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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

【精】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

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1

  專業實踐是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充分的、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為保證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實踐教學質量,切實提升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職業能力和素養,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xx】1號)的檔案精神,特制訂本暫行計劃。

  一、專業實踐時間

  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不少於半年的專業實踐,應屆本科畢業生考取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時間不少於一年。研究生原則上應在完成全部課程學習計劃後方可進入專業實踐階段。

  二、專業實踐組織實施

  專業實踐工作可實行“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專業實踐與學位論文工作”相結合的原則,採取以下幾種方式靈活進行:

  1、充分發揮校外合作導師的指導作用,利用企事業的科研資源,由校外合作導師負責安排相應的專業實踐環節。

  2、研究生結合本人的就業去向,自行聯絡有實踐條件的企業單位。

  3、依託學校與企業建立的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由二級學院統一安排到企業進行專業實踐。

  研究生應於第一學期結束前與導師一起制訂並填寫《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計劃表》(簡稱“專業實踐計劃表”)。研究生應將“專業實踐計劃表”及時報學位點所屬二級學院,由二級學院彙總後報研究生處備案。

  三、專業實踐考核

  專業實踐活動結束後,二級單位應組織進行專業實踐考核,研究生填寫《廣東藥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報告書》,撰寫3000字左右的專業實踐總結。

  專業實踐環節是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研究生不參加專業實踐或專業實踐考核未透過,不得申請畢業和學位論文答辯。

  四、專業實踐管理

  二級單位和指導教師應高度重視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工作,二級單位應成立專業實踐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業實踐管理工作,並根據本計劃及專業類別或領域特點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在專業實踐期間,培養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專業實踐全過程的指導、服務和監控。加強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本計劃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六、本計劃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2

  為使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實踐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切實有效地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過程實施全過程管理,確保專業實踐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實踐保障

  各學院(部)要推進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與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的'緊密聯絡,積極探索人才培養的供需互動機制,主動與企業單位建立多種形式的聯絡,努力建立校外聯合培養基地和專業實踐培養基地,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行專業實踐提供長效和穩定的實踐平臺。

  二、專業實踐時間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於半年的實踐教學,可採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實踐教學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年。

  三、專業實踐組織

  專業實踐的組織工作應貫徹和體現“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專業實踐與論文工作”相結合、“專業實踐內容體現研究生水平”的原則,可採取以下幾種方式靈活進行。

  1、依託於學校、學院(部)建立的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專業實踐基地,由學院(部)統一組織和選派學生去企業進行專業實踐。

  2、由校內導師結合自己所承擔的與企業合作的科研課題,安排研究生的專業實踐環節。

  3、依託於校內研究所、實踐平臺,安排研究生的專業實踐環節。

  4、研究生結合本人的學位論文選題和就業去向,自行聯絡企業實踐單位。

  四、專業實踐要求

  專業實踐是指為完成學位論文、課題研究,依託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或企業的科研平臺,帶著專業課題進行課題研究,可與工作相結合。對進入實踐的企業要具備進行課題研究的條件,有專門的指導教師進行課題研究指導。

  專業學位研究生應與校內導師一起制訂並填寫《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表》(簡稱“專業實踐計劃表”),交各培養學院(部)稽核,培養學院在20xx年6月28日前將學生個人《專業實踐計劃表》及其彙總表交到研究生學院培養辦。

  20xx級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外出專業實踐應提交的材料:

  1、專業實踐計劃表5份(研究生學院、培養學院、校內導師、校外導師和學生各1份);

  2、校外導師聘任申請表3份(培養學院、校外導師和學生各1份);

  3、外出實踐承諾書4份(研究生學院、培養學院、導師和學生各1份);

  4、專業實踐行為公約2份(培養學院和學生各1份);

  請各學院在6月28日前落實好20xx級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實習單位。督促學生按時提交相關材料,以免影響如期畢業。

  五、專業實踐考核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環節的考核採用學分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應學分。

  在專業實踐活動結束後,填寫《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總結報告》(簡稱“專業實踐總結報告”),總結報告不得少於5000字。校內外指導教師應根據研究生的現場實踐工作量、綜合表現及實踐單位的反饋意見等,採用五級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評定成績,及格及以上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

  專業實踐開始時間從研究生學院收到《專業實踐計劃表》的時間算起,結束時間按《專業實踐總結報告》上實踐單位簽字蓋章的時間計算,專業實踐時間未達到規定時間者則該門課程成績不合格。不參加專業實踐或專業實踐考核不合格(含重修)的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請各培養學院將20xx級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實踐總結報告》及網上提交成績後的正式成績單在6月28日前交到研究生學院培養辦,如有提前畢業的學生,請在答辯前提交專業實踐成績。

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3

  1.實踐形式

  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在履行專業實踐申請程式後,以碩士研究生身份進入學院指定的實踐基地完成至少6各月的設計實踐,並結合實踐內容開展課題研究和論文工作。

  2.時間安排

  第二學年,本年度時間為20xx年8月-20xx年1月

  3.專業實踐基地

  專業實踐按學院實際情況可採取以下兩種方式靈活進行:

  方式一:有導師結合自身所承擔的科研與工程設計實踐課題,按安排學生的專業實踐環節,需具有甲級資質的設計院。

  方式二:到學校與政府相關部門、學校與企業聯合共建的專業實踐基地進行實習。

  學生根據自身實踐安排填寫::《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並於20xx年6月25日之前交至教務辦公室。

  4.校外導師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有責任感和事業心,能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能認真履行聯合導師職責,有充足的精力投入研究生指導;

  (2)具有高階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原則上應為職業註冊師,且具有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或較強的工作實踐能力;

  (3)主持過科學研究或大型專案。

  論文完成人可採用工程設計、工程應用研究等形式提交學位論文,同時提交相關成果。

  5.實踐過程管理

  (1)在外實習的專業型研究生應在實習期間認真積極地投入設計實踐;

  (2)研究生在實習期間服從校外導師的工作安排,同時應該保持同校內外導師的聯絡;

  (3)在實習期間內填寫:::《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個人專業實踐登記表》、《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個人專業實踐總結報告》(不少於5000字)、《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登記表》,以上表格在實習結束後與成果已同提交。

  (4)實習期間要求提交的成果:

  1、每兩個月一次的實習小結,共三份(需及時寄給校內導師),小結內容包括工作內容、完成情況、存在問題、收穫體會、個人表現等等,要求實事求是,並請設計單位聯合導師簽名認可;

  2、工作筆記,主要內容:參與專案名稱、規模、工作內容、設計階段,如何分工、協調,本人承擔的具體任務,執行情況,遇到的問題,最終的解決計劃,有何體會等等;

  3、實習總結(不少於5000字);

  4、《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評定表》(加蓋公章);

  5、設計實踐成果(A4成冊和光碟資料)。

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4

  根據研究生院指示,我院現開始安排20xx級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申報工作,導師須與實踐輔導教師聯合指導工程碩士制定個人專業實踐計劃,請各位同學於7月5日下班前將《專業實踐計劃書》(附件一)、專業實踐安排彙總表(附件六)電子版發至郵箱:XXX。同時,將列印稿交至土木館1201辦公室教務員孫怡嘉老師處存檔備查。注:若不及時上交,過時則不予接收,若無《專業實踐計劃書》,則專業實踐成績不予透過。

  專業實踐相關要求及具體實施計劃如下:

  1、專業實踐時間

  不少於半年,原則上最長不超過一年。

  2、專業實踐方式及要求

  專業實踐的方式應體現“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校內實踐和現場實踐”相結合、“專業實踐與論文工作”相結合的原則,可靈活選擇以下方式:

  (1)、結合導師具有工程實踐背景的科研課題進行專業實踐。實踐輔導教師,可以是導師本人或其他教師。

  (2)、依託校內實驗室、實踐平臺,由學院統一組織學生進行專業實踐。實踐輔導教師由實驗室或實踐平臺指派。

  (3)、進入校企聯合實踐基地進行專業實踐。實踐輔導教師由學院和實踐單位分別指派。

  (4)、學生結合本人的就業去向,自行聯絡實踐單位進行專業實踐。實踐輔導教師由實踐單位指派。

  無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專業實踐,導師均為指導學生專業實踐的責任教師,負責與實踐輔導教師共同制定實踐計劃,及時瞭解、掌握學生實踐進展情況,是學校與學生溝通聯絡的紐帶。

  3、專業實踐計劃

  工程碩士專業實踐計劃由導師與輔導教師共同指導學生制定,包括實踐目標、實踐內容、實踐進度、預期成果等。具體要求見附件一。

  4、專業實踐考核

  (1)、工程碩士專業實踐考核以執業能力評價為準繩,參照執業工程師(特別是相關的註冊工程師)的考核內容和要求,擬定相應考核指標體系,可採取以下形式:

  鼓勵學生參加相關行業的執業資格考試。對於在培養期間透過某一國家規定的執業(註冊)工程師考試的工程碩士,實踐成績為“優秀”或“良好”。

  各學院組織由專家、導師、實踐輔導教師組成的專家組對專業實踐進行考核。學生在專業實踐報告會上彙報專業實踐工作,展示專業實踐成果,回答專家組提問。專家組根據學生的實踐工作量、綜合表現、實踐成果及實踐基地的反饋意見等,按“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評定成績。

  (2)、實踐考核成績記入《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登記表》(附件二)。成績為及格及以上的學生方可獲得實踐學分。

  5、專業實踐資料存檔

  學生專業實踐結束後兩週內須將以下材料提交所在學院:

  (1)《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登記表》(附件三)。

  (2)專業實踐總結報告(附件四),具體字數要求學院屆時將統一制定並下達。

  由學院將《計劃書》、《考核登記表》及上述材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

  6、專業實踐安全

  學生在專業實踐期間必須注意人身安全。無論以何種形式進行專業實踐,學生都是主體,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對有組織進入校外簽約實踐基地進行專業實踐的學生,由學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跟隨導師專案或自行聯絡外出專業實踐,由導師或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必須簽訂《西南交通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專業實踐安全責任書》(見附件五)。

研究生專業實踐計劃5

  專業實踐是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學環節,充分的、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請認真做好實踐計劃。

  一、實踐要求

  鼓勵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到中小學,結合學習實際和教育背景。可採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保證不少於半年的專業實踐,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專業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年。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選題及研究內容應來源於專業實踐。

  研究生應於第二學期末提交該實踐計劃,並嚴格按照計劃執行。如有變動,須重新申請。

  二、組織落實

  專業實踐由培養院系統一安排。

  三、時間安排

  專業實踐一般應安排在第三學期初開始至答辯前結束。

  四、考核方式

  每位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專業實踐完成後,應認真填寫《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總結報告》。經稽核透過者獲得8學分,未透過者須補修該環節,否則不記載學分,不得參加論文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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