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教師> 教師考勤制度

教師考勤制度

教師考勤制度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師考勤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考勤制度1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校長,按周彙總填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與7:30到校,蹲班老師與7:40到校、其餘教師必須於7:50前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11:30後。

  下午:值日領導、值周教師於1:30到校,蹲班老師於1:40到校,其餘教師於2:00前需準時到校;簽退時間需在5:30後。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由教導安排。 ◆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培優扶困、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半天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發給滿勤獎20元;5次內(含5次)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6—10

  次內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2元;10次以上每遲到、早退1次從滿勤獎中扣5元;有到校未簽到、簽退者視為遲到、早退。

  2、事假每月為3次,超過3次,每次扣2元。

  3、曠課一節扣10元,每月曠課達2節取消當月滿勤獎金;同班語文、數學教師曠課時,搭班數學、語文教師應主動頂課(跨班課程由教導安排),未主動頂課的搭班教師或不服從值日領導安排的教師每節課扣5元,每月達4節課取消當月滿勤獎金。

  4、嚴禁在工作時間內進行下象棋、打撲克、玩遊戲等非業務性及其他娛樂活動,檢查發現一次扣10元。

  5、凡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若必須請假,按下列規定執行(並報校長審批)。

  1).例會、升旗遲到早退扣1元,因故請假扣2元,無故缺席扣5元。

  2).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無故缺席視為曠課一節,扣10元。

  3).校性活動,如:文藝匯演,慶祝大會,開學典禮,結業典禮、教研活動等大型集會,視為上課。

  6、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者自負,並追究值日領導相應責任。

  7、請假待遇及曠工處理辦法,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辦理。

  五、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教師考勤制度2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並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籤。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後再籤,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准並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於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並按照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於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並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八、其他規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併發全勤獎50元。

教師考勤制度3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對教職工考勤做如下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幹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集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週末統計考勤結果並上牆公佈,月底彙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下午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並無請假手續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己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外再倒扣一節。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培訓學校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時應先經教務主任簽字後,再按隸屬關係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准。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准。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校長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准。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係批准後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集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並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准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手續同請假手續)。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教師考勤制度4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 考勤內容

  1、 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 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 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情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必須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 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於8點到9點必須簽到。有第一節課的於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必須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後。

  2、衛生值日教師必須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課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必須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必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責任。

  4、值日教師不負責責任,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五、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六、關於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教師考勤制度5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週5天,每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下午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於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以上(含一節)視為曠課,曠課1節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週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況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定

  1、婚假:(1)不符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2)符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鑑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教師考勤制度6

  為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為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後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並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准假後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並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一週),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物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物件,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為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稽核,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透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為準。

教師考勤制度7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辦法

  1、學校實行教師簽到制度。值日領導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校長,周彙總表於下週工作例會公佈。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全體教師必須於8:00前準時到校。 下午:全體教師於預備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三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期間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師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8、教師因公(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五、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六、本制度從次日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教師考勤制度8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範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於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准;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准;但請假結束,教師應儘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②請假不夠半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捨。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並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教師考勤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