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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並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裝置。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採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並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裝置及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並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並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執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排程、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有關交通運輸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及操作規程,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週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列車;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無關人員乘車;

  7、嚴禁在透過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後高速行駛。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五)、駕駛員出車前8項安全檢查要點

  步驟一、燈光

  目的:檢查車輛燈光照明和指示燈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前部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喇叭、前霧燈、轉向燈、雙閃燈的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後部行車燈、牌照燈、後霧燈、制動燈、倒車燈、後轉向燈、後雙閃燈。

  3、檢查儀表指示燈、內室燈及各種指示燈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大燈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進行調整。

  步驟二、電瓶

  目的:檢查電瓶電壓及電極緊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電瓶正極、負極緊固情況及極柱是否乾淨。

  2、檢查電瓶外殼是否損壞或漏電解液。

  3、若電瓶有光眼,可透過觀察光眼顏色判斷電瓶電壓。綠色表示電瓶充電充足;黑色表示充電小或沒電;無色或黃色表示電解液達到臨界必須補充蒸餾水,對於免維護電瓶建議更換;若無光眼,可直接測量電瓶電壓。

  4、使用超過年限並且光眼顯示顏色變淺或淡黃色應更換電瓶。

  步驟三、機油及冷卻液、水

  目的:檢查機油及冷卻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機油液麵檢查,車應停於水平路面,未啟動發動機前,檢查機油是否在油尺b區麻點處。

  2、用油尺取機油滴到白紙上觀察機油是否髒。

  3、檢查機油時要避免機油滴到發動機上以免發生火災。

  4、冷卻液、水液麵不應低於MIN標記,冬季要使用防凍液,以防止水箱結冰。

  步驟四、制動系統

  目的:檢查制動系統功能。

  操作步驟:

  1、目視檢查制動系統密封性,檢查制動泵、制動調節器、制動鉗。

  2、檢查制動摩擦襯塊的厚度,若制動摩擦襯塊和背板厚度磨損嚴重,應立即更換。

  步驟五、轉向系統

  目的:檢查轉功能是否正常 ,是車輛行車安全的重要保證。 操作步驟:

  轉向系統是由方向盤、方向機、轉向柱及傳動杆等部件組成。現代車輛的轉向系統一般與懸掛系統密切相關。駕駛者將轉向力透過方向盤傳到方向機和轉向柱,再將方向盤的扭力傳到傳動杆,最後將動力轉到前輪,使車輛轉向。

  1、以下幾點幫助判斷轉向系統好壞:

  (1)操作轉向系統感覺操作力度是否適當。

  (2)轉向系統應能在車輛轉彎時靈活平穩的將扭力傳到前輪。

  (3)不會讓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動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盤應能平穩回位。

  在正常狀態下,轉向系統與懸掛系統一起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車輛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應注意對轉向系統的保養和檢查:

  (1)檢查轉向節和拉桿球頭是否磨損或鬆動。有發現磨損過大的須立即更換。

  (2)檢查轉向液壓助動泵是否缺油。

  (3)將方向盤用力向上拉,如有間隙,檢查方向盤螺母是否鬆動和轉向柱十字頭是否鬆動、轉向柱接方向機的部分是否鬆動。檢查橫直拉桿是否變形。

  最後一點很重要。因橫直拉桿變形會引起前輪定位改變,影響轉向系統的正常工作。須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後需將前輪前束調校正常。

  步驟六、底盤

  目的:檢查底盤部件狀態。

  操作步驟:

  1、若檢查底護板有損傷,需拆下底護板檢查發動機油底殼和變速箱殼體是否有損傷。

  2、檢查輪輞是否有磕碰傷,檢查車輪軸向和徑向間隙。

  3、檢查車身底部是否損傷,後橋、油箱是否有磕碰傷。

  步驟七、輪胎

  目的:檢查輪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胎面和側面是否有損傷,去除異物(如釘子、鐵屑、石子等)。

  2、輪胎花紋深度不低於1.6mm。

  3、根據前輪磨損形態,判斷是否有必要檢查前束和車輪外傾角(輪胎斷面出現毛邊,表明前束不正確。單面磨損則表明車輪外傾角不正確)。

  4、根據輪胎胎壓數值調整輪胎氣壓。

  步驟八、變速箱油

  目的:檢查變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變速箱油液麵應位於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自覺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職業道德,嚴禁違章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品操作培訓,持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方能駕駛車輛。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

  4、不超裝、超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確需進入的,應按事先商請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批准,並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行駛。

  5、裝載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蹟、風景遊覽區停車。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徵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需進入修理廠時,不準載貨進入廠內。

  7、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並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嚴禁將車隨意停放在外,運輸途中停留住宿時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經獲批准後方可停留。

  9、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酒後開車、超速開車、空檔溜車。嚴禁無臺速和熄火滑行。

  10、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服從排程,積極參加車隊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

  3、必須掌握所押運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髮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堅決制止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6、認真押運貨物,特別是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確保不發生貨損、貨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駕駛員做好危險化學品及行車安全工作,安全到達目的地。

  8、在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被盜、丟失、洩露等情況時,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環保、質檢部門報告,並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裝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化學危險物品裝卸有關規定,根據承運物資的`特點妥善裝卸、文明裝載.嚴禁違章操作。

  2、加強責任感,必須掌握操作危險化學品的知識,並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危險物品時注意輕拿、輕放,注意標誌,堆放穩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3、作業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等。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淨面部、手部,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駕駛員做好車容整潔工作。

  十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執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並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執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十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影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並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後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並報請相關部門。

  (二)、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後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誌燈、標誌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後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鬆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範要求,前後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於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後,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於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准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後,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效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後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汙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汙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准,從批准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准後,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儲存,並將資料儲存不得少於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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