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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吊籃租賃合同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吊籃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梁伸出量不大於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歸還時,必須把吊籃完全拆卸,不得有組合連線,如有連線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裝置、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並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並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後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範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於合同期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以後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出租方)

  一,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絡。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裝置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裝置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說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3

  發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檔案規定的精神,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1.1工程名稱:____(以下簡稱“本專案”)

  1.2工程地點:____

  第二條租賃內容

  2.1裝置租賃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裝置),保證所提供的`裝置是完好,齊全,機械效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裝置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範圍屬於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專案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範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並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裝置安裝拆除及除錯、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裝置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交專案部備案。

  第三條租賃期

  3.1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為吊籃安裝、除錯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裝置之日,合同生效期為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絡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為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為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1按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為55元/臺/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裝置費、維修保養、裝置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於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裝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第三方檢測按800元/臺。

  4.6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材料裝置檢驗

  5.1每臺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除錯。

  5.2吊籃裝置運至施工現場安裝除錯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除錯,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裝置,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雙方責任和權利

  6.1甲方職責

  6.1.1甲方指派的專案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6.1.2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裝置的電源接駁點。

  6.1.3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裝置的基礎操作。

  6.1.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6.1.5該工程可由甲方為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6.1.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於工具裝置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6.1.7因違規操作造成裝置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6.2乙方職責

  6.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2.2負責配備裝置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裝置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6.2.3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裝置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6.2.4負責給甲方提供吊籃的安裝方案、吊籃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術交底,並嚴格按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對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的,有權要求其停止作業並上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6.2.5負責裝置的操作培訓,甲方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6.2.6必須為進入場地的乙方自派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對裝置安裝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對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員安全負責,如出現火災、工傷、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2.7必須教育本部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當地工程建設及城建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法規,如造成被建設單位、土建單位或其它單位對我方處罰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6.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裝置,乙方均有保管的責任,如發現損壞,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傷,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費用,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6.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現場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設單位清退出場,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場。按實際租金的80%結算,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6.2.10、本合同的乙方技術員必須長住工地,保證每棟塔樓有一名技術員。無故缺勤一天罰款500元。

  6.2.11、在高空作業方面,操作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

  6.2.12、乙方配一名技術人員在現場蹲點指導吊籃移位工作。

  第七條違約及罰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限期乙方離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A、乙方將本項租賃內容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專案現場的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聚眾鬧事或到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3

  C、因乙方實施不力造成工程質量、進度無法達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無力繼續完成本合同約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願放棄合同履約義務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約而不能履行職責。

  第八條其它約定內容

  8.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按甲方慣例協商解決。

  8.2若因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在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8.4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現場簽證單、雙方往來函件、處罰通知等專案施工有關文字資料,均構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乙方須嚴格遵守總包、監理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處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人: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4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工程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____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裝置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除錯、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裝置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裝置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裝置的安裝、使用、保養,裝置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裝置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裝置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裝置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7)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裝置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裝置,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吊籃租賃合同5

  發 包 方: 深圳市廣田方特幕牆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北京正華安泰建築機械施工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檔案規定的精神,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1工程名稱:天譽四期發展專案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 (以下簡稱“本專案”)

  1.2工程地點:廣州天河區

  第二條 租賃內容

  2.1 裝置租賃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裝置),保證所提供的裝置是完好,齊全,機械效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裝置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範圍屬於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專案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範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並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裝置安裝拆除及除錯、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裝置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交專案部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

  3.1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為吊籃安裝、除錯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裝置之日,合同生效期為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絡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為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為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1按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為 55 元/臺/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裝置費、維修保養、裝置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於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 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裝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 第三方檢測按800元/臺。

  4.6 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 材料裝置檢驗

  5.1 每臺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除錯。

  5.2吊籃裝置運至施工現場安裝除錯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除錯,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裝置,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權利

  7.1甲方職責

  7.1.1甲方指派的專案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7.1.2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裝置的電源接駁點。

  7.1.3 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裝置的基礎操作。

  7.1.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7.1.5該工程可由甲方為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於工具裝置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7.1.7因違規操作造成裝置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7.2乙方職責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 工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7.2.2負責配備裝置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裝置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7.2.3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裝置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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