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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精選17篇)

  當看完一本著作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

  福爾摩斯是柯南道爾先生筆下一個虛構的人物。對於很多熟知福爾摩斯的人來說,他們寧願這個人是真實的。他冷靜;他心思縝密。他抽絲剝繭,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撥開雲霧,驅散陰霾,捉住推理鏈條的一環,探查罪惡深淵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爾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斷能力,辨別出兇手逃跑的方向,從而將他繩之以法。《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獵犬殺害。福爾摩斯憑藉著超乎尋常的膽識擒獲了那傳說中的巨犬。《波西米亞醜聞》、《斑點帶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顯了他的英明、睿智與非凡的辨別能力。

  在這樣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總令我有著驚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屬了。福爾摩斯被邪惡的莫里蒂亞教授推下山谷,眾人都以為福爾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亞。三年後,他回到了貝克街221號公寓,為了抵擋莫里蒂亞的明槍暗箭,他做了一個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爾摩斯的詐死,給原本沒有意思了的故事劃了一道彩色的弧線。那空空如也的貝克街221號屋,人工轉動的模擬塑像,讓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爾摩斯天衣無縫的佈局。

  但是,最讓我感到險象環生,略帶驚悚恐怖的文章還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據說大叛亂時期,莊園前主人修果做了慘無人道的壞事,終把靈魂奉獻給惡魔,他死後,一隻巨犬誕生了……

  最後,福爾摩斯憑藉著過人的膽識擊斃了獵犬。

  福爾摩斯是個怪人。“簡潔的思維方式是人類最有效的思維方式”。可他的房間卻堆積著許多雜亂的檔案和報紙,絲毫不像一個偵探的紳士住所。但在福爾摩斯眼中,這一切都是財富,蘊含著無數不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爾摩斯,哪怕他只是一個虛構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嚴肅、縝密、敏銳。他精通各種密碼編寫法,地質學知識,化學知識,解剖學知識,棍棒刀槍等。對此,我認為從事什麼事業,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長。若不具備一系列技能,就會在工作中四處碰壁,想做什麼不懂什麼。想當老師不識字;想當醫生不懂醫學;想當廚師不會做菜……

  福爾摩斯的深入人心,離不開柯南道爾的悉心編寫。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實性。福爾摩斯雖然有著種種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與普通人一樣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無論是散文還是小說,故事還是記敘文,真實性不能夠逾越。哪怕只是簡單的藝術加工,真實性也尤為重要!

  一個福爾摩斯,一個虛構的真實!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2

  歇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在全世界至少半數的人心中比國家總統還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熱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是一名醫生,所以,這本書也是以華生醫生為第一人稱來講述這些故事。在柯南道爾的筆下,福爾摩斯是一個全才:聰慧過人,有很強的觀察力,精通化學,瞭解解剖學,略懂些政治學。這一切的一切都證明福爾摩斯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無完人,福爾摩斯並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學,無論什麼煙,只要他聞一聞、看一看,哪怕只有菸灰,他也能馬上辨認出來。這樣一個學識淵博的人,竟然連地球繞著太陽轉都不知道!對此他的解釋是,他不願讓對他無用的東西把有用的知識擠跑;他吸毒,所以又讓我覺得他是一個矛盾的人,因為福爾摩斯打擊犯罪,破謎案來伸張、維持正義,可他同時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個奇怪的人。

  書中描寫了4個長篇故事和56個短篇故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給我的印象頗為深刻:在英格蘭鄉下一個偏僻荒涼的沼澤地區,流傳著一個古老的家族與一隻充滿靈異的獵犬之間的宿命傳說,而兇手則利用這個傳說,企圖奪取遺產,福爾摩斯則用自己敏銳的觀察力和判斷能力解開了這個謎。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把人引入一個恐怖的傳說之中,讓人摸不著頭腦,後來,又將傳說轉成了謊言,把社會上醜陋的一面展現的淋漓盡致且富有絕對的真實性,為了爭奪遺產而起殺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這個故事卻能讓我過目不忘。柯南道爾以他高超的寫作能力將這個故事精彩的呈現給了讀者,足以展現《福爾摩斯探案集》受歡迎的程度。

  書中,作案者無論多狡猾、多狠毒,總逃不過福爾摩斯銳利的目光。

  福爾摩斯經常說,他以辦疑案為樂趣,提不起他興趣的小案子他不會接。可在我看來,福爾摩斯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的偵探。他非常清高,辦案子從不會介意委託人的身份:他曾幫許多歐洲王室貴族不聲不響的解決一個又一個醜聞;更多的是幫助身無分文的可憐人伸張正義。委託金的多少,他從不在乎。在《回憶錄》中,福爾摩斯為了抓住那個與他智商相等的大惡棍——麥克默多教授、替社會剷除一個敗類,最終在決鬥中與他同歸於盡。(並沒死)

  世界上,總有像福爾摩斯一樣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著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惡也會出賣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時,也逃不了一世,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繩之於法便是你的下場。別忘了不僅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惡都逃脫不了正義的懲罰。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傷害,你不應屈從於黑暗勢力,你應該勇敢地跳出這個圈套,找到“正”來勝“邪”。倘若你放棄了,“邪”將會四處蔓延,傷害到更多的人。與其漫無目的地等伸張正義的人來拯救,不如就讓自己成為“正義之君”,以自己強勁、不可阻擋的正義之風吹倒這座搖搖欲墜的黑色之屋,你就會得到解脫……邪惡,總需正義來擊敗,總需正義來阻止,就像福爾摩斯這個伸張正義的人到了哪裡,哪裡就會少一份邪惡。

  讓我們一起在福爾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過我們愉快的時光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3

  寒假裡,我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從中學到了許多知識,生活中遇到問題,應該如何思索,怎樣分析前因後果,做事也仔細多了。

  讀完這本書,我十分敬佩福爾摩斯。因為他的觀察能力與推理能力超強,從鞋子的邊緣起毛可以推理對方經常騎腳踏車,從一雙手一個表情可能推理出對方是音樂人。警察3個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爾摩斯一週便可以破獲!在《四簽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個人成為兇手,直到故事結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來只有一個。福爾摩斯和華生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就如成語接龍一樣,在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你絕對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斷兇手是誰。隨著“成語”的介面不斷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繃緊,接下去的一個又一個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著我,就算去旅遊也一直把書帶在身邊。

  故事讀完了,我也從福爾摩斯身上學到了細心、小心和謹慎的好習慣。也讓我的觀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歡這本書。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4

  “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一把柺杖,一個菸斗,成了他的標誌。那麼多懸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細觀察和動腦思考總能水落石出。

  這一天,我拿出《福爾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無論他走到了哪,哪裡就充滿和平。在這本書裡,疑惑重重:有“藍寶石案”、“單身貴族案”、“工程師大拇指案”、“斑點帶子案”……最讓我感到震撼的是“斑點帶子案”。

  這個故事要從那一年的夏天說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爾摩斯的偵探所,說自己的姐姐在幾天前死於非命,姐姐死前曾說過一聲“斑點帶子”就喪命了。她總覺得是自己的繼父殺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過來了。福爾摩斯聽了之後就對她說:“今晚我去你家觀察一下再說吧。”到了晚上,福爾摩斯和華生一起到了這位女士家裡。福爾摩斯發現,她姐姐的房間裡有一個管子,直插進上面繼父的屋子裡,而在這根管子和旁邊的柱子上繫著一個鈴鐺。柱子下是床。福爾摩斯恍然大悟!原來是繼父害死了姐姐。他透過管子把“斑點帶子”送到鈴鐺上,“斑點帶子”從鈴鐺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這個“斑點帶子”是一條毒蛇。

  案子終於水落石出了。我對福爾摩斯也越來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細心觀察,沒有一樣不讓我佩服。我要像福爾摩斯學習,做一個細心的人、留心觀察身邊事物的人、多動腦筋的人。“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動腦筋,再難的事也能辦到的。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5

  今年暑假,我有幸讀了英國阿瑟·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在這本書裡,有很多離奇的案子,如:藍寶石案、斑點帶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實,我讀完《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感覺作者語言寫得很好,一個動作、一個眼神都描寫得很細膩,福爾摩斯是一個不管多麼離奇或扣人心絃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這個人真的有嗎?

  雖然我認為福爾摩斯這個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瑟·柯南道爾的筆下寫得有血有肉,好像這個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邊。他機智勇敢,遇到危險毫不畏縮,時刻保持冷靜。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這個人。因為福爾摩斯在黃麵人一案中,由於下結論較早而出了錯誤,但他是知錯就改,我們就應該學習他這種能夠知錯就改的精神。

  在我們的身邊,如果能多幾個像福爾摩斯這樣的人,能多幾個像福爾摩斯這樣的偵探,能多幾個像福爾摩斯這樣認真觀察、用自己所學知識細緻地調查研究,那我們的社會上的壞人將會越來越少,我們的社會將會很和諧,我們的生活將會越來越幸福。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6

  在寒假中我與一本書相遇了。可以這樣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曾與它擦肩而過,那時,只是匆匆一瞥,沒有細細品嚐,現在想起來,我真是錯過了一本奇書。沒錯,它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偵探小說。誰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爾是怎樣寫出來的,每個章節、每個段落、甚至每句話都能成為破案的關鍵點。不得不說阿瑟。柯南道爾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說就好象一張大網,這張網的每個細節都由他編織出來,他對細節描寫得精妙絕倫,無微不至。他在一點一點地編織大網的同時,給作者留下懸念,帶來困惑,等到他這張大網編織完成時,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獨特的風格。作者在描寫完案子的情況後,又會再寫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看完《血字的研究》後,我又覺得死者都該死,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不錯,文中的露茜與侯伯本來是幸福的一對,卻因種種原因變得陰陽相隔,竟是因為露茜所在的宗教組織,女子必須嫁給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說垂伯,已經有了七個老婆,卻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給他,這也難怪侯伯會和他拼命。

  人與人本就是同一個種族的,本可以和睦相處,是什麼竟讓他們人格扭曲,甚至去搶、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為了人們口中的所謂的利益。金錢、權利、愛情,無不吸引著人們。侯伯和斯坦傑森只是為了他們的貪婪付出了代價。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殺死了露茜的父親,之後強娶露茜,讓露茜抑鬱而死,侯伯又怎會殺了他們兩個渣!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侯伯與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親也會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會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呢?怎會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隨時會死的情況後,還與他們拼命呢?這一切不過是他們咎由自取罷了。同時,也為以前宗教信徒們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覺得根本就沒有兇手,在《四簽名》你又會覺得是四個人合夥作案,其實兇手只有一個。福爾摩斯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絃的破案過程,總令我心中崩著一根弦,當一切真相大白,塵埃落定時,心中的弦便會鬆開,一切總是令人提心吊膽。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將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聰明的偵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向他學習,一切都要有計劃,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陰一寸金,人生哪有那麼多時間來浪費?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惡不分,一直受騙上當,到頭來還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幹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讓我們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7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是英國的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

  福爾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斷,欲罷不能,在作者筆下偵探小說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情節設定撲朔迷離,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讓人迷在偵探故事裡。這本書分為《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和《歸來記》四個篇章,收錄了兩個長篇、八個短篇,它們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經典之作,透過優美動人的文字,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合乎邏輯的嚴密推理,塑造出一個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追求真理的福爾摩斯形象。還有一些相關的知識點和小資料幫助我們作進一步的理解。

  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書是一把鑰匙,它會開啟一個廣闊而美麗的知識世界。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8

  歇洛克·福爾摩斯,這位名揚天下、威震四方的偵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賞他那過人的智慧和令人讚不絕口的推理能力,並且精通刀劍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學異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藥劑師,他勇敢正直,極力地剷除莫里亞蒂教授一派的組織——不愧是當代傑出的護法衛士!

  我已經看完《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這些案件不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驚險懸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黨”——對反對黑人選民的人進行恐嚇和滅口;有的像疑點重重的“紅髮聯盟”——利用紅髮人不在的時間探尋銀行地下的金庫,並企圖佔為己有;有的像黑暗籠罩著的“黑暗組織”——莫里亞蒂帶頭組織起來的堅固的犯罪城堡。福爾摩斯先生憑藉著他的機智勇敢,逐個擊破官方警察認為是“沒有頭緒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時簡直難以相信福爾摩斯勘察現場推出的結論,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點瘸”之類的,書中語言描寫細膩,語言傳神,像能被歇洛克福爾摩斯所讚賞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爾摩斯的計謀,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爾摩斯想要的答案。

  書中情節複雜多樣,又不失真實性,是世界推理小說的瑰寶!他所能讓我們每個人都領悟到的是善與惡,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殘社會,傷害人民,難道金錢是人生最重要的嗎?難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嗎?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會再妄想著財產、薪水、時髦、華麗,就不再因為愛恨離愁而衝昏頭腦,變得魯莽、慌張、不知所措。衝動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靜、從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滿希望,滲透出無限的喜悅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爾摩斯探案集》後,我開始學習如何觀察生活的細節,這是福爾摩斯最拿手的。在書的開頭,福爾摩斯與華生見面就知道他從阿富汗回來過。生活中,很多細節都往往揭示著你的身份,比如說,一個會說英語的外國人來到中國的一家餐廳,明明餐廳建在2樓,而外國人卻說在1樓,這就表明他是英國人,而不是美國人或是其他國家的人。這是因為英國人說1樓為“gundflr”,2樓為“firstflr”而美國人說2樓為“secndflr”這就容易導致他把二樓的餐廳說成在一樓。這就是推理,如果我們都懷著一顆發現之心細心的瀏覽身邊的景物,你就會變得越來越聰明,思維也越來越廣泛,思考也越來越縝密。

  《福爾摩斯探案集》確是一本好書,他教給我們人生的哲理,避開那些不良的行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學會觀察生活,學會變得聰明又富有道德,有利於我們走向成功,書寫美好人生!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9

  福爾摩斯是一個誕生於大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性格鮮明、個性突出的大偵探。

  這本書中有許多精彩的章節,我記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驚魂”這個章節。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環扣一環,充分體現了福爾摩斯做為偵探的勇敢、機智和善於發現線索的智慧。還有一節我也記憶猶新,叫“氰水母”,講的是福爾摩斯的好友來到海邊游泳,可是游泳完後被人發現暴死於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條條可怕的紅腫,重重線索會合後,發現殺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爾摩斯是怎樣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的呢?其實這並不難,關鍵是要有一雙善於發現線索的眼睛,還有能隨時處理問題的大腦,福爾摩斯就是靠這兩樣東西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的。當然,偵探也不是那麼好做的,還得有勇氣,這個也很重要。總之,我在這本書裡學到了很多東西,他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

  還有一個小意外,當時作者讓福爾摩斯在“最後一案”中與壞人同歸於盡,受到了讀者的強烈反對。廹於壓力,作者讓他又復活了,最後隱居在英國鄉村,這才安了讀者的心。

  福爾摩斯是一個大偵探,同時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他作為一個偵探,有著過人的勇氣和機靈的腦瓜,值得我們學習。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0

  一、高超的敘事手法

  《福爾摩斯探案集》有著高超的敘事技巧,敘事手法堪稱完美。

  在介紹出場人物方面,作者故意先不介紹大主角福爾摩斯,而是採用層層鋪墊的方法即透過外人一點點的透露福爾摩斯的性格特點,引人注目;當福爾摩斯終於登場後,敘事視角又以華生為主;此外,作者還設計諸多情節,烘托渲染福爾摩斯的神奇和非凡之處。這樣,我們從多個角度瞭解到福爾摩斯的性格特點,也激起了對福爾摩斯偵探能力的興趣:“他是否真有如此高超的能力呢?”

  故事到了尾聲的時候,我們恍然大悟,“山窮水盡疑無路”,當你面對案件的詭異情形毫無頭緒時,福爾摩斯總能給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而現實不過是依著他的推理在推進著。敘事視角的不斷變換,敘事順序的交叉,使整個故事融犯罪、歷史和偵探於一爐,極大地豐富了偵探小說的魅力。

  二、純熟的對話藝術

  縱觀整部小說,隨處可見嘲諷和揶揄的對話,這是柯南道爾嫻熟語言功夫的體現。

  福爾摩斯或華生等人物語言中的“刺”,對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良好的輔助作用。透過這種幽默或是調侃試的語調,我們能更好地感受到文字背後一個鮮活的、立體的大偵探形象。

  無論是誇張、諷刺還是各種隱喻,無一不是對偵探性格的塑造與豐富——比如在《藍寶石案》中,面對撒謊報假名的賴德,福爾摩斯明明一眼識破,卻用非常幽默的語言“不,不,我是問你的真實姓名——辦事情用化名總是不方便的”來譏諷他。彰顯出福爾摩斯的詼諧幽默,讀起來令人莞爾。

  此外,這樣也增加了小說的趣味性,讓我們在緊張的推理過程中,得到一絲放鬆。

  三、跌宕起伏的情節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建立在邏輯推理之上的偵探小說,作者善於在構思和佈局上埋下伏筆或是設定懸念,使故事充滿了曲折離奇的個性,引人入勝。

  在福爾摩斯的經歷中,離奇與神秘的感受始終吸引著讀者,令人感到幾乎每一個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的;而隨著案情的推移,又會發生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出人意料的感覺總是伴隨著每一位讀者。這便是懸念和伏筆的功勞。

  看完一篇故事後,我總會回味良久、反覆思考,試圖找出推理中的破綻,但往往是以失敗告終。當理清了所有的脈絡時,思緒似乎豁然開朗,眼前的陰霾被一束逐漸放大的光線驅散,真相的大門豁然開啟。

  掩卷深思,我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這種持之以恆、追求真理的可貴精神嗎?學會了仔細觀察,就會有新的發現,往往一些奧秘都蘊藏在司空見慣的事物中;學會了遇事沉著鎮定,就能少許多因急躁帶來的失誤。有時,一次小小的失誤就可能帶來終身的`遺憾…

  如今,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一種象徵智慧的符號,一種預示著希望的精神支柱。

  正因如此,當柯南道爾決定讓福爾摩斯在一次搏鬥中墜河死去時,竟引發了廣大讀者的強烈不滿——竟然有2萬人取消訂閱連載故事的雜誌,福爾摩斯的人物魅力可見一斑。

  好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就介紹到這裡,相信我,它特別好看,希望每個人都能認真的品讀它,和我一起暢談大偵探的魅力!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1

  一位被稱“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無動於衷的,還有那個住在貝克街的221號的神探。是柯南·道爾,是《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討》開啟了一場探究之旅;《四簽名》驚動英國。

  全書共有九個故事,但一個故事令我慨嘆萬千,那就是《最後一案》:是的,他為了人類社會除害了,殺了那做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惡棍,也付出了代價——生命。不過,該說是值還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爾摩斯的終身,為了偵探事業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這顆亮堂的明星從此隕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傷,如今我的事業是學習,我不需為了學習對付任何人,更不需為了學習而犧牲,但我:遇到不會的標題,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著教師講。總是這樣逃避,害怕。教師講的時分,我只是把教師講的抄下來,即便聽不懂,我也不會一定要聽懂,過了就算了。擅長尋根究底與我是毫無任何瓜葛。於是,總是有好多教師講的標題不會做。這樣渾渾噩噩的學習態度,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之後,就離我遠去了,由於福爾摩斯的敬業、認真,令我慨嘆良多,我不能不斷沉淪、不肖。

  是激烈的職業道德和探究肉體使得福爾摩斯不懼生死,他熱衷於他的事業,他愛他的事業,他那顆無私的心,敬業的心,埋沒了他的恐懼,使他能為了人類社會的安定,為了正義而戰,本人卻……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認真地看待我的“事業”——學習。我也慨嘆柯南·道爾的創作功力,使後人永遠的記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說。福爾摩斯簡直成了緊密推理的代名詞。柯南·道爾更是為偵探小說開拓了新的天地。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2

  一向喜歡偵探小說的我在這個暑假讀了一本書,叫《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把我領進了書的海洋,讓我度過了美好的暑假。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作家柯南道爾寫的。這本書講述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竭盡全力地偵破撲朔迷離的案子。每接一個案子,他都會傾盡全力去破案。這中間有案子本身的離奇,也有作案者的干預,甚至有人要殺了福爾摩斯。正義一定戰勝邪惡。無論作案者多麼狡猾,都逃不過福爾摩斯銳利的眼光。福爾摩斯用他敏捷的思維,偵破了案件,抓住了狡猾的犯罪分子,幫助了許多受害者。

  《福爾摩斯探案集》讓我感觸最深的是《四簽名》。《四簽名》講述了梅麗摩斯坦在父親失蹤四年後,每年都會收到一個匿名包裹,原來這牽涉到一個密謀。福爾摩斯決意要找出這個密謀的真相。直到最後,福爾摩斯憑著一系列線索破了整個案子,福爾摩斯的觀察能力讓我敬佩不已。在破案的過程中,福摩斯雖然遇到了許多因難,但他並沒有放棄,並不惜自己的生命,捉到狡獵的犯罪嫌疑人。福爾摩斯時刻準備著與壞人同歸於盡的精神真是讓人敬佩啊。他深知破案過程會令自己危險重重,卻依舊竭盡全力與邪惡做鬥爭。

  讀完這本書,我也決定做一個堅持不懈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使這個世界多一份美好,少一份邪惡。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覺得很好看。

  這本書講的是軍醫華生在戰場上受了傷,回到國內後和福爾摩斯住在一起,他經常和福爾摩斯一起辦案。

  今天給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簽名》這個故事,主要講了一位小姐到福爾摩斯這裡來,告訴福爾摩斯父親十年前失蹤,失蹤的第二天到處貼尋人啟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報紙上看見一小行字:如果這位女士回答我的徵詢,將對她大有好處。當她在報紙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後,有人立刻寄給她一顆大珍珠,之後的一年裡,每天他都會收到一顆這樣的珍珠。

  她還拿了一封信給福爾摩斯,信上寫的內容是這樣的:請您在今天晚上七點半到歌劇院左側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話,可以帶兩位朋友過來,但不要帶警察來。福爾摩斯說:“那就我和華生陪你去吧。”

  當他們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會就有一個強壯的男子走了過來:“你們就是被我邀請的人?”“是的”華生說道。那位強壯男子吹了聲口哨,一輛馬車立刻停在他們面前。他們上了車,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後,他們走到一個房間,強壯男人給每個人都倒了一杯紅酒。“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爸爸其實就是你失蹤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據我們觀察,他很害怕一個裝木腿的人,還用槍打傷過一個裝木腿的白人,結果賠了好大一筆費用才算完事。”那位強壯的男人說,“好了,我們該去另一個地點了。”他們又搭上了馬車。到了那間屋子,從管家那裡得知主人一天都沒有從房間出來,不知道會不會

  出了什麼事。當他們破門而入的時候,看見了一具可怕的屍體。福爾摩斯從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針,上面佔有血跡,還有一股怪味。“這是毒針”福爾摩斯說,“新手不可能從門進來,也不可能從窗戶進來,那麼會是哪呢?”“福爾摩斯,快看!"華生指著屋頂上的一個洞說。“原來兇手就是從這裡近來的呀!”福爾摩斯說,“這裡有一個木桶,兇手一定是踩著這個木桶上去的,還是個裝有木腿的人和一個靈活的人。你看,這個腳印是個圓的,就是木腿的腳印。兇手在逃跑實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點有才對,華生,幫我去借條狗。”福爾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兇手的住所,抓到了兇手。

  還有,福爾摩斯的作者柯南道爾很厲害,能創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說真是比常人要厲害許多。

  從這個故事裡,我學到了要勤於觀察,認真分析,還要堅持不懈,頭腦活躍才能有所收穫。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4

  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後,我學到了許多知識,例如從一些細節去發現別人是做什麼工作的等等。

  例如一位先生既有醫生特徵,又有軍人氣質,顯然是一個軍人;他手腕、膚色白皙,但面部黝黑,肯定剛才炎熱地帶過來,他面容憔悴,一定經歷艱辛,受過疾病困擾;他左臂動作僵硬,不自然,顯然受過傷,一位軍人會在什麼熱帶地方歷經千辛萬苦,並且手臂受傷了呢?顯然是阿富汗。還有一個人的胳膊上紋著一隻錨,這是海員的標誌。他走路時雄赳赳,氣昂昂,像個軍人,所以推測他在海軍陸戰隊服過役。而且他臉上帶著發號施令的神氣,顯得穩重、自信。把所有這些合在一起考慮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結論。

  從一滴水,一個邏輯學家就能判斷大西洋和尼亞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沒有見到或聽說過他們。所以整個生活就是一個巨大的鏈條,環環相扣。只要我們知道其中一環,就能推斷出整個鏈條的情況。

  這些邏輯聽起來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但如果你親身去體驗過後,就會明白這些邏輯很道理。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5

  《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我已經讀過了許多遍,但仍百讀不厭,每次的閱讀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發現,書中人物的精神品質,也使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由世界著名的偵探懸疑小說家柯南·道爾寫的。這本書的內容講述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好助手華生竭盡全力地偵破所接到的謎案,用他敏捷的思維和過人的智慧抓住一個又一個無比狡猾的犯人,並奮不顧身地與惡勢力作鬥爭,直至犧牲的故事。

  而讓我感觸最深的,還是《回憶錄》中的《最後一案》。《最後一案》講述了當時在偵探中赫赫有名的福爾摩斯,與全歐洲最大的犯罪團伙,堪稱“犯罪界的拿破崙”的莫里亞蒂教授之間進行的生死攸關的決戰。在萊辛巴赫瀑布時,福爾摩斯早早料到這是一個騙局,但依然讓自己的朋友華生走開,免於這場災難,自己最後則與莫里亞蒂教授同歸於盡。雖然在柯南·道爾之後的小說中證明了福爾摩斯的死裡逃生,但他的敢於犧牲的大無畏精神仍然使我內心久久不能平靜。福爾摩斯的一句話也是他伸張正義,時刻準備著與惡勢力同歸於盡的精神品質的見證:“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如果可以將你確實的毀滅,為了公眾的利益我很樂意迎接死亡”)。

  縱觀福爾摩斯的一生,他那細緻入微的觀察,遇事沉著鎮定,並且能堅持不懈的解開謎題,謙虛,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對死亡等等的許多精神品質都很令人讚歎,同是也很值得我們學習。

  生活中,學習上,我們不正缺少這些可貴的精神嗎?學會了仔細觀察,就會有新的發現,往往一些奧秘都蘊藏在司空見慣的事物中;學會了遇事沉著鎮定,就能減少許多因急躁帶來的失誤,有時,一次小小的失誤就可能帶來終生的遺憾……

  《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福爾摩斯所偵破的一件件案件,讓我們懂得了真善美,假醜惡,同時也領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與精神品質。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6

  一天,葛萊森在信上寫著花園街三號街昨晚發生了兇案。

  不一會兒,他們便來到了花園街。發現死者的遺物印著錐伯的名字,還發現了一枚女人的結婚戒指;一塊牆紙剝落的地方,用鮮血寫著‘‘拉契’’兩字。福爾摩斯從欒斯的講述中發現了,在三號房門口的酒鬼,就是兇手!於是,聰明的福爾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計,把結婚戒指作為誘餌,刊登在倫敦各家報紙的失物招領欄上,尋找兇手。

  案情發展到了極點,情節中沒有找到兇手。第二天斯坦節遜也死了,順著順騰摸瓜偵查一系列的線索,最後福爾摩斯讓馬車伕幫他搬箱子,他正要幫忙,咔噠一聲,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7

  福爾摩斯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創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爾摩斯是一名偵探,他所看到的東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僅憑著一個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齡、工作。看見腳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見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爾摩斯探案集講述了福爾摩斯受人委託解決的一些案例。以華生的第一人稱描述案件發生過程。在《紅髮會》一章中,福爾摩斯透過觀察那個僕人身上泥土的氣息,就能預料到他們晚上要盜銀行,提前到銀行守株待兔。最後將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約輸·克萊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傳著神秘傳說,你是相信還是懷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巴斯克維爾家族就流傳著“魔鬼般的獵犬”的傳說。福摩摩斯親自觀察發現這是條被塗滿了磷的獵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殺死家族的兩個繼承人,好讓自己可以獨留財產。

  我認為福爾摩斯非常了不起。他僅僅透過一頂帽子就能看出背後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頂普普通通的帽子。

  當然他還是一個不拘小節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雜亂的大街上,你肯定認為他是個傻子。而福爾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後透過觀察發現一夥強盜在挖向通往金庫的地道。

  與此同時他也是一個古怪不愛交往的人,他在實驗室裡用棍子抽打屍休,潛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還是一個關心同班的人,在屢屢發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爾摩斯會讓大家趕快休息,然後自己一個人繼續鑽研案件。

  福爾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無數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數解開。並且用無與倫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個時代的所有人,同樣也征服了書外的我。

  《福爾摩斯探案集》總共描述了六個天馬行空的懸疑故事,每一個案件無不引人入勝,引領我們回到英國黑暗的19世紀,在倫敦街頭與貝克街的亡魂相鬥,直到那個男人出現——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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