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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勞動合同

小企業勞動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企業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企業勞動合同1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檔案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企業勞動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小企業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合同範本《小企業勞動合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小企業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企業勞動合同4

  單 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後工資: 元。

  4。定級後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小企業勞動合同5

  1、關於勞動關係解除問題:

  如果單位辭退你,單位是否應給你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補償的多少有以下幾個因素: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一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無故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應支付你11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給你12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給你14個月的經濟補償。

  2、社保及住房公積金應交到解除勞動關係時止。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

  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小企業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緊急狀態聯絡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的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基本保險;

  B、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C、乙方已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須為乙方另行購買社會保險,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社會保險費用;

  D、乙方為已享受社會保險人員,甲方無須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 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五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貪汙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小企業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勞動者):公民身份號碼:□□□□□□□□□□□□□□□□□□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緊急狀態聯絡人: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的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A、城鎮基本保險;B、外來人員綜合保險;C、乙方已在其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須為乙方另行購買社會保險,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社會保險費用;D、乙方為已享受社會保險人員,甲方無須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

  二十二條 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五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貪腐賄賂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並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四條 乙方不辭而別,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三十二條。

  第九章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 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所述情形的,則按該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第九章 培訓、保密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七條 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培訓/教育協議》一經簽訂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業務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客戶名單、營銷計劃、財務資源、勞動報酬以及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九條 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具體的限制期限、範圍、地域和經濟補償標準及違約金。《競業禁止協議》一經簽訂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四十一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絡方式無法聯絡上緊急狀態聯絡人或該聯絡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企業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協商,乙方同意將其檔案委託甲方保管,為明確雙方責任,就檔案保管事宜商訂如下:

  一、 甲方:

  1、 負責乙方檔案的保管以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按來函單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檔案中有關的證明材料。

  2、 負責辦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單位後的檔案轉遞手續。

  二、 乙方:

  1、 在合同簽定時,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檔案保管費共 元(中途終止合同,保管費不再退回)。

  2、 應及時把合同期內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交給甲方整理歸檔。

  三、 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原身份、各種福利保險(如:待業、醫療、養老等)以及本合同以為的其他管理責任。

  四、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不續簽時,乙方應在期滿後一個月內將檔案轉出;逾期從第二個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費,逾期壹年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透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小企業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乙方協商按照 條規定的繳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繳納,甲方發放的工資中包含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環境。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乙方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規定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 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小企業勞動合同10

  (適用於餐飲住宿業、美容美髮業,個體經濟組織)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地址及郵編: 性別:

  註冊型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 住址:

  授權委託人(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 工作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依法實行下列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並按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或按雙方約定 辦法執行,合同範本《簡易勞動合同》。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依法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應依法執行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積極為乙方創造和改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七、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當事人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續簽書。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依法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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