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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粉絲文化

淺談粉絲文化

  對於粉絲及偶像崇拜,我曾嗤之以鼻,朋友們談論起,也只風輕雲淡地笑笑罷了。自從好友因為我不知其喜愛的明星而氣憤翻臉,我就避談此類問題,自認為但凡諸事,俗不可耐。

  於是,隱去思慮,寧獨坐深林,不羨繁囂景,自臆為出淤泥不染,俯覽萬千朵紅蓮,任由車馬揚塵,風高浪興,不沾一寸錦衣。

  可是從此以後,我似乎離群索居了,幾乎成為了孤家寡人。

  我不可理解,無法接受。問父親,他說,每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彆強求他人同你一樣,別為尋求話題而喪失自我本質。

  我幡然醒悟,開始用新的視角對待。猛然意識到,對明星的崇拜,對偶像的追捧,是不能再變的社會事實,任憑哭喊怒罵,它就在那裡,即使你刻意迴避,也終究會找到你。

  當同桌在筆盒上貼滿TF的照片,後桌激烈地討論著宋仲基,學生電臺裡播著薛之謙的'音樂,我學會淡然接受這類文化。是時代與社會造就的風光明星,也造就了身後成群痴醉的粉絲,打鬧也好,爭執也罷,無人有資格去褒貶,你刻骨憎恨,他人卻習以為常;你橫眉冷對,他人能崇拜敬仰——自古事物不以好壞定論。

  苛求自我,未必完美,不諳世事,難免褊狹。既是文化,何妨涉獵?身臨這般時代,不可脫軌一刻。

  粉絲文化,它既不是洪水猛獸,凶神惡煞,也不值得去傾注心血,拋撒頭顱,一昧排斥和走火入魔都是過激。

  而那些為了自己的偶像,不遠千里、賣xie賣shen只為驚鴻一瞥,砸鍋賣鐵、拋家棄子在所不惜的人呢,就是瘋狂病態的追隨,爭搶所謂“同款”的熱潮,只在乎銀幕上虛擬光環的人,與其說走火入魔,不如說是沒有自律自省,缺乏道德修養的人格喪失。

  這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崇拜偶像不是毒藥,粉絲的行徑是枚警醒世人的閃光彈,是社會變革的對映。比科技與經濟來的更快的某些東西,深深紮根於人們內心深處的虛榮:人人渴望權益,於是崇拜,個個唯求出彩,所以追捧。在璀璨光芒的帷幕抖落後,僅存孤陋佝僂的白骨鐵架,摘下游魚擁簇的紅蓮,便顯露摧枯拉朽的逆根。

  偶像崇拜不應該成為超越親人和自然的情感,它沒有資格做我們的片天空。姑且把它當一朵浮雲吧,那麼,你的世界,日光傾城。

  我更期待心中的那個桃花源,化淨天地,一卷清麗詩境。無奈,前路漫漫,必經山雲,君若有意,同我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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