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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業局農業保險情況彙報

區農業局農業保險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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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業保險調研組:

  根據省廳關於開展農業保險調研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區開展農業保險情況彙報如下:

  一、xxxx區近幾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情況

  20xx年受災面積135443畝,成災面積130983畝,絕收面積7358畝;其中乾旱受災面積51380畝,風雹受災面積34894畝,凍害受災面積100549畝。共造成經濟損失7318.8萬元。20xx年發生較為嚴重的災害兩起,一是春旱全區水稻受災14480畝,玉米受災29858畝,洋芋受災14873畝,其它作物受災13972畝,共涉及11個村委會92個村民小組12362戶50500人,牲畜23759頭飲水困難;二是遭受強烈“倒春寒”加雨雪災害天氣,各種糧經作物受災面積147890畝,其中蠶豆68680畝,大麥36964畝,小麥14954畝,蔬菜12240畝,水果5170畝,其它作物6672畝,共造成經濟損失1536.8萬元;20xx年受災面積達20.33萬畝,共造成農經損失1267.6萬元。

  二、開展農業保險的存在的問題

  在開展農業保險過程中,結合我區實際,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為三高一低一難,風險高、成本高、費率高、參保率低、裁定難。

  風險高,這是農業保險的通病。農業保險的承保物件是有生命的動植物,面臨的風險種類繁多,各種自然災害、疫病等意外事故等都會導致損失。尤其是自然災害,使農業保險具有共變性,即在遭受較大規模的自然災害時,很多保險標的會同時受損,因此農業承保的風險不但發生的機率高,而且損失集中,覆蓋面大,賠付率也自然高於其他險種。

  成本高,這是農業保險的性質所決定的。農業保險的物件分佈在農村,而且種類繁多,保險公司假如要做大農業保險業務,勢必要招聘一些熟悉農業工作的專業人才,而且要求這些人能面向農民、面向農村宣傳一些關於保險的好處和有關業務知識。所以農業保險相對於其他保險來說成本較高,這也是國內有些保險公司儘管看到農業保險市場很大卻不敢輕易涉足的原因之一。

  費率高,這是與農業保險的賠付率高相符相成的。保險公司作為商業性企業,勢必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其根本目的,所以不可能在虧損的前提下來滿足農戶的低費率要求,而且與普通的財產保險相比,農業保險的費率也較難計算,相關資料需要較長時間的積累。

  參保率低,這是由現階段農業農村的實際決定的。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農業收入在農民收入中的比重也越來越小,大量的農民外出打工或開始經營二、三產業,所以農業保險在他們的心目中遠遠及不上人身財產保險來得重要;同時,許多地方的農民對參保有一種牴觸情緒,認為這是增加農民負擔的另一種形式或者說是保險公司賺錢的新花樣;再者從客觀上分析,農民收入低下,對農業保險的`支付能力有限,而且許多農民存在著僥倖心理,對保險的認識不夠,從而導致參保率低的局面。

  裁定難,這是農業保險的特殊性所決定的。農業保險的物件是有生命的動植物,一旦發生死亡,保險責任劃分比較困難,是因為自然災害、或疫病原因、或人為因素較難認定,必須要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專家認定才有效。同時,農民素質參差不齊,缺少相關保險知識,往往更加容易發生保險糾紛,因此保險公司在操作上也確有許多困難。

  三、對開展農業保險的意見建議

  1.必須有強大的扶持政策為支撐。從世界各地農業保險的成功例項看,政府的大力支援是農業保險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因此,必須建立符合我區實際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一是要對農民參保費用進行直接補助;二是出臺準強制性參保政策。凡是屬於農業保險範圍但是沒有參加保險的農戶,不能享受其他關於農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同時,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等,也不能享受政府的風險補助金;三是設立巨災風險資金。農業保險作為政策性保險,既要考慮農民利益,同時也要兼顧保險公司的承受能力。自然災害的發生有很大的不確定因素,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最怕發生巨災、大災,因此建議設立巨災風險資金。一旦發生巨災,保險公司賠付率超過一定比例,可以啟動巨災風險資金,由政府和保險公司按比例共同來承擔巨災帶來的風險,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的風險分擔機制;四是出臺以險養險政策。由於農業保險屬於政策性保險,相對來說盈利要低一些,因此,為了調動保險公司的積極性,政府可以把一些優良險种放在農業保險的範疇內;同時政府也可以要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車輛險、財產險放到承擔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參保;五是建立完善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首先政府有關部門要從源頭上做好服務工作,可以透過天氣預報、災害預測等為保險公司提供技術支援,要加強對各種自然災害和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和降低發生風險的機率;其次要發揮鄉鎮基層的力量,積極參與到宣傳發動和參保工作中來;再次,在具體的理賠過程中,政府要積極參與其中,起到充分協調作用。

  2.必須有較強的保險意識為前提。要使農業保險能夠象其它商業保險一樣能夠有強大的生命力,就必須使全社會都關注農業保險,特別是農民自身必須有較強的保險意識。要採取多種形式對農業保險的好處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宣傳,使大家明確開展農業保險工作是一件政府、農民和保險公司都可以達到共贏的好事,這項工作需要政府的大力提倡、保險公司的主動出擊和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對於政府來說,要加大對農業保險工作的重視力度,把它作為關注農業、關心農民的具體措施來抓,把它作為穩定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增強農業抵抗自然災害能力的一件大事來抓。對於農民來說,各級政府要透過舉辦技術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保險必要性的宣傳,從思想上解決“要我保”還是“我要保”的問題,使廣大農民切實轉變觀念,提高風險意識,增強自覺參保的意識。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要充分看到農業保險的市場潛力,不斷探索農業保險新機制。

  3.必須有健全的操作機制為動力。農業保險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雖然有政府的扶持政策作為支撐,但同時必須建立一套健全、靈活的操作機制,這也是農業保險能夠生存和發展的動力所在。

  4.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為保障。農業保險是政府實現對農業支援和保護的具體體現形式,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由於農業保險的特殊性,一般適用於各種商業保險的《保險法》不能適用於農業保險,因此必須加快農業保險立法,或者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規。要明確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的地位和作用,避免政府支援農業保險的隨意性,同時要明確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經營方式、機構設定、農民參與形式、再保險機制、監管機構等等,使政府透過法律手段調整農業保險利益各方的關係,引導農業保險在市場經濟的體制下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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