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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精選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錦集五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考核方案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 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 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 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 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稽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

  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 、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七、附件

  工作績效考核表、員工考核表(半年)、員工互評表、部門評議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考核範圍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三條 透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 考核目的、考核物件、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 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條 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時間

  第八條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 考核內容

  第十條 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物件、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 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鑑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 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 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檔案、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式

  第十五條 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 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 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物件見面。

  第十八條 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物件的總分。

  第十九條 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 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物件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 試用考核。

  1.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 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 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 後進員工考核。

  1. 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 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 個案考核。

  1. 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 調配考核。

  1. 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 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 離職考核。

  1. 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 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 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 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 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 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 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 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目的

  1、為了更好的引導實習實習生行為,加強實習生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績效,發掘實習生潛能,同時實現實習生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建立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實習生團隊,推動校企共同目標的實現,實習生考核指標。

  2、為了更確切的瞭解實習生隊伍的工作態度、個性、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狀況,為評價校企聯合教育培養計劃、制定實習指導書、就業推薦等提供資訊依據。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主要是對全體實習生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在崗實習生。

  三、考核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

  公開考評標準、考評程式,明確各考評層面的責任。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

  考評人對被考評人要客觀評價,避免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做到“用事實說話”。

  (三)差別性原則

  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以激勵實習生的上進心。

  (四)反饋原則

  考評結果應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

  四、績效考核實施

  (一)績效考核指標

  實習生考核指標分為工作質量、工作積極性、工作紀律、協作精神、學習能力共五項:

  1.五個指標滿分共125分,具體各個指標分配權重由各級考核責任人確定;

  2.每個指標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分為五個評價等級:A+優秀、A良好、B合格、C需改進、D不合格。

  (二)績效考核方法及說明

  1.實習生績效考核計算方式如下:

  績效考核分數=權重/A級(良好)*評級

  (三)績效考核的程式

  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主管考核所屬實習生;

  2、主管對部門實習生進行考核面談,填寫考核評語,實習生簽字;

  3、各部門主管將面談後的《實習生績效考核表》於每月10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進行彙總。

  (四)考核結果應用

  1.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結果將作為評價實習生工作及發放績效工資的依據。

  2.被考核實習生綜合工資已含30%的績效工資。

  3.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劃分標準

  根據實習生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發現實習生與標準要求的差距,從而制訂有針對性的實習生髮展計劃和培訓計劃,提高聯合教育培養的有效性,使實習生的能力得到提高。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1.0目的:

  1.1、加強上下級員工之間的有效溝通,達成管理創新與改善。

  1.2、客觀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幫助員工瞭解工作要求,找出差距,促進工作績效持續提高。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基本素質和工作效率。

  1.3、透過規範化的考核,客觀公正評價員工工作績效,為薪資發放、評優、異動晉升、員工職業規劃等提供依據。提高員工對企業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2.0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各車間全體操作員工。

  3.0考核原則

  3.1、客觀原則:

  所有評估者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儘可能用量化指標來衡量被考核者的工作成果及進步狀況。對被考核者的`評價應有客觀依據。

  3.2、公正原則:

  評估者以提高下屬的工作績效和工作能力為最終目標,應做到客觀、公正,不應該以個人好惡、憑主觀感覺來考核。

  3.3、溝通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評估者和被考核者要開誠佈公地進行溝通與交流,評估結果應及時地反饋給被考核者。

  4.0工作職責

  4.1、生產技術質量部:負責組織制定績效考核方案,組織推進、監督車間績效考核工作。

  4.2、辦公室:協助制定、最佳化績效考核方案,開展相關培訓及宣貫工作,監督考核過程的規範性和合法性,對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和備案。

  4.3、車間:

  負責本車間的績效考核工作,並持續提高本車間和操作人員之工作績效。

  4.4、工段:

  負責對部屬進行認真評估,提升績效及團隊士氣。

  4.5、被考核者:

  以負責的態度,認真進行自我評估,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及績效。

  5.0人員分類及考核許可權

  5.1、為區別考核的側重點不同,將考核人員分為A、B兩大類,如下表所示:(見附表1)

  5.2、考核許可權的分配如下表所示:(見附表2)

  6.0考核內容

  6.1、績效考核具體內容說明

  ①、工作業績考核:

  硬指標:指有明確的數字達成來源的指標,透過設定計算公式及評分標準確定硬指標的考核方法。

  軟指標:指沒有明確的數字達成來源或目前不具備量化條件、量化成本較高的指標。軟指標應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易於量化的評分標準。

  ②、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統一考核六個指標,指標分別為:紀律性、責任心、積極性、溝通與協作、敬業精神、團隊合作意識。

  a)各部門依據部門管理需要,對此六個指標明確考核要求,考核前應明確告之員工。考核時,直接上級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b)工作態度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用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不再另行考核。

  ③、工作技能考核:工作技能統一考核五個指標,指標分別為:專業知識、專業經驗、工作管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團隊管理能力。a)有下屬的人員考核以上五個指標,無下屬的人員不考核“團隊管理能力”。

  b)直接上級參照職位說明書,結合崗位具體要求確定考核要求(如:工作管理能力可包括學習能力、專案管理能力、組織能力等),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c)二級、三級人員僅在年度進行考核;四級、五級人員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技能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④、獎懲

  a)月度考核時,員工當期的獎懲歸入相關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b)員工本年度與工作相關的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獎懲加減分,以審批生效的《獎懲提擬表》為準,通報表揚5分/次,嘉獎10分/次;書面警告5分/次,記過及以上10分/次。

  6.2、考核內容績效分配(見附表3)

  ①、各指標制定標準:輕微違規1分/次;一般性違規2分/次;較嚴重違規或口頭警告3分/次;嚴重違規或書面警告4-6分/次;情節特別嚴重的本項得0分。

  ②、“*貢獻”為得分制,制定標準:無貢獻為0分;有價值的改善建議得1分/次;價值相當於1000元以上的貢獻得2分/次;價值相當於5000元以上的貢獻得3-5分/次;價值相當於1萬元以上的貢獻得6分以上,得分不超過本項總分值。

  ③、如員工當月獲記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80分;獲記大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60分

  第九條考核流程

  1、月度考核流程:

  ①、每月1日前,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評(A類員工除外),提交上月考核表,有需要時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月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月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月3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上月績效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填寫所有下屬的上月考核表及《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並逐級上報;同時,與下屬確定當月考核表內容。

  ③、每月5日前,部門指定專人彙總本部門考核結果,彙總成部門的《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將《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手籤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月10日前,直接上級向員工反饋上月考核結果,如員工考核等級為一般或較差,則需要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績效改進計劃;同時,雙方簽名確認上月考核結果,原件由上級或由部門安排專人保管。

  2、年度考核流程(管理人員):

  ①、每年1月5日前,員工在年度考核表中對上一年年度指標達成情況進行總結,對主要工作業績與不足進行回顧,將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填入年度考核表後,提交上級,有需要時需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年年度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年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年1月8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稽核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將當年獎懲情況列入,得出年度考核結果,填寫所有下屬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並逐級上報。

  ③、每年1月12日前,部門指定專人接收並稽核《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稽核無誤後彙總成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將《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手籤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年1月15日前,直接上級應向下屬反饋年度考核結果,與下屬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工作改進計劃及能力提升計劃,同時,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名確認。

  ⑤、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門指定專人收齊上一年《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原件,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稽核無誤後,存入員工檔案。

  第十條考核結果等級分佈(見附表4)

  第十一條員工參加考核說明

  1、所有在崗且出勤的各級員工均應參加考核,包括新入職員工。

  2、考核週期內未出勤的不參加當期考核。

  3、考核週期內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提前考核,評出考核得分交員工新職位直接上級,在正常考核時,新職位直接上級參照原職位直接上級評估意見,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週期結束後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負責考核。職位調整日期以相關表單註明的生效日期為準。

  4、考核週期內離職的員工應提前至離職前完成考核,並出具考核結果。

  第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獎金、工資調整、年度花紅、異動晉升密切掛鉤,試行期間的績效考核結果暫時不進行直接掛鉤,正式實行後的具體應用詳見最新發布的《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內聯單,屆時員工懲罰不再直接扣除年度花紅。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申訴

  1、員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向直接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直接上級的上級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若員工對部門內部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考核審查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應在接到考核結果的三個工作日內填寫《績效考核申訴表》,並連同相關資料一起交至考核審查小組,過期申訴不予受理。

  2、考核審查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廠長、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評估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評估者上司等。

  3、在員工申訴期間,暫以上級意見為準統計考核結果,待申訴完成後,依據申訴結果調整考核結果。如需調整考核結果,部門重新填寫《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審批後,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4、審查小組的裁決為最終結論,一經生效,不再更改。

  第十四條本方案根據公司

  《員工手冊》及《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解釋和修訂,由各部門會籤,報廠長批准後公佈實施。本方案解釋權歸屬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未盡事宜或有衝突之處以公司相關制度為準。

  第十五條本方案相關表單

  1、附表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月/年度)》

  2、附表二《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月/年度)》

  3、附表三《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

  4、附表四《績效考核申訴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總則:

  為體現XX超市超市一貫追求的“敬業、守信、合作和實幹精神”的行為準則,激勵員工積極自主獨立地工作,創造XX超市發展的高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二、考核目的

  1、為超市薪酬調整、評優、崗位調整、合同續簽、終止、解除、辭退等提供資訊依據;

  2、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最佳化人員結構,保持超市人力資源的活力和競爭力。

  三、考核的原則:公平、公正、結果為導向

  四、考核分類及適用範圍:

  1、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任務,把考核部門分為一線部門和二線部門:

  一線部門:超市營運部、採購部、各門店

  二線部門:除營運部、採購部之外的超市各職能部門

  2、本績效考核方案主要針對總部全體人員及門店主管及以上人員。

  五、考核週期說明:

  1、考核週期分為以年為週期和以月為週期兩種。

  2、月週期考核以銷售和毛利為指標,根據所屬一線和二線部門,權重比例有所不同。

  3、年度考核以銷售、毛利、利潤為指標,綜合全年任務完成情況,實行年終核算,發放相應比例的考核獎金。

  六、考核指標權重比例:

  1、二線部門:發展部、資訊部、財務部、行政部、人力資源部(見附表1)

  2、二線部門:配送中心(見附表2)

  3、一線部門:營運部(見附表3)

  4、一線部門:採購部(見附表4)

  七、考核程式:

  1、新一年度超市總體經營指標確定後,超市總經理與各部門總監簽訂目標責任書,總監與處長簽訂目標責任書,營運總監與各門店簽訂目標責任書。

  2、營運總監根據超市全年經營指標,將任務指標分解到各門店,作為各門店考核的依據。

  3、超市各職能部門包括配送中心以全超市當月指標完成情況為依據進行考核。營運部及配送中心具體考核方案見下文。

  4、考核工資作為工資的一部分,在每月工資中予以體現。

  5、財務部每月1日前將當月相關考核資料發至人力資源處。

  6、人力資源部根據各指標完成情況及權重比例,核算出考核分數,計發相應工資。

  7、員工當月休假達7天(含7天)以上及新入職試用期員工不參與考核。

  8、考核原始資料由人事部門存檔管理、待查,存檔期為1年;

  八、獎勵辦法

  1、超市實行13薪的獎勵辦法,年終以每人每個月的工資額為獎金基數:

  ①如全年銷售額、毛利額、利潤額加權平均完成比例100%以下,95%以上,獎勵每人一個月工資。

  ②如全年銷售額、毛利額、利潤額加權平均完成比例高於85%、低於95%,按每人一個月工資為基數,獎勵實際完成百分比。

  ③若低於85%,不予獎勵。

  2、如超市全年銷售額、毛利額、利潤額加權平均完成比例為100%以上,實行加速度獎勵,即除獎勵每人一個月工資外,按超過部分的百分比,進行雙倍獎勵。

  九、超市營運部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1、月度考核實施辦法

  1)考核範圍:

  營運部:總監、處長、門店督導、營運主管

  各門店:店長、各部門主管

  考核辦法

  營運總監、營運部處長、營運部主管以超市綜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營運部督導以所管理門店平均完成指標進行考核

  各門店店長、店助及主管以本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季度門店綜合排名實施辦法(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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