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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買賣合同

用電買賣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電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電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1.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等詳如附表:

  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其他

  2.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檢驗時間:

  檢驗地點:

  檢驗方式:

  3.產品價格規定

  單價:

  總價:

  本條款的總價款包含了產品和產品附屬物價款,還包含了所需的稅金、運輸費、保管費、保險費以及供方應計取的其他費用,除非合同另有約定,需方無需再支付其他價款。

  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供、需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金額並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後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4.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1)供方所交付的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的破損,裝置和零件散失。並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應保證貨物在完好狀態下運送至目的地。

  (2)供方對包裝箱內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還需註明“備件”和“工具”字樣。

  (3)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合同號,目的站/碼頭,收貨人,裝置名稱、機組號、圖號,箱號/件號,毛重/淨重(公斤),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各一份。

  (6)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如下內容:合同號,收貨人,目的地,嘜頭標記,毛重/淨重(公斤),箱號/件號,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導致貨物損害或丟失的,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及時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充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5.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交貨時間:供方應於需方付款後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

  交貨費用:由方承擔

  6.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付款時間:

  付款方式:

  7.補充條款。

  8.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還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的違約金。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對於供方少交貨物的,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供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的違約金。如果供方多交貨物的,需方可以接受,如其接受的,照數交付貨款,若其不接受的,應及時通知供方取回貨物。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的違約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違約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的違約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的違約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違約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的違約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9.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解決爭議:

  (1)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需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戶:

用電買賣合同2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貨方):合同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以下合約:

  一、合同標及價格

  1、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金額

  2、關於供貨物的其他說明。甲方分批付款、分批提貨,提貨前預付所提貨物全款。

  二、交貨日期

  交貨日期為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付款方式

  甲方通知提貨,發貨前付清當次數量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後,予以安排發貨。

  四、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產品質量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驗收,如系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甲方憑此合同及產品收貨單(隨機檔案)向乙方提出保修事宜,乙方免費保修二年,保修期從裝置安裝完之日起,實行終身維修。

  2、到貨驗收。甲方需在收到貨物當日進行貨物驗收,如有異議,應在三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否則乙方將視為驗收合格。

  3、除錯驗收。除錯結束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驗收通知,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後,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七日內仍未能組織驗收,則視同除錯驗收合格。

  五、違約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它約定事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用電買賣合同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本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出售給乙方下列物品,並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貨物名稱、數量及規格:

  2.質量標準:每件傢俱應與XXX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相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在收到任何款項時應在X日內向乙方開具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付款方式為_____(以下方式中任選一種):

  (1)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傢俱總額。

  (2)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於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餘款人民幣_______元於提貨或送貨時一次性付清。

  (3)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即合同傢俱總額的20%,於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餘款人民幣_______元於提貨或送貨時一次性付清。 4.違約責任:

  (1)採用預付款方式的,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合同傢俱總金額的0.01%支付違約金。

  (2)採用定金方式付款的,如果乙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返還;如果甲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3)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款的1%作為違約金。

  5.乙方自提貨物,提貨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現場驗收,繳清全款後提貨和填寫簽收單,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6.甲方送貨的,由甲方負責將傢俱於___年___月___日送至乙方指點地址_________,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即時對傢俱進行驗收,並繳清貨款和填寫簽收單。

  7.驗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結構、顏色及款式等外觀和質量,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並且在簽訂單上填寫驗貨結果。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8. 質量“三包”規定:傢俱“三包”有效期為一年,自乙方簽收之日起算。即90日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180日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可以選擇免費修理或換貨;三包有效期餘下的時間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修理。

  9.非質量問題的換貨:乙方對已購傢俱不滿意,在簽收之日起7日內在包裝和傢俱沒有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辦理換貨(定做商品、處理品除外),但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勞務費由乙方承擔。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爭議之外的其他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在 年 月 日於(填寫甲方的地址)簽訂,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2.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一致,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完成;補充協議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13.本合同的附件一:簽收單(如果有附件的列舉附件名稱)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用電買賣合同4

  買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訂,買方同意買入和賣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並遵照以下條款和條件執行。

  1、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和價格:

  1.1商品名稱:電梯。

  1.2商品數量、型號和單價:共部電梯,具體型號與單價見附件一《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1.3合同總價:共部電梯,總價為。此價格不含安裝、維修費。

  2、商品規格:

  2.1詳細規格見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如《電梯參考規格表》與買方認定的電梯施工圖不一致時,以買方認定的施工圖為準;

  2.2如經買方同意電梯規格變更,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3、製造者和部件原產國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電梯的製造商為。

  3.2電梯主要進口部件產地見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4、包裝:

  4.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裝置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並有良好的防溼、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裝置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於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淨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溼”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5、電梯裝置的交貨、貨物保管:

  5.1交貨方式以及地點:賣方將本合同項下裝置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_______。電梯裝置的運輸、裝卸等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5.2交貨期限:

  5.2.1本合同項下部電梯的交貨,為分期交貨。

  5.2.2本合同簽訂之後,賣方根據買方建築圖製作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交付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後日內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確認通知後最遲在個月內將全部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

  5.2.3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天。

  5.3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後,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後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5.4本合同項下所有裝置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6、電梯裝置的貨到驗收、安裝、安裝驗收:

  6.1貨到驗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每一期裝置到達交付地點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以後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賣方應提供進口部件的相關海關證明檔案。

  6.3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後,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五《電梯裝置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除錯。

  6.4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後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裝置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除錯完畢的電梯裝置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透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日內完成整改並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透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

  6.5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6.6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透過、交付買方並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6.7電梯經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後,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總價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作為定金,即。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交貨時間之前個月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應當交付的最近一個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規定的《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中約定的各批次電梯貨到合同指定工地、並經雙方拆箱清點確認無誤後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該批次已經到貨的電梯價款總額的%。

  7.5在各批次電梯經當地電梯質量檢查部門驗收合格、頒發準運證後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已經領取準運證的該批次電梯價款總額的%。

  7.6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留作質量保證金,有效期至電梯保修期結束。

  7.7本條規定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可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帳。

  7.8賣方在每次收款同時應向買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8、技術檔案:每臺電梯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檔案並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檔案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郵寄給買方:

  8.1裝箱清單;

  8.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

  8.3品質證書。

  9、質量保證:

  9.1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後開始專門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製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使用者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效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9.2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電梯均按電梯技術規範、中國的電梯製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的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設計製造。設計壽命為年。

  9.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個月。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於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維修、更換。經賣方維修、更換以後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執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9.4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裝置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並裁定。

  9.5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具體約定見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9.6電梯保修期滿後,賣方保證仍對所供電梯持續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本合同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中的報價在電梯保修期結束後年內有效。

  10、違約責任:

  10.1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0.2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後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對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應推遲。

  10.3若因賣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透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日按延期透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0.4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除錯、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民法典律的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以儘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買方份,賣方份,各合同文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賣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署地點:_______

用電買賣合同5

  供電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用電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協調電力供、用雙方的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電力,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經供、用電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受電地點、受電電壓、受電容量及限期

  1.受電地點:

  2.受電電壓:____千伏____線三相交流____千伏。

  3.受電容量:三相變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臺,____千伏____安臺,……。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用電方新裝、增容與變更用電

  1.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並按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2.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高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年,低壓的有效期限為____個月,逾期登出。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供電方協商延長。

  3.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供電方交納帖費,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變電、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專線供電或使用者已列入基建專案的工程,由使用者投資建設。

  4.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建成送電後,其產權歸屬,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確定。

  5.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供電方應根據用電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____年。在保留期限內恢復用電時,再交付帖費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按新裝、增容手續辦理。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執行,方可認定為暫停用電。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

  6.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電容量、暫停或停止用電、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均應事先由供電方辦理手續。

  停止用電時,應將電費結清。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

  第三條設計、安裝、試驗與接電

  1.用電方新裝、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試驗,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國家電力部門或____省電力部門的規定和規程。

  2.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檔案和資料:

  電氣設計說明

  用電負荷分佈圖

  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電力

  用電功率因數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

  高壓裝置的一次接線方式和佈置

  過高電壓保護、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裝置清單,100千伏安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檔案和資料應一式二份,供電方稽核提出書面意見後,退還用電方一份據以施工。用電方如改變設計,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稽核。用電方安裝竣工後,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氣裝置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記錄,經供電方檢查,直至合格。

  3.無功電力應就地平衡。用電方應在提高用電自然功率因數的基礎上,設計和裝置無功補償裝置,並做到隨其負荷和電壓變動及時投入或切除,防止無功電力倒送。用電方在供電規定的電網高峰負荷時的功率因數應達到下列規定:

  高壓供電的工業用電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用電,功率因數為0.90以上

  其他100千伏安以上用電,功率因數為0.85以上

  躉售和農業用電,功率因數為0.80.

  4.用電方在供電前應申請用電指標,並就供電方式、裝接容量、用電時間、產權劃分、排程、通訊、計量方式和電費計收等項,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供電方即可裝表接電。

  5.用電方的衝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執行有影響者,應採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供電方可不供電。

  第四條安全用電

  1.供電方供電設施的計劃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應統一安排,需要對用電方停電時,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過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過三次。計劃檢修停電應在7天前通知用電方。

  2.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裝置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防止電氣裝置事故的發生用電方的電氣裝置危及人身和執行安全時,應立即檢修多路電源供電的用電方應加裝連鎖裝置,並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進行排程操作裝有自備發電機組的應向供電方備案,並應採取保安措施,防止在電網停電時向電網反送電。

  用電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主要電氣裝置損壞及因用電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供電方報告,並在____天內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3.用電方與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方式,應相互配合,並按照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規程進行整定和檢驗。由供電方整定、加封的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迴路和供電方規定的繼電保護整定值,用電方不得自行變動。

  4.供電方對用電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並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用電方共同做好對用電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第五條計劃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提出計劃用電指標的申請,內容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任務、單位產品電耗定額、需用電量、最高電力負荷、生產班次和節約用電措施等。

  2.用電方裝置的檢修應儘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服從電網統一排程,嚴格按指標供電和用電,不得超分超用。供電方應認真執行“誰超限誰”、“超用扣還‘的原則。

  第六條節約用電

  1.用電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供電方應督促、檢查、幫助用電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2.用電方應積極採用節約用電的技術措施,推廣行之有效的節約經驗。用電方因此節約用電,“三電”辦公室不得減少其用電指標,凡國家推廣的節約用電技術措施,用電方必須納入節約用電措施計劃,付諸實施。用電方如不採用,“三電”辦公室可相應扣除用電指標。

  3.供電方和用電方應加強非生產用電的管理,取消對家庭生活用電的包用、包費制,一律按實用電量由個人繳費。使用非生產性電爐,應經供電局批准。

  第七條維護管理與產權分界

  1.供電方與用電方電氣裝置的維護管理範圍按產權分界點劃分,其確定原則如下:

  低壓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的最後支援物為分界點,支援物屬供電方

  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進線套管為分界點

  35千伏及以上高壓供電的,以用電方界外或用電方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杆為分界點

  產權屬於用電方的線路,以分支點或以供電方變電所外第一基電杆為分界點。

  2.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裝置,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後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3.供電方由於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在用電方處鑿牆、挖溝、掘坑、巡線等時,使用者應給予方便,供電方人員應遵守用電方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用電方到供電方維護的裝置區工作,應徵得供電方同意,並在供電方人員監護下工作。竣工後,均應及時修復。

  第八條電度計量與收費

  1.計費電度表及其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高壓電用電方的成套裝置裝有自備電度表及其附件的,經供電方同意並檢驗合格後,可用作計費電度表,並辦理固定資產無償轉移手續,用電期間由供電方負責維護管理,用電終了後,再辦理資產無償轉還手續。

  裝設在63千伏及以上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使用互感器的專用二次迴路裝設在63千伏以下計量點的計費電度表應設定專用的互感器,不得與保護、測量等迴路共用。現已共用的,應逐步改進。

  2.計費電度表應裝在產權分界處,變壓器的有功、無功損耗和線路損失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3.用電方對供電方安裝的計費電度表及附件應負責保管,如遺失或因用電方責任損壞,應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由於用電方原因需要移動表位時,工料費由用電方負擔。

  4.用電方要求校驗計費電度表時,供電方應儘速辦理,經檢驗合格者,應收校驗費不合格者,不收校驗費。用電方對校驗結果仍有異議時,可要求供電方上級計量監督機構直至國家計量局參加處理。用電方自備的分表,供電方應接受修理校驗,收取費用。

  5.計費電度計量裝置誤差超過允許範圍或記錄不準,供電方應按實際誤差及起訖時間,退還或補收電費。起訖時間查不清時,可按《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辦法計算。

  6.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供電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供電方對用電量較多的用電方,由銀行分次劃撥電費、月末抄表結算。供電方可委託銀行、農村信用社託收或代收電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供電方未按計劃指標向用電方供電時,事後應補還少供的電力、電量,應向用電方償付少供電量電費的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用電方損失的,供電方並應賠償用電方的損失用電方超計劃指標用電時,供電方除扣還其超用電量外,並徵違約金,違約金按多用電量電費的____%計算。

  2.供電方由於執行、操作的責任事故造成用電方停電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在停電時間內可能用電量的電度電費的五倍給予賠償,該可能用電量按停電前用電方正常用電量計算。但電力系統開關掉閘,經自動重合閘重合良好或對有備用電源的用電方,只停其中一路電源,其他電源可以滿足用電方備用供電裝置能力時,供電方不負賠償責任。

  3.由於用電方的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少供電量電費予以賠償。用電方引起的事故,因供電方的責任而擴大停電範圍,則用電方不負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4.供電電壓超出本合同規定的變動幅度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的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經濟賠償。但用電方用電的功率因數未達到本合同規定,或其他用電方的內部原因引起電壓波動,供電方不負責任。

  電壓波動超出允許變動幅度的時間,以使用者自備並經供電方校驗合格的電壓自動記錄儀的記錄為準如用電方未裝此儀表,則以供電方變電所的電壓記錄為準。

  5.供電周率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允許偏差時,供電方應按用電方實際所用不合格電量電費的20%給予賠償。

  周率變動超出允許偏差的時間,以用電方自備並經供電方檢驗合格的周率自動記錄儀表記錄為準。

  6.供電方如因施工錯誤或由於供電方的責任導致高壓帶電線路斷落連線到低壓供電線路,造成用電方用電裝置燒燬時,應對該裝置修復或給予合理賠償。

  7.用電方如在電價低的帶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裝置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按實際使用時間向供電方補交差額電費,並處以一至二倍差額電費的罰金。對使用起始日期難以確定者,至少按3個月計算。

  8.用電方超過報裝容量私自增加用電容量,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違約金,並拆、封私增裝置。用電方擅自使用已報暫停電氣裝置或啟用封存電氣裝置,應追補電費,處以每千瓦20元的罰金,並再次封存擅自啟用的電氣裝置。

  9.用電方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方的電度計量裝置、電力定量裝置、線路或其他供電設施,處以_—元的罰金。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自行引入備用電源,按用容量處以每千瓦50元的罰金。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供、用電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電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供電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需電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電買賣合同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辦公室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購買甲方投資開發的____縣種子公司舊址新建辦公樓靠泰山XX

  二、三層一部分(約448㎡)作為辦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於____縣城關東街縣種子公司舊址,泰山北XX。

  三、面積 ㎡,另XX庫一間,面積約 ㎡.

  四、房屋結構:磚混結構。

  五、房屋建築標準:以現已建成的房屋現狀為標準。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單價為 元 ㎡,總房款為 元㎡215; ㎡ 元,最終結算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 萬元,剩餘房款約 元及修樓梯費用 元,待甲方產權證辦理好交於乙方後1個月內全部結清。

  3、產權證辦理:房屋交付使用後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產權證,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附屋設施及室內設施:

  1、院子屬於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權力。

  2、二樓陽臺歸乙方使用。

  3、甲方負責安裝室內水、門窗設施,並負責接通水、電。

  4、室內牆面為防瓷塗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地板磚由乙方自己負責。

  6、已做樓梯所花費用 元全部由乙方承擔,並於最後結算房款時一併付給甲方,此樓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處另XX庫,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X)甲方法人代表: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蓋X) 乙方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用電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1.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等詳如附表: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其他

  2.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檢驗時間:檢驗地點:檢驗方式:

  3.產品價格規定單價:總價:本條款的總價款包含了產品和產品附屬物價款,還包含了所需的稅金、運輸費、保管費、保險費以及供方應計取的其他費用,除非合同另有約定,需方無需再支付其他價款。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供、需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金額並重新洽談合同。

  調整後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4.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1)供方所交付的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的破損,裝置和零件散失。並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應保證貨物在完好狀態下運送至目的地。

  (2)供方對包裝箱內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還需註明“備件”和“工具”字樣。

  (3)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合同號,目的站/碼頭,收貨人,裝置名稱、機組號、圖號,箱號/件號,毛重/淨重(公斤),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各一份。

  (6)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如下內容:合同號,收貨人,目的地,嘜頭標記,毛重/淨重(公斤),箱號/件號,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導致貨物損害或丟失的,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天內到達現場調查。

  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及時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充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5.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交貨時間:供方應於需方付款後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交貨費用:由方承擔

  6.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7.補充條款。

  8.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還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

  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的違約金。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對於供方少交貨物的,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供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如果供方多交貨物的,需方可以接受,如其接受的,照數交付貨款,若其不接受的,應及時通知供方取回貨物。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

  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的違約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違約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的違約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的違約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違約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的違約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9.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解決爭議:_可向法院提出訴訟;_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

  需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戶:

用電買賣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尤家茆路排號,兩孔地基出售給乙方,共計壹拾伍萬元(150000)。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地基款項。現甲方應給乙方提供事項如下:

  1、尤家茆村統一修建地基規劃影印件,東西南北XX面示意圖。

  2、鐵路局的證明原件。

  3、甲方需給乙方提供電、水、天然氣的上戶。

  4、甲方需給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

  5、甲方負責乙方跟相關部門的溝通,直至修建完畢為止。

  6、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空口無憑,立字為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或欺騙行為,按地基總價的50%賠償並承擔法律責任。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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