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混凝土購銷合同

混凝土購銷合同

混凝土購銷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混凝土購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10600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坍落度(cm)

  數量(m3)

  單價(元/m3)

  工地輸送方式

  備註

  (特種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計金額(人民幣):

  補充說明:

  1、以上單價已含稅;

  2、以上單價不否含泵送費;

  3、其它:以上單價包已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2車,且平均欠量大於3%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2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排程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3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90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效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排程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次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餘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裝置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裝置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叄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_____供方(蓋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