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管理制度

廣告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廣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廣告管理制度1

  為加強中國丹陽國際眼鏡城廣告宣傳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引導廣告宣傳的輿論導向,有效利用內部廣告資源,營造和諧文明的文化氛圍,塑造良好的市場形象,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鋪內廣告的範圍及管理規定

  1、商戶店面套內面積內為鋪內。

  2、商戶名牌製作的內容必須符合工商法規的要求。

  3、商戶布臵店內廣告、海報等必須符合市場的統一管理,按市場規定的位臵、高度進行擺放,不允許堵塞市場通道、影響顧客購物或有損市場形象。對於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如設計製作低劣有礙觀瞻,市場管理部門有權拆除。

  4、商鋪內的海報、弔旗等宣傳用品須報市場管理部門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賣“等文字。商戶在進行商鋪內企業形象廣告宣傳時必須對其廣告內容負責,禁止製作虛假廣告,禁止發生對其它商戶或其它產品構成侵權的廣告宣傳行為。

  二、鋪外廣告的範圍及管理規定

  1、商戶套內面積外為鋪外,包括商鋪門外的公共位臵及走廊、過道屋簷、空間位臵均列入市場鋪外廣告的管理範圍。

  2、鋪外廣告位遵循公開招租、有償使用的原則,戶外廣告由市場廣告部統一規劃、統一要求、統一標準、統一尺寸進行製作。

  3、有意釋出戶外廣告的商戶請到國際眼鏡城2樓D8001房間查閱廣告點位設計圖,登記後按照統一招商模式釋出廣告。

  4、鋪外廣告內容由商戶提供,其內容需符合《廣告法》的規定,由廣告部統一製作。品牌畫面或展示手法有特殊要求的,商戶另行申請報批,由廣告部審批後自行製作。

  5、商戶在市場申請廣告,需先填寫“廣告申請表”並遞交廣告平面圖。“廣告申請表”經市場廣告部同意後,商戶須與市場簽訂《廣告牌協議書》並繳納相關費用。商戶憑《廣告牌協議書》和《廣告申請表》,至物業備案後才能設臵廣告牌。協議書到期後,乙方如有意續簽,則應在協議到期十五日之內到廣告部辦理廣告牌續簽手續。

  6、未經廣告部及市場辦同意,商戶禁止在鋪外安臵、擺放、懸掛廣告性標誌含X展架、LED顯示屏等,禁止侵佔公共通道及空間。

  7、到期不續簽的廣告牌市場辦將收回廣告牌設臵權。

  三、戶外活動及宣傳規定

  1、商戶在廣場及中庭等宣傳營銷列入商鋪戶外活動廣告範圍。

  2、進行戶外廣告宣傳之前必須向廣告部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要詳細提供廣告宣傳的內容、宣傳方式、宣傳時間、製作尺寸,提供廣告效果圖,經稽核同意後,方可進行。

  3、商場內廣場舉行活動為有償使用,商戶使用需先填寫“眼鏡市場戶外活動申請表”。經市場廣告部同意後,商戶須與市場廣告部簽訂《戶外活動協議書》並繳納相關費用。商戶憑《戶外活動協議書》和《市場戶外活動審批表》到物業備案,在物業管理部門配合下進行。

  4、未經批准,嚴禁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臵(除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臵吶喊拉客;禁止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5、商戶進行戶外廣告宣傳,宣傳資料的內容必須真實、可信,並事先向市場廣告部提供相關證明和宣傳資料文字,任何虛假宣傳和誇大其詞的行為,經發現,市場辦將會同工商、城管等部門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6、商戶所作的廣告宣傳,不允許有詆譭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有任何惡性競爭的針對性宣傳。商戶因廣告宣傳失實所導致的任何法律後果均由商戶自行全部承擔,若市場因此受到損失或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商戶應對市場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管理制度2

  為保證本公司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加強自身管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制定以下四項制度。

  一、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制度

  公司對承接的廣告業務應先指定專人負責登記,並根據廣告的內容和廣告客戶提出的宣傳要求,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收取以下廣告證明。

  1、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檔案;

  2、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檔案:

  3、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檔案: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提供廣告審查機關批准檔案。

  沒有提交廣告證明的,公司登記員須向廣告客戶索要。

  二、廣告業務稽核制度

  登記並收取了廣告證明之後,由公司審查人員進行審查。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實廣告內容,廣告審查人員要把廣告內容、廣告證明和廣告管理法規進行對照和全面審查。

  廣告審查的內容:

  1、審查廣告客戶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符合《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廣告客戶是否真實合法的組織。

  2、審查廣告是否真實。

  依據《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應注意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a.廣告的語言文字要真實,畫面表現也要真實,廣告構思符合客觀事實。

  b。注意廣告中有無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誇大宣傳。

  c。廣告內容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以致誤導消費。

  3、審查廣告的合法性。注意廣告內容和廣告表現形式是否合法。

  a。審查廣告中有無廣告管理法規規定禁止出現的內容,也就是廣告中有無涉及到《廣告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等規定中禁止出現的情形。

  b。審查廣告宣傳的表現形式是否合法,根據《廣告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以新聞報導形式釋出廣告。

  c。審查承攬的廣告是否是規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違反《廣告法》中第十八條規定。

  d。審查廣告是否違反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在審查時,有疑問的,審查人員應主動向廣告監督部門徵求意見,瞭解有關規定。

  e、審查人員審查後提出審查意見,交複查人員進行復查。

  4、複查。

  廣告負責人或廣告複審人員對廣告和廣告證明覆查,確認手續齊全的,由負責人簽字,並指定專人負責,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廣告的審批手續後,方可投入製作。確認手續不全的交由審查人員通知廣告客戶補充提交證明或不予承接。

  三、廣告合同管理制度

  1、廣告合同管理人員應領會依法簽訂廣告合同的意見

  2、在簽訂廣告合同中,必須做到認真細緻,明確各方面的權利、義務。一方面是維護廣告市場正常秩序的保證,另一方面也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必要措施。

  3、廣告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如下廣告合同的內容和種類:

  內容:

  a、數量或質量;

  b、價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d、違約責任;

  e、糾紛的解決方式

  種類:

  a、廣告發布業務合同;

  b、廣告製作合同;

  c、廣告市場調查合同;

  d、廣告代理協議書。

  四、廣告檔案管理制度

  1、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管理好廣告檔案

  2、廣告檔案是廣告活動當事人分類儲存的廣告樣件及相關證明、檔案和資料,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該管理好如下內容:

  a、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廣告樣件;

  b、廣告合同;

  c、承接登記記錄;

  d、全部有關證明檔案和有其有效複製件;

  e、廣告審查員和審查意見;

  f、在條件許可下爭取建立釋出效果及反饋的記錄;

  g、其他與該廣告有關的檔案資料。

  3、定期檔案檢查、清點、歸納、妥善保管,方便查閱。

  4、廣告檔案資料儲存時間一般自廣告最後釋出之日起儲存兩年。

廣告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中心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廣告的設定及其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空間等(以下統稱場地)設定的路牌、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招牌、標牌、實物造型等戶外廣告。

  第四條區城管部門負責本區戶外廣告的管理,規劃、工商、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市政、交通運輸、公路、廣電等部門、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第五條區城管部門應當會同區規劃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設定技術規範,並予以公佈。設定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設定技術規範。

  第六條設定戶外廣告,應當內容健康、文字規範、外型美觀、安全牢固,不得遮擋或影響交通標誌、交通訊號燈,不得妨礙交通。對陳舊毀損、色彩剝蝕、影響容貌的,設定單位應當及時整修、清洗或者更換;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加固或者拆除。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定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誌使用的;

  (三)妨礙居民正常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築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樹或者損毀綠地的;

  (五)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控制地帶內的;

  (六)在區人民政府禁止設定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內或者載體上的。

  第八條禁止在建成區範圍內設定立柱式戶外廣告,本辦法釋出前已辦理相關手續的立柱式戶外廣告,設定期限屆滿後,設定人應當自行拆除;設定人未自行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九條利用公共場地設定戶外廣告的,場地使用權應當透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取得。

  對利用路牌、公交站牌、道路兩側的數字城市指南便民查詢設施、垃圾箱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設定公益性、便民性戶外廣告的,可以不透過招標、拍賣方式確定場地使用權,區政府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審批,任何單位不得收費。

  利用非公共場地設定戶外廣告的,場地使用權可以透過協議方式取得。

  第十條利用公共場地設定戶外廣告應當納入政府資源運營範圍,其場地使用權由區政府依法委託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拍賣,招標、拍賣所得上繳區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於改善廣告基礎設施。獲得廣告使用權的使用者,憑戶外廣告使用權出讓合同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對目前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和規劃開展運營的,應當按照合同繼續經營,合同期滿後,收回運營權,納入政府資源統一運營,並透過公開招標和拍賣等方式確定經營者。

  公共場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具體辦法,由區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擁有市政設施所有權或使用權人釋出廣告,應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執行,擅自設定,不符合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設定技術規範的,由區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十二條設定戶外廣告,申請人應當向區城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身份證明、廣告設定的位置、期限、規格、色彩及效果圖等資料,區城管部門應當根據戶外廣告設定規劃、設定技術規範要求,對戶外廣告是否符合設定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同意,核發戶外廣告設定批准檔案後,申請人依照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設定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向區城管部門提交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資料,其中大型戶外廣告、涉及城市規劃、利用市政工程設施、佔用綠地、佔用風景名勝區控制地帶、在公路用地範圍內、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內設定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先經規劃、市政、城市綠化和風景名勝區、公路路政等管理部門、單位審查同意。廣告牌面積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為大型廣告。

  (二)申請設定顯示面積15平方米以上具備影片及字幕資訊釋出功能的戶外LED顯示屏,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還須到區廣電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經區廣電部門審查具備安全播出條件後依法設定,並由區廣電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

  (三)區城管部門應當在自接到申報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戶外廣告設定批准檔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四)經區城管部門批准後,申請人應當向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經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進行戶外廣告登記,需要提交如下資料:

  ①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②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以及釋出戶外廣告的委託合同,經營許可證等相應的合法資格證明;

  ③釋出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或者與所有權、使用權單位簽訂的使用協議等;

  ④戶外廣告平面位置圖和彩色效果圖;

  ⑤廣告內容以及廣告設計樣稿;

  ⑥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總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檔案資料。

  申請人利用本單位的登記註冊地址及合法經營場所的法定控制地帶設定廣告的,對本單位的名稱、標識、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絡方式進行宣傳的自設性戶外廣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戶外廣告登記。

  第十四條戶外廣告設定期滿後,設定人應當在5日內予以拆除。設定人未予拆除的,產權所有人應當予以拆除。因舉辦大型文化、體育、公益活動或者舉辦各類商品交易會、展銷會等活動設定的臨時性戶外廣告設施,設定人應當在設定期滿之日起24小時內予以拆除。未及時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

  第十五條戶外廣告設施設定人應當定期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遇強風暴雨等其他惡劣天氣,應當及時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其中,設定期滿2年的,設定人應當在每年4月1日前,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測,並向區城管部門提交安全檢測報告;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戶外廣告設施,設定人應當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戶外廣告設施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設定人應當予以更新。

  第十六條區城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戶外廣告設施安全的監督檢查,並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抽檢。發現戶外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城管部門應當責令設定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設定人逾期未整修或者未拆除的,由區城管部門依法拆除。戶外廣告設施倒塌、墜落等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設定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由區城管部門按照《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第十八條戶外廣告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枉法執行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廣告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地產廣告的監督管理,有效規範房地產廣告行為,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廣告監督管理和房地產管理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廣告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房地產廣告,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釋出的房地產專案預售、預租、出售、出租、專案轉讓以及其它房地產專案介紹的商業廣告。

  第四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房地產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市城鄉建設管理局是全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凡透過報刊、廣播、電視、錄影、路牌、牆壁、櫥窗、印刷品、霓虹燈、車體等媒介或形式釋出含有房地產內容的廣告主,必須取得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審查意見等相關有效證明檔案,併到廣告發布地的縣級以上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房地產廣告備案或依法登記手續。在市級新聞媒體上釋出房地產廣告,該廣告主應到漢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備案或依法登記手續。

  第五條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公眾。

  第六條凡下列情況之一的房地產專案,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刊登廣告,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釋出其廣告。

  (一)在未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

  (二)在未經國家徵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三)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

  (四)預售商品房,但未取得該專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五)違章建設的房屋;

  (六)權屬有爭議的房屋;

  (七)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

  第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釋出預售商品房廣告時,應載明商品房預售證編號和發證機關。其預售廣告中的專案名稱、樓宇編號必須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致,不得擅自變更。

  第八條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以“內部認購”、“內部認訂”、“內部登記”、“預訂”等進行預售商品房廣告宣傳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要加強監督,按各自職能依法查處。

  第九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專案情況進行的說明,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

  第十條商品住宅應按套銷售,不得出現分割拆零銷售廣告。

  第十一條房地產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表明是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

  第十二條房地產廣告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其基準銷售價格。

  第十三條預售商品房廣告中以參照物表示專案位置的,應以從該專案到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幹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車程等來表示距離。專案坐落位置示意圖,應當真實、準確、清楚,比例恰當。售樓資料上明示的房屋裝修標準、材料、裝置、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應當真實、準確、清楚。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

  第十四條預售商品房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不得出現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的內容。不得出現售後包租或變相售後包租的內容。

  第十五條預售商品房廣告中涉及物業管理內容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在廣告中有承諾減免或贈送若干年物業管理費的內容。

  第十六條預售商品房廣告中出現各種評獎、排名、國家或者省示範工程等稱號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明示評獎機關、獎勵種類、有效年份。對列入實施計劃但未經驗收穫得獎勵稱號的,不得使用該稱號。

  第十七條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專案的形象、環境作為本專案的效果;不得以詆譭其他房地產專案進行不正當競爭。

  第十八條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第十九條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

  第二十條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資產評估的,應當表明評估單位、估價師和評估時間;使用其他資料、統計資料、文摘、引用語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

  第二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釋出預售商品房廣告時,應當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廣告文字及圖片等證明材料到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地產廣告申報手續;中介機構釋出所代理的預售商品房專案廣告還應當提供開發企業出具給代理人的委託書。廣告主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後出具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證明材料,按照本《規定》第四條之規定到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辦理廣告備案或依法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廣告的經營者、釋出者在受理房地產廣告業務時,要查驗相關證件,特別是在受理商品房預售廣告時,必須查驗專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出具的廣告備案、戶外廣告登記等有關證明檔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核實廣告內容。廣告發布者嚴格按照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上核定的房地產廣告內容釋出,不得新增內容。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證明檔案不齊全、內容失實的房地產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經營,廣告發布者不得釋出。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釋出房地產廣告,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分別對違法者予以處罰。

廣告管理制度5

  1、基本原則

  1、1評定原則:以能力、貢獻、責任為基礎,按工作崗位差異,確定工資級別;

  1、2綜合核定原則:員工薪資考慮人才市場行情、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等因素綜合核定;

  2、薪資體制

  2、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按該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綜合評定。

  2、2薪資結構:由基本工資、提成、獎金、補助等構成。

  2、3薪資體制:採用月薪制,以當月公司規定的應考勤天數為基數,根據員工當月實際考勤天數算出月工資。

  月工資=(月應發工資總額/月應考勤天數)x實際考勤天數+提成+獎金+補助;

  2、3、1應考勤天數的定義:按公司規定,應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2實際考勤天數的定義:員工實際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3員工請假或加班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4支付時間:每月xxx日發放上月1-30/31日薪資;遇節假日順延或提前發放;

  2、5下列各項金額可以從每月薪資中直接扣除:罰款、未結清的借款、公司墊支款項等;

  2、6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談論和詢問他人工資,如發現工資洩密事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提成、獎金

  4、工資表的製作與審批

  4、1工資表統一由財務部製作,為了統計與歸檔的方便,採用統一的格式;

  4、2財務部對當月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有關工資的通知檔案及時作好備忘錄,根據備忘錄製作工資表;

  4、3每月xxx日為發薪日;

  4、4財務部在發放工資時,若為現金髮放,要求員工在工資簽收本上簽收;如透過銀行卡發放工資,由財務人員保留銀行發放記錄;

  4、5必須作好工資表的列印版與電子版的檔案保管;

  5、因計算錯誤而造成工資溢領時,員工應歸還其差額;公司可在下次發薪時予以扣除。

  6、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時,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

廣告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營銷廣告發布的管理,保證廣告發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營銷廣告發布管理規定:

  一、營銷廣告的釋出原則

  營銷廣告的釋出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營銷廣告發布的組織實施部門

  營銷廣告的釋出由營銷部組織實施。需要比價或招標確定的廣告專案,造價稽核部和財務部須參與並負責稽核。

  所有廣告的釋出須簽訂廣告合同。

  三、營銷廣告的分類

  本規定所指的營銷廣告的類別為:主流媒體、其它媒體、策劃釋出、銷售道具製作、營銷活動舉辦等。

  1、主流媒體類:包括電視廣告、電臺廣告、報紙廣告和房展會場地租賃等。

  2、其它媒體類:包括戶外廣告牌、地鐵廣告、戶外燈箱、網路釋出、雜誌廣告等。

  3、策劃釋出類:專案營銷策劃。

  4、銷售道具製作:包括樓書、廣告片製作、企業刊物、效果圖、攝影、模型、宣傳禮品、網站製作、戶外廣告製作、看房通道、圍牆、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傳單頁、活動指引牌和條幅等。

  5、營銷活動及其他:房展會布展、舉辦營銷活動、評選活動、njhouse網員單位和政府刊物活動等。

  四、廣告公司的選擇

  1、為了確保廣告發布的效果,營銷部在選擇廣告公司時,必須綜合考慮廣告公司的資質、服務、信用和業務能力等情況,建立《合格廣告公司一覽表》,為了保持有效的市場競爭,體現廣告發布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同類廣告的廣告公司原則上不少於3家。

  2、對於單項合同超過十萬元的廣告專案,營銷部須會同造價稽核部,對廣告公司進行考察和資格預審,並出具考察報告,以確定合格的廣告公司。

  五、廣告發布的管理程式

  根據專案銷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廣告費用使用計劃,營銷部須合理安排廣告的釋出工作。

  1、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廣告專案,由營銷部擇優確定廣告公司,經主管副總同意後,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式。

  2、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含十萬元)的廣告專案,由營銷部選擇二至三家廣告公司進行比價(或方案),參考造價稽核部和財務部的稽核意見,經主管副總同意後,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式。

  3、單項合同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廣告專案,由營銷部組織,造價稽核部和財務部參加,採用招標的方式確定廣告公司,邀請的投標單位原則上不少於三家。

  招標專案須編寫招標檔案,並以招標檔案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式。

  招標專案採用會議的方式進行評標,評標人員由董事會代表、總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及營銷部、造價稽核部和財務部的相關人員組成。評標結果形成會議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式。

  4、部分廣告專案(如主流媒體類、其它媒體類和各類營銷活動)合同金額較大,又無法採用比價或招標方式確定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主流媒體類:營銷部附上刊歷價和釋出原件,經造價稽核部稽核後,刊歷價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其它媒體類:營銷部採用同類廣告進行比價,並經造價稽核部和財務部稽核,比價單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各類營銷活動或政府刊物活動:營銷部以申請報告的方式,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合同金額超過十萬元的廣告專案,需要經過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由總經理組織或委託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談判。談判結果形成工作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6、招標檔案和合同簽訂的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稽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代表。

  7、付款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稽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付款50萬以下)――董事會代表(付款50萬及50萬以上)――財務部稽核。

  六、廣告發布的資料管理

  廣告發布的資料由營銷部負責統一整理歸檔。廣告發布的文件除了必須符合公司《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包括:

  1、招標專案:經批准的招標檔案原件、中標單位投標書及評標結果會議紀要,需要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專案還應包括談判結果工作紀要。

  2、比價專案:釋出單位的報價原件及經批准後的表單。

  3、主流媒體:釋出單位公佈的刊歷價和釋出原件。

  4、各類考察報告

廣告管理制度7

  20xx年促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指導各區域市場進行促銷策劃和實施,促進市場銷量的快速提升,提高促銷資源的使用效率和促銷的整體協同性,保證公司整體市場目標的達成;同時加強對促銷活動的管理和控制,使促銷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的適應範圍為本司所有促銷活動。

  第二章促銷的實施

  第3條營運部負責公司整體市場促銷活動的指導與評估,管理並監督促銷活動的實施,並對相關人員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第4條營銷策劃部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銷售目標和市場競爭趨勢制定公司年度促銷活動計劃、費用預算,經公司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5條營銷策劃部負責制定促銷方案的詳細工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監督各個環節按程式作業。負責銷售促進的全程跟進工作,包括方案的策劃與設計、人員的安排、方案的.臨時調整、物品的購置、物品的配送、物品的發放與管理、效果的評估、銷售促進的總結。

  第6條各產品事業部根據重點產品的年度推廣計劃,制定各項促銷活動期間的產品執行價格及促銷政策,營銷策劃部彙總各門部提供的促銷產品資訊及促銷政策後,統一規劃促銷實施方案。

  第7條各區域經理負責具體組織所轄區域市場的促銷活動,並進行促銷員培訓,督促經銷商進行促銷廣告投放,收集、整理活動促銷資料,提出初步效果評估報告。並根據轄區市場的實際情況,提出促銷建議及促銷活動申請。

  第8條經銷商負責當地促銷活動的實施,按照公司制定的廣告方案進行促銷廣告的投放,並提前落實促銷物料的儲備,促銷現場的佈置以及促銷人員的安排等事項,同時完成當地主銷產品與公司特價促銷產品的儲備與樣板展示工作。

  第9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公司促銷資源,並不得篡改公司統一實施的特價產品的執行價格。經銷商必須按照公司統一設計的促銷廣告樣稿進行廣告投放,不得擅自修改促銷廣告內容。

  第10條所有參與市場促銷活動的人員要嚴格遵守促銷活動的規定程式,加強市場促銷品的管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挪做他用,否則嚴肅處理。

  第11條營銷策劃部經理負責具體促銷相關事項指導與協調。

  第三章促銷的分類與保密

  第12條促銷活動劃分為全國性促銷、區域性促銷與突發促銷。各地區必須執行由公司組織的全國性促銷活動,而區域性促銷活動則可選擇性執行,突發促銷則由公司專項組織實施。

  第13條全國性促銷是指由公司統一規劃的全國性大型促銷,主要目的是為配合公司品牌塑造、新產品推廣、競爭策略實施等整體性目標的達成。由公司營銷策劃部負責策劃,各地區經銷商和區域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14條區域性促銷主要是各區域市場針對行銷中一些的核心性問題:打擊竄貨、增加網點、拉動流量、維繫客情關係、打擊競爭對手等舉辦的區域性促銷活動。由各區域經銷商和區域經理申請,營銷策劃部協助策劃,由市場人員決定和安排實施。

  第15條突發促銷主要是快速響應社會上的短期突發性的焦點新聞,或者公司突發的公眾危機以及應付競爭對手的進攻等突發事件的反應式促銷。由公司營銷策劃部和事發區域市場的辦事處或區域經理共同策劃,區域經理負責實施。

  第16條促銷策劃的保密措施

  1、活動流程的保密:嚴禁將促銷方案與涉及作品對外傳播,促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拍照、拍攝。

  2、促銷產品與價格的保密:除公司廣告已公佈的產品與價格外,禁止在促銷實施前對外傳播促銷產品結構以及價格策略。

  3、促銷規模的保密:各地不得對外傳播促銷活動的銷售資料及現場圖片,經公司許可用於媒體的宣傳除外。

  第四章促銷的廣告和宣傳

  第17條公司統一的大型促銷廣告事務由營運部、營銷策劃部負責統一策劃實施。各地廣告投放內容,由營銷策劃部制定版面樣板,各地再根據情況實施。營銷策劃部根據年度大型促銷計劃制定年度廣告整體安排計劃。

  第18條營銷策劃部對各區域市場日常促銷廣告實行監控管理,各區域要對所管轄區域的廣告發布進行統一管理,在營銷策劃部的指導下合理規劃,並進行實施。

  第19條突發事件促銷由公司營銷策劃部進行統一規劃安排,由事件發生地經銷商組織實施,或公司派員前往指導實施。廣告內容由營銷策劃部統一製作。

  第20條由公司部署的促銷廣告發布之前,各區域必須填報廣告申請,將申請表中相關內容詳細填寫完整,並由經手人、區域經理簽字後,傳真至營銷中心營銷策劃部,營銷策劃部負責組織稽核,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廣告發布。

  第21條填報廣告申請的同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1.媒體廣告:需提供媒體報價單,如報紙、電視、電臺等媒體的正規報價。

  2.戶外廣告:需提供廣告的詳細位置、廣告具體尺寸,釋出載體的合法使用證明。

  3.製作類廣告:需提供製作規格、材料、人工費用明細。

  第22條廣告發布完畢後,各區域應於15日內,將廣告樣稿等廣告見證材料寄回

  公司備案,見證材料如下:

  1.報紙廣告:需提供報樣(必須為整張報紙)。

  2.電視、電臺廣告:需提供播出單、監播監聽帶。

  3.製作類樣片:證明其製作內容與質量的近景照片、證明其釋出位置的遠景照片。

  第23條所有廣告必須經審批後方可釋出,凡未經審批擅自發布者,其廣告費用自行承擔,對影響到公司整體形象的,公司保留追訴的權力。

  第五章促銷的現場管理

  第24條促銷人員的管理

  1.促銷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促銷現場控制,保證促銷有條不紊地進行。

  2.現場促銷人員嚴格執行本公司服務規範,無條件接受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

  3.現場促銷人員必須身著制服,在胸前佩帶工作證件,面帶微笑接待顧客。

  4.促銷活動過程中,現場促銷人員不得擅自對促銷活動的內容與方式進行改動,如必須對促銷活動進行調整,則應經過促銷活動最高負責人批准。

  第25條促銷場地的管理

  促銷現場各種產品及促銷物品必須堆放整齊,保證所有通道暢通,保持現場乾淨整潔。

  第26條促銷產品的管理

  1.促銷的銷售流程必須分工明確,保證產品在促銷銷售過程中的暢通無阻。

  2.促銷產品應保持供應,如該產品已經賣完應貼出通知或以其它方式告之消費者。

  第27條客戶及客戶檔案的管理

  促銷活動中必須有專人對顧客的檔案進行管理,在促銷活動結束後應派專人對客戶進行跟進。

  第28條促銷贈品管理

  1.各地經銷商必須在促銷開始前,完成促銷贈品的儲備,並安排專人統籌管理。

  2.所有促銷參與人員必須熟悉活動內容和贈品發放辦法。並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執行,嚴禁在執行過程中出現贈送偏差,如多贈、少贈、不贈、私自挪用和截留等違規行為。

  3.顧客領取贈品,需憑真實有效的購物憑證,並在指定的贈品領取處領取,同時填寫《贈品發放領取表》,贈品發放人按照規定在顧客購物憑證正面票面處使用黑色碳素筆書寫“贈品已領”字樣,也可加蓋“贈品已領”的活動專用章,併發放贈品。《贈品發放領取表》內以下欄目必須真實填寫:顧客姓名、聯絡方式、贈品數量、贈送時間、購物小票流水號碼。

  4.贈品發放前,門店必須按照具體執行辦法,製作POP或促銷海報,並在門店入口、具體商品陳列位置、贈品領取處進行張貼。如有隨同贈品的傳單,應安排專人提前發放至門店輻射範圍。

  5.POP或促銷海報的書寫內容要求規範,必須出現以下內容:贈送主題、贈送內容、贈品名稱、具體贈送辦法、贈送起止時間、以及“贈品數量有限,贈完為止”、“世康地板擁有此次活動最終解釋權”等提示語句。贈品發放完畢,如不再發放,應及時撤掉POP或促銷海報以免引起糾紛。

  6.贈送過程中,應注意保管贈品,如出現贈品品質低劣、破壞而導致無法贈送,應聯絡公司調換。所有贈品在贈送後,均不予退換。如遇到特殊情況,如顧客強烈要求,可由店長決定處理,收回原贈品,調換新贈品。

  7.贈送過程中,贈品發放處在選擇上應注意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設在貨架旁或收款臺以及通道處,以免影響正常銷售或造成安全隱患。

  8.贈送內容向顧客公告後,無特殊情況(如遇到天氣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贈送不能正常進行)不得變更停止。如需變更停止,應向顧客公示,同時張貼致歉公告。

  9.公司將對贈送活動進行評估和贈送行為核查。核查內容是檢查門店《贈品發放領取表》,並對內容核對抽查。

  第六章促銷的效果評估

  第29條促銷評估流程

  1.促銷活動結束後,由促銷活動執行者提交總結報告。

  2.促銷活動監督者提供調查報告,由各事業部核實資料並抽樣調查。

  3.營運部彙總評估,產生評估結果。

  第30條促銷評估分工

  1.促銷活動執行者:提供促銷活動總結報告,提供的資料包括整個促銷活

  動消耗了多少促銷用品、運用了哪幾種促銷工具、促銷活動中每個專案的支出以及總支出、促銷活動總共接觸到了多少名目標消費者、提供了聯絡方式的目標消費者又有多少,等等。

  2.促銷活動監督者:提供促銷前、促銷中、促銷後、評估持續時間等各個

  時期的目標消費者調查資料及促銷點銷量變化資料。

  3.經銷商:說明當地的促銷產品流向,提供各個時期促銷產品的銷量。

  第七章附則

  第31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32條本制度由營運部負責解釋和執行。

廣告管理制度8

  一、考勤制度

  作息時間:

  廣告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上班:早晨9:00~下午6:00

  休息:每週雙休兩天。

  公司考勤制度由行政部監督執行,打卡記錄。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報總經理籤認後,公佈當月考勤狀況,一併提交財務部。病事假請假程式:

  所有人員病事假必須出具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方可休假,並由行政部備案。一天以上的病事假由總經理批准。遲到及曠工處罰:

  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者扣罰5元;5分鐘以上者,30分鐘以內扣罰2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每月累計三次遲到早退者,計曠工1天。(代人打卡者一次扣罰50元)外出必須登記:

  為了公司有條不絮的科學工作,人員的合理調配。

  上班時間,所有外出公差人員須在公司白板上寫明去向及時間,回公司後即時清除。

  二、工作週報制度

  公司人員必須每週一提交上週的工作情況和本週的工作計劃,由部門負責人整理備案,並上報總經理。

  三、語言和行為制度

  1、所有人員在接待客戶或接聽電話時儘量使用普通話。態度必須熱情、親切。

  2、所有人員接聽電話時須使用禮貌用語:

  a、您好!xxxxx

  b、瞭解來電意向。謝謝、再見!

  所有人員在與客戶交談的過程中,嚴禁以任何理由與客戶發生爭執,違者從重處罰。

  3、禁止上班時間在辦公室吃零食、睡覺。

  4、禁止上班時間在辦公室聚堆閒聊。

  5、嚴禁在公司利用電腦玩遊戲。

  6、所有人員嚴禁在辦公室發生爭執。

  7、客戶接待完畢,應送至電梯門口。接待人員回來應自覺、及時整理接待桌面及資料歸類。

  8、客戶落坐後,其他人員應主動幫助斟水。

  9、所有人員不允許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私話聊天。

  10、所有人員不允許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接待私人朋友。特殊情況需要請示。

  11、嚴禁擅自做主向客戶做出自己許可權範圍以外的承諾,未經請示,違者後果自負,並從重處罰。

  12、嚴格執行部門負責人針對不同階段下達的工作任務。

廣告管理制度9

  1、工作時間

  1、1每週工作日:實行五天制;

  1、2工作時間:am:9:00—12:30,pm:13:30—6:00

  1、3每月出勤22天為全勤;

  2、考勤規定

  2、1設定打卡制,並每天進行嚴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須遵守簽到規則,嚴禁遲到早退不簽到或代人簽到。

  2、3早9:00打卡完畢,沒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曠工論處;

  2、4每月xxx日行政部彙總上月考勤,一式兩份,原件存入考勤檔案,影印件留存財務部;

  2、5因工作原因或臨時事故未及時打卡,經直接領導證明,最晚於次日補籤,否則做曠工論處;

  2、6每月統計考勤時,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籤。

  3、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現象,依下列規定處分:

  3、1遲到、早退

  3、1、1員工均須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5分鐘內到班者每月給予三次機會,第四次按遲到論處;工作時間開始後5分鐘到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超15分鐘後到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直接領導證明者除外。

  3、1、2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1、3無故提前15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直接領導證明者除外;

  3、1、4遲到、早退一次普通員工罰款xxx元,主管級以上罰款xxx元,從被罰款者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3、2曠工

  3、2、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3、2、2未來公司上班,卻委託他人打卡,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2、3曠工1日扣2倍基本工資;

  3、2、4無故連續曠工3日(含)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者,罰曠工天數3倍基本工資。

  3、2、5無故連續曠工超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超6日者,按自動離職論處。

  4、打卡人員:除總經理以外的全體員工;

廣告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加強廣告製作管理,理順製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於電石一公司。

  3、廣告製作範圍

  (1)在廣告公司經營範圍內的袖標、胸卡、標籤、桌籤、門牌、條幅、噴漆、噴字、警示牌、標識牌、路燈牌、綵帶、彩旗、海報、流程圖、操作規程、換宣傳欄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類牌匾。

  (2)不在合同範圍內規定的其他廣告製作需要請示綜合部長進行重新議價。

  4、責任人職責

  (1)經辦人:提供廣告的用途、名稱、材質、數量、規格,負責《申請單》的填寫、傳遞、與廣告公司對接、廣告驗收、發放事宜;

  (2)綜合部企管員:提供合同價等基本資訊,稽核《申請單》內容,比照合同價進行核實,負責《申請單》臺賬彙總及單據留存;

  (3)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把關廣告製作必要性、數量、材質;

  (4)公司總經理:整體把關、稽核公司廣告製作。

  二、廣告製作流程

  (一)製作申請

  1、由申請經辦人填寫《鄂爾多斯化工事業部製作廣告牌申請單》,將單據上的製作部門、製作日期、廣告名稱、數量、單位、用途、材質、合同價填寫完畢。

  2、《申請單》必須按照合同價格填寫,如合同中未進行規定的,需申請人、廣告公司、綜合部三方提前議價並填寫《議價單》;需預付款或廣告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重新簽訂合同。

  3、廣告製作部門經辦人持《申請單》至綜合部企管員處稽核價格簽字,再由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處稽核簽字,持簽過字的《申請單》報綜合部長、公司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將原件交至綜合部企管員處,由綜合部企管員比照合同價稽核,稽核無誤後蓋章,並影印留存一份《申請單》。

  (二)廣告製作

  1、《申請單》簽字完畢交企管員稽核,企管員統一彙總《申請單》原件後交廣告公司,廣告公司依據《申請單》製作廣告。

  2、申請經辦人直接對接廣告公司,並自行協調製作內容、質量要求、完成時間等。

  3、廣告製作必須由招標廣告公司製作,如因廣告公司無製作條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單位制作的,需出具書面請示報綜合部長同意。

  (三)廣告驗收與結賬

  1、廣告公司按照要求進行廣告製作,申請部門及費用承擔部門對製作完成的廣告做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許接收。

  2、廣告公司在工作完成後需開具廣告《製作明細表》、《材料驗收單》及發票,並於結賬時交企管員核對。

  3、企管員需稽核《製作明細表》是否符合《申請單》要求、是否重複報銷、價格是否符合合同價等,必要時與其他廣告公司進行比價。

  4、企管員對第3條確認無誤後,將廣告公司提供的《申請單》、《製作明細表》、《材料驗收單》交至費用專員處,由費用專員辦理費用報銷;廣告公司及其他人提供給費用專員的單據不予報銷。

  5、廣告公司的《製作明細表》需提供廣告製作時間、規格、材質、數量、單價、金額小計、總額、交貨日期等內容並加蓋公章;《材料驗收單》需提供廣告申請製作的時間、材料、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使用年限。

  三、廣告使用及日常維護

  1、廣告製作完成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聯絡廣告公司進行張貼、安裝。

  2、申請部門負責廣告的日常維護,發現損壞的,需儘快修理,如因廣告公司質量導致損壞的,要求廣告公司免費修理。

  3、如製作回來的廣告未經使用而人為性報廢的,對申請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進行廣告總費用50%的考核。

  四、考核辦法

  1、未提前填寫《申請單》而私自聯絡廣告公司製作廣告的,考核經辦人500元/次,廣告費用不予報銷。

  2、廣告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凡接收後不能正常使用的,考核驗收人員200元/次,按不合格廣告牌製作費用的50%對驗收人員進行考核。

  3、手續、驗收等存在造假現象的,考核經辦人1000元/次。廣告公司造假的,申請與其解除合同關係並在合同款中扣除1萬元。

  4、企管員需準確核對廣告製作數量、內容、材質、價格等資訊,如因核對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考核企管員200元/次,並承擔經濟損失的50%。

  5、企管員要及時彙總廣告申請並更新臺賬,並在每月底公佈各部門廣告費用,未更新或公示的,考核企管員100元/次。

  6、各部門未與費用承擔部門協商妥當,自行製作廣告的,年底進行廣告費用結算時,由本部門全額承擔廣告製作費用。

廣告管理制度11

  一、xx大市場內所有空間廣告發布權屬xx大市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於霓虹燈、廣告牌、橫幅、條幅、宣傳單等形式)

  二、xx大市場三期的廣告包括:

  1、利用公共場地的建築物、空間設定的樓頂、跨街、路牌、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大型噴繪、櫥窗等廣告。

  2、利用大市場運營車輛、交通工具、設定、繪製、張貼的廣告。

  3、以其他形式在戶外設定、懸掛、張貼的廣告。

  三、商鋪使用人可製作門頭廣告、平面廣告或橫式燈箱廣告但其尺寸必須符合物業公司的規定,並將色彩效果、廣告申請呈報物業公司,經書面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四、使用人制作的廣告必須支撐牢靠、抗風力強、確保安全,如出現由於廣告牌原因導致商鋪損壞、倒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一概由使用人承擔一切責任。

  五、凡未經物業公司審批同意設定的廣告設施,公司有權拆除,並由廣告製作釋出戶賠償拆除費用及其它相應損失。

  六、市場內嚴禁釋出虛假和非法廣告。

  七、單位、個人、社會團體或商戶到xx大市場三期內進行宣傳活動時,必須報物業公司審批,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宣傳活動。

  八、物業公司是光彩大市場內所有空間廣告製作、釋出的唯一機構。凡須釋出樓頂、跨街、臨街、橫幅、燈塔廣告的使用人,應提前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並按規定繳納廣告費用,由物業公司根據使用人提出的廣告樣稿進行製作釋出。

  九、大市場內所有戶外廣告的釋出使用期為一年,期滿後如需繼續使用,應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需變更廣告,使用人應在變更前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並繳納相關的管理費用。

  十、任何人不得利用消防設施、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標誌設定廣告,不得利用路燈、燈杆和落水管懸掛條幅、彩旗和張貼廣告。

  十一、使用人制作的廣告應接受大市場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不得妨礙公共設施和大市場整體規劃。如大市場整體佈局調整時需拆除的廣告,使用人應無條件配合。

  十二、商鋪的使用人可製作門頭廣告,門頭廣告標準位置為:二樓窗戶下簷到外牆面下簷高1。2米(調整幅度不得大於1%);寬:由門兩側柱子中線分別向己方一側縮0。35米;厚:由牆面到廣告表面0。3米。

  十三、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各類廣告招牌,物業公司有權責令其限期拆除,否則物業公司採取強制措施,同時視情節輕重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十四、為了促進大市場的繁榮,物業公司將定期舉行商品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商品節等活動,費用由市場內所有商戶共同分攤。

廣告管理制度12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八小時內,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六為工作日,夏季上午8:00上班,下午18:00下班,(冬季上午8:30上班,下午18:30下班,)中午休息時間為12:00至14:00。

  2、員工必須如實簽到,遲到或早退按1元/分鐘扣除,以此累計,嚴禁代人簽到和讓別人代簽到,如若代簽到被查獲,代人簽到者扣100元,被代簽到者扣200元。

  3、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經同意後向文員報批,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6天×事假天數)。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公司,病假必須持有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單方能生效。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6天×病假天數)。

  5、如未能按上述第3、4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三倍日工資(3×基本工資/26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6、開工作會議遲到罰款10元,不到會這視為曠工。

  7、當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100元/月(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此待遇)。連續6個月全勤的員工除給予表揚外,可帶薪調休一天,連續12個月全勤的員工可帶薪調休三天,調休時間安排向文員報批。

  8、合同期內的部門經理或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30天向經理提交書面申請,總經理批准後,並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清算財務單據,方可離開。

  9、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

  10、上班時間不得登入私人QQ,工作QQ不得加閒雜之人,不得隨意修改工作QQ密碼,不得隨意刪除工作QQ聊天記錄,保留於客戶溝通的依據。

  11、例會,每週六下午4點鐘例會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不得已“約好客戶”,“工作忙”,“回家趕車”等任何藉口不參加例會,如不參加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如有工作事先於客戶做好溝通,做好工作安排。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

  1)試用期員工:只發放基本工資

  2)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補貼

  —遲到—病假—事假—曠工—罰款-其它。

  特設:員工成績突出者,可由部門主管向公司申請特殊獎勵。

  2、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必須本人當面點清金額並簽字確認,不允許隨意代領。

  三、員工福利待遇

  1、公司同試用期滿一個月的員工按年簽定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勞資雙方不得擅自違約。

  2、公司正式員工每年6—8月發放防暑降溫費,100元/月。

  3、節日補助:春節:500元/人;中秋節:200元/人;國慶節:200元/人;元旦:200元/人(或發放同等價值的物品,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此待遇)。

  4、每位公司員工在生日的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蛋糕或禮物一份;

  5、公司每年組織員工二次外出野外郊遊活動,時間安排在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6、按季度評選各部門優秀職員,給予通報表揚及物質獎勵200元/人。每年年終公司將評選年度最佳員工,同時將獲得公司的額外嘉獎。

  7、公司定期為員工組織崗位培訓,包括:市場營銷講座;策劃文案講座;電腦設計製作技能培訓等。

  四、費用報銷制度

  1、每星期五為報銷日,只能報銷上週費用(員工因休假、出差等除外),過時不再補報。嚴格執行報銷制度,總經理簽字後,統一交到財務部;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1)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2)總經理簽字;

  3)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報銷餐費時應填寫業務招待費報銷單;報銷交通費填寫交通費報銷單;報銷其它費用填寫費用報銷單。

  4、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並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後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准,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5、將填寫貼上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稽核後,交出納報銷領款。

  6、為客戶購買禮品應事先申請,批准後統一由文員採辦,領用人要登記。

  7、節假日加班,由各部門主管詳細統計好各部門加班人次及天數,然後報到財務部稽核、備案,經總經理批准後,按照國家的規定給予發放。

  8、一旦發現員工報銷費用弄虛作假,將予以適當的處罰。財務部有權對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原始憑證提出質疑並要求更改或拒絕報銷。

  五、個人檔案

  人事檔案進行恰當的管理十分重要,因為它體現了公司對每個僱員的重視。為此,每位僱員都有責任:

  在僱傭開始時,真實地填寫員工資料卡。提供不正確或虛假情況者,視為違反誠信方針,這也可以作為被解僱的理由。在員工資料卡中所填情況發生任何變化時,及時通知直接主管經理和人事部。對個人情況保守秘密。除業務所需,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六、離職

  僱傭終止時,僱員須填寫“交接報告”,將資料交於相關人員,並由相關人員、簽字後,交於總經理最終簽字,最後交於財務部,才能領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屬於公司的一切財產必須退還給相關部門,包括耐用文具,全部桌櫃鑰匙,電腦以及各種檔案,資料等等。

  七、公司紀律

  1、口頭警告

  用於針對輕度過失或不努力工作,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的機會。

  1)上班遲到;

  2)在工作時間扎堆、聊天;

  3)使用公司紙杯

  4)開會遲到,學習和業務培訓曠課;

  5)在上班時間進入網上的各類聊天室等;

  6)做有損公司公共衛生之事,如亂扔垃圾等;

  7)上班時間進入商場、商店和其它公共場所閒逛;

  8)損壞公司發出的各種證件、檔案和報表;

  9)在辦公室內高聲叫人、說話、唱歌或做不雅動作;

  10)在公司內聚集談論私人的事情。

  2、書面警告

  用於針對較為嚴重的過錯,屢犯過錯或連續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後,還可以考慮這樣幾種措施:不予加薪、停職、降級、甚至終止僱傭,直接主管經理可以給予這類處分。

  1)工作態度不認真,工作責任心差,在服務過程中受到客戶投訴或提出書面意見;

  2)不服從命令,拒絕工作或不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或未按要求履行上級的命令;

  3)擅自私用公司的工具、器具;

  4)工作表現較差,或長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

  5)在同事之間,在同事和領導之間,撥弄事非,挑起事端;

  3、終止聘用

  假使過錯十分嚴重,或者工作仍舊不見改進,則可以終止聘用合同。此種情況下的處分只需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即可。

  1)各種形式或手段向客戶行賄;

  2)危害公司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毆打別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別人打架;

  4)私自向客戶、客人索取報酬;

  5)進行不道德的活動或交易;

  6)洩露公司的機密情況;

  7)惡意欺騙,或騷擾他人;

  8)弄虛作假,開假病假條,或其他假證明,以欺騙領導;

  9)偷竊公司內或同事的財物;

  10)上班幹私活,特別是利用辦公設施如電話、電腦及公司資料等幹私活;

  11)不論採取何種形式兼職,從事第二職業;

  12)觸犯國家刑法;

  頂點廣告公司管理幹部責任分工

  總經理——主持全盤工作,籌劃公司宏偉目標,控制公司發展方向、網羅人脈,提升公司業績。

  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各項基礎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實;負責公司員工每日的績效考評、合同檔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發貨和開票)、安全後勤管理;

  分管副總——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對編輯部工作的排程安排和文字編輯、校隊等工作,負責編輯部內外之間工作的銜接協調;

  策略總監——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公司設計部、策劃部、AE部的行政管理,負責業務專案的統籌安排、監管、程序控制,客戶溝通協調整,品牌全案策劃,組建和管理設計策劃團隊,指導和帶領AE團隊為公司拓展業務、指導AE做好客戶資料統計,對專案報價給予建議,對公司發展等問題提出建議。

  財務總監——負責依據國家和行業規定,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建立健全頂點公司會計、出納崗位責任制;負責規範建立公司各項財務臺賬,完善財務檔案管理;負責公司與上級稅務、工商、審計、銀行各方面的聯絡和

  接待;負責協助總經理在外部為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行政助理——負責公司的內勤管理、客戶接待、值日安排;負責印務部業務的銜接、協調、督查、驗收、發貨;負責對公司固定資產、主要裝置的管理,包括資料建檔,紙張、配件等消耗品的購置,以及裝置維修聯絡、故障排除等;

  1、頂點公司設計師崗位責任制

  2、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3、上班時間內登入公司OA系統,做好工作計劃與工作日誌。

  4、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使命感、責任感和危機感,服從領導安排,以熱誠的態度接受各項設計任務,以高效率和高質

  5、量完成各項設計及排印任務。

  設計師接受任務後,要及時與客戶聯絡,建立通聯方式,詳細書面記錄客戶就產品設計、排印、裝訂等細節提出的各種標準、要求,並與公司設計部經理、策略總監及時溝通。

  6、嚴格按照工作任務的書面安排,依據客戶要求和設計、排印標準,全面、準確、詳細、清晰、認真的填寫“設計排印流程表”。用過硬的工作質量和嚴謹的流程稽核,確保產品的設計及排印質量,並在流程表中相對應的責任人欄目內簽名。

  創造需要技能,知識需要更新。全體設計師有責任在實踐中強化自身技能,在創造中注重學習,不斷完善自我,才能適應設計師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質作品滿足客戶要求。

  7、模範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紀律,尊重客戶,團結同事;嚴於律己,寬於待人;以集體的榮譽感維護和諧團隊,以良好的執行力提高執行質量,以強烈的責任心保證安全穩定。

  8、在工作中相互幫助,優勢互補;有問題虛心請教,不得過且過;有過失及時改正,吸取教訓。

  9、認真做好日常設計資料的收集、歸類、排序;做好設計成品的留樣、存檔、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誌的填寫及報送。

  10、做好公司業務保密工作。

廣告管理制度13

  第一條集團所有廣告宣傳事務由策劃部全權負責管理(含pop、布幅、戶外、報紙、電視廣告);

  第二條聯絡廣告業務,原則上必須同三家以上廣告單位洽談,以利掌握合理的價格、時段、區域、質量;

  第三條擬訂廣告計劃,相關負責人必須提供兩家廣告單位的報價並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廣告計劃經審批,負責人需同確定的廣告單位簽訂合同,填稽核表一併交財務部稽核並附總經理簽字;

  第五條廣告合同原件自簽訂之日起,需在三日內交相關合同管理員存檔,同時策劃部必須立即做詳細登記,以備提供核查依據;

  第六條廣告驗收人需按合同嚴格確認並須在稽核表上簽字;

  第七條財務部必須稽核完手續齊備的稽核表後支付相應廣告費;

  第八條各商場廣告計劃必須先傳真至公司策劃部初審後,由策劃部報總經理審批,並反饋回相關商場,其餘手續由商場按程式辦理;

  第九條策劃部須對商場廣告作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實廣告具體執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總經理即時處理。

廣告管理制度14

  1、本廠銷售部人員因公奉派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2、銷售部人員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標準及相關規定:

  2、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乘坐火車8小時以上才可乘坐硬臥)。

  2、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2、3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總經理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2、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3、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

  3、1省內2級城市70元/天,省內3級城市60元/天,省外100元/天。

  4、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4、1乘坐計程車需主管批准,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4、2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3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為憑。

  4、3、1銷售部人員:100元以下由營銷主管或高階營銷主管核准,100元以上須報營銷總監批准;300元以上須報總經理批准。

  4、3、2商務部人員:300元以下由商務部主管核准,300元以上須報總經理批准。

  4、3、3外聯部人員:200元以下由外聯部主管核准,200元以上須報總經理批准。

  4、4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5、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

  6、員工出差回來後二日內應填單報銷出差費用。

  7、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8、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9、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9、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實核。

  9、2出差人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後兩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兩日內報銷者,財務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0、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0、1銷售部人員由營銷總監核准

  10、2外聯部人員由商務部主管核准。

  10、3營銷總監、商務部主管、外聯部人員由總經理核准。

  11、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絡,請示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12、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補貼、招待費、其它等。

  13、出差費用的報銷:

  13、1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13、2補貼按標準領取。

  13、3招待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廣告管理制度15

  重慶新亞廣告公司為了規範管理,增進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同時也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規範,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項實施細則如下:

  一、檔案的審批程式及管理

  重慶新亞廣告公司為了規範檔案審批流程,規範各中心和各部門日常經營管理,也便於公司對各種檔案進行統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中心起草的由關業務方面的檔案需先填寫《檔案批覆回單》,遞交相關領導,相關領導須在規定時間內批覆後交相關部門儲存。公司各部門、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發文的檔案需填寫好《檔案批覆回單》後,先遞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遞交相關領導審閱,領導回覆後,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分發。

  (二)公司各部門、中心對外簽訂合同,需填寫《合同審批單》,遞交相關領導審閱簽字後蓋章。合同交財務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檔案需要下發各部門、中心、分公司的,在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通過後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下發,各部門、中心及分公司簽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將所有檔案分類歸檔儲存。

  二、例會制度

  (一)業務例會:各部門每週召開一次業務例會(會議時間各部門根據自己部門的情況決定),總結上週工作情況和佈置本週的工作內容,同時形成會議記錄交分管副總以及各部門主任處備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檢查,如無特殊情況會議必須如期開展,若沒有按時召開業務例會的部門每次扣罰分管領導200(貳佰)元整,部門主任200(貳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執行。

  (二)月度經營分析會:每月8號下午(如遇週末時間順延至下週星期一)召開部門主任經營分析會,對當月的經營專案、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通報,並協調處理各部門之間的相關事宜。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準備相關的經營資料,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召集會議,中幹(包括中幹)以上的公司人員必須參加,如無故缺席扣罰200(貳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執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在公司有情況通報、相關重大活動開展、重大決策的情況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召集,會議內容由辦公室收集整理會議議題,並提前通報給公司領導層。

  (四)員工培訓會:每季度舉辦一次員工培訓會,培訓規劃和內容安排,具體會議組織由辦公室負責。

  (五)專案論證會:有重大新專案意向時,由部門、分公司提出,應按程式申報獲得批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組織公司專案評審小組和專案相關人員召開專案分析論證會,對即將開始的專案進行論證,並把有關資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財務管理中心備案。

  三、車輛的使用及管理:

  為了切實加強車輛管理,根據集團車輛實行統一管理條例,新亞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在工作時間內,各分公司、部門、中心用車時填寫派車單,需提前與辦公室聯絡,根據前後程式先後緩急實行統一調配。

  (二)各分公司、部門、中心,需用車時,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及到達地點,由部門提出,分管領導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據車輛使用情況派車。

  (三)根據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時,用車部門(人)要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總經理稽核簽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車。

  (四)節假日(包括大週末)公司車輛統一封存,車輛必須停集團車庫,任何人不得擅自動車。如特殊情況下用車,需書面申請、說明情況,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車。否則罰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責任自負,並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駕駛公司車輛,不得假公濟私動用公司車輛,一經發現,行政管理中心將通知財務從本月工資一次性扣500元處罰。

  (六)新亞廣告公司工作人員未經行政管理中心調派車輛出車,視為出私車,除了重處罰(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車輛事故、人員傷亡後果自負,經濟損失自行賠償。

  (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須及時報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領導,車輛責任以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負事故全部責任萬元以上(包括萬元),責任人承擔30%經濟賠償。負主要責任,由責任人承擔20%經濟賠償,負次要責任人承擔10%經濟賠償。經濟賠償由責任人一次從工資中扣除,工資不夠者,累計從工資中扣除,車輛事故不負責任者,責任人不作處罰。

  (八)擅自借車或私自出車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等,由借車人自行負責處理,與辦公室和公司無任何責任關係。

  (九)公司所有駕駛人員執行工作任務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因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違章處罰,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及違章罰款。

  (十)車輛管理人員(車管幹部),津貼補助均按集團公司車輛統一管理辦法規定補貼。

  (十一)駕駛人員駕駛車輛要有職業道德,要愛護公有財產,有責任和義務保管好所駕車輛的一切相關手續、證照、隨車所帶工具等,同時出車之前檢查該車的水和油及電路。公務執行完後按規定停入報業集團地下車庫,車輛所產生費用、票據,須先經行政管理中心稽核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即可報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對公司所有車輛全部負責,其中包括維修、車輛年審等,隨時保持車況良好。本著勵行節約,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則,合理安排車輛使用,主動接受各分公司、部門中心的監督,在車輛安全和各項費用報銷單簽上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勵行節約。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負責任、失職等造成不良影響,將從責任人一次扣罰200元。

  四、人力資源的管理: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專業素質的要求。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一)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主任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流程許可權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領導預審並報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管理中心稽核,在行政管理中心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招聘資訊。

  2、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主任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根據審批流程許可權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確認後報行政管理中心,在行政管理中心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二)釋出招聘資訊

  1、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行政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透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資訊: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2、招聘資訊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三)錄用流程

  1、行政管理中心人員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行政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負責對被錄用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真實等)。

  3、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負責招聘人員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的辦公用品購買到位,確定辦公座位等。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照片1張,核查無誤後行政管理部存檔。

  5、行政管理部或分公司負責招聘人員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等以及簽訂勞動合同。

  6、各部門、中心未按流程執行,公司將不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該員工的所有費用由所聘部門自行承擔。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勞動合同附後)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行政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

  6、行政管理中心要建立員工檔案,將員工的勞動合同,員工登記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分類歸檔.(五)員工受聘期間,有下列行為,公司可隨時解除合約而無需預先通知:

  1、蓄意不服從上級(公司經理和部門領導)工作安排調遣者;

  2、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規章制度,直接影響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3、欺詐欺騙者;

  4、過單或者洩露公司資訊等變相過單行為,予以開除。收回過單所得並按過單所得一至五倍處罰。對行為惡劣,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嚴重的,公司將登報開除。

  5、對收到客戶廣告款,次日(節假日順延)不交財務部者,視為挪用、按帳款10%處罰;滯留三日以上的行為,按帳款20%處罰,對挪用超期或數額較大的,公司將登報開除並移送司法部門。

  (六)辭退及離職的相關手續

  各部門、中心必須將離職人員姓名提前1個月申報總公司,即將離職的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審批表》完善離職的相關手續才能離開。辦公用品須到行政管理中心辦理相關交接手續;相關客戶資料必須轉交部門其他員工,並填好《工作人員調動(辭職)交接流程表》;涉及在財務借款的員工,必須將財務所有借款單全部結算清楚才能離開。辭職人員的工資在交接稽核後,將當月工資緩發壹月。

  (七)人力資源的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執行。各中心、部門須嚴格把關,給公司造成損失,由部門、中心負責人賠償。

  五、勞動紀律的管理:

  公司員工的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管理,按月進行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將作為員工職位晉升、提升工資和獎金髮放的重要依據。

  (一)本公司規定的正常休息時間為:

  1、實行5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時至為:下午14:30—18:00)

  2、星期

  六、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員工的休息日。

  (二)公司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代替他(她)人打卡,如經發現,扣罰當月工資500元。

  2、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忘記打卡的員工當天或第二天,須經部門經理簽字證明其按時上班或下班。如果打卡時間處空白,每次扣罰200元。

  3、如果員工早上需直接去有關單位辦事或在外辦事下午不能趕回公司打卡,都需事前把有部門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的請假條提前交到行政管理中心,打卡片不能顯示打卡時間的,須經部門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否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員工請事假、病假、喪假、婚假、產假都必須事前請假,否則按不請假對待。

  員工需持有部門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的書面請假條交給總經理批閱,經總經理批閱同意後,把領導簽字的假條交行政管理中心備案,方才同意假期。

  (三)對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的處理:

  公司允許每月兩次未按時到崗,但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可視為堵車處理,但必須在卡片上顯示時間,超過10分鐘同樣作為遲到處罰。卡片上必須每天顯示上下班時間,如果沒有打卡時間一律按30元扣罰。

  以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為準,凡因私未按時到崗者為遲到。對遲到者的處罰如下:

  1、遲到10—20分鐘扣20元;21分鐘—30分鐘扣30元;30分鐘以上扣50元。

  2、曠工半天,處罰100元。

  3、非因公不到工作崗位為曠工。曠工半天扣罰100元,曠工一天扣罰150元。曠工2次扣罰半年獎金(指年終發放部分),礦工4次全年無獎。

  (四)行政管理中心要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如有徇私舞弊的情況,每次處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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