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合同

【精選】餐飲合同3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餐飲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 本勞動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月。

  (七)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八)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保險

  (十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為證。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七)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洩漏。

  (十八)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九)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481號檔案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 32 條第 (二)、(三) 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481號檔案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自願、公平、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簽訂以下餐飲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將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餐飲業,包括三層樓、甲方餐飲部原有的設施、餐具等(設施、餐具詳見移交清冊)。

  二、承包期限為8年,即從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滿後,如甲、乙雙方認為需繼續發、承包的,經協商後另續訂書面合同。

  三、承包費為前3年每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 後五年承包費每年為拾貳萬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間共向甲方交納拾萬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證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承包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未出現有違約行為或接手甲方三樓餐飲部的設施、餐具等沒有損壞,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乙方如有損壞則按實際損壞照價賠償後,剩餘部分甲方退還給乙方。

  五、承包費及保證金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縣同和大酒店三樓餐飲部承包費採取先支付後承包方式,即甲、乙方雙方簽訂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第一年承包費拾萬元(100000.00元),後7年的承包費須於第一年屆滿後5日內支付當年的承包費後再經營,如乙方不按時支付當年承包費,不得再繼續承包經營;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證金拾萬元(100000.00元),也須於甲、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當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費和保證金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同和大酒店三層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閉路電視費以及各種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需對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重新裝修時,須向甲方提供重新裝修的設計圖,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再行裝修裝飾,否則,視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的,概由乙方據實賠償。乙方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應於5日之內將同和大酒店三層樓餐飲部整層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第一年承包費用總額向乙方承擔日5%的違約金;

  2、本承包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視為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本承包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甲方的承包費和保證金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逾期支付當年承包費和保證金日5%的違約金;

  2、承包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承擔8年承包費總額日3%的違約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中,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勻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由違約方或敗訴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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