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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的操作細節介紹

美國投資移民的操作細節介紹

  最近,美國EB-5投資移民一直都是熱點,大前提當然是9月30日法案到期之後的種種變數,而在法案到期之前我們該做的種種準備其實才應該是重點,前段時間,審理加快,排期提前都是讓美國投資移民者們時刻關注的,而另一方面,還需要關心的是其他一些政策固有的細節操作問題。

  誰做主申請人最理想?

  誰作為主申請人最為理想?如果隨同子女即將超齡(21歲),如何安排子女的申請呢?雖然EB-5投資移民對申請人的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能力沒有要求,但選擇主要申請人時仍需慎重,不可隨意。因為主申請人的各方面情況對獲得簽證的成功率有著直接的影響。一般主申請人的個人背景越簡單,申請稽核會越順利,不容易被拒籤。

  美國移民法案明確規定,配偶和未滿21週歲的.未婚子女可隨同主申請人一同申請移民。在簽證未排期的情況下,從案子遞交I-526到獲得簽證期間,孩子的年齡將停止計算,所以即便在辦理過程中孩子的年齡超過了21週歲,對申請也不會有影響。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建議有移民意向的家庭還需儘早關注移民政策,以目前遞案到取得簽證至少需要1年至1年半的時間計算,提早申請才能確保孩子在滿21週歲之前獲得綠卡。而針對超齡問題,可以幫孩子另外進行投資、申請,或者直接更換子女作為主申請人。

  資金來源解釋有哪些?

  美國EB-5投資移民對申請人的資金來源要求比較寬鬆,資金合法,來源解釋清楚就可以了,對申請人其他的資金及背景、學歷都沒有要求。一般較為常見的資金來源有經營公司盈利所得,房產抵押貸款等,工資收入(包括獎金)的話一般對高薪階層較為有利。不過美國EB-5專案對其他如股票、繼承、贈予的資金獲得也是認可的,只是需要提供股票收益相關檔案、遺囑、贈予人的財務資料等證明。

  經營公司所得資金的話一般需要提供企業登記及報稅檔案、個人報稅檔案等證明資料,而房產抵押貸款則需要遞交一些房產產權證書,抵押和貸款合同,購房款來源的一些證明等,這也是一個移民局較少要求補件的資金來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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