1、其他應收款是酒樓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酒樓發生的其他應收款應及時、準確作賬務處理,並注意催收,其他應收款佔用時間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收回。涉及應收職工個人的款項不能按時收回的,應從職工當月個人的工資中扣回。

  三、內部掛賬及免單的處理

  1、系統內各單位消費(含掛賬),按8.8折(僅指菜品)計價;系統內個人消費(含掛賬),按8.5折(僅指菜品)計價。

  2、總經理享有免單權,但需註明具體事由,每月由財務部將總經理免單明細交董事會審查。

  報銷制度

  1、報銷人員將有關發票貼上附在“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後,小張票據(如車票)應按面值大小分類呈魚鱗狀附在貼上聯上,大張票據不能膠水貼上,用大頭針或回形針別好為宜。

  2、根據原始單據分類按規定如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物結算憑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查並簽署意見後交財務會計稽核其附件及內容的完整性、票據的合法性、填寫的規範性等,再交總經理稽核並簽署報銷意見:“同意報銷(支付)”、“同意報銷(支付)多少元”、“不同意報銷(支付)”字樣。總經理簽字時,不得只籤姓名,不籤意見。

  3、財務會計有權對違規超支費用和不真實的票據不予報銷。

  4、出納憑上述簽字齊備的“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支付貨幣資金。

  5、總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簽字認可,其所報銷費用不得讓他人代報,否則財務室有權不予報銷;總經理助理報銷費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若有違反,對報銷人、出納各處以報銷金額20%(但不低於50元/人)的罰款,並退回違規所得。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6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

  2、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3、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5、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7、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8、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7、繳納人和見證人不按規定,沒有當麵點核,或不認真點算清楚而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分。

  9、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

酒店財務規章制度7

  一、財務部安全管理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方面的法規、制度和有關規定,結合財務工作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和漏洞及時彙報並妥善處理。

  2.營業結帳完畢,財務部及現金收款臺財會人員須將現金支票上交財務部專門負責人,鎖入專用保險櫃,店內務零散點不得存留現金過夜。

  3.總出納室為財務部重要部位,除專人在內工作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支票等,必須有專車接送,並由保安人員全程護衛,取送款中途不準任何無關人員搭車,未經批准不準在途中辦理任何與此項工作無關事宜。

  5.計財部嚴禁存放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各種鑰匙印章指定專人保管,不得將鑰匙帶出酒店或隨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營業收入的外匯,要按財務管理規定上繳入庫,嚴禁私自套匯、轉讓。

  7.出納員保險櫃只提供一把鑰匙發給收款員本人使用。總出納查庫時,必須與收款員主管一起進行。保險櫃只許用來存放備用金,不許私自放雜物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保險櫃鑰匙不許丟失,備用鑰匙由總出納保管,查庫時備用。

  8.財務部所屬出納人員不得私配保險櫃鑰匙,不得將保險櫃密碼外傳,過節或放假時,要與保安部配合,對保險櫃加封。

  二、交際費用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了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降低交際費用開支,酒店對交際費用支出做以下規定:

  1.全月交際費用總額支出不能超過營業總額的1%,,此項由計財部保證。

  2.交際費用指標每月由計財部提出、並由總經理審定後下達到各部門。

  3.交際費用分配比例:總經理室按下達指標40%執行,營業部按40%執行,其他部門按20%執行。

  4.交際單的審批許可權,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級負責籤批。董事會交際單由董事會成員或計財部經理籤批。

  5.交際費在使用時必須由本部門填制交際請求單,註明請求交際部門的名稱、客人或團體名稱、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門經理和經辦人簽字,呈總經理或授權的總經理助理批示後方可使用。

  6.各部門交際費需要在商場部和美容室使用時,必須由總經理籤批後方可使用。

  7.交際用餐標準可由總經理根據酒店及所在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

  8.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交際程式辦事,如違反上述程式在餐廳用餐或在商場購物,餐廳、商場人員及財務收銀員有權制正用餐及轉帳,一經發現在交際費使用上弄虛作假,要嚴肅處理。

  9.執行交際費節約獎勵辦法:各部門按財務部下達的交際指標所剩節約額,按5%提取獎勵金。

  三、關於廢品處理的規定

  為了加強酒店對物資的統一管理,維護酒店的利益,現對各部門廢品的處理及報廢物品處理做出如下規定:

  1.酒店所有的報損裝置、傢俱、軟片、各種廢品的處理,全部統一由財務部負責。

  2.各部門破損的裝置、傢俱、軟片等,本著修舊的原則,由各部門統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內,由工程部負責維修。如經過鑑定不能維修的,由財務部統一處理(有關部門配合)。

  3.對各種包裝物(易拉罐、紙箱、報紙、畫報)等廢品,各部門選派一名員工專門負責,要處理的廢品必須有部門蓋章的出門證(由財務部統一印製)財務部選派一名員工專門負責處理廢品的工作,並加蓋財務章方可出門,否則,保安部不允許任何物品或廢品出門。

  4.處理廢品的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2點~4點。

  5.處理廢品,財務部和各部選派的員工一起處理,所得款項,其中50%留有關部門使用,50%留財務部。

  6.保安部必須嚴格把關,決不允許沒有任何正當手續的人自行出門處理廢品,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處理廢品,否則,按違紀處理。

  7.上述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統籌、協商、監督執行。

  四、收據管理制度

  (一)收據的領用

  將每本收據的號碼分別記錄在登記簿上,登記內容包括:收據號碼、購入日期、發放日期、領取人姓名及簽章發放人、舊收據退回日期。

  1.新收據購入後,保管員需將每本收據的號碼一一記錄。

  2.只有下列人員才有資格領取收據:

  總出納、前廳收銀員、交款員、商務中心、保健中心、商場部收銀。其它人員一律不允許領取收據。

  3.基本領取數是兩本,或根據各自的工作情況增加領取數量。

  4.收據保管員在未收回以前發給相應員工的舊收據時,不得發出新收據。

  5.相應地,保管員應記錄還回舊收據的日期,並應跟蹤監督那些已發出相當一段時間但仍未退回換新的收據。

  (二)收據的開出

  在開收據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前廳收銀員只能對仍在前廳客戶分類帳上的帳目收款開出收據。

  2.在辦公時間,已被轉入後臺的帳目收款及其他雜項收款應由總出納開出收據。在非辦公時間,前臺收銀可對這類事項開出收據。

  3.收款細則應確切陳述在收據上,如果是外客帳收款,帳目陳述及相關號碼應同相應的數額寫在一起。

  4.如果是預收定金或預收款,總出納或前臺收銀員應立即通知所有的相關部門(銷售部、前廳部或宴會部)。

  5.收據附聯的傳送:

  第一聯:財務

  第二聯:客戶

  第三聯:存根

  在總出納寫好前一天的總出納報告後(不遲於下午2點),應將報告和全部第——聯收據送交收入夜審,收入夜審在對收據的總數及帳目分類檢查之後,將其送交應收帳款主管,應收帳款主管記錄並在外客帳附屬機構上列印收款數,將收據交給收據管理員存檔並列印在總分類帳上。

  收入夜審應對每日使用的收據的號碼進行檢查並核查被取消及未報告的收據。

  五、物資庫房安全管理規定

  1.專人專庫,各庫房鑰匙專人收存。

  2.堅持值班登記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保管員公休、倒休、出差時的物資發放由領班和替班共同負責;保管員休假前和上崗後應交接清楚,責任落實。

  3.庫房勤清掃、勤通風、勤整理。物品擺放要複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黴不爛,無丟失,無損壞。

  4.安全消防按崗負責。保管員必須熟知消防常識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備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對來歷不清、性質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庫存放。

  6.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專庫專放,專人保管,嚴格領用手續。

  7.庫房嚴禁吸菸,不準會客,不準留宿。

  8.庫房不準動用明火,不準使用電熱裝置,不準亂拉照明線路。

  9.來庫領用物品要在庫外等候,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庫房。

  10.出現問題要及時與採購部、財務部或保安部聯絡。

  六、物資庫房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內嚴禁吸菸,不得動用明火,要保持通道暢通。

  2.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和其他庫房混用。

  3.庫內物品碼垛要整齊,不得過高、過寬,物資須距電線、燈泡50釐米以上,燈泡不得超過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庫,應安裝防爆燈,嚴禁庫內亂拉照明線。

  5.保管員應經常檢查燈具和電線,發現破損、老化要及時請工程部更換。

  6.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切斷電源後鎖好門方可離開。

  7.各崗位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效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擺放位置。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並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8.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9.凡違反本規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規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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