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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物管值班管理辦法

辦公樓物管值班管理辦法

辦公樓物管值班管理辦法1

  1、辦公樓安全管理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大樓內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辦公場所和管轄區域的安全。

  2、各部門要根據要求設定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每個房間都要指定一名負責人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透過明確分工,層層負責,確保安全。

  3、各部門領導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識,要提醒工作人員時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防患於未然。

  4、各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腳踏車、摩托車推上門前臺階,進入樓內。

  5、禁止亂倒垃圾、茶葉渣、一次性飯盒,禁止隨地吐痰、丟棄髒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廳、樓道內、樓梯上堆放物品。

  6、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樓內。

  7、嚴禁亂拉電源;下班時各部門最後離開的人員要關閉電源、空調以及電腦裝置,關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不準長明燈、長流水。

  8、不準私拉電線,嚴禁隨意開啟電源表箱,使用大功率電器需經批准,私自使用,從嚴處罰。嚴禁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9、不準在大樓牆壁上亂貼亂畫、亂釘亂掛,禁止踐踏花草,損壞樹木。

  10、嚴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準遲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崗、高聲喧譁、談天說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著整齊,禁止赤膊、著短褲、穿拖鞋進入樓內。

  12、加強大樓治安管理,下班期間工作人員進入樓內要嚴格登記,非大樓內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13、各部門在上班時間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來人員入室行盜,臨時離開辦公室及重要場所時要注意關門。

  14、檔案資料室及庫房等地嚴禁吸菸;在走廊抽菸要隨手熄滅菸頭,不得將菸蒂隨手扔進垃圾簍、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樓內使用明火和電爐。

  15、有現金往來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要將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將大宗現金存放在辦公樓內過夜。

  16、節假日除門衛、加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隨意到辦公樓,任何人員不得在大樓內會友、娛樂。

  17、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辦公樓物管值班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規範內部執行,結合辦公大樓大樓使用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樓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未經批准,各部門不得擅自調換、改建辦公用房。

  第三條:每位員工和出入辦公樓的所有人員,都應遵守本辦法,自覺維護樓內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條:辦公樓管理工作分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綜合辦公室委託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主要包括大樓外的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綠化、公用配套裝置的維修養護和大樓電梯以及垃圾清運。公司應與承擔外包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和其他相關職能單位簽訂協議,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使大樓始終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樓層所在部門負責,其責任範圍為大樓5層各辦公室內部辦公區域的衛生保潔、安全用電和消防措施;公共區域、會議室、領導辦公室的衛生保潔由綜合辦安排專人負責。

  第二章人員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樓一樓門廳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開門。大廳設立前臺,各樓層均設有監控攝像裝置,24小時開機。綜合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內安全保衛工作、保護監控設施,防止不良分子盜竊和破壞,確保辦公樓的`財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條:公司前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有權對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員進行詢問或查驗證件,非本公司員工,無約定和無公司內部員工帶領的,未徵得相關到訪部門人員核實,不得進入電梯,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條:內部員工當日加班,應於當日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週六、週日加班,應於週五下午3:00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國定假日加班,應於休假前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加班人員一律由公司一樓西側防盜門進出,並及時鎖好防盜門,保證安全。

  第三章財產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位員工出門辦事或下班後離開辦公室前應關好門窗,關閉電燈、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並鎖好辦公室,休假前應將印章、檔案等機要物品放入檔案櫃並加封管理。

  第十條:個人的現金、存摺、有價證券、現金支票、首飾等貴重物品和業務活動中收回的現金、銀行本票和匯票等,不得放在辦公室內,放在辦公室內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辦公樓地下車庫所停公務車輛應按指定的車位停放,並將車門和後備箱鎖好,關好車窗玻璃;其他車輛應服從管理,在指定地下車庫的車位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公司門口或亂停亂放,一經發現違規,辦公室將處於每輛車1000元的罰款。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應及時檢查辦公樓的安全情況,加強巡查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視情況分別向公司領導和上海船舶工業公司、當地派出所報告。遇突發性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避免或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條:財務處關門後應將110報警裝置開啟,開門前應及時解碼,防止誤報。同時嚴格執行財經管理制度,加強對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的管理。因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現金、有價證券和財務票據等被盜或丟失,應由當事人負責。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大樓內消防器材、電氣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維修和更換,確保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消防器材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移動。

  第十五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大樓,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線,不準在大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第十六條:綜合辦根據實際使用樓層情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條:辦公樓公共區域禁止吸菸,吸菸區設在辦公樓西面消防樓梯的窗邊。

  第五章安全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綜合辦公室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時,要及時報告給物業公司和上級公司。

  第十九條:疏散人員撤離辦公樓時必須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電梯撤離。物業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第二十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所有人員應迅速關閉各種電器裝置,關閉電源開關,拔掉電源插頭,根據消防常識積極開展自救。

  第二十一條:發生安全事故時,大樓內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綜合辦公室、

  消防部門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第六章衛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樓層指定位置,由保潔人員定時統一清理。所有人員要自覺維護辦公室及其周圍的衛生,不得亂丟菸頭、紙屑,嚴禁隨地吐痰。應儘量不要將茶水、咖啡、湯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灑落,應及時清理乾淨。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潔;廢棄物應投放到垃圾桶內,保持地面清潔;不得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第二十四條: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內牆壁和樓道等公共區域擅自張貼字畫,不得在牆壁、門窗或電梯內貼上廣告,不得在大樓地面上錘砸有損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條:辦公樓大廳、走廊、公共區域、會議室的盆景綠化擺放由綜合辦公室委託相關綠化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由綠化單位負責,其他人不得將其移動別處。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辦公樓內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在辦公室內喝酒、打鬧。

  第七章節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最後一名員工離開辦公室,應將本部門門口的樓層走道等公用區域電燈關閉,各樓層最後一名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將本樓層所有走道電燈關閉。

  第二十八條:大樓空調根據環境溫度情況定時控制開放。冬季環境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溫低於15℃開放,夏季根據氣象預報最高氣溫大於25℃時開放。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要教育員工愛司如家,勤儉節約,反對浪費。

  第八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對以上各項條款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權制止、糾正、記錄和報告。

  第三十一條:有關記錄將作為年終量化考核依據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辦公樓物管值班管理辦法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範、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衛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除吸菸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菸。

  第九條大樓內設施、裝置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處(簡稱通訊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路、通訊線路。

  第十一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裝置、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溼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裝置間。

  第十五條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乾淨無汙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裝置關閉。

  第十八條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精心佈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櫃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辦公資料、檔案、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櫃,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大樓內所有辦公傢俱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由高新物業統一佈置。

  第二十四條嚴禁擅自佔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汙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關於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稽核後,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檯辦理訪客卡領取和登出手續。

  第二十七條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各類辦公傢俱、辦公裝置(行動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准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並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透過反覆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佔用會議室。

  第六章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範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於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衛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戶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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