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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必備】績效考核方案模板合集九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如下表所示。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

  考核專案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新客戶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資訊收集5%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資訊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資訊不得低於×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1.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2.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斷能力5%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1.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2.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佔15%;行為考核額度佔5%。

  4.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計算公式為:z=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如下表所示。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

  指標含義

  A不同部門的業績考核額度

  B行為考核額度

  C當月業績考核指標

  X當月公司營業收入

  Y當月員工行為考核的分數

  Z當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5.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6.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透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進管理者與教職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學校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團隊的凝聚力。

  二、考核週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期末考核:學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專案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結果的50%總計,考核時間為每學期學生統一考試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四、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

  以100分為標準,並將其考核結果均值的50%納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結果

  期末考核結果由月考核結果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考核結果的50%組成並將其結果作為食堂人員晉級、年終獎金髮放等的重要依據。

  五、考核申訴

  食堂人員對月度績效考核有異議,可以進行申訴至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接到申訴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六:白音敖包寄宿制學校食堂人員績效考評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 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20xx)6 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20xx]11號)及《雲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小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透過,報鎮中心學校批准後實施。

  二、實施物件

  橫縣雲表鎮南康村委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後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後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並有教後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 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佈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後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四、本方案由橫縣雲鎮南康村委小學校辦室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及原則

  (一)目的

  1、及時、合理、有效地評價員工20xx年全年的工作業績和素質能力,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加快有效發展,年終績效考核方案。

  2、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與工作勝任力,促進組織績效的不斷提高,建立適應企業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3、促進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形成積極參與、上下溝通的企業文化,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4、為員工獎金評定、職位調整、培訓安排及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考核原則

  業績導向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溝通改進原則。

  二、考核範圍

  本年終考核物件為試用期滿的所有在崗員工,包括合同制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試用(見習)期的新員工不參與本次考核。

  三、考核組織

  (一) 公司成立年終績效考核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

  績效考核辦公室下設執行小組,組長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年終考核在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的指導下,在工會和黨群監察部的監督下,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實施。

  (三)各部門應成立績效考核小組,按照檔案的規定,及時部署並開展考核工作,在時限要求之內完成20xx年年終考核工作並提交考核彙總結果給人力資源部。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素

  1、部門領導考核

  20xx年部門領導(含經理、副經理、助理)年終綜合績效考核要素分為部門績效、領導班子評議、民主評議和附加項四部分。

  部門績效(佔權重40%):取20xx年1-12月份各部門每月績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領導班子評議(佔權重40%):

  (1)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由領導班子成員對各位幹部分別就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工作效果、改進創新、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全域性觀、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打分。領導班子評分佔比為:總經理佔20%、分管領導佔15%、其他領導佔5%.

  民主評議(佔權重20%):由幹部之間、員工對幹部的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協作精神、全域性觀、職業道德等進行評價。其中,中層互評佔10%、下屬評議佔10%。此項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

  附加項:

  a)幹部問責考核,主要對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活動和內控方面對公司持續健康和有效發展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行為進行問責,以及對主管工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進行問責,規劃方案《年終績效考核方案》。由公司領導班子評議,扣分上限為5分。

  b)主要對管理人員在全年工作中作出了特殊貢獻的、階段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的、或經營技術中的改革創新取得了成果創造了價值的。由公司領導班子評議,加分上限為5分。

  (2)部門副職、部門經理助理:

  部門績效(佔權重40%):同前

  領導班子評議(佔權重25%):同前

  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評議(佔權重15%):評議內容為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專業能力、工作效果、改進創新、團隊建設及培養下屬、配合協作、全域性觀等進行評價。

  民主評議(佔權重20%):同前

  2、員工考核

  20xx年員工年終綜合績效考核要素分為結果、能力和態度三部分。

  結果(佔權重70%):指員工的實際工作成績,主要考核員工工作計劃及目標完成情況,原則上以員工1月至12月的考核平均分作為員工年中考核的工作實績成績。

  能力(佔權重20%):指員工個人的素質和基本技能與所在崗位的適應程度,主要考核員工的知識、技能、計劃管理能力、獨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全域性觀和價值觀等方面的能力與本崗位任職要求的匹配度。

  態度(佔權重10%):指員工在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主要考核員工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誠實守信、協同合作的程度及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等。

  (二)考核等級評定

  考核結果統一分為A、B、C、D四個等級,A等為優秀,B等為合格,C等為基本合格,D等為不合格。各等級比例如下:

  1、部門領導:

  部門領導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佈

  A B C D

  20% 60% 20%

  等級評定說明:

  (1)A≤2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於20%的人員可以評定為A。

  (2)A+B≤8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於80%且沒有評為A的員工可以評定為B。

  (3)C+D≥20%:評為A、B級以外的員工則評為C或D,其比例之和不低於20%。

  (4)四個等級的具體比例按照前述原則由考核主體根據考核需要調整確定。

  2、員工:

  以部門為單位,對員工考核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評定員工的年中考核結果等級A、B、C、D,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佈具體見下表:

  (1)先進集體給予A、B等級各提高5%的比例,

  先進部門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佈

  A B C D

  20% 55% 25%

  等級評定說明同上。

  (2)其他部門:

  員工考核結果評定等級的比例分佈

  A B C D

  15% 50% 35%

  等級評定說明同上。

  五、員工考核程式(部門領導的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開展)

  (一)自評

  由被考核者按照預先設定的績效計劃、關鍵績效指標和衡量標準對自己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和評估。主要從工作業績和素質能力兩個方面進行自我評價,並提交給直接主管領導。

  (二)部門考核

  1、實行逐級考核。各級被考核者都由其直接主管領導對其進行績效考核,參考員工自評情況,按照年終考核的三個要素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價,並按照計算公式計算出員工20xx年終綜合績效考核成績。

  2、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對各級主管的評定進行集體審議。

  3、部門負責人最終校正(有權對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調整)、確認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並簽字。

  (三)上報考核結果

  各部門將《公司20xx年終績效考核彙總表》於規定時間內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彙總評定結果,並做好相應的歸檔工作。

  六、考核的紀律要求

  (一)各級管理人員和考核人員應本著公平公正、對員工負責的原則,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認真考核,嚴禁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二)各級管理人員和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串通欺騙,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三)年終考核中凡需要親屬迴避和公務迴避的,有關人員應自覺迴避。

  七、考核結果反饋與申訴

  考核結果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向被考核者溝通反饋,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共同制訂改進意見。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在考核結果反饋後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績效考核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由考核辦公室5個工作日內複核後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八、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崗位聘任、培訓、績效獎金髮放的主要依據,考核的結論性材料存入員工考核檔案。

  對於考核為D的員工,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免談話,針對其工作中的不足進行分析,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填寫《績效考核D類員工績效改進計劃書》報到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根據改進計劃書進行後續績效跟蹤。

  九、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調崗員工按照所在崗位時間相對長的部門為主要考核者,綜合員工調出/入部門的考核意見,對員工進行整體評價並參加現所在部門的考核排序。

  (二)考核期內休產假和長病假(不包括事假)時間在3個月及以上的人員,需參與績效考核,但不參與排序和等級評定。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第一章 薪酬方案

  1、 薪酬制度:員工工資的確定以市場資料、薪酬職級、員工的自身情況和績效表現等因素為依據。員工薪酬包括:績效工資、崗位工資、佣金、年終獎金、社保(五險)、福利、培訓、旅遊、獎勵計劃及其他。

  2、 工資發放:工資透過銀行卡發放,新進員工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自己的銀行賬號。若本人提交的賬號或是姓名有誤,其可能造成的結果由員工本人承擔。若員工的賬號發生變更需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若因沒有及時通知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3、 績效工資及崗位工資:公司在每年的1月份實施績效工資及崗位工資調整。員工的整體工作表現是根據績效及發展評估考核設定標準的,公司對員工的獎勵、晉升及其他工資調整有決定權,同時也根據公司在這一年度的薪資政策來決定。

  4、 崗位工資:獵頭顧問助理崗位、助理顧問工資1100-1500元,獵頭顧問崗位工資1500-3000元,高階獵頭顧問3000-6500元(分公司視地域情況可相應浮動)。

  5、 績效工資:獵頭顧問助理、助理顧問崗位工資3/7,獵頭顧問崗位工資3/7。

  6、 佣金:作為對員工業績的認同,公司對業務部門和其他特定崗位的員工設有佣金獎勵計劃。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作相應的'設立和調整。具體細則見職位對應的佣金方案。

  7、 佣金有效條件:佣金只對在職員工生效。員工在職期間成單回款後才能計算為顧問佣金。員工在職期間成單(包括:客戶OFFER候選人未上崗、候選人上崗未收到回款、候選人上崗已收到前期款項)但未回款的,在員工離職後回款,公司將一概不計算、不予發放。即員工離職後不享有佣金發放。

  第二章 績效考核方案

  1、 崗位工資3/7作為考核標準,標準100分月值,最高可達140分。

  2、 月底由顧問填寫“Excel績效考核表”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以及總經辦,由人人力資源部修改稽核、總經辦確認後交人人力資源部按此計算發放。

  3、 顧問助理、助理顧問績效考核方案:

顧問助理、助理顧問

人選提交

CV/List上傳

工作總結

辦公室面試

帶隊/內部推薦

領導打分

分值(分)

45

10

8

10

15

12

最高(分)

58

20

10

15

20

17

  4、獵頭顧問績效考核方案:

獵頭顧問

人選提交

CV/List上傳

工作總結

辦公室面試

帶隊/內部推薦

領導打分

分值(分)

45

10

8

10

15

12

最高(分)

58

20

10

15

20

17

  5、行政人事財務績效考核方案:

行政人事財務

人選提交

CV/List上傳

工作總結

辦公室面試

內部招聘

領導打分

分值(分)

35

10

8

10

15

22

最高(分)

48

20

10

15

20

27

  第三章 業績指標和佣金方案

  1、 獵頭顧問業績指標:

月崗位工資

1500-2999

3000-4999

5000-7999

8000-10000

月業績指標

8

10

13

15

  2、 獵頭顧問的業績指標佣金方案(業務部籤回的訂金扣除不作為提成計算):

25%-50%

50%-75%

75%-100%

100%-150%

150%-200%

200%-300%

300%以上

7%

9%

13%

18%

23%

33%

43%

  完成指標25%(含25%)以下無提成發放,第二年度崗位工資下降20%。

  完成指標25%-50%(含50%)之間的部分按照稅後佣金7%發放。

  完成指標50%-75%(含75%)之間的部分按照稅後佣金9%發放。

  完成指標75%-100%(含100%)之間的部分按照稅後佣金13%發放。

  完成指標100%-150%(含150%)之間的部分按照稅後佣金18%發放。

  完成指標150%-200%(含200%)之間部分按照稅後佣金23%發放。

  完成指標200%-300%(含300%)按照稅後佣金33%發放。

  完成指標300%以上按照稅後佣金43%發放。

  3、 BD佣金方案,凡獵頭顧問簽約企業操作成功的崗位並且是完全透過試用期公司都會有總費用的2%提成標準。在職員工籤所籤業務公司給予終身制,前提是此員工必須是我公司的正式員工在此期間每成功一筆單不論誰操作成功的都會按照標準提成。員工離職後,尚未到公司賬戶佣金,全部不予計算發放。

  4、 List/CV方案:已係統錄入時間為準,第一位錄入系統LIST&CV為佣金發放物件。鼓勵新老同事大量錄入簡歷,維護老員工利益。員工離職後,尚未到公司賬戶佣金,全部不予計算發放。

  5、完整流程佣金方案:

C業績指標完成比例

25%-50%

50%- 75%

75%- 100%

100%-150%

150%-200%

200%-300%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範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採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稽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範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諮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範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資訊的收集、儲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援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引數。

  2.實效原則。透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於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採用活頁資料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製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誌”;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資訊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稽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援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幹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專案週期、專案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後,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方確定後,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採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瞭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並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資訊,記入績效管理日誌。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徵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資訊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透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准,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後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資訊。

  2.績效評估資訊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資訊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資訊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資訊應經資訊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透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資訊進行分析後,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稽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並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稽核後,直接上級應儘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於: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覆為最終回覆。

  (3)績效面談的資訊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係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係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髮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係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係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係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於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週,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並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資訊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資訊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誌、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與績效改革要求,結合研發部的工作特性,制定本薪資與績效考核試行方案。

  一、目的

  培養研發團隊,減少人員流失,提升團隊的研發與創新能力。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研發部助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含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其他崗位人員不適用。所含崗位及分類如下:

  類別 職位

  副總工程師 副總工程師

  工程師 電子工程師、結構工程師、工藝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電子、結構)、助理工藝師

  三、考核方法

  1、基本工資確定,按照本方案第五條進行。

  2、績效獎金確定,按照本方案第六條進行。

  四、薪資結構

  年薪資 = 基本工資+績效獎金

  其中,績效獎金由季度考核獎金和年度專案成果獎金組成。

  五、基本工資評定辦法

  1、根據研發人員在本部門工作的年限,將研發人員分為不同等級,同一等級確定三級月基本工資,具體如下:

  其中,助理工程師C級需透過公司組織的助理工程師內部職業資格考試方可獲得,其他級別均需透過工作時間、年度專案成果積分(要求見後)來確定是否可獲得上一級別的資格。獲得相應資格後,根據實際工作崗位、日常工作表現可根據對應級別的月基本工資待遇進行靠級調整。

  2、新入職人員及新調動至研發部人員,其他公司、本公司其他部門工作經驗可折算為我公司及研發部工作年限,具體如下:

  型別 工作年限 摺合比例

  類似產品公司研發部工作經驗

  2年以內 0.8

  2-5年 0.9

  5年以上 1

  非類似公司研發部工作經驗

  2年以內 0.6

  2-5年 0.8

  5年以上 0.9

  本公司其他部門技術崗位

  3年以內 0.7

  3-5年 0.8

  5年以上 0.9

  六、績效考核規定

  績效獎金=季度考核獎金+年度專案成果獎金。

  (一)季度考核及獎金計算方法 季度考核獎金為月基本工資的10%,參考現行公司季度考核方式,根據日常工作進行月度考核、季度發放。

  (二)年度專案成果考核及獎金計算辦法 年度專案獎金與專案積分直接掛鉤,只有拿到約定分值才能得到全額專案獎金,積分對應如下表示: 級別 年度專案約定積分

  總工 30000

  副總工 A級 20000 B級 15000

  高階工程師 A級 10000 B級 9000 C級 8000

  工程師 A級 6000 B級 5000 C級 4000

  助理工程師 A級 3000 B級 20xx C級 1000

  根據實際年度累計積分情況,進行考核,具體如下(相關流程圖附後):

  1、研發專案釋出

  公司每年釋出《年度研發專案規劃》,年度研發計劃由研發中心分管副總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產品線規劃,組織副總工程師、高階工程師進行編寫,經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實施;並由分管副總根據市場需求、新技術成果的應用每季度修正年度研發專案計劃,並及時釋出;年度研發計劃包含技術研發、產品平臺研發、新產品研發和已有產品在效能、品質、工藝方面提升,材料成本降低等多方面專案。

  2、研發專案承接

  (1)工程師、高階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根據《年度研發專案規劃》,選擇自己擅長的專案進行策劃和方案設計,交研發專案評審委員會評審,研發專案評審委員會在在評審專案策劃和方案設計可以透過的同時,應對專案的總分值進行評議,給出建議後報總工、總經理審批,只有總經理審批透過的專案才可以開始研發,並對成果給以確認,同一專案有兩個或多個策劃時,擇優選取。專案策劃應給出該專案驗證(如試產)後一年內最低銷售或應用目標。

  (2) 專案策劃方案通過後,策劃人可以承接或委託其他工程師為專案負責人,由專案負責人組建研發團隊,編制研發分工表(含分值分配比例)和時間進度表,由研發團隊全體簽名後備案,在研發過程中需要修改人員、分值分配、時間進度時,也需要團隊的集體簽名。

  3、研發專案評估

  (1)公司建立研發專案的評估體系,包括“專案評估資料庫”和“專案評審委員會”;專案評估資料庫主要是對歷年的研發成果進行分解評估,對每一個專案的創新點、研發平臺貢獻、應用性、設計難度、實際效果進行打分,給出具體的分值,作為新專案的評估依據,專案評審委員會依據資料庫對新專案進行分解比對,評估分值,完全沒有可比對的創新點由評審委員會投票表決。

  (2)專案評估分三個階段 釋出階段:在釋出前對專案進行初步的評估;

  策劃階段:根據工程師的策劃和設計方案進行分解評估;

  成果階段:根據階段或最終結果依據策劃和設計方案對達成情況進行評估。

  (3)專案評估時,先根據專案級別先確定基本分值、難度係數,實際專案成果後,再根據具體專案實施情況進行加分評估(附表1《研發專案分值評估表》、表2《基本分評估標準》、表3《專案加分評估標準》)。

  4、研發成果確認

  研發成果的確認可以分階段、跨年度進行,原則上可分為樣機、試產和銷售三個階段,原則上:樣機評審合格後只能得到50%積分,試產通過後可得到70%的積分,一年內達到最低銷售或應用目標後才可拿到100%積分。

  5、年度專案成果達成規定

  每個專案完成後,《研發專案分值評估表》交由研發助理彙總存檔。每年度12月30日前,由研發助理根據當年度的《研發專案分值評估表》彙總統計各級別人員年度專案成果積分達成情況,提交至研發副總處稽核。 稽核通過後,按如下標準進行獎懲:

  等級 定義 年度專案成果積分要求說明 考核獎金掛鉤係數 級別晉升掛鉤情況

  S 優秀 實際年度專案成果累計積分顯著超過預期要求,即達 成年度專案積分150%以上,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績。1.3 到年限可獲上一級別技術資格

  A 良好 實際年度專案成果累計積分完全達到或超過預期要求,即達成年度專案積分130%以上,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1.2 到年限可獲上一級別技術資格

  B 合格 實際年度專案成果累計積分基本達到預期要求,即剛好達成年度專案累計積分要求,既沒有突出的表現,也沒有明顯的失誤。1 不可升級

  C 需改進 實際年度專案成果累計積分未達到預期要求,即僅達 到年度專案累計積分要求的80%,工作質量、效率不高, 需要進一步改進才能達到要求。0.7 不可升級

  D 不合格 實際年度專案成果累計積分離預期要求相差較遠,即僅達到年度專案累計積分要求的50%以下。0 於下一年度降級使用

績效考核方案 篇8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科研績效考核是研究所實施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定期地對各團隊科技工作進行回顧與評估,為各團隊分析不足、明確方向提供依據,為研究所確定與調整發展目標提供支援,從而促進科研績效的提高,推動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續發展。同時,透過績效考核,為崗位聘任、績效分配、薪酬調整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二條 考核物件

  考核物件為進入創新基地的科研組織單元。其中科研組織單元應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緊密的學術聯絡,共同申請並統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經費,協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務的單元(即通稱的“課題組”,以下簡稱團隊)。由科研人員自主申報,部門審定,考核委員會認定。

  考核期內,課題組發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後執行超過一年的,按新的課題組進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選擇按照新的或原有課題組進行考核。

  課題組成員中,到所工作不滿一年的崗位聘任或所專案聘用人員可以不參加考核,其他崗位聘任和所級專案聘用人員均須參加考核。

  第三條 考核週期

  考核週期一般為兩年。研究所於考核週期結束的當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組織科研團隊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條 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定量資料測評和定性指標評估兩部分內容。

  定量資料測評包括經費與科研專案、學術影響與獲獎情況、成果轉化、隊伍建設。根據科研資料折算為相應得分。

  定性指標評估包括科技工作顯示度、目標凝練與可持續發展、與研究所戰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

  依據科研工作的性質,科研團隊分為三類,A類為高技術研究開發團隊,B類為定向基礎研究團隊,C類為國防科研團隊。各團隊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質,自主決定參加不同型別團隊的考核。不同型別團隊考核內容所佔的權重如下:

  考核指標的詳細說明見附件。

  第五條 考核分值計算

  (一)定量資料測評

  把團隊定量資料測評的每一部分內容小分相加,同一類團隊中累計得分最高的定為該項內容的權重值,其他團隊則根據相應比例折算出該部分內容的得分。

  例如:某A類團隊成果轉化累計分為120分,且為所有A類團隊中的最高者,則將它定為該項內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類團隊累計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該項得分為20.83分,依次類推。

  其中,1、2、3考核項按照上述辦法以總分和平均分別計算得分,並以各50%的權重計算為最終得分。第4項按總分計算得分。

  最後將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資料測評得分。

  凡指標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標準人均計算,標準人數計算方法為:正高、副高、中初級每人分別記3、2、1,相加即為標準人數。實有人數按參加考核的人數計算。考核期內人員發生變動的,標準人數計算到變動的月份。

  考慮到考核的相對公平合理,當申報某一型別團隊少於或等於2個時,申報該型別的團隊須選擇其它型別團隊進行考核。

  (二)定性指標評估

  定性指標評估由專家委員會對各評估項進行分檔,對應為相應的得分,各項指標評價得分根據權重加總,即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後得分。

  第六條 考核等級

  (一)團隊考核等級

  各科研團隊的考核等級比例分佈如下:

  定性評估委員會在對團隊定性評估各項指標進行分檔打分的同時,推薦一定數額的優秀團隊,獲2/3(含)以上

  委員會成員同意的團隊可直接確定為優秀團隊(但總數不超過優秀名額的一半)。

  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團隊類別進行排序,按強制分佈確定考核等級。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1.團隊負責人的考核等級原則上與團隊等級相同。

  2.團隊內部成員的考核等級由團隊負責人確定。團隊成員優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團隊的得分依次線性遞減,由所務會核定。

  核定辦法為:定性評估優秀和考核總分第一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80%,良好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20%、良好比例為80%,合格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良好比例為20%、合格比例為80%,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線性關係分別計算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團隊中位以下不設定優秀名額,合格團隊中位以下不設定良好名額。

  3.院士、特聘研究員原則上確定為優秀等級,不佔團隊優秀比例名額。

  (三)未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新到所人員在第一年執行等級不高於“良好”,不佔團

  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滿一年後,可參照參加考核的成員確定考核等級,佔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

  第七條 考核實施

  (一)考核責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處牽頭,科技處、科研支援部密切配合,會同其它管理部門一起執行。

  科技處、科研支援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資料測評中的基礎資料,各團隊進行核查、補充,並由相應管理部門稽核、確認。

  定性指標評估由各團隊提供書面材料並進行陳述,所領導、全體創新基地研究員和各科研部門負責人、機關各處處長組成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對各團隊進行評估。所務會可以根據需要,邀請部分所外專家作為定性指標評估專家。

  績效考核仲裁小組對在評價中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由所領導、科技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等五人組成。組內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力資源處負責考核爭議與申訴的受理。

  所務會對考核成績及其使用、申訴處理有最終決定權。 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網上進行。科研支援部負責電子考核系統的技術支援。

  (二)具體程式

  1.提供基礎資料:科技處、科研支援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資料測評中的基礎資料。

  2.複查補充資料:各團隊根據科技處、科研支援部提供的資料,進行補充、複查,透過電子考核系統上報考核資料,並提交定性指標評估材料。

  3.定量資料稽核:科技處、科研支援部等部門對定量資料測評指標得分及其依據進行最終稽核。根據各部分內容的權值比重,計算出定量資料測評的最後得分。

  4.定性指標評估: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根據團隊的陳述,對定性指標評估各項指標進行評價,計算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後得分。

  5.等級評定:人力資源處彙總定量資料測評與定性指標評估得分,即為考核的總得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並評定考核等級。

  6.公示:人力資源處將考核結果報所務會審定後,向全體團隊負責人予以公示,接受團隊的申訴和監督,最終確定各團隊的得分與排名。

  第八條 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與研究所各類資源的分配掛鉤,具體運用

  如下:

  (一)確定重點發展方向。研究所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和調整重點發展方向。各團隊結合考核情況,總結經驗,查詢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思路與發展目標。

  (二)動態最佳化科研隊伍。考核排名最後10%的團隊,研究所不再負擔其係數1的績效津貼。連續兩次排名最後10%的團隊,原則上予以調整或解散。相關團隊成員可在所內尋找新的接納團隊,逾期不能找到接納團隊的,研究所將終止或解除與其個人的聘用合同。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穩妥性與合理性,所務會在做出調整或解散團隊決定前,應徵求學術委員會的意見。

  (三)分配研究生名額。考核優秀的團隊,適度調增研究生招生名額;考核排名最後10%的團隊,適度削減研究生招生名額。

  (四)核定績效津貼數額。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津貼數額。績效津貼數額為績效津貼基數與各等級係數之積。研究所定期調整績效津貼基數和各等級係數。

  第九條 考核申訴

  如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團隊有權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門人力資源處提出申訴,並提交相關材料。人力資源處應

  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作出答覆,情況複雜的,可予以延長,但一般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條 附則

  本辦法經所務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由人力資源處牽頭會同科技處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9

  一、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電子商務部的整體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提高部門成員的整體職業水平,以及提升網站內容含金量,激勵成績突出的員工,鞭策落後員工,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方向

  對網站的推廣成本和推廣效果及網路渠道業績進行綜合考評。

  三、考核評定標準

  四、考核制度

  1、以上考核做為月度考核,但考核分數將納進年終考核範疇;

  2、總計分數為100分,達90分以上為月優秀員工、80分以上為月合格員工、60分以下為需激勵員工;

  3、連續兩個月被評為需激勵員工將被警告、三個月被評為需激勵員工將取消年終獎金資格;

  4、每月被評為優秀員工將獲得一定獎勵(獎勵見每月實際情況定);

  5、連續三個月被評為優秀員工將被授予“明星員工”(獎勵見每月實際情況定)

  五、本草案執行時間從公司修訂之日起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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