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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熱門】員工績效考核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3篇,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為增強部門工作效率,保證部門目標的順利達成,調動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工程部內的所有合同員工。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一)考核時間:每月。

  (二)考核績效標準:按順延方式根據季度集團公司對公司的考核結果確定總體績效係數,再據此確定部門的績效發放標準。

  (三)考核內容:員工本人當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部門的進度。

  (四)考核方式: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最後由部門考核領導小組最終評定。

  1、部門員工的考核:首先員工自評,再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

  2、部門考核: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先行進行考評;

  3、考核確認: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及員工進行考核確認後再交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最終考核。

  (五)考核流程:

  1、制定工作計劃:

  (1)專案負責人制定每月工作計劃以部門的《年度計劃分解表》為準,交分管領導稽核。

  (2)計劃的變更修改須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2、作考核

  (1)考核領導小組:個人考核由考核領導小組執行。

  (六)考核績效工資的發放:

  1、部門考核小組評定各員工考核成績,並根據本季度總公司的考核結果與各部門的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當月績效工資總額。

  2、部門從以上的個人當月績效工資總額中再提取20%作為二次分配獎金,部門副經理及以上領導不參與分配;

  3、統人員對部門季度考核表、員工季度考核表、員工季度考核彙總表進行統計彙總,確定本季度的個人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七)考核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考核領導小組由閆基義任分管領導,蘇署聰任組長,易謙藝、張長雲任副組長,陶夢雲、何旻為成員。其職責為評定部門各員工的月考核成績並稽核每月部門員工20%績效工資的發放安排。

  三、考核的實施

  (一)對部門的考核;

  1、考核標準

  對部門的考核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專案個數;代建產值;立項、招標、開工等節點控制;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以及資訊管理情況;工程驗收時間;工程結算報審;財務決算(歷年遺留專案的收尾列入考核範圍);部門內部管理及同事之間協作等指標相應的績效考核體系,代建專案個數及工作量應與職級相對應,體現多勞多得。

  2、考核實施辦法:

  對部門員工的考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個人的季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評定個人季度考核成績,再根據部門各成員的考核成績對20%的個人績效工資進行統籌分配。

  此外,員工季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年終考核和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考核執行程式

  (一)計劃制定和返回:

  考核、彙總

  1、員工考核:員工考核由員工自評(詳見附件2)、考核領導小組評定評定兩個部分組成。

  (1)員工填寫《年度計劃分解表》,交部門負責人考核;

  (2)部門負責人考核完畢後,交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2、彙總:每月2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交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三)結果反饋

  (1)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完成《員工月份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1)並送辦公室;

  (2)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以改進和提高工作績效。

  六、其他事項

  (一)考核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被考核人認為考核結果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可以向考核小組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

  (二)本辦法自20xx年6月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按員工各自工作職位對應對照考核)

  (1)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2)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4)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5)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工作服)是否得體;

  (6)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7)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特別崗位5-10倍處罰)。

  6、考核程式:

  (1)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月考評彙總表》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2)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五、員工各職位考核結果與工資對照情況: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核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每4個月考核的方法。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核: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核

  五.考核時間及相關制度

  1.考核採取4個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為考核時間。

  2.考核達到85分將調整職務及升一級工資,考核達到60—84分保持原工資不變,沒達到60分將降一級工資。

  3.本考核實行的同時取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根據效益另行處理。

  4.本考核一年總分前20名為本年度優秀員工,業績突出可跳級上升

  5.職業生涯:職員—付櫃檯長—櫃檯長—科長[組長]—主管—付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經理—總經理

  工資等級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三、考核內容及適用物件

  1.考核內容指業績(定量)考核,業績考核週期為月度考核。

  2.考核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核,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核。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為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為準。

  四、業績考核指標/權重比例/考核範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核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核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核(如員工的月工資為800元,其浮動工資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為1000元,其浮動工資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為1500元,其浮動工資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為20xx元,其浮動工資為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業績考核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為依據定量考核。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核指標、權重佔比、考核指標範

  五、業績考核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為部門員工承擔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率*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核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核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核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公司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動工資部分

  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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