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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計劃書

保險計劃書

保險計劃書1

  一份優質的保險計劃書的產生,是公司綜合優勢和業務員個人優秀素質的結晶,從業務員本人來講,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努力熟悉保險理論知識和本公司的險種條款內容。

  (二)充分做好市場調研和市場細分,準確把握客戶的保險需求。

  (三)掌握必要的營銷學知識和技巧,並靈活運用於計劃書的寫作之中。

  (四)文風、語言恰當,形式美觀。

  (1)樸素、實在。要以理喻人,以真情實意動人,切忌矯揉造作,花裡胡哨,華而不實。

  (2)周嚴、準確。反映事理要科學、合乎情理。每個詞、每句話都必須真實確切地反映客觀事物,關鍵、要害處必須有肯定的屬性、明確的含義和質的規定性,不能產生歧義或漏洞。

  (3)深入淺出。善於把複雜的保險理論和術語,用客戶易於理解的語言和方式來表述。

  (4)語言要得體。注意根據不同的物件運用合適的語言,譬如面向城市的客戶和麵向農村的客戶,在用語上就須有所區別。

  (5)製作形式要精緻、美觀。精美的外觀形式既體現公司的實力,又展示了業務員精心的服務態度和對客戶的尊重。同時,精美的外觀形式也有助於內容的提升,增加客戶的好感。

  (6)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客戶至上、真誠服務,不能做虛假誤導和承諾。

  保險計劃書主要特點

  (一)保險計劃書和一般工作計劃既有聯絡又有區別。

  一般工作計劃除了通常運用“計劃”這一文體名稱外,還包括規劃、方案、設想、安排、打算、工作意見、工作要點等帶有計劃性質的文體,它們屬於計劃的一些別稱。一般工作計劃同保險計劃書既有聯絡又有區別。

  從相同點看,保險計劃書顯然也屬於計劃類文體,具有這類文體的基本屬性,譬如具有前瞻性、科學性和表達上的條理性、明瞭性等特點,必須緊扣“目標、措施、步驟”這些制定計劃的三要素來做文章。

  從相異處看,一是保險計劃書和一般工作計劃的出發點、著眼點與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一般工作計劃大多是作者為自己所寫,表述的角度是第一人稱;而保險計劃書則是作者為對方(客戶)而寫,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換位思考,替對方量體裁衣,表述時時而用第二人稱,時而用第_人稱。二是保險計劃書在三要素的具體涵義上,與一般工作計劃所涉及的內容是大相徑庭的。保險計劃書所涉及的目標、措施、步驟具有鮮明的專業特徵,是不能按照寫作一般工作計劃時所理解的“目標、措施、步驟”的涵義,去生搬硬套的。

  (二)保險計劃書具有產品說明書和投標書的某些功能。

  作為對保險瞭解不多的客戶,接觸有關的保險系列產品時,通常會覺得繁瑣、複雜,難得要領。

  保險計劃書能針對客戶的保險需求,將保險產品的要髓簡而化之,起到去枝葉留主幹,化複雜為簡單的作用,從而使客戶易於理解和接受。從這個意義看,保險計劃書具有類似產品說明書的功能。

  但保險計劃書不可完全取代產品說明書和險種條款,就象學生用的複習指導書不能取代教材一樣。

  保險從業人員除了運用保險計劃書向客戶提示要髓和框架,也一定要求客戶進一步地透過相關的產品說明書、險種條款來了解具體細則,瞭解相關的權利、義務等規定,避免客戶的誤解。

  由於保險市場競爭的存在,客戶可以對多家公司提供的不同保險方案進行選擇,甚至面臨同一公司不同業務員推介的不同方案的選擇。這些不同方案之間的競爭,就帶有某種程度上的競標性質,最終獲選取決於誰的方案最科學、最完備、最優惠、最有利於客戶。可見,保險計劃書實際上還具有投標書的功能。

保險計劃書2

  古人日:“水無定態,文無常式”。是說文章在結構、寫法上沒有什麼絕對不變的公式、模式,應根據主旨的需要、材料的特點和閱讀物件的不同等酌情把握。但古人又云:“定體則無,大體須有”。是說文章在結構、寫法上雖無絕對的公式、模式可循,但大致的規律還是必須遵循的,這在應用文的寫作中尤為突出。應用文各文種在結構、寫法上通常體現為某種程度的程式化、模式化,這些習慣性規範寫法是人們在長期的寫作實踐中逐漸探索、沉澱下來的,符合人們認識事物的規律,便於人們快捷、有效地瞭解文章的內容,同時也為人們寫作提供了一定的方便,有利於辦事的快捷、高效。

  保險計劃書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內容並按以下步驟去寫:

  (一)客戶的保險需求評估。

  制定任何計劃都離不了特定的實施目標,這一要素在保險計劃書中體現為對客戶保險需求的評估。

  對客戶的保險計劃能否是最佳的量體裁衣,關鍵在是否度好其身,把好其脈,所以這一部分必須是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了充分的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才進行的。在擬訂財產保險計劃書時,面臨的客戶需求可能專業性、技術性很強,這不僅要求業務員努力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有時還需聘請有關專家、學者來進行分析、評估。而對於人壽保險,不僅需要了解客戶的家庭結構、年齡情況、身體狀態、收入水平等,還需把握其文化心理背景,如知識程度、職業特徵、風俗習慣等。

  作為保險需求,最首要的當然是客戶轉嫁風險的保障需求。在表達上,財險方案可直接指出標的的潛在風險(包括潛在的風險頻率與損失程度),科學分析,切中肖綮,從而激發起客戶的投保慾望。壽險方案則要顧及中國人普遍的避諱心態,在分析客戶的潛在風險時,表述上宜委婉些、模糊些、間接些、籠統些。

  保險需求還有一個重要方面是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業務員要根據保險產品的投資功能,激發起客戶的投資慾望。

  要合理確定標的的金額,即保險金額。作為財險方案,保額定得偏高,會造成客戶不必要的保費開支,定得過低,又會形成保障不足,還需考慮客戶的自負能力等因素,把保額確定在最適當的尺度內。作為壽險方案,並不是保額定得越高回報越高,就越有誘惑力。必須考慮客戶的經濟能力,使客戶的保費開支處在家庭理財的適當比例內,同時又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化解風險、投資回報的保險服務。

  (二)保險產品推介。

  這一部分是針對客戶的保險服務目標(即保險需求的滿足)而制定的措施。寫作時應注意以下方面:

  1、保險產品選擇的合理性。

  體現為所推介的產品相對客戶的具體情況來講是最適合的。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客戶至上的保險服務的宗旨。同時,也才能打動、說服客戶,使此計劃具有競爭力。必須指出的是,要防止業務員站在自己的角度,只向客戶推介那些佣金高的險種,誤導客戶的不良傾向。

  2、保險產品組合的最佳性。

  在保險展業中,業務員通常體現為事實上的客戶投保顧問或者家庭理財顧問的身份,必須站在客戶的立場,設身處地地考慮客戶全方位的保險服務需求,因此保險方案的制定一般都是對多種保險產品的推介,而且這些產品針對客戶來講,不管是服務功能還是產品價格,都應該是一種最佳狀態的組合,是一種科學、嚴謹、優惠、合算的系統構成。

  3、保險產品說明的準確性。

  雖然保險計劃書不是具體的險種條款或者產品說明書,只是它們的濃縮和概括,但寫作時,在向客戶推介產品時,必須明示客戶應該進一步參見和了解的具體條款和說明書,同時還應明示產品的功能優勢、相關的免賠額、費率(價格)的優惠性等,應該強調說明的,不能馬虎含糊,以體現產品說明的準確性。

  (三)購買方式。

  這一部分既是實現目標的措施,也是實現目標的步驟。

  在財險方案中,由於通常是一次性付款,所以常常在推介產品或估算保額時就附上費率,勿需將此項內容單列。

  而壽險中的許多險種一般是分期付款,所以方案中必須明示客戶各個險種每期保費的數額,交費的時間,並且用公式簡單明瞭地標示出各險種組合起來後客戶應交保費的總額,使客戶明確自己應當履行的義務。

  (四)服務承諾。

  對客戶最大的承諾當然是客戶保障需求的滿足,所以這一部分通常包括公司實力、信譽、經營理念、經營歷史和經驗等方面的簡介,以體現公司守約信諾的必然性,消除客戶的疑慮,增加方案的競爭力。在現實中,也有將此內容放在文章開頭部分的,使方案一開始就展示公司的實力、信譽等,從而具有吸引力、勸服力和競爭力。

  除了公司簡介外,承諾部分還可包括指導防災防損,理賠的效率性、公正性等公司的具體舉措。

  對於投資類的產品,應向客戶說明投資風險的客觀存在,不能片面強調投資的收益性而誤導客戶。

  必須指出的是,承諾不僅是公司行為,也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優秀的業務員要敢於向客戶承諾本人在日後為客戶的服務中可以提供哪些優質服務,而不是收到保費就拉倒,這樣的計劃書無疑對客戶是具備誘惑力的。目前相當數量的壽險營銷員在向客戶提供的計劃書中,個人優質服務的承諾往往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一點有待大大改進。這恐怕不僅是寫作上注意不夠的問題,更多的還是營銷員愛崗敬業、長期觀念等素質方面提高的問題。

  以上只是保險計劃書的幾點基本內容。由於展業時面臨的客戶千差萬別,需求有所不同,所以除了這些基本內容外,有的計劃書還適當安排一些客戶需要了解的保險知識,投保、理賠的具體程式等方面的內容。

保險計劃書3

  被保險人: 歲 ,年交保費 元,每月 元,交費期 年。

  您享有如下利益:

  1. 身故保險金:65歲前身故最少 元,65歲後為保單帳戶餘額。

  2. 重大疾病保險金:65歲前為 元,如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重疾賠付後不影響身故保險金和養老金的領取。

  3. 意外身故保險金:65歲前 元。

  4. 意外傷殘保險金:65歲前 元,視傷殘程度賠付。

  5. 意外醫療保險金:65歲前每年享有10000元,100元以上限額內賠付80%。

  6.滿期金:85歲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有祝壽金 元。

  7.養老金:(注:按中檔演示)

  65—69歲,每月約領 元。

  70—74歲,每月約領 元。

  75—79歲,每月約領 元。

  80—85歲,每月約領 元。

  8. 住院醫療保險金:交費期內,每次住院最高可報6000元,含住院前門診600元,如須手術另多報最高3000元,如有第三方賠付,限額內全報,自費藥除外。

  9. 如交費期內不幸患上重大疾病,可免交後期各期保險費。

  注:以上為本計劃簡單解釋,以合同條款為準。

保險計劃書4

  注:所有收益免稅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自本合同約定的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九週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給付年金。 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八十週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傷害;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

  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HIV呈陽性)或患愛滋病(AIDS)期間;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 戰爭、軍事衝突、等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生效滿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本合同的現金價值;本合同生效未滿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載明的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紅利事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符合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據上一年會計年度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確定本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分配給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處理方式:

  現金領取;

  累積生息;紅利保留在本公司以複利方式累積生息,紅利累積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佈。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選擇紅利處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借款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如果保險合同生效滿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本合同已經具有現金價值的,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請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餘額的百分之七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借款及利息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日償還。未能按期償還的,則所有利息將被併入原借款金額中,視同重新借款。

  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抵償欠繳的保險費、借款及利息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保險費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年交和月交三種,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交費期間分為十年、二十年兩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新華住院費用補償醫療險B型是一年期消費型險種,保險責任是住院期間的實際花費按照規定範圍內在減去免賠額之後進行一定比例的報銷。其中沒有身故的責任。您無法辦理身故賠付。(是在社保報銷完之後報銷剩餘金額的80%)

  如被保險人死亡之前在醫院接受治療的話可以去報銷住院費用。

  住院費用所需資料一般包括:1、保險合同 2 、理賠申請書 3 、受益人存摺影印件 4 、被保險人身份證明 5 、出院小結 6 、醫療費收據原件 7 、醫療費用明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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