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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範本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 20 10%

  2、機器裝置 10 10%

  3、運輸工具 10 10%

  4、計算機裝置 5 10%

  5、辦公傢俱及裝置 5 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築物 程式碼為01

  2、 機器裝置 程式碼為02

  3、 運輸工具程式碼為03

  4、計算機裝置程式碼為04

  5、辦公傢俱程式碼為05

  如:財務部2006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除錯、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佔用稅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併、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範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範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淨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後),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並按下列程式核准: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准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後),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鑑定並簽署意見後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式轉呈有關領導批准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於淨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定固定資產卡片並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

  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透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並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作為淨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後的淨收入與其帳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其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 局各科站室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嚴格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本著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編制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於每年12月下旬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審定後執行。對於確屬急需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後,報局長批准後辦理。

  第三條 局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即對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護、清查盤點等管理;同時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第四條 局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統一建帳、統一核算,並協助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管理。

  第五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 由辦公室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並填制《固定資產入庫驗收單》一式二聯,辦公室憑第一聯登記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 水利經濟科憑第二聯填制記帳憑證,記入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必須登記到每一件固定資產,明確使用、保管職責,堅持“按物設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隨” 的管理原則。各科室站根據工作需要簽字領取。

  第六條 各科室站之間和上級調撥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領用(調撥)單》,視同“購入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條 各科室站的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及時登記,科學使用以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提高其使用效率。固定資產保管人退休或調離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第八條 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

  1、清查盤點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帳面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等。

  2、清查盤點的具體程式是,由各科室站填報固定資產調查表,於每年12月下旬前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照固定資產明細帳逐一核對。

  3、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入帳;盤虧報損的固定資產,屬於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資產報廢的審批許可權及時辦理核銷;屬於過失的責任事故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應當按照規定給當事人以必要的經濟賠償。

  4、局各科室站閒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使之合理流動,發揮效益,防止積壓。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要嚴格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有關檔案和市有關規定。 固定資產的調出、處置、報廢、報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各科室站不得擅自處置。報廢時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報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固定資產核銷手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1、電腦裝置、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質量低劣、技術落後、效率低、耗能大、主要結構或部件陳舊老化,精度低,實際使用過程中不能滿足最低效能指標和技術要求,無修復意義或無改裝利用意義,被確認為淘汰的產品。

  2、因意外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裝置主部件嚴重受損,已無修復價值的。

  3、修理費用超出原值的50%,或接近同類產品新購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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