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事業單位合同

事業單位合同

事業單位合同範文十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事業單位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會計聘用合同 ·學校聘用合同 ·聘用保安合同 ·銷售聘用合同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____條___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____)條(___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2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生)

  用 人 單 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

  生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住 二、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民族

  聯絡電話(家) (手機)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合同。

事業單位合同 篇3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資訊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幹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後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後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事業單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第_____條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第(______)條(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事業單位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說明:

  1.本樣式適用於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性質的安置單位;

  2.合同相關內容由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與相應人員協商確定。

  甲方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戶籍型別(城鎮、農村):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具體要求以單位內部管理規範和崗位協議書為準。

  第四條 甲方將乙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進行管理。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違規違紀。

  第五條 乙方月工資由甲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進行測算,其支付專案 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所涉及的專案 執行。乙方的工資調整: 1.由甲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調資政策相應進行調整;2.比照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晉升技術等級的條件,由乙方自行申報並透過縣人力社保局技能鑑定中心組織的培訓且考試合格,經相關機構認定其技術等級後,甲方按照其相應的技術等級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對應調整落實其工資待遇 .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其他法定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 參照同等條件的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待遇執行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二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基數;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計算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方式發放。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除因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和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3)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轎車______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第_________條___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第(_________)條(___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