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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最佳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資訊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計程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洩漏以及汙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透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資訊: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資訊;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資訊;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資訊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資訊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式及內容

  5.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洩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援。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絡,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裝置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裝置(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裝置,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裝置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洩漏,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洩露、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李繼錄

  副隊長: 吳曉晨

  隊員:第一組:邢彥宏周炳宏劉錦飛丁大偉柳安蘇維正華凌霄 吳建新 何亞龍王世澤 杜立喬橋劉錦業張良孝許廣德。

  第二組:李海瑞何永祥劉海宏賈志遠楊虎鄭玉斌劉春雷冀濤鄭建國黃國錄詹升海李樹金楊偉。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透過對監測資訊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稽核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一、總則

  l、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 電話: 。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排程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透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裝置、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裝置,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企業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企業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企業領導提出,以便企業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定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裝置

  1、通訊裝置: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絡、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礦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1.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1.組織領導:組長:作業長 副組長:副作業長

  成員:職能人員、各班長

  責任單位:檢修一區

  責任人、指揮:作業長

  報告:當班值班、檢修人員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2.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裝置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作業區領導、礦排程,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礦排程彙報,礦排程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2.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作業長、礦排程,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2.4.若發生洩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先關閉氣源,在實施搶救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搶救,救援人員若感覺自己呼吸困難應立即撤離,更換人員。待救護人員到達後送醫院搶救。

  2.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裝置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2.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2.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專案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專案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專案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專案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裝置、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線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線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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