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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保險管理制度

車輛保險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保險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保險管理制度1

  一、總體要求

  1、凡公司所屬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及時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2、車輛保險檔案、臺帳,要專人保管,及時辦理保險登記、投保、定損、理賠工作。

  3、按照保險分類情況,嚴格保險檔案管理,做到準確無誤、理賠及時。

  二、保險分類:

  1、消費貸款車輛保險。消費貸款車輛由汽車經銷商與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和公司規定的'投保專案和數額辦理投保。

  2、正常車輛保險。除消費貸款車輛以外的所有車輛(包括貸款期限已到或提前還清的車輛)由安全科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統一辦理各種投保手續(按照公司規定的專案投保和參加內部互助)。

  三、有關規定

  依據公司規定,所有投保車輛,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第三者責任險。責任險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車輛損失險。按照車輛重值價格辦理。

  3、車上人員責任險。

  ①駕駛員、乘務員保額不低於50萬元/每人;

  ②按照公司規定,乘客意外傷害險由車站安全科統一辦理。

  4、按照規定辦理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四、投保程式

  1、安全科將保險到期的車輛和測算保險數額提前三個月報表通知財務科,由財務科自保險到期前三個月開始,在兌現中分月扣除,無兌現車輛,分月單獨收取。

  2、每月二十五日前由安全科將次月保險到期車輛及投保具體專案填寫《車輛保險報表》上報公司,同時核對本月實際入保車輛和應交保費、保費返還等問題。投保車輛情況、收交保費、保費返還等應與公司進行書面交接。

  3、安全科、財務科,要對車輛的投保、理賠、保費返還、事故借款及公司內部互助、乘客互助等事項的交費、結算問題做好資訊溝通,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4、對全年未發生事故的車輛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和我公司《安全質量指標考核獎懲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保費”進行優惠和返還。

  5、安全科要將車輛投保情況、應收保費、保費返還等問題,按月進行彙總,分別報送有關領導。

車輛保險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對公司車輛保險的管理,規範車輛險種,確保公司財產安全,有效化解經營風險,要求各公司對車輛統一入保。

  一、投保範圍:

  公務車、試乘試駕車、服務替換車、業務車、拖車、班車等。

  二、投保險種

  1、交強險(含車船稅);

  2、車輛損失險;

  3、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20萬元);

  4、車上人員責任險(按行車證標註座位投保,每座不低於2萬元);

  5、不計免賠特約險;

  6、指定專修;其它險種如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由投保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本著化解風險、節約資金的原則自願選擇。

  三、流程:

  1、由各片區保險公司選擇合作保險公司,實行統一入保。

  2、各公司上報辦公oa請示批准後,將需投保車輛資訊上報區域保險公司,統一辦理車輛入保事宜;原已投保的車輛,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十五日內將保險資訊上報至區域保險公司,由區域保險公司辦理續保手續。

  四、其他

  1、各公司必須依照本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認真執行,凡擅自到非定點保險公司投保的機動車輛,財務部門一律不得報銷保費。

  2、各公司所有車輛一律按照以上險種和保額要求進行投保,不投保的車輛不得使用。

  3、各單位應切實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檢修工作,保持車況良好,搞好安全行駛,將車輛的事故率降到最低線。

  4、本辦法出臺前,車輛已辦理投保手續的,可維持現狀,待投保期滿後,再納入統一保險體系。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7日起執行,由區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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