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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總 說 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範農業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農業企業,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隸屬於各部門、各單位的農業企業以及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所屬的單獨核算的工業、商品流通業、運輸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單位。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可參照本制度設計的格式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利潤分配表和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主管財政機關、主管部門和開戶銀行。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數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1 短期投資

  5 112 應收票據

  6 113 應收帳款

  7 114 壞帳準備

  8 116 應收家庭農場款

  9 118 內部往來

  10 119 其他應收款

  11 121 材料採購

  12 123 原材料

  13 128 農用材料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異

  16 132 在途商品

  17 133 庫存商品

  18 134 商品進銷差價

  19 136 幼畜及育肥畜

  20 137 產成品

  21 139 待攤費用

  22 141 長期投資

  23 151 固定資產

  24 155 累計折舊

  25 156 固定資產清理

  26 159 在建工程

  27 161 無形資產

  28 171 遞延資產

  29 18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應付票據

  32 203 應付帳款

  33 204 應付家庭農場款

  34 205 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

  35 206 專項應付款

  36 209 其他應付款

  37 211 應付工資

  38 214 應付福利費

  39 221 應交稅金

  40 222 應交包乾利潤

  41 223 應付利潤

  42 229 其他應交款

  43 231 預提費用

  44 241 長期借款

  45 251 應付債券

  46 261 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7 301 實收資本

  48 311 資本公積

  49 313 盈餘公積

  50 321 本年利潤

  51 322 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

  52 401 農業生產成本

  53 411 工業生產成本

  54 421 運輸成本

  55 431 施工成本

  56 441 輔助生產成本

  57 450 製造費用

  五、損益類

  58 501 營業收入

  59 502 營業成本

  60 503 營業費用

  61 504 營業稅金及附加

  62 511 其他業務收入

  63 512 其他業務支出

  64 521 管理費用

  65 522 財務費用

  66 531 投資收益

  67 541 營業外收入

  68 542 營業外支出

  附註: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或合併:

  1.企業內部所屬單位實行單獨核算的,企業可增設“撥付所屬資金”科目;所屬單獨核算單位可增設“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3.企業內部週轉使用的備用金,可增設“備用金”科目。

  4.預收、預付帳款較多的企業,可增設“預付帳款”科目和“預付帳款”科目。

  5.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材料採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增設“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貨的企業,可增設“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

  7.採用計劃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核算的企業,可增設“產品成本差異”科目。

  8.企業如發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可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9.企業可將“農業生產成本”科目分為“農業生產成本”、“林業生產成本”、“畜牧業生產成本”、“漁業生產成本”、“副業生產成本”、“機械作業成本”等六個科目。

  10.還有未包括在會計科目表範圍內的其他資產、其他負債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略)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農會01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年末的資產、負債和投資人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各專案的“年初數”,應根據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中各專案的年末數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各個專案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的不一致,應將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名專案的名稱和期末數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並在年度會計報表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三、本表各專案的“期末數”,應根據各有關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各專案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專案,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等貨幣資金的期末餘額合計數,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專案,反映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應收票據”專案,反映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專案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專案,反映企業因銷售產品、商品、材料和提供勞務、服務以及辦理工程結算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或應向接受勞務、服務單位收取的帳款,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餘額合計填列。如為借方餘額,以“-”號表示。

  5.“壞帳準備”專案,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預付帳款”專案,反映企業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貨款,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中所屬有關明細科目的借方餘額合計填列。

  7.“應收家庭農場款”專案,反映企業應向家庭農場收取的各種款項及暫付款項,應根據“應收家庭農場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其它應收款”專案,反映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應收家庭農場款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編制彙總會計報表時,“內部往來”專案相抵後的借方差額,在本專案內填列。

  9.“存貨”專案,反映期末結存在途的、在庫的和正在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材料採購”、“原材料”、“農用材料”、“庫存商品”、“在途商品”、“商品進銷差價”、“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產成品”、“幼畜及育肥畜”和生產成本類科目的期末餘額計算填列。

  10.“待攤費用”專案,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餘額在本專案內反映;增設“外匯價差”科目的企業,該專案如有借方餘額,也在本專案內反映。

  11.“待處理流動資產淨損失”專案,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准轉銷或作其他處理的流動資產盈虧、毀損扣除盤盈後的淨損失,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其他流動資產”專案,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專案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實際成本,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長期投資”專案,反映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長期投資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債券在流動資產類下“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專案單獨反映。本專案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後的數額填列。

  14.“固定資產原價”專案和“累計折舊”專案,反映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確定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並應在本表下端另行反映。這兩個專案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同時,應計算出固定資產淨值,在“固定資產淨值”專案內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專案,反映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淨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金額填列。如為貸方餘額,本專案數字應以“-”號表示。

  16.“在建工程”專案,反映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裝置價值,未完建築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築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安裝工程的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經濟林木投產前累計發生的費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支出和以工代賑工程建成前所發生的費用等。本專案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7.“待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專案,反映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尚待批准核銷或作其他處理的固定資產的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後的淨損失。本專案應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8.“無形資產”專案,反映企業期末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扣除攤銷後的淨額,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9.“遞延資產”專案,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土地開發費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應根據“遞延資產”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0.“其他長期資產”專案,反映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21.“短期借款”專案,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下的各種借款,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應付票據”專案,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等開出的、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3.“應付帳款”專案,反映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的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合計填列。

  24.“預收帳款”專案,反映企業向購貨單位預收的貨款,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貸方餘額合計填列。

  25.“應付家庭農場款”專案,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暫收家庭農場的各種款項,應根據“應付家庭農場款”科目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26.“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專案,反映家庭農場按合同規定,應向企業上交利潤和各項費用等款項,應根據“待轉家庭農場上交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7.“專項應付款”專案,反映企業由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項用途的各項撥款,包括政策性社會性支出撥款、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和以工代賑購貨券等,應根據“專項應付款”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本專案數字應以“-”號填列。

  28.“其他應付款”專案,反映企業所有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在編制彙總會計報表時,“內部往來”專案相抵後的貸方差額,在本專案內填列。

  29.“應付工資”專案,反映企業期末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30.“應付福利費”專案,反映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及家庭農場上交的福利費的期末餘額,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應以“-”號填列。

  31.“未交稅金”專案,反映企業期末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餘額填列(多交數以“-”號表示)。

  32.“未交包乾利潤”專案,反映實行財務包乾辦法的企業,期末應交未交包乾利潤,應根據“應交包乾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3.“未付利潤”專案,反映企業應支付給投資者及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利潤,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4.“其他未交款”專案,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除稅金、包乾利潤、應付未付利潤以外的各種款項,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餘額填列(多交數以“-”號填列)。

  35.“預提費用”專案,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36.“其他流動負債”專案,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7.“長期借款”專案,反映企業借入的尚未歸還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8.“應付債券”專案,反映企業發行的尚未償還的各種債券的本息,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9.“長期應付款”專案,反映企業期末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如在採用補償貿易方式下引進國外裝置,尚未歸還外商的裝置價款;在融資租賃方式下,企業應付未付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本專案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0.“其他長期負債”專案,反映除以上長期負債專案以外的長期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上述長期負債各專案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在本表流動負債類下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專案內另行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專案均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的餘額填列。

  41.“實收資本”專案,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2.“資本公積”專案,反映企業“資本公積”期末的餘額,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3.“盈餘公積”專案,反映企業“盈餘公積”期末的餘額,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44.“未分配利潤”專案,反映企業尚未分配利潤,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餘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專案內以“-”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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