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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

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1

  為進一步規範教師外出學習心得彙報,提高教師學習的針對性、實效性,提升反思力、總結力,積澱學校文化,結合程校長在學習彙報會上提出的要求,現將外出學習彙報事項做出如下要求:

  1、學習要求:參加外出學習的教師,既要認真學習、做好筆記及相關影像等資料的記錄與收集,更要注意學習的反思,結合自身實際,注重學習與反思的結合、學習與實際的結合、學習與實踐的結合。

  2、心得撰寫要求:外出學習後,根據所學及感悟,結合自身實際,必須認真撰寫有價值的心得體會,具體格式包括以下三部分:

  (1)為什麼:主要包括學習的背景、目的、原因及學習動機。

  (2)是什麼:主要包括學習過程中的精彩片段回放、名家名師的先進理念及好的方法、有價值的先進文化等。

  (3)怎麼做:主要包括學習後的感悟、工作學習努力的方向或打算、個人的行動計劃、個人成長的計劃等。(此部分是重點)

  注:以上格式作為學校外出學習後彙報的.標準格式,學校鼓勵教師在此基礎上有所超越,鼓勵撰寫教育敘事、教育論文等高一層學習成果。

  3、彙報要求:

  (1)彙報時結合自己撰寫的學習心得,形象生動地向在校教師分享自己的學習體會,做到圖文並茂、有圖有真相,儘量做到讓聆聽者也聽有所獲。

  (2)彙報結束後將自己的學習心得體會和彙報課件交學校統一留存,學校根據稿件質量及價值,選擇出版文化集。

  本通知自即日起實施。

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2

  為規範學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學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資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籌考慮,由教研處安排並登記。

  2.教師外出學習時,須提前調好課並帶調課單向教務處彙報,以便於教務處常規檢查。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並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5.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後一週內將學習情況向學校進行彙報,並上交一篇心得體會、一張圖片等資料(上交對口處室)。學校再安排合適時間透過彙報課或講座等形式傳達學習精神,使全體教師瞭解教育教學新動態。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回校後,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交流彙報、材料上交後,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到學校總務處報銷有關費用。

  8.學校儘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奉獻,愛學習,師德高,能力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幹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制度3

  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規範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特制定教師外學習、培訓及彙報制度:

  1、外出學習、培訓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由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同意,教導處安排,全體教師必須服從大局,珍惜每次學習機會。

  2、優先派遣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奉獻,愛學習,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強的,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教研活動的中青年教師參加。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所任課程必須由自己與相關年級、學科的教師協商調課,一天內由本人安排課時,上報教務處登記;一天以上由學校安排代課。

  4、各級學會或者協會通知會員參加的相關業務活動,視具體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參加,課程按外出學習規定執行;學校沒有同意的,按曠課處理。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後應及時將學習情況進行彙報。透過彙報課、講座等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資訊、使全體教師瞭解新動態。具體彙報方式安排如下: 凡參加國家、省、市級或縣級兩天及以上聽課學習的教師,回校後必須向年級組或教研大組的老師反饋學習、聽課情況(幾位老師同時參加同一活動,推薦一位或幾位老師進行彙報),並將彙報材料、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上交教導處存檔,聽課的教師推薦一位或幾位必須上一節彙報課。凡參加千課萬人聽課的教師,必須上交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同時上一節彙報課,出差報銷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內。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並積極參加與交流討論。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碟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後,方可報銷。

  9、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10、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按時返回學校,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彙報(包括彙報課)、上交材料和學習培訓登記表後,由教務處主管領導證明、校長簽字,到總務處報銷。

  11、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如有非常特殊情況,教師不能按時參加活動,應提前上報教導處,以便應急調整,否則以曠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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