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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銷售合同

委託銷售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銷售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銷售合同1

  委託人:

  中介人: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委託中介人幫助推銷 xx 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xx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委託人(簽章):

  受託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委託銷售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系生產銷售 的合法單位,乙方具有購買相應產品的客戶來源,為了使雙方資源的合理利用以及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確定甲方委託乙方出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出賣標的物:

  1、名稱:

  2、商標:

  3、型號:

  二、委託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託期限到期後委託關係終止,雙方需要繼續合作的,協商確定後另行簽訂委託合同。

  三、委託代理費:確定買受人後,甲方與買受人簽定採購合同,採購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額 %的委託代理費。

  四、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起中介作用,甲方與買受人自行簽定採購合同,甲方與買受人簽訂採購合同意味著乙方已成功促成本次交易,甲方與買受人在採購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出現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每次確定一筆買賣意向後,甲乙雙方應當對買受人購買的品種、數量、價格、等內容進行確認,其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資源進行交易,甲方違反約定的,應當支付乙方交易金額 %的違約金。

  五、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本協議期限屆滿; 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合同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六、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合同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七、其他:

  (1) 甲、乙雙方的委託交易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條款的修改,都必須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並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確認。

  (2)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託銷售合同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自願訂立協議如下: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銷的商品名稱、規格、產地、計量單位、代銷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物品的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質量標準:

  四、包裝規格: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八、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十、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

  1. 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 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

  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 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 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 在約定的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十條對其約定的條件,發生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第十條對其約定的條件,造成發生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受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3. 乙方若欠總貨款超過______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 甲方委託乙方在區域內銷售甲方供應的產品,乙方不能超區域經營。乙方超區域經營,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5. 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銷售,獨立承擔責任。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籤蓋): 受託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商品名稱產地規格單位供應單位包裝每件重量備註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

  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要點:

委託銷售合同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商品

  名稱產地規格單位供應單位代銷數量包裝每件重量備註

  現貨每季可供數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銷售合同6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 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單集鎮商貿城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位於徐州市銅山縣單集鎮的單集農貿市場,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對該房產進行銷售,如有其他人銷售該房產,則銷售的房源均屬於乙方業績,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用為銷售總額的3%。

  三、 雙方約定銷售平均底價暫定為1400元/平方米,乙方銷售價格若高出此價格,則高出部分房價甲、乙雙方各得50%,如遇市場行情下滑需下調此銷售均價的,則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銷售底價,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四、 乙方可根據市場行情在平均底價1400元/平方米的基礎上上浮房價,如乙方出售的房價高於1400元/平方米,則雙方視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約定溢價部分由甲、乙雙方各得50%。

  五、 結算方式:佣金和溢價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給乙方,即乙方每銷售一套房子,可在購房款中將約定的購房總價的3%的佣金和溢價部分的50%的款項扣除後,將剩餘款項交於甲方財務記賬。

  六、 營銷支援:甲方需在乙方進場前支付10萬元的營銷啟動資金給乙方,作為甲方宣傳所用的廣告費用及外拓費用。

  七、 在銷售過程中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用、外拓費用及售樓處包裝辦公用品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售樓處的銷售人員費用及銷售經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銷售房產,則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撤場。

  八、 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價獎勵,或乙方未按雙方約定銷售房產,均視為違約,則違約方除需賠償另一方損失外,還需向另乙方支付3萬元的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充分協商就甲方位於的專案委託銷售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委託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為該專案獨家銷售代理,本合同起訂後甲方不得自行銷售或者再委託他人銷售本合同委託代理銷售的房地產。

  二、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的範圍為:該專案設計建築面積共計約5萬㎡,其中商務樓為2400.平米、商務會所20xx0平米。(具體面積以設計圖紙為準)。

  三、委託期限

  自乙方進場後項目開盤之日起至專案交房。

  四、委託銷售底價

  根據市場調研結果,由雙方於開盤前半個月議定當月銷售價,由甲方書面確認之後每個月根據市場變化由甲方確定銷售價格。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

  (1)保證該專案合法及權利清晰,及時辦理與該專案有關的各種手續,及時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其中施工進場時間不遲於年月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時間暫定不遲於年月日。

  (2)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提供關於該專案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完整的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

  (3)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資料進行檢查監督。

  (4)負責與銀行聯絡,保證及時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

  (5)保證工程進度,按照國家規定保證質量和施工進度。

  (6)為乙方提供銷售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票據等。

  (7)委託專人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貸款及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8)承擔該專案廣告推廣費用不高於專案總銷售額的5‰,其中前3個月內不高於50萬元。在專案整體推廣費用預算範圍內由乙方根據銷售需要,提出推廣計劃,由甲方簽字後執行。

  (9)負責售樓中心、辦公傢俱及水、電、暖費用。

  2、乙方:

  (1)乙方負責該專案的市場調研工作,針對該專案進行市場需求容量與市場環境的調研。

  (2)根據專案自身條件並結合調研結果,負責進行專案定位及市場定位。

  (3)負責對該專案進行營銷策劃。

  (4)乙方負責該專案的廣告策劃及市場推廣策略。

  (5)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每週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表,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6)負責客戶接待,簽定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並負責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購房者作出合理合法解釋。

  (7)甲方與銀行辦妥按揭合作手續後,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客戶個人住房按揭手續。

  (8)協助甲方辦理合同備案及產權手續、交房手續。

  (9)根據市場狀況、工程形象、銷售進度的變化提出銷售價格調整建議,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0)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及形象。

  六、佣金及結算方式

  1、乙銷售代理佣金提成比例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額的

  2、結算依據:雙方同意結算時按以下方式結算:

  (1)對於貸款客戶,待客戶交清首付款後甲方即按回款額給乙方結算佣金,剩餘部分佣金待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結算。但因甲方原因,所售房屋在年月日後仍未辦貸款手續,甲方為乙方結算剩餘部分全部佣金。

  (2)對於分期付款的客戶,按客戶交房款的比例結算佣金;

  (3)對於一次性付清的客戶,客戶交清全款後,甲方按成交額給乙方結算佣金。

  3、結算方式:

  (1)每月的號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佣金結算表,經甲方稽核後,X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每次結傭時甲方扣除乙方佣金的%稅點,乙方不再為甲方另行開具發票,乙方收到佣金時為甲方提供蓋有乙方財務章的收據。

  七、銷售進度:

  1、整體約萬㎡,乙方應在年月日前銷售完畢。

  甲乙雙方初步擬定新房源銷售均價元/㎡,在此價格基礎上,自專案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乙方應完成銷售回款萬元。之後每個季度由甲方提出乙方當月季度銷售回款任務。

  2、如乙方未能按季度完成銷售目標的90%或者乙方未能積極配合好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應得佣金後,乙方撤離銷售現場。但因下列情形導致無法完成銷售的除外:

  (1)因甲方原因(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自行確定的價格調整、明顯偏離市場行情、甲方原因導致的退房)影響銷售的;

  3、乙方應積極協助解決前期銷售遺留問題。

  八、合同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如雙方意向繼續合作可續簽合作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九、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十、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如須變動,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合同條款。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出現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主張權利: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代表人(簽章):代表人(簽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委託銷售合同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

  甲方為開拓業務,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產品進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約定: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係、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甲方無須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 委託代理事項

  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產品(產品範圍詳見附件一)。

  第三條 委託代理區域

  乙方只限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境內進行銷售甲方產品,不得在該區域外進行銷售,亦不得在該區域內銷售甲方之外的同類產品(產品範圍同上)。

  第四條 銷售價格

  乙方銷售上述產品的價格應當不低於甲方規定的價格(產品價格詳見附件一)。

  第五條 委託費用

  乙方為了銷售所產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房租、生活、公關等)已經包含在甲方應給付乙方的報酬內,甲方不再另行給付。

  第六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只作銷售產品使用)影印件、授權委託書、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明;

  2、提供產品購銷合同書範本(詳見附件二);

  3、可以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產品購銷合同書、收款;

  4、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

  5、並指派專人負責產品購銷合同書的簽章;

  6、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7、有權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區域內委託其他人代理銷售同一產品;

  8、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八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10天內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經甲方同意,在10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乙方應該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營銷實施計劃,確保甲方能及時掌握市場動向,調整經營思路,開發新產品;

  4、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6、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7、應當以甲方提供的產品購銷合同書範本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書,否則甲方不予以認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

  8、乙方應該謹慎代理委託事項,充分了解合同第三方(客戶)的市場信譽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如果甲方在3個月內不能回收應收貨款,視為乙方對該委託事項存在過錯,乙方應當賠償相同的應收貨款額及甲方因追索該賠償所產生的包括律師代理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償上述貨款;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銷售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貨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

  10、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11、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3、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當在2日內將甲方材料交還給甲方。

  第九條 代理銷售報酬(包含委託費用)按以下方式計算

  報酬=底價報酬+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報酬=底價產品購銷合同書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產品購銷合同書總金額× %

  第十條 代理銷售報酬結算方式

  當甲方每次收到所籤產品購銷合同書貨款後20日內按已收貨款額× %,給付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第三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貨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貨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權,乙方除退還私收款、挪用款外並承擔人民幣 萬元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約履行第七條確定義務,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 萬元。

  第十二條

  委託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有續簽意願應在期限屆滿後10日內重新簽訂委託銷售代理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9

  委 託 人(甲方):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物業代理人(乙方):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信為本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開發建設的( )專案委託乙方進行營銷策劃與銷售委託事宜現達成以下有償委託合同:

  1、委託物業:

  2、委託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委託範圍:

  需要銷售的住宅單位,( )。

  4、委託條件:

  1)甲方提供所委託的樓宇為合法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檔案(影印件)。

  2)甲方須提供《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與代理銷售總面積(見附件,並以一期實際施工的商品房面積為準),乙方開展銷售工作。

  3)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售樓條件與原則進行銷售,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的服務內容: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參加由甲方、建築規劃設計單位、廣告商、裝修商等與銷售相關單位聯合組成的專案工作協調小組,並總體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2)乙方執行銷售具體方案(內容包括:確定入市時機、銷售方式、銷售價格策略、各階段廣告策略與媒介組合計劃、賣場規劃、銷售人員培訓與上崗考核、代為擬訂各類銷售合約和其他甲方認出必須包含的內容等),以上所有方案須經甲方研究稽核書面同意後由乙方統一組織實施,並由甲方負擔全部實施費用(除銷售人員培訓費、銷售人員服裝、工資、津貼及其獎金外。)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上述有關計劃和方案作適當調整,且乙方積極主動密切配合並實施。

  3)尋找具有潛力的客戶並按乙方的客戶資料尋找目標客戶,以直銷方式向他們推介該物業。

  4)在不同銷售階段向甲方書面提供樓宇總銷控方案,積極迎合市場要求。

  5)乙方在執行上述條款、提出專業意見以及實施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

  6)乙方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絡與溝通,及時向甲方書面反映客戶意見的市場變化情況,並提出應對措施。

  7)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乙方全權獨家銷售代理。

  6、委託代理程式:

  1)客戶所繳付的購房定金由甲方收取,並開具收據,同時由甲方與購樓方簽定該樓宇《認購合同書》;若該《認購合同書》作廢,則須由甲方加蓋作廢章。為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及時成交,所有《定金收據》與《認購合同書》須由甲方提前蓋章並編號,並由甲方在售樓現場統一管理。

  2)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購樓方直接交付甲方功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及產權手續。乙方在上過程中協助甲方與購樓方簽訂正式《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合同》。

  7、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市調費、策劃費、銷售代理佣金、服務費):

  1)乙方向甲方收取本專案全程調費與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人民幣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待乙方進入售房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 ),在專案開盤三個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幣 元整( )。

  2)銷售代理佣金、服務費按乙方售出的所有住宅單位以合同成交額的確良 %計算。

  3)甲方確訂底價後,如超額部份甲、乙雙方按5:5分成。

  4)乙方的.代理費與服務費(包括超額分成部份)每月結算兩次,以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時整以前簽訂《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合同》作為結算依據。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當月賬目結算明細表並甲方須向乙方結算當月乙方應得的銷售代理佣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應付佣金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5)若購樓方簽署認購合同書之後毀約,且甲方依據合同約定不返還購樓方已付的購房定金,則乙方有權獲得該被沒收定金的50%作這服務費。

  8、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基本的價格水平要求及本合同約定代為出售(出租)該物業,關於樓宇銷售的一切對外宣傳資料、單位售價、付款方式等均須由甲方稽核並書面同意,但乙方須積極提供專業意見和方案供甲方決策參考。若因甲方或乙方擅自變動既定價格或擅自虛假承諾而導致不良影響及後果者,由違規方負責一切責任。

  2)按甲方意向及獲得同意,在既定範圍與甲方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3)乙方須將物業銷售的具體情況,在《認購合同書》簽訂後一日內以書面方式或傳真通知甲方。

  4)委託期限內,乙方全權負責總銷控,總銷控計劃由雙方認定後方可執行,銷銷控計劃以外的樓宇單位,原則上乙方不得擅自出售;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對外出售,否則乙方自一切經濟責任並不享受該單位佣金提成。

  5)委託期限內,乙方須派專案專案工作小組到現場銷售處處理有關銷售事宜,所派員工應統一著裝、言談舉止應優雅規範,以體現甲方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銷售人員的服務、交通費、工資、津貼及獎金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須負責對銷售人員進行銷售培訓和管理,乙方在交易中,如有因處理不當、錯誤引導或工作疏忽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或索償要求時,乙方須自負一切後果,並須對其員工的過錯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7)委託期限內,若乙方在約定的代理期限內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人民幣100,000.00)。

  9、甲方職責:

  1)甲方須與乙方合作準備銷售宣傳資料、推廣活動及制定整體營銷策略。若因甲方方面的原因(如工程質量糾紛、工程進度延遲等)而導致乙方策劃與銷售工作進度受阻,銷售時間順延。

  2)甲方須按合同支付到期應付的市調費、策劃費、銷售代理佣金與服務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一切用品,並承擔其費用。包括必需的辦公場地和售樓處、樣板房、模型、展板、辦公桌椅、售樓電話、必備文具及《價目表》、《購樓須知》、《樓宇平面圖》、《來電、來訪客戶登記表》、《物來推薦表》、《認購合同書》等到銷售物料(由乙方提供一切銷售文字的樣本)。但由乙方得前提供方案樣品,便於甲方製作。

  4)電話費由甲方承擔,購房直通車及司機由甲方負責落實,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若乙方入住甲方售方部後,甲方不委託乙方代理銷售而另行委託其他單位與個人或自行銷售,則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克整(人民幣100,000.00).在乙方已開始實施本專案銷售工作後,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視為甲方違約,則乙方除有權收取已售出(出租)單位的銷售佣金外,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人民幣100,000.00)作為賠償給乙方的違約金。

  10、合約終止:

  1)因戰爭和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代理期滿或住宅銷售完成95%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11、未盡事宜,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可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繁榮我國新聞事業,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就乙方在由乙方所主辦的_________________網(_________)上代理銷售甲方圖片之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天府圖片網上釋出銷售,甲方圖片。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選擇代理銷售的形式為:

  □獨家委託全面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媒體有償使用);

  □獨家委託代理網上銷售(甲方可以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紙質媒體有償使用,但必須在提供圖片時向乙方說明使用單位情況)。

  2.2 甲方選擇代理銷售圖片的提交方式為:

  □直接上傳;

  □e-mail傳送;

  □郵寄;

  □直接交送。

  2.3 甲方圖片必須具有獨立版權,並保證其真實性,如果因為版權或新聞真實性所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

  2.4 經甲方委託後,乙方可以進行甲方提供圖片的網上釋出和銷售,甲方不得擅自將此圖片提供給其他網站進行網上釋出。

  2.5 甲方有權利對自己委託交易的圖片的交易情況進行查詢。乙方經營甲方圖片時,一經成交應立即將成交結果(包括數量,價格,用途)通知甲方。

  2.6 交易結束後,乙方在收到交易收入的一個月之內與甲方結算。雙方按照扣除乙方營業稅後的收入分成,分成比例為:

  □獨家委託全面代理銷售:甲方60%,乙方40%;

  □獨家委託代理網上銷售:甲方40%,乙方60%。

  2.7 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上月應得稿費。

  2.8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許可權內獨立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越權經營,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乙方越權經營所得收入。

  2.9 乙方有責任透過必要的技術手段保護甲方委託經營的圖片的版權及其它合法權益。如發生的第三方侵權,對追討回的收入雙方應在扣除甲乙雙方為追究侵權責任過程中發生的必要費用後,按2.6款中所列明的比例進行分配。

  2.10 甲方收入原則上由甲方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交納稅款。甲方要求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時,乙方有義務代其代理相關手續,並向甲方提交稅單。

  2.11 甲方允許乙方出於促銷的目的,在印刷樣本,出版電子刊物,網路宣傳等方面使用甲方委託代理的圖片。乙方將透過對圖片的技術處理來保證其版權不受侵犯。

  3.協議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3.1 本協議生效期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2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滿或在延長期滿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3.3 除法律認可的不可抗力外,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4 協議條款的任何補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和理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4.其他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限屆滿,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要求,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4.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經過對方許可,甲方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銷售合同1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委託中介人幫助推銷________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受託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託銷售合同12

  委託方(甲方):

  被委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獨家委託乙方銷售甲方名下房產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的房屋(以下稱“該房屋”)委託乙方進行銷售。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樓層為_____,總層數為______;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為______,產權人:______,土地證編號為______;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房屋性質為______(以上均以產權證上登記為準)。該房屋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允許上市進行交易。甲方擁有對該房屋合法處分權,如甲方為代理人,應有該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授權。

  第二條委託銷售價格、委託方式及期限

  2.1雙方商定,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2.2上述委託銷售價格包含等稅費;包含______等附屬設施。

  2.3乙方承諾在合同生效後天內促成客戶以不低於上述委託價格與甲方達成交易,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乙方為此支付保證金______元,如果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則將該款項補償給甲方;若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推薦的客戶與甲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則甲方應於訂立該合同當日向乙方返還已收取保證金。

  2.4在上述期限內甲方不得自行銷售上述房屋,亦不得委託第三人進行銷售。在此期限內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本合同。

  2.5如果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售出該房屋,自代理期滿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未與乙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乙方亦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延遲辦理解約的),代理期自期滿之日起自動順延2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相應順延,且不作為乙方違約處理,該順延期內乙方將房屋售出的,甲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返還保證金並支付相應的代理服務費。

  2.6若最終銷售價格高出委託價格,雙方商定如下:

  第三條代理服務費

  在委託銷售期限內,乙方推薦的客戶與甲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則甲方應於訂立該合同當日,支付乙方中介代理費,數額為最終銷售價格的1%。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4.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甲方享有在房屋售出時收取相應款項的權利。

  4.1.2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未能提供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2.3條支付給甲方的保證金,甲方可不予返還。

  4.1.3為擔保本合同履行,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將如下證件及物品,暫時交由乙方在委託期限內保管:

  4.1.4當乙方推薦的客戶同意以不低於上述委託價格購買該房屋時,乙方有權代收客戶購房保證金,在乙方收取保證金並通知甲方後___個工作日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與乙方推薦的客戶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等同客戶意向金。

  4.1.5經甲方同意,最終銷售價格可以低於委託價格售出。

  4.2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乙方應履行甲方委託事宜,尋找意向客戶,促成乙方推薦的客戶與甲方最終達成交易。

  4.2.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大寫】,雙方約定保證金支付時間為______。

  4.2.3乙方在該房屋委託期間,不得出租該房屋。

  4.2.4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相關證件及物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證件及物品丟失或損毀的,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5.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為保證順利促成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客戶房屋買賣交易,保護其合法利益,甲方保證對如下事項做真實陳述,未做任何隱瞞:

  5.1.1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及欠繳稅費情況。

  5.1.2房屋不存在拆改現象,如做拆改,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5.1.3房屋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或扣押之情形。

  5.1.4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有權代表其他共有人簽署本合同。

  5.1.5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此房屋基本情況,不存在虛報房齡,隱瞞房屋質量問題及自殺、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5.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5.2.1乙方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設立。

  5.2.2乙方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

  6.1.1由於甲方人為原因,乙方未能帶領客戶順利看房。

  6.1.2由於甲方人為原因,導致乙方推薦的客戶不能順利購買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第三方自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以贈與等方式轉移該房屋所有權;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或透過其他中介成交;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與第三人成交;甲方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導致交易過戶手續無法繼續辦理。

  6.1.3甲方違背本合同第5.1條之陳述和保證,隱瞞足以影響乙方推薦的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因素。

  6.2甲方違約責任

  6.2.1如甲方有6.1.1的違約行為,甲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甲方應返還保證金,並向乙方支付數額相當於保證金的違約金。

  6.2.2如甲方有6.1.2和6.1.3的違約行為,甲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甲方應返還保證金,並向乙方支付數額相當於該房屋委託價格的3%的違約金。

  6.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

  6.3.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委託事宜的。

  6.3.2乙方在委託期限內擅自將房屋出租的。

  6.3.3乙方有違背本合同5.2約定之陳述與保證義務,做虛假陳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4乙方違約責任

  6.4.1如乙方有6.3.1和6.3.2的違約行為,乙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

  6.4.2如乙方有6.3.3的違約行為,乙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數額相當於該房屋委託價格的3%的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的結果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做出,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a)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b)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為代理人,則本合同自該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委託書送至乙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13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 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單集鎮商貿城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位於徐州市銅山縣單集鎮的單集農貿市場,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對該房產進行銷售,如有其他人銷售該房產,則銷售的房源均屬於乙方業績,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用為銷售總額的3%。

  三、 雙方約定銷售平均底價暫定為1400元/平方米,乙方銷售價格若高出此價格,則高出部分房價甲、乙雙方各得50%,如遇市場行情下滑需下調此銷售均價的,則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銷售底價,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四、 乙方可根據市場行情在平均底價1400元/平方米的基礎上上浮房價,如乙方出售的房價高於1400元/平方米,則雙方視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約定溢價部分由甲、乙雙方各得50%。

  五、 結算方式:佣金和溢價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給乙方,即乙方每銷售一套房子,可在購房款中將約定的購房總價的3%的佣金和溢價部分的50%的款項扣除後,將剩餘款項交於甲方財務記賬。

  六、 營銷支援:甲方需在乙方進場前支付10萬元的營銷啟動資金給乙方,作為甲方宣傳所用的廣告費用及外拓費用。

  七、 在銷售過程中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用、外拓費用及售樓處包裝辦公用品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售樓處的銷售人員費用及銷售經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銷售房產,則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撤場。

  八、 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價獎勵,或乙方未按雙方約定銷售房產,均視為違約,則違約方除需賠償另一方損失外,還需向另乙方支付3萬元的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銷售合同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委託乙方銷售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原則,本著誠實信用、雙方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委託銷售房屋資訊

  甲方將坐落於長沙市 區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的房屋委託給乙方進行銷售,並將與所銷售該房屋的相關權益證明的法律文書文字(包括但不限於原件、影印件、影印件等)的資料交付給乙方,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相關權益證明的法律文書文字合法有效。

  二、銷售委託期限

  本協議規定該房屋的銷售委託期限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乙方利用其銷售途徑推廣並銷售甲方委託的該房屋,直至本協議規定委託期限屆滿或該房屋在銷售委託期限內成功銷售為止。

  三、委託房屋的銷售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的保底銷售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2020000元整,人民幣大寫:貳佰零貳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委託銷售的佣金原則為:

  1、本協議服務期內該房屋的銷售佣金比例

  (1)於本協議服務期內,所委託之銷售物業銷售成功,在第三條保底的基礎上,該房屋成交總價的0.01%作為乙方的銷售佣金;

  (2)在第四條1—(1)款的基礎上,實現溢價的,其溢價部分甲方收取0.01%,乙方收取99.99%用於銷售團隊的服務獎勵。

  2、該房屋銷售成功的界定原則

  甲方與乙方所推薦的購買客戶透過網上競拍成功並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應款項,則視為乙方已經完成該房屋的銷售,甲方應向乙方計算及支付相應的銷售佣金。

  3、該房屋銷售佣金支付約定

  在該房屋透過司法拍賣法院退回款的三日內,甲方按已收入款額以本協議第四條計算並支付乙方的佣金。

  五、甲方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走法院司法拍賣流程,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繳納土地出讓金),若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對外宣傳的該房屋的資料及資訊都需要得到甲方的確認,並報之甲方備存。

  2、乙方需根據與甲方確定的該房屋相關事宜制訂銷售策略、銷售價格並開展相關銷售工作,為甲方推薦該房屋的購買客戶。

  七、合同終止與解除:

  1、該協議委託期限到期,則該協議自動解除。

  2、該協議委託期限內實現該房屋成功銷售並完成結傭後,則該協議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因甲、乙雙方中任中一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賠償損失之外,應雙倍賠償於對方因此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

  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協議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手續等導致協議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其它約定:

  1、甲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均被合法授權負責本次合作的對接工作,在合作期間雙方委託代理人達成一致的附屬檔案、簽收單、電子郵件、微信、簡訊記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者銀行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雙方可協商延後日期或取消本次合作,雙方均不承擔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3、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及費用嚴格保密,在沒有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將本合同內容透露給第三方,否則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最低不低於1000元,最高不超過100000元違約金)作為賠償。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函件的往來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以特快傳遞的方式郵寄,郵政機構投遞到該地址後被簽收、或無人簽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詳無法投遞等情形均視為送達對方,郵政機構的回執可作為有效的送達依據。

  5、以上責任及義務,雙方需嚴格遵守,違約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合同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本協議附件(如下,包含但不限於)具備與本協議文書同等的法律效益。

  1、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2、甲方的委託申明;

  3、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文書清單及附屬資料件;

  4、甲方需提供或證明的該房屋使用物件及費用結算的清單;

  5、甲方指定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資料。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申明

  (先生)鄭重申明,自茲證明坐落於 市 區 號 室,(建築面積 )的房屋的全部銷售事宜,現委託 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司進行全權處理,委託期截止日為 。

  特此申明

  委託人(簽章):

  20xx年 月 日

委託銷售合同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單位:________________

  代銷數量: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每件重量: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現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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