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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合同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2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型別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臺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3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 月。

  起用時間: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5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裝置)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裝置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型別: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裝置:

  2、1租用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2規格型號:

  2、3裝置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裝置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裝置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裝置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資料的影印件文字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除錯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除錯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村檔備案。

  7、4除錯、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訊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訊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訊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裝置效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效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執行,執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____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14、1裝置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執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村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15、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x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裝置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建立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汽車起重機 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 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 %;其餘款項 %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 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 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 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 %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7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裝置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裝置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裝置僅限於XXX工程使用,裝置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裝置,乙方裝置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裝置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裝置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貼上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裝置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裝置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裝置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裝置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裝置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裝置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裝置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裝置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裝置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裝置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裝置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裝置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裝置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裝置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裝置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裝置效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排程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執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裝置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裝置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裝置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安裝分解和除錯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裝置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裝置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8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9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裝置及租賃期限

  1.1 裝置概況

  1.2 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場或延長使用,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二、 租金及其他費用:

  2.1 裝置進退場費合計按人民幣 元整,包含以下費用: □安裝拆卸費 □檢測費 □運輸費 □基礎預埋螺桿。

  乙方在機械進場前先向甲方預付 元,餘款待裝置退場前付清。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租賃裝置運到乙方指定地點。

  2.2 機械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不含操作工工資)

  ① 按臺班計算,每臺班租賃費 元/臺。

  ② 按月計算,每月租賃費 元/臺。

  計算期限從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場並具備退場條件為止,不足一個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機械租賃費按月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租賃費。

  2.4 超過首次約定安裝高度,如需要頂升或加高及製作附著架,每頂升或加高一次(高度為 米)收取乙方費用 元整。

  2.5 機械押金 萬元,在裝置進場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款項不能作為租金衝抵款,於機械退場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2.6 電費由乙方承擔。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間及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租金計算按2.2條約定。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並將相關資料如隱蔽記錄、砼試驗報告、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交付安裝單位驗收。

  3.2 乙方負責平整清理安裝拆除場地,架好輸電線路,按甲方要求及用電規範安裝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保證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3 乙方負責派有證指揮人員、司索工指揮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裝置安裝完畢,由乙方會同甲方組織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在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3.5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關費用。

  3.6 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乙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要求。

  3.7 乙方的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權對現場機械的使用監督檢查,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3.8 在租賃期間,裝置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裝置損壞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將甲方裝置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應在2.1條約定的交付時間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協助乙方做好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裝置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保證提供的租賃裝置經檢測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稽核。

  4.4 甲方負責派 名有證操作工隨機操作,操作工應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證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資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負責租賃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若無安裝維修資質,甲方可委託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履行維修保養義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 甲方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現故障及時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超過三天(含三天),超過則按 元/天從臺班費中扣除。

  4.7 甲方應保證裝置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對在用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檢查維修,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做好裝置的日常檢查和月檢,並將檢查和維修記錄送乙方存檔。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違章指揮等原因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或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將租賃裝置檢測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乙方有權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已預付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租賃裝置作業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賃裝置停止作業的(正常維修保養除外),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相關損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條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天,甲方則有權停止裝置作業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導致裝置損失和機租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5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履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爭議則向當地法院起訴。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期

  滿結清帳務自然失效。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年 月 日

  賬號: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10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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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 真: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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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1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專案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施工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工作內容: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專案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援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並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於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置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效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裝置進場前應該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裝置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執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裝置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並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並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專案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援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係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訊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諮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弔”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於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裝置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瞭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透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訊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效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並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絡。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費用付清後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有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形式:

  2、租賃裝置品牌:型號:

  數量:臺

  租賃裝置產權人:

  3、租賃期限:預計租賃期限為年日至月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以乙方租賃裝置到達甲方現場開始計算,停租日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

  4、租賃形式:按形式

  租賃單價:元/臺班·臺

  5、合同總價:(實際結算以雙方確認單為準)。

  6、租金結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機組填寫租賃機械使用數量確認單,一式兩份,並於當日交甲方有關人員確認。僅本合同所列人員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員才有權對籤認單進行確認。

  甲方人員為:乙方人員為:。

  甲方應在當日內對確認單做出確認。日確認單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從起租日次月及後每月10日支付確認單確認的上月租金的70 %,若剩餘租賃期不滿30天,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計取租金。

  6.3租金構成內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時)×實際租賃裝置使用小時數計取租金。

  6.4裝置離開施工現場甲方支付總檯班數金額的6.5餘下款項在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終止後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於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後30天內,由甲方的專案部對其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初審後,提交甲方的合約部及審計部稽核確認。審查完畢,並於審查同意後的應向乙方支付租金餘款。

  7、雙方義務

  7.1甲方義務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場地,乙方作業人員的住宿。

  7.1.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裝置進場相關手續。

  7.1.3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員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費。

  7.2乙方義務

  7.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證明、起重作業人員崗位證書影印件、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所在市級安監局檢驗合格證的影印件。所有資質影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稽核、備案,符合要求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2.2乙方應於交付租賃裝置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裝置的權屬證明檔案及質量合格證明檔案。乙方須保證租賃裝置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進場人員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裝置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4小時之內,另派同規格起重裝置到甲方現場進行替換,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7.2.5在裝置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起重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裝置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施工起重機械執行記錄”。

  7.2.6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賃通知之日起當日離開現場。不得因甲方未付清應租金而延誤出場,延誤期間乙方無權收取租賃費。

  7.2.7乙方委派的吊車司機及司索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由於乙方作業人員的原因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裝置質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7.2.8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燃油費用、工人工資、生活費用、裝置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備專業指揮司索工(持證上崗),明確指揮方式(報話機、旗語、口哨,使用報話機指揮人員必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的指揮工作。

  8.2乙方機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JGJ33-20_《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施工。

  8.3乙方吊車司機應按司索工指揮操作機械,拒絕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員的指揮。

  8.4夜間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8.5乙方司索工、吊車司機嚴禁酒後指揮操作機械,一經甲方發現,立即開除現場並不作結算。

  8.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租賃器械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禁止超載作業,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確認單予以確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雙方協商的支付時間支付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進場日進場,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9.3因租賃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延誤甲方工期,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20_元。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9.4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安全施工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

  9.5租賃期內裝置出現故障,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未修復,甲方有權讓乙方另派同等裝置進行替換,否則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元,遲延超過__2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且不給予租金結算。

  9.6合同期內,乙方起重裝置維修期間不予計時,甲方不支付維修期內的一切費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資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機的,停機期間租金按照實際停機天數×裝置臺班折舊費(折舊費=日租賃費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1500元,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現場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極怠工、罷工等情況,乙方不但要另派作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配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負全責。

  9.9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10、禁止權利轉讓

  乙方不得在執行與甲方期間將裝置租給第三方。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月租額20%的違約金。

  11、糾紛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1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工程所屬地區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2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範本13

  出租單位:淮安市榮華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起用時間: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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